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与财富
徐敏
最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虚置利益”占到我们GDP的多少?
所谓“虚置利益”,是本人杜撰的一个词汇,意即真实财富之外的利益所得,比如炒股、炒房、倒卖批文、贪污腐败、权钱交易等等所换取来的利益。这一“虚置利益”在我国每年数百万亿的GDP中占有怎样的份额?而真正的社会财富又是多少?相信无论你将GDP如何减去GNP(国民生产总值),也难以算的清楚,它简直就是一笔糊涂账。
“虚置利益”不直接创造财富,但却增值得异常活跃。毫不客气地说,中国绝大部分有钱人,基本都是靠着“虚置利益”发的财。很典型的属河南交通厅,接连四任厅长前“腐”后继,而且一个比一个获取的“虚置利益”多,第一个贪污400多万元,到第四个已经贪污到4000多万元,案值呈几何级数上升。仅2006年至2009年3年中,河南就有多达22名县委书记被查处。
当今社会,等价交换的普世原则似乎已经土崩瓦解,它只作为一种信仰和信念留存于我们的心中,劳有所得、多劳多得成为一种可笑的乌托邦。譬如我们曾经坚信:人不付出就一无所获,所承受的痛苦与磨难,是收获果实所必须付出的代价。但是现在,你有权或有钱,就可以不劳而获,权生钱、钱滚钱地制造出一片虚假的繁荣。在资本空转成为当下优质财富增长的模式下,衣裤口袋来回倒腾的“虚置利益”链条只会越拉越长,让真正的社会财富望尘莫及。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若大的一个民族,竟难于取得基本的价值共识,这一点很要命。日前在我们一些地方决策层中流行着这样一句话,要发展经济就要三依三不靠:依靠资本,不靠劳动;依靠强势,不靠弱势;依靠精英,不靠大众。
价值观是社会意识形态的指路明灯,有怎样的价值观,就会产生怎样的社会意识形态,继而左右利益的分配格局。是继续让少数人先富起来,还是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是继续让“虚置利益”扩大化,还是让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最大化?这是当下摆在我们面前的不容回避的而且需要尽快找到答案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