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的一元与多元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再次强调“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这是中央促进多元文化发展的最新表态。“百花齐放”显然比“一花独放”好,“百家争鸣”显然比“一言堂”好,文化的多元化显然要好过一元化,此中道理不言自明。
承认文化的多元性,推动文化的多元性,不仅顺应了时代潮流,而且顺应了自然规律。面对当今世界多元的文化类型,虽不能说基督教文化、伊斯兰文化、佛文化、儒文化,谁高谁低,孰优孰劣,但各种文化形态确有覆盖的广狭、“受众”的多寡之别。我们不认可《文明的冲突》,当然也无法肯定“东风压倒西风”。文化的生命力在于人们“认可”、“接受”的广度与深度。
中国历史上曾经有过多元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时期,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并立,百家争鸣,至今仍然是一些“国学”论者赖以谋生的文化源泉;唐宋时期的诗词繁荣,群星璀璨,仍然是今人无法企及的文化巅峰。不过,在中国历史上存续时间更久的却是万马齐喑、一花独放的漫长时期,比如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汉武帝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至明清两代大规模的文字狱。回顾文化发展的历程,似乎有一种规律触手可及,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多元发展,往往出现在权力多元、社会解构或权力开明、政控松弛的开放时期;百卉凋零、一花独放的一元僵滞,往往出现在政权一统、社会板结或权力专制、政控严酷的封闭年代。
从儒道兵法墨的百家争鸣,到儒释道三教的长期并存,从楚骚汉赋到唐诗宋词,再到明清时的四大名著,多元化的学术思想,多元化的文学形态,多元化的艺术风格,它们的繁荣与发展,从来不是历代统治者强势推动的产物。文化的发展,与政治、经济的发展,遵循着完全不同的内在规律。要发展多元文化,就必须尊重这一规律,而不能越俎代庖,更不能行政强制。《马恩全集》开篇的观点对于文化发展同样适用,马克思指出:“你们赞美大自然令人赏心悦目的千姿百态和无穷无尽的丰富宝藏,你们并不要求玫瑰花散发出和紫罗兰一样的芳香,但你们为什么卻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精神只能有一种存在形式呢?……每一滴露水在太阳的照耀下都闪现着无穷无尽的色彩。但是精神的太阳,无论它照耀着多少个体,无论它照耀什么事物,却只准产生一种色彩,就是官方的色彩!”
今天中国的进步是在否定文革、拨乱反正的基础上取得的。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总量已位居全球第二,然而,以文化为主体的软实力与我国经济地位相比却相距甚远。毋庸讳言,我国文化发展的差距是由于“文革”的创深痛巨造成的。在那种严酷的政治氛围中,文化表现为典型的一元化,全国只有一个头脑,一种思维,一个声音,一种颜色,十年的动乱,斫丧了文化的根脉,砍断了传统的链条,破坏了历史古迹,焚毁了珍贵典籍,更大的损失是文化精神、文化心理的创伤。这种影响在短期内是无法消除的。在目前阶段,清除文化发展的观念羁绊与清除文化发展的体制障碍是同等重要的。为建立和谐社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方针,本次会议《决定》又重申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促进文化的多元发展,建立多元文化争鸣竞妍的良性机制,这个举措显然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