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影大观(一)
冷凇
在多媒体快速发展、社会急剧转型、文化创造日渐活跃的背景下,一种“微小制作,微小剧情,微小纪录,微小投入”,适合短时间观看的影像形式应运而生,这种别具特色的片种,现在被人们称为“微电影”。那么微电影是不是电影?在创作上是适用于表演还是适合再现,微视频就是微电影吗?什么样的题材才适合创作微电影?微电影与互联网的关系等等。目前不仅仅在学界引起了争论,就是在业界,微电影的归类也颇具困难,笔者撰写此文也并非要给微电影下什么定义,只是要给这种杂取多种艺术之长、跨越网络媒介和实体媒体的视觉形式,以更广泛的价值拓展。
一、 微电影的“血统”
20年前,我们使用家用摄像机拍摄的视频短片,统称为DV影像,于是各行各业普遍开展了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DV大赛和评比,2010年笔者在网上搜索了一下,搞DV大赛评奖的有300多家电视台、高校、企业。今天,很多人又把这种表达个人志趣的DV视频叫做微电影,于是各种DV大赛又在一夜之间统统改为“微电影大赛”。那么微电影到底是什么呢?
现在有一种说法:微电影就是“微小制作,微小剧情,微小纪录,微小投入,适合短时间观看”的影像形式,它和DV影像一样,完成了3个转变:从精英表达到草根“拍客”的主体变革,从最朴素客观记录到经典剧情创作的内容变革,从小众人际传看到三网融合时代大众传播的流布方式变革,成为一种崭新的、引人瞩目的精神交流形态与载体。
笔者认为,一切文化领域的初生物总不可避免地要在技法开拓、风格确证、价值重估、自我认同与他者认同的建构中经历长期而艰难的摸索与突进,微电影在以特有的“个性化、青年化、民间化”的创作特质显示着独特的差异性与生命力的同时,也不断引发关于其文化定位、审美价值、存在伦理与社会效应的深入探察和思辨。微电影究竟是什么?是电影还是电视?是表演还是表现?是虚构还是纪实?是作品还是作业?它究竟能为今天的文化生态、时代精神、社会治理、人际沟通带来哪些新的可能性,带来多少积极和正面的意义?这些问题,依然让学界和民间爱好者颇费思量。
在刚刚结束的北京国际微电影评奖的活动中,评委们自觉不自觉地把“报道类、新闻类”很强的“微电影”拒绝在评奖外。大家普遍认为,微电影的综合“血统”是艺术的,不论剧情片还是微纪实都应该参与作者的大量创作,而不是对某一件事情的新闻报道。还有一些专家干脆将微电影定位为剧情片,只要不具备电影元素的(编剧、演员、服道化)都不是微电影。
笔者不完全赞同上述观点,但是新闻报道参加微电影大赛的确不合适。虽然新闻也是一两分钟的视频短片,但是他主要服务于电视台和多媒体,其“血统”还是有很强烈的“宣教”味道,官方色彩浓烈。而微电影最最典型的特点就是“个性化创作”,不但选材是个人喜好的,就连作品也可能是(作者)融编剧、演员、导演于一身。即便是我们提到的“微纪实”作品,也大都是好看的段子,趣味性、猎奇性很强,搞笑的成分很浓……因此,微电影应该是艺术的,需要创意和创作。
二、 微电影不等于电影
我们现在见到的微电影,与我们传统意义上的电影可以说有着天壤之别,虽然他们都叫电影,但是从编剧、导演、演员、场景、灯光、时长、“服道化”等等都是大不相同的。特别是传统意义的电影,是需要买票在电影院里观看的,人们一旦进了电影院就将无法选择地从始至终看完;而微电影则大部分是针对网络和所有新媒体的,没有人规范它什么时间看,怎么看……所以趣味性、猎奇性和节奏感要更加强烈。
前不久有专家提出,微电影应该像传统意义的电影学习,规范它的拍摄、放映和题材选取。对此,笔者持反对态度。众所周知,微电影是“微小制作,微小剧情,微小纪录,微小投入,适合短时间观看”的影像形式,它的时间长度最长的也就是20多分钟,现在网络上大量的是5—10分钟左右的,所以不能要求所有创作微电影的人都去学习电影的创作。例如电影的故事情节是连贯完整并且是由功底颇深的专业编剧来完成;而微电影就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
笔者参加了近3年的多个微电影大赛评奖,观看了5000多部作品,除了有些质量够不上微电影外,大多数都在10分钟以下,而大部分上载到网络上观看的,都在5分钟左右。这样的微电影怎么能要求作者拍出“完整剧情”的电影呢?
