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场景理论视角下虚拟现实网络直播研究
邓宝盈
摘 要:为探究当前蓬勃发展的网络直播的新方向,本文试从媒介场景理论视角,研究虚拟现实技术与网络直播有机结合产生的影响,表明在攻克技术难题、突破伦理困境的前提下,虚拟现实网络直播能发挥巨大的潜力,成为社交媒体发展的新潮流。
关键词:媒介场景;虚拟现实;网络直播
虚拟现实是以计算机技术为核心,结合相关科学技术,生成一定范围的在视、听、触感等方面高度近似现实的数字化环境。[1]近年网络直播的发展势如破竹,虚拟现实技术的应用范围也逐渐扩大,虚拟现实技术与5G网络的联动发展,为其产业化发展提供了数据支撑。但目前对虚拟現实技术在网络直播中的应用的研究相对比较空白,较少将虚拟现实和网络直播结合,没有关注其潜力及作用。本文将结合媒介场景理论,对此进行探讨。
1 虚拟现实网络直播的中区行为
戈夫曼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中提出了“前区”和“后区”的概念,认为在戏剧表演和生活中,演员和人们活动的区域可以分为“前台”和“后台”,约书亚·梅罗维茨在《消失的地域》中补充了“中区”的概念,即前台和后台中间作为过渡的“侧台”,中区行为则是两个场景交叉形成的混合场景中出现的新行为。[2]
1.1 直播主体的中区行为
网络直播的内容是持续放送的,长时间的放送会造成主播表演的松懈,表演前区与后区模糊,出现中区甚至后区行为,而相对少见的中区和后区行为的展现会刺激受众的猎奇心理。同时,在虚拟现实网络直播中,受众可通过运动改变视角,对直播内容进行全方位观察,主播的行为会被全面展示给受众。长时间的直播使主播难以一直进行持续性、全方位的表演,主播的表演前区和个人行为后区进一步模糊,中区扩大,更深地消解了表演者的身份符号,拉近主播与受众的距离。
1.2 直播受众的中区行为
一方面,虚拟现实技术通过高仿度场景的构建,给受众的感官带来了更丰富的体验,增强了虚拟社交的现实性,这种多维度、高仿真的体验能增加人们对虚拟社交的信任程度,从而增加对虚拟社交的投入性,将观看直播的娱乐行为社交化。另一方面,由于这种社交体验是在虚拟平台进行的,剥离了受众的现实身份和社会关系,一定程度上消解了社交的仪式感,使社交行为娱乐化,高仿的感官快感也增强了社交的娱乐性。虚拟现实技术将娱乐行为社交化、社交行为娱乐化,两者共同作用扩大了中区行为。
2 虚拟现实网络直播的场景建构
2.1 高仿真度技术场景的建构与置换
在视觉上,二维图像本身包含的信息有限,无法全面展现真实空间环境的位置关系及空间物体的深度信息,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人类对客观世界的感知。[3]虚拟现实网络直播相对目前占主要地位的二维直播来说,通过技术对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等体感进行复刻,形成了仿真度更高的感官体验,在达到二维直播的时间的在场感之外,提升了体感和空间的在场感。直播内容不仅被搬到了屏幕上,更搬到了屏幕框外受众所属的物理空间,构建了高仿真度观看场景,且虚拟现实的虚拟空间是全方位、封闭式的沉浸式体验,能实现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的置换。
2.2 虚拟社交场景的建构与主动化
“信息内容已不再是媒介组织的专利,媒介组织应当转向平台的关系建设。”[4]在过去的网络直播中构建的虚拟社交关系是基于对主播或直播内容的认同聚合而成的。用户只能接受主播播出的内容,这种被动地位会导致受众信息接收的麻木,成为“沉默的羔羊”。在虚拟现实网络直播中,直播内容设计者可借助技术促进其他参与者与空间之间的沟通,[5]受众也可通过改变视点对播出内容进行自主解码甚至再编辑,用挖掘的信息与其他用户进行交流形成外延社交圈。虚拟现实网络直播社交的天平由主播倾向用户本身,构建以用户为中心的虚拟社交场景。
2.3 现实社交的场景建构
在融媒体时代,信息接收终端的多样化、便携性及丰富的信息量冲击了原生的家庭电视仪式。电视开机率明显降低,原生的家庭电视仪式正在消解。[6]而虚拟现实网络直播可以通过构建虚拟与现实混合的空间,使家庭成员共同观看网络直播内容,进行成员间现实的互动,促进家庭成员的互动交流,活跃家庭气氛、丰富家庭文化,使电视机为中心的家庭社交场景重新回归。同样的,这一优势也可以作用于其他的群体社交场景中,将各看各自的“小屏”内容,变成共同观看“大屏”的直播内容,并促进群体进行互动。
3 虚拟现实网络直播的优化策略
3.1 技术的完善与普及
