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地理视域下临汾市城中村改造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申祺
摘要: 时下,中国的城镇化速读越来越快,随着这一措施的推进,在城市建成区形成的一些已经被城市建设用地包围,但在土地权属、户籍等管理体制上仍然保留着农村模式的“城中村”地区在人居环境、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等方面存在许多隐患,这些问题越来越受到国家的关注。这就要求我们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
关键词:临汾;城中村;问题;对策
一、临汾市“城中村”现状
临汾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155平方公里内共有城中村90个。“城中村”空间分布上呈相对集中又相对分散无序状态,其中北城镇及向阳路以北片区,5个村庄;向阳路、五一路、滨河路、迎春街片区,3个村庄;现状北环、同蒲线、东108国道片区,5个村庄;五一路、高速引线、同蒲铁路片区,2个村庄,共计15个村庄位于开发区、建成区及东城区,空间分布上呈相对集中分布。这里村民基本依靠第二、第三产业生活, 不再耕地, 这些被城市所完全包围的村庄依然是一派旧农村的景象,这主要表现为村内房屋建筑的杂乱无章,违法违章用地十分普遍,住宅用地严重超标。道路狭窄,交通不畅,空中则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电线。留下了许多消防安全隐患。以上这些都是制约临汾发展的瓶颈,极不利于临汾的跨越式发展与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
二、临汾市城中村改造存在的主要问题
1国家宏观政策的支持相对缺乏
“城中村”改造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一个独具中国特色的新问题、新的挑战,具体实施操作因没有参照和经验,所以各地各行其是,尚无统一、规范的制度要求。到目前为止,住建部已组织五次高级研讨会,召集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对城中村改造实施模式、土地开发与投融资实务等问题进行探讨与研究”,国家没有一部关于指导城中村改造的法规文件,除直辖市外也没有省级政府出台的法规。在国家出台的现有法规文件里也很难找出指导城中村”改造的条目。
2缺乏具体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实施方案做指导
城中村规划编制没有真正纳入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工作之中,与城市其他地区没有统筹规划,不能协调发展,缺少《城中村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做指导。 百分之八十以上都是在各大中小建筑(项目)完工后才开始规划,所以在城中村规划上的不足导致村中设施凌乱,村中街道走向各异,村中建筑朝向不同,甚至有的居民建筑出现间距过小,采光过差的现象,村内道路弯曲狭窄小,给村民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3缺少土地产权转变模式的具体办法
按照临汾市政府《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城中村城郊村改造的实施意见》确定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约用地、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该意见中将临汾市“列入改造的城中村、城郊村,村民建设用地标准最高不能超过人均133平方米”并规定“城中(郊)村改造土地利用方案核定的土地利用指标,属于集体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转为国有土地;-----属于国有土地的,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但意见中没有提出具体办法与细则;“改造用地指村民宅基地、道路等公用设施用地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商业及办公用地,不包括耕地等农业用地”。”其中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操作难度较大,在政策上尚未得到很好地解决,并且按照人均133平方米计算,改造用地很有可能要占用耕地。“城中村”改造既没有改造进度、开发模式、安置地块的规划,也没有将城中村改造纳入区域性开发规划,因而改造缺少计划性和前瞻性。
三、城中村改造的对策及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
建议尧都区政府、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辖区城中村、城郊村改造的第一责任人,要统一组织辖区的城中村、城郊村改造工作,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城中村、城郊村改造实施细则,并依据《临汾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对列入改造计划的城中村、城郊村,加大督导协调力度,确保城中村、城郊村改造工作和谐、有序、快速推进。
2严格依据规划,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城中村、城郊村改造不仅是拆旧建新的过程,更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过程。对列入改造计划、尚未完六个转变(即:村民转市民、平房转楼房、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一产转三产、村委会转居委会、村集体企业转股份制企业)的城中村、城郊村,建议市直各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如公安部门管理村民转市民工作,民政相关部门做好村委会转居委会工作,人社局、农业等相关单位做好配合工作,国土资源局做好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工作等。
3 强化指导
市城改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导,抽调有关单位人员一条龙办公,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给城中村或者城郊村的改造项目提供应有的便利与帮助,帮助他们能够快速且及时的解决在土地规划、拆迁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与此同时,市改部门(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应加大违法建设的检查处分强度与力度,抵制违建行为,这样,才能确保城中村改造共醉规范而有序的进行。
4加强管理
管理上要严格控制城中村、城郊村宅基地建房,村集体建设项目如果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不得私自建设。但凡纳入近期改造的,村民不得在宅基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但凡纳入中期改造的,村民住宅房屋质量经过安全鉴定部门鉴定且鉴定结果为危房的,在市规划局批准的前提下,可在原址上进行翻建。但凡纳入远期改造的,村民可以申请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和扩建,但必须得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如建筑不得超过两层,每一户的总面积不能超过二百平方米。只有在这种严格的管控之下,城中村建设的杂乱无章才能得到更好的治理与制止,所以,加强制度上的管理是城中村建设的重要一环,相关单位不得忽视。
总之,城中村的改造必然会面临很多问题,特别是像临汾这样历史悠久的古城,我们只有认清形势,以科学合理的态度去应对,这一举措才能得到更好的实施,临汾市的城中村改造才会更加顺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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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罗连杰.城镇化模式下的古民居保护措施.中华民居 2013(3).
[4]张浩,城中村改造为何寸步难行.人民日报201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