因此,可以说,微电影与电影有如下区别:
(一)微电影剧情“碎片化”,电影剧情较为完整;(二)微电影场面浓缩,电影场面多数是鸿篇巨制;(三)微电影编、导、演都是作者身兼一职,电影专业分工明确;(四)微电影拍不了“仪式化”镜头,电影的仪式化场面是必须有的;(五)微电影选材一般是猎奇、趣味,电影选材更为广泛;(六)微电影要求的真实是肤浅和多元的,电影要求的真实是更艺术的。
电影与微电影虽然都叫电影,但是差距是相当大的。微电影的“大众化属性”,使其更具有创作手段的“多元化”特质,尤其在表达作者意图方面甚至能够“随心所欲”。就网络上经常看到的幽默、褒贬、讥讽作品而言,微电影可以随手拈来,而电影则需要大量的故事情节来表现……
所以在观看“尚不够成熟”的微电影时,千万不要把微电影混同于电影,更不能把对电影的创作(特别是质量)要求,强加给微电影创作,而是应该给微电影一个更长的成熟时间,更宽松的评审政策,更平和的创作心态……
三、 微电影的表演主义
近两年,尤其是2015年,全国的大学校园中突然产生了一大批近似剧情片的“纪实微电影”,其特点是:作者将自己要表达的思想或者看到的一件事情,编成一个故事,然后在表演的过程中,用纪录(纪实)片的拍摄方式纪录下来,形成一部完成作者意图的作品。这种“非驴非马”的作品,在2012年还不算多,到了2013年、2014年,几乎高校学生拍摄的视频作品都是这种模式和样态。
学者和专家们对此不知可否,尤其送到微电影大赛的评委面前:该作品算作剧情片还是算作纪实片?反正上报的一律都叫“微电影”。这种兼具剧情和纪实两种诉求与叙事特征的特殊作品,迅速将这种叙事体例上的跨界和混搭,推衍为了整个微电影界的主体风格。这些作品往往是短片,它们既像纪录短片又像“纪实故事片”。按照前者的标准衡量,这些视频是“表演和导拍”的,应该算作剧情片;站在后者的立场上考量,它们又是以现实发生的事件为“创作基础”,拍摄也是纪实的,应该算作纪录片”。在我们国内的几个微电影大赛中也很难分开。比如中国西部大学生电影节,将这类作品算作纪实短片;在北京国际大学生电影节里算作剧情片……如果参与国外评奖,这类视频在卡塔尔的半岛电影节上算作纪录短片,在法国短片节上算作剧情片。
笔者作为微电影的爱好者,也曾经以《油菜花开》《悬棺》《弦》等等名字拍摄了多部这种风格的“微电影”,我自己感觉这种“非驴非马的微电影”是最能够准确表传达作者意图的作品形式,它既摒弃了纪实类纪录片的节奏慢、无悬念、采访多、平铺直叙的缺憾,添加了情节剧乃至类型电影的可看性,又没有全然脱离现实中的真实(至少从故事母题的来源上看),这种微电影形态的出现,起码为今天的纪录片创作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可选方式。
那么这种表演主义的微电影与传统意义的纪录片有什么区别呢?
