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法》施行:机遇与挑战并存

【摘 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于2017年11月4日颁布后,迅速引起图书馆界、出版界及其他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部在社会上具有广泛影响力、相当于中国图书馆事业发展里程碑的法律,在鼓舞人心的同时,有许多新的精神需要学习、宣传和贯彻。文章从立法宗旨出发,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深刻内涵,为行业提供借鉴。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文化法治;全民阅读;出版机构;馆配商
【作者单位】何洪周,中共南充市委党校。
【中图分类号】G12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91/j.cnki.cn45-1216/g2.2018.12.0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简称《公共图书馆法》)是中国第一部图书馆专门法,自2001年酝酿,到2018年1月施行,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第一部文化立法。该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完善我国文化法律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为促进图书馆事业发展,推动我国的文化法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一、《公共图书馆法》有利于推动我国文化法治建设
《公共图书馆法》是国家层面公共文化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法律,《公共图书馆法》的颁布,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舉措,对于推动我国的文化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从文化法律制度构建层面看,《公共图书馆法》对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要求,创建了公共图书馆的制度体系,完善了文化法律制度的内容,弥补了我国文化立法的短板,为促进图书馆事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其次,从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层面看,《公共图书馆法》将党和国家关于发展公共图书馆的方针政策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构筑了公共图书馆的制度体系,有利于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健康发展。再次,从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保障层面看,《公共图书馆法》将人民群众对于公共图书馆的期盼和要求用法律的形式体现出来,其目的就是依靠法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使人民群众共享文化改革发展成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文化生活需要。
二、《公共图书馆法》为公共图书馆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图书馆法是近代图书馆事业发展的产物。19世纪中期,欧洲一些国家为了促进图书馆的公共化,确保图书经费的稳定来源,加强图书馆管理,制定并颁布了图书馆法。这些图书馆法的制定和颁布,为相关国家图书馆事业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基础。在全民阅读的大背景下,我国的图书馆必须明确自身定位,以崭新的姿态承担公共服务的责任。因此,相关法律的支撑保护是必不可少的。《公共图书馆法》的制定,顺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时代要求,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它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第一部文化法律,也是公共文化领域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之后的又一部重要法律,其地位不言而喻。从行业的角度看,《公共图书馆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
首先,从责任层面考虑。《公共图书馆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公共图书馆事业的政府责任,对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公共图书馆事业的职责范畴做了具体的规定,奠定了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国家和地方保障基础。如第十三条规定“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 ,明确了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主次关系,避免某些地区政府借社会力量办馆逃避责任或借此减少对图书馆的投入。如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图书馆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公共图书馆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大对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的投入,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并及时、足额地拨付款项”,这项将图书馆的发展纳入地方事业规划的责任制度,为图书馆可持续运营提供了动力。
