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利乐反垄断立案终止的报道与事实不符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1月15日表示,有媒体关于“利乐反垄断立案两月后终止,知情人称工商调查方向有误”的报道与事实不符,利乐公司涉嫌垄断案由工商总局直接立案调查,目前本案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近年来,工商总局多次接到针对利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反垄断举报。2013年7月,工商总局局长张茅透露,工商总局已对利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予以立案,正组织20多个省区市工商机关进行相关调查。同年12月,张茅又表示,工商总局对利乐公司等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调查取得阶段性进展。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垄断行为包括三种: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