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相残的乡土悲歌
【摘 要】李康美的《孤堡村往事》生动、形象地还原了乡村人性相残的野蛮与血腥、无情与冷酷,冷静、客观地记录了宗法制乡土文明走向崩溃的历史瞬间:有权势可攀附的纷纷出走,无权势可依附的无奈困守!其对乡村矛盾冲突的动态性描写,弥补了鲁迅风传统描写乡村矛盾冲突时的单向性、静态性缺陷。
【关键词】李康美;《孤堡村往事》;乡土写作
中图分类号:I206.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6)02-0175-02
李康美,当代乡土作家,其中、短篇乡土小说创作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并多次获奖。其中篇乡土小说《孤堡村往事》最初发表于2008年第4期的《延安文学》杂志,随后收入其中篇小说集《月上高楼》。笔者认为,《孤堡村往事》是李康美截止目前创作的最为成熟的乡土小说。在谈及自己的小说创作时,李康美强调到:“小说的本质是叙事,因事而人,让人活在故事里。”1p168,“文学就是人学。不管你是从头上写还是从脚上写,最后都要移动到人心上。”2p215。这种创作观念决定了李康美的乡土写作不是从文化的、道德的、政治的、经济的角度去批判、讴歌乡土现实,而是从人性的角度来还原乡土现实。本文拟通过《孤堡村往事》的文本分析,进一步探求李康美对于乡土中国的独特书写方式。
《孤堡村往事》的故事发生在一个成姓宗族居住的、几近与世隔绝的叫做成家堡的孤堡里。成家堡在德高望重的二位“爷”的统治下社会秩序端然规整、人际关系温馨和谐。突然,时代政治风云变化,1965年重新划分家庭成分,二位“爷”成丙儒、成丙坤兄弟,一个升格为漏划地主一个升格为富裕中农,他们的房屋和家产必须分出一部分给穷人。成家堡人碍于亲情和道义,谁也不愿当忘恩负义之徒,大队领导便决定从大村迁入几户穷人。为了捍卫成家堡的安宁和清净、个人的财产和尊严,大“爷”成丙儒奋起抗争,与迁入者邢存发展开了惊心动魄的殊死较量。
《孤堡村往事》通过乡村绅士成丙儒与乡村屠户邢存发几十年间的人性斗发,生动地还原了乡间人性相残的野蛮与血腥。一开始,大队领导派邢存发去成家堡考察时,邢存发还心怀犹豫害怕硬性搬入遭到成家堡人的孤立。可是,当他在考察路上迎面碰见成丙儒时,成丙儒居高临下的轻蔑,尤其是当着他的面傲慢地“背着手跨进大黑门,哐当一声把门甩上”的公然羞辱,一下子点燃了邢存发的新仇旧恨:他曾经请成丙儒给老婆看病,因没钱,用猪下水充当诊费,结果成丙儒一出村就嫌恶地将猪下水扔给了狗。盛怒的邢存发一气之下踹开了成丙儒的大门,一拳打掉了成丙儒两颗牙齿,成丙儒“没有呻吟,只把一口脓血‘呸在邢存发的胸上。”邢存发率领孩子气势汹汹地搬进成丙儒的院子后,成丙儒为了阻止邢存发对独居儿媳苏改样的骚扰,在当面嘲讽、羞辱失败后,面对邢存发气焰嚣张的威胁:“睁眼看看是谁的天下?”,在气急败坏的羞愤中急恨攻心地吐出了两颗牙齿:“他把牙齿捡在手心嘿嘿地傻笑着,嘴里咕咕哝哝地不知是骂谁还是诅咒谁”。邢存发的大儿子犯病后,成丙儒觉得终于找到了报复的机会:“他行医生涯的最后一剂药方既是他最后的结尾,也是最开心的一次游戏。”他先以不给邢存发的儿子开药方相威胁,软硬兼施地迫使邢存发低声下气地向自己乞求服软。然后,在给邢存发的儿子开药时,居心叵测地将药方写在给死人的火纸上。接着,在给邢存发替儿子试服的药方上,阴狠毒辣地暗耍花招废掉了邢存发的生殖力:“邢存发服过那3剂药之后,就变得腰身佝偻,畏畏缩缩。”最后,当邢存发按照苏改样前夫的意愿娶了苏改样时,成丙儒在他们婚后第二天含笑离世:“那笑容已经僵止不动了,似乎在他的人生历程完结时,还看到了一场游戏的结尾。”