其次,从发展层面考虑。随着国家越来越重视公共文化服务,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环节,必然要从孤岛化、差别化、不平衡化向体系化、标准化、整体化发展,而《公共图书馆法》将成为促进公共图书馆集约化发展的有力推手。《公共图书馆法》从主管层面,保证了图书馆日后的法律管理执行力度,对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如第五条规定“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图书馆的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公共图书馆管理有关的工作”。在国家强有力的行政支持下,《公共图书馆法》所规定的各项权益将可能顺利实现。
再次,从规划层面分析。其一,公共图书馆的扶持是有规划性的。《公共图书馆法》在加大扶持力度的同时,要严格执行计划中的数量安排,要依据图书馆所在地域、经营规模进行计划扶持,做到有的放矢。其二,公共图书馆的扶持要及时。要保证拨付时间,严格按时间安排执行计划,做到不滞后不拖延,避免图书馆错失发展先机。
三、《公共图书馆法》对推动全民阅读的重要性
《公共图书馆法》的实施,将极大促进公共图书馆的发展。我国现有公共图书馆3153个,除国家图书馆外,省级公共图书馆39个,地市级公共图书馆369个,县级公共图书馆2744个。《公共图书馆法》的实施将有助于增加公共图书馆的数量,而增加公共图书馆的数量,是为了推动全民阅读的顺利开展。对此,《公共图书馆法》第三十六条有明确规定“公共图书馆应当通过开展阅读指导、读书交流、演讲诵读、图书互换共享等活动,推广全民阅读”。
《公共图书馆法》对全民阅读的推动并非纸上谈兵,而是有详细的规划。首先,本法推动相关机构利用现有资源加强基层公共图书馆建设,满足基层民众的阅读需求。其次,本法提出要全面实施县级总分馆制,建立覆盖全国的图书馆网络体系,促使公共图书馆服务向城乡基层延伸。本法的第十三条指出“要建立覆盖城乡、便捷实用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综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人口数量、人口分布、环境和交通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确定公共图书馆的数量、规模、结构和分布,加强固定馆舍和流动服务设施、自助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建立覆盖全国的图书馆网络体系”。再次,本法重点关注和扶持老少边穷地区公共图书馆事业,致力于解决当前公共图书馆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整体协调发展。保证老少边穷地区公共图书馆的良性运营,实际上也就改变了这些地区看书难、书香氛围淡的现状,从而促进全民阅读发展。
为了满足全民阅读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与均等化的要求,《公共图书馆法》确立了国家图书馆和少年儿童图书馆在公共图书馆体系中的地位。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设立国家图书馆,为其他图书馆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等职能。国家图书馆同时具有本法规定的公共图书馆的功能”。第三十四条规定“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设置少年儿童阅览区域,根据少年儿童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开展面向少年兒童的阅读指导和社会教育活动,并为学校开展有关课外活动提供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单独设立少年儿童图书馆”。以上规定的作用有两点,一是为全民阅读提供指导方向。国家图书馆地位的确定,为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指明了方向。其开展的推广活动、到馆读者互动活动等,旨在服务全民阅读,并为其他图书馆开展活动提供了具有可执行性的规划路径的参考。二是确立少年儿童图书馆的体系位置,以此保证全民阅读源头的稳定性与纯粹性。阅读从娃娃抓起,全民阅读的未来与青少年休戚相关,《公共图书馆法》正是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因此将少年儿童阅读摆在一个重要位置。
此外,在全民阅读服务上,《公共图书馆法》很注重阅读服务质量。如第八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发挥科技在公共图书馆建设、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推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传播技术,提高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效能”,就是鼓励以科技助力全民阅读服务,让全民阅读之路更加宽广顺畅。
四、《公共图书馆法》为出版机构和馆配商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
《公共图书馆法》为公共图书馆提供了绝佳的发展先机,在全民阅读背景下,这无疑为整个出版行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心剂。出版机构和馆配商作为其中非常重要的环节,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新机遇。
