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的调研和思考
化晓梅 冯金
摘 要:近年来,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离不开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茁壮成长注入了无穷动力。本文以河北省安新县为例,应用实地调研的研究方法,分析了安新县金融机构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所制定的政策、收到的成效以及出现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相关建议,以期为我国金融机构更好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一些借鉴。
关键词:安新县;金融机构;小微企业;相关建议
安新县位于河北省中部,地处京、津、石金三角地带。华北平原最大的淡水湖泊——白洋淀就位于安新境内。近年来,安新县金融机构积极探索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全力支持安新小微企业,进而带动了白洋淀旅游业的发展。截至调查日,全县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 16.3亿元,同比增加3.7亿元。2012年以来,累计支持小微企业1142户。
一、主要作法和取得的成效
1.成立组织,主动营销
为支持小微企业,各金融机构纷纷成立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县联社成立了小微企业客户经理部,抽调人员对全县小微企业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针对困难企业的具体情况主动营销贷款,按照“快审、快批、快办”的原则,简化信贷程序,提高办贷效率。2013年,县联社支持三台镇制鞋企业累计投放资金达9000万元,支持羽绒行业4500万元,支持水产养殖及其旅游行业8600万元,帮助150家小微企业渡过了资金难关。工行安新支行也成立了小微企业审贷组织,有关人员一方面深入小微企业,主动营销,另一方面为缩短审贷时间,经常是上班时间走访接待客户,晚上和周六周日时间整理材料上报分行。某家具公司在县工行、县建行支持下已发展到拥有当今领先的生产技术设备和多名资深的研发设计人员,年生产床垫二十万张、沙发一万套、藤艺五千套,有员工560余人的现代化企业。2013年,县工行小微企业贷款累计发放2.9亿元,缓解了小微企业的资金压力,也拉动了全县经济的发展。
2.加强金融服务,提高办贷效率
小微企业普遍存在资金使用"短、频、急"的特点。为提高办贷效率,安新县金融机构制定了若干调查评估、审查审议制度和操作指引;实行办贷时限制,加快贷款的办理速度。县联社还投资500多万元,构建“农村村村通”工程,重点对三台镇、公路沿线、大张庄等特色产业工业园区免费布放POS机1000余台,建立EPOS机金融服务站203个,发行信通卡180000张,开通网银业务900户,并免除所有开通运行费用。与此同时,各金融机构抓好服务宣传,在去年七月召开的银企对接会上,人行安新县支行汇总印发《金融产品宣传手册》200本,指导小微企业了解基础金融知识,熟悉信贷产品和业务流程。主动为小企业提供包括咨询顾问、保险代理等相关服务。
3.推行多种融资方式,提高企业融资能力
近年来,国家调整信贷政策,全面压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针对这种情况,安新县金融机构及时调整信贷品种结构,拓展小企业融资渠道。实行信用贷款、担保贷款等多种融资方式,同时探索推行经营者个人资产抵押,企业动产抵押,担保公司保证等担保方式,保证小微企业续贷和新增贷款需求,提升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效率。例如,农发行安新支行采用北京中侨担保公司担保,为某羽绒厂贷款400万;安新县联社采用库存粮食质押的方式为某粮食仓储有限公司融资2900万元。
4.加强银企对接,促进共赢发展
人行安新县支行把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搭建银企合作平台作为一项重点工作。2013年7月18日,由人行安新县支行牵头,召开了全县银企对接会。会上,17家小微企业分别与县联社、县工行等5家金融机构签订了《贷款意向书》,签约资金总额达3.7亿元。今年一季度各金融机构与50多家小微企业签约。
二、存在的问题
1.客观上小微企业自身有许多弱点
(1)某些小微企业产品单一且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市场潜力小,这一点使得小微企业的信用能力大打折扣,影响了企业的融资能力。例如三台镇的某些鞋厂基本是仿造同行业的产品。(2)企业内部管理缺乏规范性,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经营及会计核算混乱。通过近几年的引导和帮扶,小微企业的内部管理状况有了很大改观,但仍有少量小微企业在申请贷款过程中不能提供有效财务报表。
2.主观上缺乏良好的信用意识
目前我国企业整体信用体系还不够完善,有些小微企业根本不讲信用。这个问题,从以下两个实例中可窥一斑。据反映,县联社在审核某羽绒厂和某砖厂的贷款条件时,发现均有不良贷款记录,从而使其贷款申请不能兑现。另外,某金融机构2009年有3户不良贷款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共计300多万元。由于长期不能清收转化,致使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对小微企业贷款资格受到限制。
3.担保公司不愿提供担保
出于风险防范需要,各金融机构对抵押能力不达标的小微企业均要求有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但多数抵押能力不达标的小微企业由于成立时间较短,生产规模小,资产价值较低,与担保公司要求的反担保标准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某些小微企业使用的是以前镇办、村办企业遗留的旧厂房,土地属集体所有,机器设备老旧,抵押物价值低。对于这类小微企业,担保公司不愿意提供担保。据调查,不能获得贷款的企业中至少有60%的小微企业是因为找不到担保。
4.商业银行对基层银行信贷授权不足
国有商业银行在授信管理上,明显存在对基层银行信贷授权不足。一方面,拥有贷款审批权的上级行对申请贷款企业的具体情况不了解,只是按照程式化的审批标准判断,导致许多虽然抵押物存在缺陷,但经营前景较好、现金流较大的小微企业提出的贷款申请不能被批准。另一方面,县级分支机构为了保证上报贷款的审批通过率,往往会优先上报抵押物充足、偿还能力强、贷款额度大的客户申请,从而在事实上造成了对抵押能力不达标的小微企业的歧视性待遇。
三、相关建议
1.加快推进小微信贷专营机构的组建
首先要加快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专门服务于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在县域、乡镇的落户速度,积极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为农村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的金融产品和更好的金融服务。其次是国有商业银行应以所辖的县级分支机构为依托,加快小微企业信贷专营机构建设,按照小微企业的经营特点设计审贷流程和定价机制,优化信贷业务流程,简化信贷办理手续。
2.创新抵押方式和担保方式
要针对小微企业的产权性质和业务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抵押担保方式,大力推进金融产品创新,积极开办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企业联保贷款,有价证券质押贷款等,同时,加大银行与担保公司合作的力度。小微企业贷款难融资难的背后,实际上是担保难、担保贵,在调查中,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均表示,担保公司参与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但是,县域担保机构很少(安新县只有一家),且存在注册资金少、信用等级低的问题。
3.积极建立和完善沟通协调机制
政府金融办应会同县人行、银监局办事处,积极搭建信息交流平台。通过召开银企对接会等多种方式,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重点项目,向小微企业介绍金融产品,实现银企双赢。
4.改善小微企业自身融资条件
首先小微企业要规范企业内部管理,规范财务核算和日常结算,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提升财务报表的质量和可信度。其次小微企业要审慎经营,努力降低生产成本,大力增加科技投入,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逐步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生产效益,壮大企业实力;再次小微企业要加强信用建设,增强自身的信誉度。
作者简介:化晓梅(1963- )女,中国人民银行安新县支行副行长;冯金(1990- )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