(一)传统纪录片用解说词表达作者意图,“微电影”用表演的故事表达;(二)传统纪录片是在拍摄中寻找故事,“微电影”是写好故事再拍摄;(三)传统纪录片尊重“原生态”纪录,“微电影”对现实讲究“拟在场”;(四)传统纪录片多采用现场声,“微电影”多用拟音完成音响效果;(五)传统纪录片讲究娓娓道来,“微电影”讲究“高潮、悬念、情节、冲突”。
因此,现在大量的微电影作品,最显著的标志就是使用了所有的能够进行视觉表达的创作手法,无论是纪录片手法还是电影创作手段。
四、 微电影应尊重作者的表达
近两年,微电影呈爆炸式增长,各行各业、各类人群都在创作微电影,于是,业界和学界就开始举办各种研讨会,试图规范微电影的创作样态。比如有电视台规定20分钟的剧情片是微电影,网络界则认为300秒(5分钟)以下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微电影”;有的大学规定“有表演内容”的都是剧情片,“只要是纪实的微电影,决不允许表演”,甚至有的评奖部门拒绝有少量动画内容的剧情片参加评奖等。一时间社会上掀起了对微电影创作样态规范的热潮。
笔者认为,微电影不同于电影的小众化创作,它是大众的、草根的。很多非专业人士拿起了数码影像机,开始了自我的视觉表达,我们没有理由要求这些人“必须”怎么做,更没有理由规范他们创作形态和艺术水准。微电影的创作者也没有理由为自己的作品寻找创作模式或者规范如何表达,他们可能就是一种喜好、一种娱乐、一种自我表现,所以大可不必为这些自发创作微电影的人设定“艺术创作模式”,微电影评奖单位也没有必要设定“入选框框”。在微电影的创作上,有人喜欢自编自导自演,有人喜欢搞笑,有人喜欢全家人出演,还有人喜欢3D创作;在类型剧创作方面,有人喜欢悲剧,有人喜欢戏剧,有人喜欢浪漫的“小资”剧,还有人喜欢惊悚剧等等。这是因为人们各自的经历不同,喜好不同。比如喜欢音乐的人,他的微电影里总是会有不间断的音乐伴随;喜欢养狗的人,他的微电影里总会有爱犬的纪实段落;爱好美术和动画的学生,不可能不使用动画来增加其微电影的可视性等等。所以我们应该尊重作者的这种个性化表达,甚至为他们提供创作的各种模式和节目样态,而不是将这些所谓“不规范”的作品,据之创作和评奖之外。
现在人们有了闲暇时间,才有充足的时间去实现个人创作微电影的理想。但是既然是个人创作,就不要强求微电影的“服务功能”,因为我们经常在研讨会上听到这样的疑问:微电影究竟是成就个人还是服务大众?因此有人就认为微电影既然要拿出来给大家看,就应该服务大众,因此其选题应该是正能量的,服务于大众的。笔者认为,微电影当然有服务大众的功能,而且在我们中国社会也尤其需要盛赞时代、引领正能量方向的作品,但是微电影的大众化和它的“草根性”,决定了其作品不会完全是“宣教”的,因为人们在闲暇时间里也需要休闲、搞笑、幽默和娱乐。
五、关于“微电影”和“微视频”
在2016年2月的万峰林微电影大赛中,组委会收到了1800多个节目,这些节目虽然都叫微电影,但是实际上多数可以称为微视频(微纪实),这种情况在2015年的新丝路长安杯国际大学生电影节和第四届国际大学生微电影盛典(2015年)上也是如此。笔者初步计算了一下,能够叫得上电影的,或者说电影元素比较强大的只占送评节目中的15%左右,大部分仅仅就是微纪实或者微视频。
虽然这些微视频与微电影一样,都具有微小投入、微时长、短时间观看的特点,也都会在网络和多媒体上大量播出,但是它们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和属性:微电影从纯艺术或者从纯商业的角度看,微电影必须要由相对的“专业”人士编写剧本,布景排光,拍摄镜头,甚至有的微电影都需要专业演员来演,可以说整体上与电影创作更加接近。因此,在微电影大赛中获得高奖项的一般都是专业团队,或者相对较为专业的团队。比如天津微电影创作基地,他们有完整的编剧、导演、灯光、摄影、服装、道具班子,演员也是定期全国招聘……而微视频就不同了,很多作者即是编剧导演,又是摄像剪辑,有的甚至还兼任演员。也就是说,微视频的制作更加随意一些,这其中的原因除了微视频的作者没有资金、任务压力之外,更重要的是他们创作微电影的目的不同:有的是自娱自乐,有的是完成作业,有的是摄影玩家,有的是旅游纪录……
那么微电影与微视频有什么区别呢?
(一)微电影是以故事的强大为基础,微视频更多的是关注内容的新奇特。(二)微电影摄影基本是专业人所谓,微视频更多的是“草根”自拍自演。(三)微电影对音乐音响的要求更高,微视频更多采用现场声和网上音乐。(四)微电影对服道化有一定的要求,微视频更加关注“原生态”的表演。(五)微电影多为专业人员创作所为,微视频以高校学生和老百姓为普及。
笔者由于对微电影有着特殊的感情,被几个电影节聘为评委会主席,以己之见,微视频是微电影创作的基础,是广大微视频爱好者走入专业化的平台,也是了解社会的视频窗口,没有大量的“草根”微视频的创作,也不会有今天微电影的繁荣。所以,我们要对微视频有个宽容的态度,无论在评奖、播出,还是在创作上,都不要对微视频有过分“专业”的要求,而是慢慢地培养它,使其渐渐成长,不断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