文化创意产业视域下的文学创意
石卉
一、 文学:文化创意产业的灵魂
随着资本时代的过往和创意时代的来临,文化创意产业越来越凸显出“创意”或“创造力”的价值,文学产业已然成为其中“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分支,既蕴含着传播积极思想的社会价值,又显露出文化消费的广阔前景”。[1]此外,文学被公认为是培养和培训“文化创意”能力的主要途径。文学的创作内容及文学活动训练出的创作能力和创作意识,是文化创意产业这种以文化因素及主题文化依靠个人(团队)通过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的方式开发、营销知识产权这一行业所必备的基本范式和技能,从此意义上而言,创意的灵魂来自文学。而且,文学的基本素质,决定了一个国家民族的创意才能,因为人的创意创造力,是科学理性思考和非理性灵感的巧妙融合,很难通过其他学科体系知识获得,只能来自艺术素养。
在当今文化产业发展的新时代,创意无疑已成为其最重要的特征和最显著的标志。而文学作为文化创意产业的灵魂,不可避免地同经济、文化、科技等融为一体;同时文化产业化运作也必然要求文学以“人类创意思维与文化创造为基础”,以文学创意促动文化产业的优化和升级。
二、 文学创意
何为文学创意?文化创意研究专家田川流教授在《创意时代的文学创意》中认为:“文学创意,即运用创意思维,以多元和系统的方式从事文学活动与创作,实现对于文学意蕴及其作用的强化,增进其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2]由此可见文学创意的实质和内涵:即文学创意,其根本宗旨在于全面提升文学所蕴含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其首要任务是大力强化文学作品的时空穿透力和表现力,其重要使命在于深入探究人类内在情感世界和审美理想,而文学与其他艺术在形与质上的交融,也已经成为文学创意的重要构成。文学与影视结合,两者的互动改编,在当今文化创意的新时代,既是进行文学创造的重要活动,同时更是实现文学创意的重要内容。
三、 双赢:文学与影视结合
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文学与影视联姻,二者之间的联系和互动其实更是互利双赢的好事”。[3]对文学创作者而言,影视为文学创作提供了更广泛、更亲民的营销传播平台,而文学创意作为文化产业价值链的始发端,则通过研发和创意为影视提供脚本或策划资源,并源源不断地为其注入再生的鲜活血液和生命因子。
(一)全面提升文学蕴含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
在文化创意的时代,文学作品的艺术性和商业性得到了充分的挖掘和开发,突出的表现就在于文学与影视的结合。影视文化的形象性、传播性、及时性、直观性、广泛性等特征,也更有效地展现了人类的意识形态和审美观念,体现一个民族的人文情怀和文化品格,极大地提升了文学所表现的文化价值。同时,影视文化的商品性、流行性、娱乐性和大众化,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传统高雅文学的高处不胜寒的孤独处境,使文学作品以一种更具商品性的产品形态贴近人类生活的方式进入了文化消费市场,进入到生产、流通与消费的市场轨道,这必然要求它在关注社会效益的同时更关注经济效益和经济价值。以童话改编电影为例,影视创作者尤其擅长攫取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文学作品,用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独有的文化价值观和思想内涵进行解码和编码,轻轻松松创作出一部又一部赢取票房和口碑的影视传奇。例如,据统计,全世界范围内取材于德国格林童话《灰姑娘》的影视作品多达上千部,影视创作者或无意识、有意识地运用这一童话结构模式和人物形象满足世人固有的文化期待,或即使有意识地偏离、反拨和超越这一叙事传统,也依然在千奇百怪的叙事中包裹着恒定不变的精神内核。由此,通过影视这根神奇的魔杖,传统文学资源实现了“灰姑娘”式的华丽转身和蜕变,实现了文化价值的大众化广泛传播,同时将人类传统而又朴素的文化观念和思想价值提升到具有全人类普适性的维度。
