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有企业政治生态建设的“四个维度”
张丽丽
中图分类号:D641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9)2-069-02
摘 要 国有企业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强“根”筑“魂”,首要而关键的任务是构建良好政治生态。针对国有企业兼备政治属性与经济属性的特点,本文重点阐述了其政治生态建设中的“四个维度”,即党内生活、选人用人、企业文化、监督执纪,通过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精准发力、久久为功,最终实现公司治理与政治治理的统一融合。
关键词 国有企业 政治生态 四个维度
“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政治生态影响着党员干部的价值取向和从政行为。政治生态清明,人心就顺、正气就足,就能实现政通人和、安定有序;政治生态污浊,就会滋生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谋取权位等一系列问题,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和党的事业。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中,更要以打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为突破口和主抓手,全面抓好党内生活、选人用人、企业文化、监督执纪“四个维度”,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一、燃旺党内生活熔炉,增强绝对忠诚、干净担当的思想自觉
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对优化政治生态具有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是良好政治生态的风向标和晴雨表。实现政治生态“山清水秀”,首先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各项制度,使党内政治生活既严肃认真又充满活力,充分发挥党内政治生活在构建良好政治生态上的基础功能。
一是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完善“三会一课”制度,不断强化思想教育和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形势目标任务责任常态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价值观,不断培厚良好政治生态的土壤。
二是保证民主集中制的严格执行。刚性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原则和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和破坏党内民主。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是属于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事关员工群众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都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和决定,必须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进行必要的政策和法律论证,真正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同时,结合企业实际进一步完善责任传导和任务分解机制,定下来的事情认真抓好落实,部署的任务坚决努力完成,副职对正职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把目标任务转化为实际行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落实、事关全局重大事项和突发性重大问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
三是保证党的组织生活健康开展。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以提升基层组织力为重点,结合企业行政机构特点完善基层党支部设置,配套建立《基层党建实务手册》等制度,按照规定落实、用好党组织工作经费和党费,推进党建工作信息化及活动阵地建设,确保党的组织生活按时、有序开展。紧紧围绕经营管理中心任务,开展好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突击队等岗位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在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淬炼先锋本色。建立“量化考评、分类定级、动态管理、晋位升级”的党支部达标晋级管理机制,促进基层党支部建设水平整体提升,让基层党支部真正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發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树牢选人用人风向,形成力争上游、人才辈出的生动局面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国有企业更要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企业稳健发展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建立起科学完整的素质培养体系、知事识人体系、选拔任用体系、从严管理体系和正向激励体系,以选人用人的风清气正换得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
一是坚守公道正派的干部工作核心理念。国有企业党委要从对企业发展高度负责、对员工未来高度负责的站位出发,深入了解干部员工渴望成长进步的迫切愿望,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公道”的原则,不遗余力地加大干部培养力度。在出台干部管理制度阶段,要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机关处室和基层单位的意见与建议;在干部选拔过程中,从方案制定、发布、报名到竞聘、考察、公示等,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每一项操作都要做到依法依规、阳光透明,经得起历史的推敲和群众的检验,不断提高认可度、好评度和满意度。