《孤堡村往事》还通无辜女性苏改样在乡村“无主名无意识的杀人团”的精神虐杀下,一步步走向死亡的悲剧命运,形象地还原了乡村人性相残的无情与冷酷。邢存发搬入成丙儒的院子后,苏改样面对成丙儒和邢存发因她而起的争执,一改过去的“拘谨和寡言”,当众诘问到:“你说我还守个啥呀?我还给谁守这个家哩?”。成家堡的人虽然同情她守活寡的不幸命运,但却将“保全成姓人的家庭”视为他们的共同责任。于是,由成丙坤的老婆出面相劝:“不看僧面看佛面,不想老人想后人。忍一忍,耐一耐”。把诘问咽回肚子的苏改样又开始了新一轮的等待。无望的等待中,苏改样找到生产队长成怀谦,请求给自己划一点地皮,让她和儿子成发喜单另过日子,以便从有名无实的婚姻中解脱出来:“就是每天给他爷送饭也不能白白背着冤名了”,而成怀谦却劝解到:“近20年都过去了,老人还能活几天,就不能忍一忍?”分苞谷棒时,当邢存发大声宣布成仁善(孙改样的丈夫)给他来信让他关照苏改样时,意识到自己终于被抛弃了的苏改样,声嘶力竭地当众喊着让邢存发帮她把包谷送回去。为了保护成家人的后代、维护成家人的名声,成怀谦、成丙坤决定教训苏改样:“苏改样今夜的几声呐喊,自己就丢掉了自己的尊重。把她儿子送走对她也是个教训。”儿子成发喜被成怀谦秘密送走后,几近崩溃的苏改样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以报复成家堡人的方式与邢存发结婚。婚后,面对公公废掉丈夫性功能的残酷现实,无奈退回到自己院子的苏改样也赢回了儿子的谅解和宽恕。和儿子住的半院子房屋被大队分配给别人后,被彻底绑入邢存发家庭的苏改样也彻底失去了成家堡人的同情和儿子的爱。一次,她看见儿子成发喜回村,卑怯地请求到:“妈不给你丢人,妈只想……看看你。”而儿子却嫌恶、冷然地转过半个身子,侧站着说:“看清了吧?”。落实政策时,为了争取回儿子应得的房产、争取回儿子的爱与接纳,苏改样决定和邢存发离婚。可邢存发为了报复苏改样对自己家庭的背叛,坚决不离婚:“你这个母货我一次也没用过。可是死后埋在地里我也该有个伴儿吧?”在苦求和厮打都不管用后,精神日趋衰败的苏改样最后跳水库自杀。
人性相残的野蛮与血腥、无情与冷酷,使成家堡变成了一个充满冰冷与敌意的人间孤堡。冰冷、敌意中成姓土著与外来者之间的相互攻讦、彼此相残,在无情地剥夺人的生命尊严、毁灭人的生存价值的同时,也使宗法制乡村端然规整的社会秩序、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走向了解体。随着乡村生活秩序、人际关系的解体,乡土中国走向了崩溃。《孤堡村往事》里,随着以邢存发为代表的三户外来者在时代政治支持下的强硬锲入,成家堡的人觉得:“成家堡已越来越不是成姓人的村子了,那就干脆一个一个往出梛。”于是,随着时代风云的变化,成姓家族的权力者借助手中的权力,将成姓人一个一个梛进了城里:在县纺织厂人事科工作的成发喜,擅自挪用厂里的招工指标将成秀茹梛进县城里,因为他丈人是组织部长,没人敢告他;成仁善运用手中的权力将成怀谦挪进兰州城里,因为他是野战部队的副师长。成姓人家就是这样一个个挪出了乡村……随着成姓人的纷纷进城:“村道上堆满了黄土,猪粪、牛粪,走路时必须拐着弯儿,成家堡真是破落得不像样子了”,“只是,姓成的人已经快走光了”。于是,成家堡有了一条天然的分界线,成姓人曾经居住的地方“已是一片空虚,有些门户已长期挂上了生锈的大锁,确切地说,只是成姓人的庄基和故居还在这里。”外来者侵占的地方,则“虽然拥挤不堪,但仍然充满了继续繁衍的生机”。《孤堡村往事》冷静、客观地记录了乡土中国走向崩溃的这一历史瞬间:有权势可攀附的纷纷出走,无权势可依附的无奈困守!随着成姓人的走光,成家堡所代表的宗法制乡土文明也走向了历史的终结。