从20世纪80年代末“虚拟现实”概念的正式提出到现在,虚拟现实技术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但现阶段虚拟现实技术还不完善。[7]虚拟现实网络直播需要复杂的成像技术与信息转码技术,目前的技术仍未成熟,容易产生分辨率低、成像畸形等问题,导致用户使用体验不理想。虚拟现实对承载的电子设备要求高,虚拟现实技术及相关电子设备研发尚未成熟,普及率也仍很低。因此要将虚拟现实网络直播发展为国民性直播仍需相当长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对这一领域有兴趣的企业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资,加快将技术转化为生产力,推动虚拟现实网络直播的发展。
3.2 叙事繁简间的平衡
由于直播内容稍纵即逝,在直播内容叙事复杂的情况下,受众要根据自己的视点来解读信息,就需要紧跟直播主体的叙事引导或自己的解码思路,否则会导致信息迷路和叙事的混乱,受众视角反而成了信息解读的噪音,解码效率低甚至导致解码失败。因此,在虚拟现实网络直播的内容设计上,需注重叙事内部逻辑的严密性与信息提供的引导性,既不过于简单降低挑战的快感,又不过于复杂导致信息迷路,这对内容的设计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3.3 直播主体行为伦理的规范
从网络直播的现状可见,直播主体行为越轨、伦理失范的现象较为严重,在虚拟现实网络直播中,由于用户是沉浸式地观看直播内容,受众投入度更深,直播主体行为伦理失范对受众的影响也就更深,更容易造成现实影响的迁移。为解决这样的伦理困境,从根本上,要对进入直播行业的主体设置门槛,包括业务能力和行为规范等方面,注重对主播的道德教育。在外部,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直播平台和主体行为的规范,在内部,直播平台组织间可以形成一个协定的行业规范,平台内部也要注重平台人员行为规范管理。
3.4 直播内容的避娱乐化
虚拟现实网络直播能通过增强空间感和叙事感提升节目的可视性,但网络直播中虚实一体的空间感容易使受众沉迷和满足于感性的狂欢,贪图感官的享乐,丧失对深层精神世界的追求。[8]虚拟现实在带来丰富的感官享受的同时,也有可能造成受众过度关注感官上的刺激,忽略了内容以及价值的接收与消化,对直播内容的认知主观性过于突出,缺乏客观冷静的评判。因此对虚拟现实网络直播的内容要进行挑选,避免内容过于娱乐化或过于粗浅,注重选择有价值、有内涵、叙事性强、能促使受众思考的内容。
虚拟现实网络直播能够通过仿真场景的构建拓展出混合场景,为直播主体与受众提供进行中区行为的更广阔的中区,缩减两者的距离,增强接近性。同时虚拟现实对技术场景的建构能对社会场景产生影响,促进直播观看行为的现实性与社会性。虚拟现实网络直播对比二维直播的优越性决定了虚拟现实网络直播会再次掀起直播文化的风潮,但面临的技术难题也决定了其推广仍需一定时间。因此,我们要着力攻克当前难题,从而真正地打开虚拟现实网络直播这一风口。
参考文献:
[1] 赵沁平.虚拟现实综述[J].中国科学:信息科学,2009,39(1):2.
[2] 梅罗维茨.消失的地域:电子媒介对社会行为的影响[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
[3] 方伟. 3D成像技术在智能手机交互设计中的应用研究[J].佳木斯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8,36(05):111-114.
[4] 谭天,苏一洲.论社交媒体的关系转换[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3,35(11):108-113.
[5] 吴曼,张群.虚拟现实技术在室内空间设计中的应用[J].家具与室内装饰,2018(10):106-108.
[6] 黄坤相.融媒体时代家庭电视仪式的消解[J].记者摇篮,2018(05):16-18.
[7] 芦建国,苏同向.虚拟现实技术与风景园林设计[J].南京林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06):139-141.
[8] 张瑜,马高曼.泛网络生存下网络直播的审美反思[J].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16(06):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