文学与影视的结合强化了文化消费,将纯文学作品经过影视创作这一再生产的过程,变成符合大众消费兴趣和消费习惯的大众文化产品。大众文化作为一种“追求经济效益的”文化形式,以市场为导向,以观众为上帝,在注重社会效益的同时,更强调“经济效益”。此外,创作者们通过研究和设计文学作品的生产和营销,最大限度地挖掘其经济价值。例如英国女作家J.K罗琳创作的系列文学作品《哈利·波特》,就成功地实现了从最初文学创作到后来文学创意的质的飞越,逐渐开创了以图书销售为中心、集语言翻译、影视改编、文化旅游,衍生产品开发等为一体的的多方联动的营销新时代,从某种意义上说,“哈利·波特”已经以其产业意义完全超越了单纯的文学意义。对此,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罗默认为“创意才是推动一国经济成长的原动力”。由此可见,作为文学创意的重要内容,文学与影视的结合体现了人类的思维创造同时代发展需求的切合,体现了市场经济下文学生产和文学消费的无缝高效对接。
(二)强化文学表现力与时空穿透力
文学创意的核心在于“创造与追求体现了人类意识的文学精神,包括对于文学意象、意蕴及其意境的追求”。显然,文学与影视完美结合,不仅带来强大的视听冲击力和强烈的视听审美愉悦,而且极大地扩展了文学视野,增强了静态文字的张力和表现力,通过追加丰富的意蕴和深刻的内涵,聚焦于人文主义关怀和人性真善美等普世价值观的影像呈现。尤其是文学作品的跨文化影视改编,更是促进了文学与其他人类文化的融合,使影视创作在不经意间便跨越了不同语言和文化认知的鸿沟,呈现出穿越时空的美感,经久不衰,愈久弥新,成为全人类永恒的经典。众多文学作品的跨文化影视改编都不约而同地注重文化本土性和文化国际化的双重编码,既保持本土文化的地域性,又兼有世界多元文化的丰富性,强烈地表现了影视作为一种“国际语言和全人类语言”的特质,能轻而易举地消除“文化折扣”,既突破自身区域文化的桎梏又得到其他文化的认同,极易成为全世界普遍接受的文化产品。通过将语言文字艺术性地“翻译”成声与画、光与色、动与静、快与慢的影像,不仅能使观众轻松获得深刻的情感体验和丰富的审美感受,更能使人产生深层次的感悟和理性的思考。以美国好莱坞改编自中国文学作品《木兰辞》的电影《花木兰1》《花木兰2》为例,影片突破了文学作品中单一的人物形象塑造和直白的文学叙事模式,以影视叙事突出的戏剧性矛盾冲突展现“追求个人价值、实现个人奋斗”的个人主义精神,既展现了美国传统的文化价值观,又迎合了全世界普遍流行的价值追求。由此,改编自文学的影视作品通过文字和影像的双重呈现借助极具时空穿透力的普适性的文化价值观,轻松实现了历时的综合和空间共时的延展,赋予千年的历史和传统的观念以独立、弥新、永恒和穿越时空的生命力。
(三)深入探究人类内在情感世界和审美理想
影视是文学的再创造,文学的影视创意更能从多重纬度透视探索人类的感情世界和审美理想。优秀的文学作品影视改编,通过语言艺术形式到影像艺术形态的转换,是文学创意者立足于当今时代的体认所进行的文学再创造和重新诠释,在一定程度上能遵循原著的精神风貌和艺术神采,寻求引发和启动观众感情共鸣和思想震撼的意蕴内涵,更深刻地探索人类的社会理想和审美追求。从文学作品到影视艺术创作,既能鲜明表达创作者的审美意识,又能全面满足引导观众的审美风向,是审美的创造劳动和真正实现审美精神价值的活动。文学作品是运用民族性语言和文字进行的创作,固然能充分利用本民族语言和文字的特点和优势,但影视作为一种“国际语言和全人类语言”的特质,却被公认为能更容易地使影片所展现的情感世界和审美追求实现跨越民族、跨越地域、跨越文化的全球性广泛传播。纵观近年来美国的影视创作,从童话改编为好莱坞影片的传奇比比皆是,例如改编自格林童话的《小红帽》的动画电影《小红帽后现代版》,大胆地突破了传统思维认知的固有模式,进行了多角度、全方位、颠覆性的创造,赋予人物符合当代社会文化精神的性格特质,传递着符合当代社会观念的现代精神的精神内核,与时俱进地探索了现代人类的情感世界和文化信仰,塑造着一种符合当代文化潮流的精神品格。由此,人类的感情世界和审美理想通过静态黑白文字的书写和动态色彩影像的呈现实现了交互式共融,使读者兼观影者在文字阅读和影像观赏的双重互动中获得更深层次的思想认知和审美思考,既顺应了由于大众文化愉悦原则所形成的强烈追求现实心理的满足和日常生活的愉悦,又重申了影视文化引导重视人文价值的关怀和表达深刻思想意蕴、构建现代人文精神的积极影响。