出版机构作为资源提供方,是开展全民阅读的重要推手,其在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古籍出版方面,相关单位将迎来新的发展契机。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加强馆内古籍的保护,根据自身条件采用数字化、影印或者缩微技术等推进古籍的整理、出版和研究利用”。出版机构可以依照这个规定,与图书馆合作,获取相关资源出版图书,从而形成一个良性闭环。本法规定“图书馆通过巡回展览、公益性讲座、善本再造、创意产品开发等方式,加强古籍宣传,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出版机构可以通过创意参股的形式参与其中,强势整合出版机构与图书馆双方的优势项目。比如出版机构可以发挥自身的图书资源优势、作者优势参与图书馆的活动,利用机会进行品牌建设。出版机构还可以将创意产品开发作为第二产业,与图书馆开展深入合作,以此拓展实体书店渠道。其次,在地方志资源出版合作方面,相关单位面临很多机遇。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共图书馆应当根据办馆宗旨和服务对象的需求,广泛收集文献信息;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还应当系统收集地方文献信息,保存和传承地方文化”。这条法则的实施,蕴含很多出版机遇,因为地方志是内容生产的资源宝库,比如南京出版社,就以地方志资源为自身拓展出版道路。再次,在数字出版尤其数据库出版方面,出版机构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本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共图书馆应当加强馆际交流与合作,实现文献信息的共建共享,促进文献信息的有效利用”。本法第四十条规定“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加强数字资源建设,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文献信息共享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这与近年来很多出版机构大力发展数据库的趋势是呼应的,这两年,很多古籍出版社如黄山书社、社科文献出版社都大力发展特色出版数据库,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如果能够以此为契机,让图书馆大力采购出版机构的数据库,无疑可为处于上升期的数字出版提供新的发展通路。
对于馆配商来说,图书馆数量的增多为其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大众阅读需求与图书馆建设需求的多样化发展为馆配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新的机遇。目前,虽然高校图书馆采购的副本量持续下降,但是图书馆对电子书、数据库的关注度不断提升,全国大部分地区公共图书馆的采购经费较前期都有明显增加。如果馆配商能够充分发挥资源供应方的优势,助力图书馆资源建设,与出版发行界广泛合作,就有机会搭乘全民阅读事业健康发展的快车,获得新的盈利增长点。
然而,在机遇的背后,出版机构面临不小的挑战。对于图书馆藏,出版机构如果以低质低价的产品抢占市场,获取利润,无疑是饮鸩止渴,不会长久;如果一味出版大码洋的图书,不调查图书馆的需求,可能得不偿失,因此,提升出版质量是出版机构迎接挑战的不二法门。馆配商也同样面临挑战,目前馆配市场整体情况并不乐观,市场的扩容促使更多人进入馆配行业,低价中标、恶性竞争的问题将愈加严重,甚至可能危及整个行业,并且这种危害的影响是长期持续的。
五、相关单位应对挑战的策略
随着图书馆资源建设需求的增加,馆配市场与出版市场要整合出版机构、馆配商、图书馆等各方资源,构建和谐的馆配生态环境。在这个生态环境中,出版机构、馆配商和图书馆可构成统一的有机整体,各主体与环境相互影响、制约,并在一定时期内处于相对稳定的动态平衡状态。总的来说,相关单位应对挑战,应取以下策略。
第一,出版机构要坚定信念,不跟风出版,不让低质图书充斥市场,出版适合馆藏的精品书籍,真正实现市场需求转型。馆配商作为出版机构与图书馆之间的桥梁,应了解各方需求,提供优质平台,促进多方交流。馆配商的服务应配合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的步伐,加强管理与技术创新,提供精细化服务。出版机构和馆配商要彼此合作,共同发展,加强沟通,互助提升。
第二,数字化建设将成为大趋势。相关出版机构和馆配商要顺应馆配市场趋势,了解图书馆数字化建设的需求,加快纸电同步的步伐。出版机构可以通过产品组合等方式,与馆配商、图书馆共同做好数字资源建设。馆配商应加强渠道沟通,做好相关数据库的分发工作,并在电子数据建设上下功夫。现代图书馆以阅读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读者阅读需求的变化引导图书馆馆藏资源建设朝数字化方向转变。随着馆配行业大数据分析技术的提升和应用需求的增加,通过技术手段、流程化方式将烦琐的服务通用化,是馆配商必须完成的任务。
当前许多图书馆的图书数据库在搭建完成后,数据更新与后续维护滞缓,甚至处于信息不完整或不可用状态。因此,出版机构和馆配商要保证数据库的维护运转和可持续发展,持续更新图书馆应用软件,这样图书馆才能放心地将资源建设交到出版机构和馆配商手中,达到多方受益的目的。
第三,面对恶意竞争,相关单位应当联合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对策。比如面对低价中标的情况,可以采取全国高校联合的投标法,按照评定标准选出10个合格的有资格的馆配商,避免恶意竞争。此外,还可以建立黑名单制度。比如馆配商在标书上胡乱承诺,后期却没有能力履行,就应该把这类馆配商列入有固定时限的黑名单进行警告。
第四,出版机构和馆配商要保持开放的心态。当下“机器人+图书馆”等模式逐渐被读者接受,打造图书管理新模式成为很多图书馆追求的目标,如VIVE图书馆,打造VR阅读平台,为读者带来VR阅读新体验。出版机构和馆配商作为行业参与者,应该多关注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
参考文献
[1]张晓林. 走向知识服务:寻找新世纪图书情报工作的生长点[J]. 中国图书馆学报,2000(5).
[2]王小华. “互联网+”时代图书馆信息服务浅析[J]. 出版广角,2016(2).
[3]柯平. 《公共图书馆法》的时代性和专业性[J]. 图书馆杂志,2017(11).
相关文章!
  • 新常态背景下供给结构转型的逻

    【摘要】吴敬琏等学者编著的《供给侧改革》一书,选题切合时代需求,研究视野宏阔,求真务实且见解独到,弘扬了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具有强烈

  • 电视剧《西藏秘密》的史诗性

    王泉<br />
    根据刘德濒同名小说改编的46集电视连续剧《西藏秘密》,以僧人扎西顿珠的沧桑人生经历为线索,真实再现了20世纪30至50年代末

  • 个性打造精品特色塑造名牌

    陈 雪<br />
    【摘要】时下,收看电视新闻评论节目,成为观众更深层次了解新闻的热门途径。迄今,CCTV4套《海峡两岸》已成为一档优秀的电视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