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调查与政策研究
[提 ?要]小微企业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一直阻碍着小微企业的顺利发展。分析江西省小额担保贷款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建议,旨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境。
[关键词]小微企业;小额担保贷款;融资
作者简介 ?刘家宏(1982—),男,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江西省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业务科长。
(江西南昌 330025)
201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的要善待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对改善和保障民生工作意义重大。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小微企业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作用更加凸显,要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市场主体创新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近年来,江西小微企业发展迅猛,目前小微企业数量已突破150万户,在江西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缺乏抵押担保、信息不对称、政策支持力度不够等因素,仍然严重制约江西小微企业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政策性小额担保贷款对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凸显了更为重要的意义。鉴于此,笔者对江西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提出了帮扶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的几点政策建议。
一、江西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现状
近几年,江西省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呈现出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
(一)融资规模持续上升。近年来,江西各级人社部门利用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小微企业的力度不断加大,尤其是近三年呈快速上升态势,2009年至2014年分别为36.5亿元、48.51亿元、62.6亿元、92.02亿元、98、47亿元、114亿元,累计贷款总量达到539亿元,约占全国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总量的五分之一,连续十年保持全国领先,但与小微企业的巨大资金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二)行业结构不断优化。当前江西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小微企业的主要流向行业依次为批发和零售业(51.3%)、服务业(16.2%)、住宿餐饮业(10.1%)等,三类行业贷款占全行业比重高达87.6%。在创业者中,创业前有工作经历的人员,在创业后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就业行业机构优化,其中最突出的是原属第二产业中的制造业从业人员所占比例明显降低,属于第一产业的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比例也在下降(见表1)。
(三)带动就业人数不断提高。近些年来,江西每年扶持创业人数不断提高,截至2014年底,全省通过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累计扶持个人创业65万人次,带动和稳定就业235万人次,约占全省新增就业三分之一,极大地缓解了江西就业压力。其中,2014年通过小额担保贷款直接扶持个人创业9万人次,带动就业43万人次。
(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据人社部调查显示:江西省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个人创业每10万元可带动3.2个劳动者就业,扶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每100万元可带动22个劳动者就业,受贷创业者平均年收入比初次扶持前增加2.47万元,创业对地方经济增长的贡献5年内增加了4倍;每笔贷款最少可拉动创业者其他资金投入约为贷款额度的1.8倍。据此测算,江西用近20多亿元财政担保资金,放大担保杠杆比例,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39亿元,撬动了上千亿元的社会投资,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五)贷款回收率处于较高水平。近些年,江西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贷款质量有了质的提高,还款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截至2014年底,全省累计回收到期贷款426亿元,贷款回收率为99.88%,高出全国小额担保贷款回收率平均水平约4-5个百分点,高于商业银行贷款回收率约1个百分点。
二、存在的问题
小额担保贷款对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贡献很大,但也存在以下问题,归纳起来,主要存在“四难”:
(一)小额担保贷款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存在抵押担保“难”。一是商业银行可接受有效抵押物严重不足,抵押评估机构欠缺。二是政府担保机构对风险控制较严,反担保条件高。目前全省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担心没有有效的风险防范手段,往往要求创业人员以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提供反担保。反保证的条件相对较高,多数地方一个机关事业单位的担保人员只能担保5万元,10万的贷款要找两个反担保人,10万元以上的贷款大多数要求贷款人自行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
(二)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信用体系建设“难”。政府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在小额担保贷款审核过程中希望批量获取小微企业的注册登记信息和财务信息,但目前直接掌握这些信息的工商、质检、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尚未通过信用信息平台提供给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银行、政府部门和小微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现象仍然十分突出,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无法有效掌握小微企业的全面信息,使得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缓慢甚至处于停滞状态。
(三)创业人员自身因素致使小额担保贷款风险防控“难”。相当一部分创业人员的专业技术素质和思想观念无法满足再就业的要求,主要表现在创业人员文化水平低、年龄偏大、女性所占比例较大。他们的文化水平大多在高中以下,技能单一,严重缺乏自主创业技能。还有的创业人员就业观念仍需转变,对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缺乏心理准备,对自身的知识能力缺乏正确认识,对创业项目抱有不切实际的期望,在没有准确进行市场调查的情况下,盲目介入,项目投入小,风险高。
(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性与商业银行盈利性矛盾解决“难”。商业银行是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其经营宗旨。小额担保贷款金额小、成本高、利息收入少,与银行商业化经营原则矛盾。由于耗时又费力,商业银行积极性不高,甚至不愿意开展此项业务。
三、政策建议
结合小微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笔者建议政府部门设立专门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作用,通过政府担保和市场手段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各种渠道。
(一)深化担保服务创新,进一步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开发创新担保产品和服务,切实增强为小微企业服务的能力。加强与银行的协调合作,采取“一次授信、分次使用、循环担保”方式,提高审保和放贷效率。对成长型小微企业,争取予以适当延期,或由短期贷款转为中期贷款,以实现续贷续保。在继续开展小额贷款担保业务的同时,积极开展履约担保等非融资性担保业务,探索集合债券、集合信托、短期融资券和票据等新型担保产品和服务,不断拓宽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二)明晰各政府部门权责,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一是真正发挥地方政府在推动创业就业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导作用,将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作为一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长期确定下来。二是明确人社部门在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发挥人行、银监部门在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中的行业监管地位,充分发挥其对金融机构承办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的监管职能。三是积极发挥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在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
(三)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国家已经出台了鼓励小企业吸纳失业人员的相应政策, 如对于当年招聘失业人员数量超过现有在职职工总数的企业、且与职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享受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但这项优惠政策由于认定条件较高,并且和地方配套的贴息资金不到位,落实相对缓慢。为此,政府部门需要进一步放宽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条件,地方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贴息扶持力度,保证地方配套贴息资金足额到位,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创造更加优惠的条件。
(四)合理协调关系,努力缓解政策性与商业性之间的矛盾。通过完善制度,合理协调好政策性目标与商业化运作之间的关系,缓解经办银行商业性行为与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性间的矛盾。如,在一定期限内,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如担保基金、就业资金、社会保险资金)存放比例、贷款风险损失分担比例、利率上限管理等积极政策吸引商业银行介入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力求在政策性和盈利性之间寻求平衡。
(五)完善风险控制机制,构建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一是建立动态的风险控制机制,将风险控制贯穿于小额担保贷款贷前调查、贷中管理、贷后服务整个过程。同时,加大对经办机构的宣传和奖励,建立对担保中心、经办银行和经办人员的奖罚考核机制,保证小额担保贷款敢于放、放得出、收得回。
参考文献
[1]陈云.小额担保贷款挑战与策略[J].2011,(10).
[2]余谦.分析我国小额担保贷款发展的困境及对策[J].2013,(21).
责任编辑:邵猷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