(四)广泛拓展文学与其他艺术形与质的交融
文学对艺术的影响重大而深远,能否从其他艺术形态中吸收营养已成为任何一种艺术能否获得生命动力的决定因素。在当今这样一个众多艺术形式相互交往、对话和融合的创意时代,对多种多样的其它艺术元素的借鉴和融合应当成为文学创意的重要任务。文学以其在艺术样式中长期主导或中心的地位,以广泛的受众基础和富有创造力的创作群体,以其独特的语言表现力和深刻的洞察力,一如既往地展现出超凡脱俗的魅力和跨越时空的旺盛生命力。文学与音乐,将诗与歌完美融合,让文学随“歌”而“唱”,随“唱”而“读”,成为一种“读的歌曲”,是一种智慧的创造,更是一种文学的创意。文学与美术,如漫画、插画和连环画等对文字的入侵,不仅将形象呈现于眼前,而且将其诉诸于想象,不仅表现空间存在而且表现时间过程,用光影的交织丰富了文学的意想,增加了文学充满灵动的美感。尤其是文学与影视的结合,不仅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文学的表现领域和生存空间,而且还创造出了洋溢着生命力的具有交叉意义的分支艺术样式和艺术创作,创造出了文学和艺术交融的结晶。首先,文学与影视的融合,不仅最大深度地地挖掘了影视文化的思想内涵,加强了文化传播的思想力度,而且最大广度地扩展了文学作品的受众范围。其次,对多样化艺术样式的基本语言和表现元素的融合和吸收,给文学创意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和生命力。再次,文学与众多艺术样式的深度融合,生成了洋溢着鲜活生命力的新颖的艺术样式和作品,如电影文学、电视文学、戏剧文学、音乐文学等,形成文学与艺术的契合、互动和杂糅。总之,影视能通过大量吸取文学特质将文学艺术的特性化合为自身的新质,将深刻的意蕴思想以立体的多视角艺术全方位呈现,已然是受益于以文学为母本、以文学作品为蓝本的二次创作。
结语
在以创意为特征、以创造力为核心的文化产业发展的新时代,文学创意被公认为是“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门类,是文化产业的重要支撑点,其所构建的文化软实力具有长效的作用机制”。[4]纵观文化产业先进发达的英美两国,强大的文学创意正是其文化产业枝繁叶茂的真正根基,被喻为整个文化产业发展的动力发动机。因此,文化创意产业视域下的文学创意,要求我们密切聚焦于现有的文学思维和创造能否适应创意时代发展的要求,文学创意如何适应文化产业的需要和市场经济的需求,文学在国内外的创意市场如何继续拓展和全面激活,以及文学创意工作者如何在坚持精神追求和社会责任的同时,在探求文学市场效应和体现文学社会公益性的同时,肩负起促进新兴文化创意产业健康发展和积极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国际竞争的历史责任。
参考文献:
[1]尚光一.文化创意产业视域中的文学产业发展——以严歌苓作品产业开发为例[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15-18.
[2]田川流.创意时代的文学创意[N].文艺报,2009-08-18(3).
[3]冯岭.让文学成为影视发展的推手[N].文艺报,2012-12-11(3).
[4]殷俊.动漫产业与提升文化软实力对策探讨[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5):155-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