20世纪上半叶,面对农村的落后与蒙昧,鲁迅以强大的启蒙理性切入昏聩的乡土现实,凌厉地批判了宗法制统治对农民的精神禁锢,寄望通过“立人”的思想启蒙使农民在反抗中获得新生。《孤堡村往事》里,李康美在21世纪宗法制统治走向崩溃的历史节点上,通过邢存发、苏改样在时代政治的庇护下,愈反抗愈失败的悲剧命运,对鲁迅当年的乡村批判进行了逆向反思。为了被侮辱的尊严,邢存发奋起反抗成丙儒对他的蔑视与羞辱,然而在这场乡村绅士与贫穷屠户的人性对决中,凶悍的屠户在时代政治的有力庇护下,用蛮横的武力让绅士付出了四颗牙齿的代价。而傲慢的绅士却在知识的掩护下,用邪恶的智慧让屠户付出了精神、肉体双重残废的代价:“邢存发欠着他四颗牙齿,他也应该让邢存发失去一些东西。”面对守活寡的不幸婚姻,苏改样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奋起反抗,然而却在成家堡人、公公、儿子、邢存发等组成的“无主名无意识的杀人团”的精神虐杀下悲惨死去。如果说,鲁迅当年是站在现代知识分子的立场上,批判宗法制文化对农民的精神禁锢、启蒙农民主体性的觉醒的话,李康美则站在人性的立场上,反思觉醒的主体性得不到有效规约所带来的彼此相妨、相残问题:无休止的报复使人性陷入盲目、偏执中不能自拔,从而任由人性中自私、凶残的丑陋根性肆意张扬,在将对方逼入死角的同时也断了自己的生路。耐人寻味的是,在传统的宗法制乡村社会中,赵太爷、鲁四老爷损害了弱者阿Q、祥林嫂的尊严,但慑于权威,弱者单方面承受了尊严被侮辱的屈辱,却换回了乡村表面的平静。《孤堡村往事》里,随着宗法制乡村统治的崩溃,曾经的祥林嫂样们获得了公然还手的机会,然而,被打倒在地的鲁四老爷们也在暗地里寻求奋起报复的机会。报复的结果使他们在仇恨中愈陷愈深,不但没有最后的赢者,也毁掉了乡村的平静和人性的美好。宗法制的乡村固然不是农民的福地,但宗法制崩溃后的乡村却促使了农民的出走。李康美的《孤堡村往事》以本真的人性书写,在乡土现实的还原中,动态地表现了乡村矛盾冲突的复杂性、丰富性,弥补了鲁迅风传统描写乡村矛盾冲突时的单向性、静态性缺陷。
参考文献:
[1]李康美.黄河入海流[M].西安:陕西旅游出版社,2010.
[2]李康美.李康美文集·散文卷[M].西安:陕西旅游出版社,2001.
作者简介:
陈理慧(1970-),女,陕西澄城人,渭南师范学院人文学院副教授,文学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中国现当代作家作品研究、影视文学研究。
基金项目: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陕西当代文学中的陕西形象研究”(15JK1236);渭南师范学院2015年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秦东当代乡土小说研究”(15SKYB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