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马铃薯种薯质量检测现状问题及对策

    张毅瑞

    一、我省马铃薯种薯质检发展现状

    1、马铃薯种薯质检起步早、发展快。

    黑龙江省是全国最先使用马铃薯脱毒种薯的省份,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加合作项目启动了马铃薯病毒检测,是国内最早开始种薯质检的地区,在之后的二、三十年中,病毒和类病毒检测技术得到了快速发展和普及,在二十一世纪初,成立了第一批,也是目前国内仅有的两个农业部设立的专业从事马铃薯质检的中心,其中之一落户我省,系统开始了以马铃薯种薯质量为核心展开的多种病害检测技术研究、品种鉴定研究,同时探索开展种薯全程质量检测的研究,使检测融入种薯生产。目前我省与种薯认證直接相关的检测技术已经与国际接轨,却缺少相关政策的支持,执行难度大,但是质检中心连续多年的质检技术培训和服务,使种薯质量检测的理念如星火燎原覆盖了黑龙江,并扩展全国各地。

    2、质检促进脱毒种薯推广成绩显著。

    质检的发展推动了脱毒种薯的同步进步,过去普遍存在自留种和农民间互换种薯的现象迅速减少,替代的是脱毒种薯使用的快速增加,无论是农场、企业还是农民,凡是具有一定规模,种植马铃薯用于种薯销售或者用于供应加工企业作原料的,都使用的是脱毒种薯,只有农民以自己生产供应自己食用的部分没有必要一定使用脱毒种薯。初步估计我省脱毒种薯的推广面积已经达到70%左右,这个比例的增长速度是很快的。

    二、存在问题

    1、种薯整体质量没有太大改善

    脱毒种薯市场占有率的增长并不能说明我省马铃薯种业强大了,这从我省马铃薯单产水平仍没有显著提高体现出来,主要原因是脱毒种薯的质量不高导致脱毒种薯的优势发挥不出来。最近十年,一个新的现象日渐突出,集中表现在脱毒种薯使用者与供应者的矛盾不断升级,常常会出现围绕种薯质量的经济纠纷,严重时还需要司法介入,这说明人们已经从最初的对脱毒种薯的盲目接纳而转为对其内在实质有了新的认识,农业生产者的素质也在不断提高。

    2、市场监管新形式急需质检来应对

    种薯市场的秩序也要求市场监督和管理参与,这种参与比较被动,由于马铃薯在黑龙江只是第四大作物,在国家没有明确出台监管依据的情况下,地方也还没有积极出台本省的监管政策,种薯生产和销售的很多环节的主动监督都是缺失的,常常是出了问题后管理者才出现,而马铃薯作物的特殊性决定了如果质检没执行,这个时候已经无法提供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

    因此,马铃薯种业高速发展的现阶段,种薯质量不仅是保产保丰收的重要内容,也在处理种薯纠纷方面和市场监管方面都扮演重要的角色,种薯质量检测的需求更为迫切,质检更广泛深入种薯生产的各环节已经有了广阔的社会基础。

    三、对策

    种薯生产中质检的开展尚属新生事物,他的发展必然要经历一些坎坷,从认识层面到知识层面,从技术到体系,从单一机构到网络联动,从自由发展到制度规范,从认证到互认,质检在实际应用中还存在很多障碍和误区,这是一段漫长的路程,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1、加强各级种薯质量的全面检测

    由于知识掌握的不对称,很多人对种薯质量检测的理解比较片面,通常是种苗检测力度较大,种苗和原原种的质量相对较好,到了大田种薯生产田间检测更多关注晚疫病的防治,而忽视了引起退化的病毒、类病毒和细菌的防治,使质量不错的原原种在田间迅速退化,这正是我国目前不得不牺牲更大的效益通过缩短种薯生产年限来保证质量的主要原因。

    2、从源头遏制危险病害进入,保障生产安全

    很多人对于检测的了解只局限于六种主要病毒,而种苗来自于中国复杂的大环境,六种病毒的检测是远远不够的,近几年阶段性在不同地区有类病毒大发生,给生产造成严重损失;在病原微生物种类丰富的地区常会出现六种病毒检测合格的种苗在田间生产上表现很奇怪,有很大程度是因为有其他种类的病毒,没有经过检测把关而随种苗扩散,应加大源头病害检测,防止危险性病害大面积发生。

    3、促进先进技术标准化,形成检测领域可用的技术体系

    质检要求不同于科研,技术的熟化程度要求很高,任何技术都必须形成标准能广泛推广,目前我们很多单项技术与国际接轨,但标准的制定、修订门槛高,每年立项数量有限,特别是标准修订周期较长,适应不了技术进步、形势多变的产业发展需求,制约了技术标准化进程,影响了质检技术的推广应用。

    4、增强实际检测能力,促进种薯检测工作发展

    技术的推广依赖于具体的人,目前全省质检机构和从业人员马铃薯检测的人员较少,满足不了我省大面积种薯生产需要,现有的质检中心又地处黑龙江南部,种薯主要分布在黑龙江省北部和东部的冷凉、昼夜温差大的地区,长距离检测增加了质检部门和生产者的负担。检测机构和人员的缺乏必然决定了检测能力的不足,制约了种薯质量检测工作的发展。

    5、健全法律法规建设,强化市场监管

    马铃薯种薯质量的市场监管几乎是空白,由于没有明文规定种薯交易如何监督管理,也没有现成的方法和技术手段辅助监管,在这方面缺乏经验和信心,各地政府并没有对当地种薯生产和交易发生实质性的监管,种薯市场自由发展,自律差则无序。往往是种薯供求双方有了矛盾才找到种子管理部门,管理部门处理这类事情很被动,也很不得力。

    (作者单位:150001黑龙江省种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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