二是坚持事业为上的选人用人根本出发点。注重选人与岗位相适合,坚持从具体岗位职责需求出发,把事业需要、岗位要求与促进干部成长、调动各方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坚决不搞论资排辈、不搞平衡照顾,使选出来的干部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能够在各自岗位上拿出高招、实招、硬招,让各条战线的工作展现出新的活力、新的动力,带动各项经营指标突破提升。真正让事业为上的用人导向,引领干部的价值取向和行动方向,推动企业形成说干就干、干就干好的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是积蓄干部队伍“源头活水”。为培养造就一代又一代可靠接班人,国有企业党委要着力打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干部结构,统筹培养“789”各年龄段干部。在干部选拔工作中,分批有序提拔各个层面的干部,并不断完善后备干部队伍,保证干部队伍结构优化、有序接替;在安排使用上,既注重干部“年轻化”,又体现干部队伍“老中青”模式的合理搭配,发挥好各年龄段干部的最佳效能,保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确保干部队伍建设成为“一池活水”,各个年龄段的干部员工更加有干劲、有奔头、有希望。
三、培厚企业文化土壤,凝聚爱家建家、兴家护家的磅礴力量
国有企业要始终坚持“以员工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员工置于实践主体、认识主体、价值主体、历史主体的重要地位,大力倡导并积极培育“家”文化,着力构建企业与员工的命运共同体。
一是构建以企为家的精神家园。国有企业要秉承“成就企业、福祉员工”的治企宗旨,旗帜鲜明地将员工利益与企业发展并列为最高使命的两个维度,奠定员工与企业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发展基调;要全面推行属地化管理,强调“谁的属地谁负责、谁的领域谁负责、谁的区域谁负责、谁的岗位谁负责”,充分体现员工权利和义务的高度统一;要研究确立“家”文化,大力倡导“家和万事兴,心顺万事顺”,“人心是最大的生产力”的价值理念,引导员工把企业当作共同的家园,视同事为家人,视工作为家务,聚情爱家、聚力建家、聚心管家、聚智兴家。
二是凝聚干事创业的磅礴力量。国有企业要把刚性的目标任务变成每名员工的自觉行动,必须要搭建一个能够让每名员工施展拳脚、展示才华、成长进步、实现价值的“大舞台”,为完成目标任务赋予个人奋斗的强烈色彩。同时,要把“共享”原则作为维护员工尊严的伦理关怀,渗透于经营管理全过程,立足于“公司效益最大化、整体利益最大化、员工收入最大化”,建立激励有力的薪酬分配机制,在保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实施全员“大考评”,建立起收入能增能减、能高能低的薪酬分配机制,用薪酬杠杆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三是促进员工与企业和谐共生。“家和万事兴”,国有企业更要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别是培育和谐文化方面狠下功夫。领导要树立“员工都是家人,家务靠其料理,家业靠其创造”的理念,在精细管理的同时融入人文管理,尊重和关爱员工,让每一个人的心声都能被听到,每一个人的闪光点都能被看到,真正使员工感到有“家”的关怀。员工要遵守“长幼有序”的家庭规则,服从领导和分工,团结协作,互帮互助,共同进步。各级党组织要畅通沟通渠道,充分考虑历史、现实多种因素,以心换心地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耐心答复每一名员工的各类问题,及时理顺每一名员工的不良情绪,逐渐消除“家”中的不和谐因素。各级工会要做好“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节日送关怀、困难送救助”等工作,开展好庆祝生日、欢度节日、读书交流、文艺表演、体育竞技等活动,让员工开心、和谐地在一起工作,感到企业有情义,团队有温暖,享受着“大家庭”的幸福,发自内心地想把生活过得越来越好。
四、磨砺监督执纪利剑,筑牢拒腐防变、合规运行的有效屏障
纪律严明、作风端正是净化政治生态的直观标尺。国有企業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坚韧,压实“两个责任”,持续正风肃纪,努力打造良好政治生态。
一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组织修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组织领导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紧盯年节假期等关键节点,加大提醒和监督力度,下发通知及警示信息,组织暗访和稽查,发现各类管理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在紧盯享乐奢靡的同时,更加注重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会议统筹,合并召开会议,让基层拿出更多的精力抓落实、促实效;公司领导深入基层蹲点调研、现场办公,要轻车简从、简化接待,接地气,连民心,查实情,办实事,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赢得基层员工的普遍赞许。
二是积极构建大监督格局。以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要求为依据,企业党委要有效整合各个层面的监督资源,真正做到全员参与、全业务覆盖、全过程监督、无缝隙衔接,人人有责、步步确认、监督到人、问责到人,切实建立起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对于各层面监督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要从严从重处罚到人,促进违规问题环比下降。
三是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企业党委要全面启动巡察工作,统筹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强化“机动式”巡察,让所属单位得到全面的政治体检和政治洗礼,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促进管党治党迈向标本兼治。同时,狠抓执纪队伍建设,把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好的年轻干部选拔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坚实的队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