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实践与思考
范倩茹
摘 要:近年来,长治市在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笔者通过调查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资产收益扶贫;三变;对策
文章编号:1004-7026(2018)03-0049-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832.4 文献标志码:A
长治是山西省脱贫攻坚重点市,“十三五”期间,全市仍有3个国家级贫困县,2个省级贫困县、6个插花贫困县,893个贫困村,21.77万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9.5%)高于全国(5.7%)3.8个百分点。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长治市改变过去那种大水漫灌式的扶贫方式,积极探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资产收益扶贫“三变”扶持机制,取得了初步成效。
1 主要做法
1.1 推进资源变资产,让沉睡的资源活起来
盘活村集体土地、林地、水域等自然资源,通过入股等方式,变“死资源”为“活资产”。一是抓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主要是2016年农业部确定的潞城市产权制度改革试点。6月26日全省第一本股权证诞生在我市。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潞城市翟店镇小天贡村,该村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股份合作制改革,将集体经营性资产评估约计624万元,经核算设置总股数624万股,每股股值1元,量化到447名成员,人均股值13 962元(股权设置,只设个人股,不设集体股),2016年底,该股份合作社将经营农业现代园区的盈利按股分红,每人分红50元。二是推进贫困村集体资源资产化。壶关县集店乡岭东村地处山区,生态环境良好,但因山路难行,村民守着好风景却过着苦日子。2016年,该村实施整村搬迁后,与壶关岭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了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投资2 500万实施乡村旅游项目,对旧村进行整体开发,建设跑马场、窑洞酒店等项目。合作社注册资金1 000.9万元,其中岭源农业开发公司以资金入股,占股比59%;岭东村集体以山林、道路、舞台、民居等集体资产入股,评估价值400万,占股比40%;社员以现金入股,占股比1%。项目投产后,日均接待游客5 000人次,提供劳动岗位3 000个,年人均增收3 000元。通过旅游与扶贫深度融合,村里人搬出去,城里人住进来,风景风情成为脱贫致富的金山银山。
1.2 推进资金变股金,让分散的资金聚起来
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性质的前提下,将各级财政拨付的产业发展资金和金融机构的扶贫小额贷款,整合投入到各类经营主体,每年村集体和贫困户享受固定分红。第一个渠道是整合产业扶贫发展资金。壶关县的31个贫困村将产业扶贫资金965万元,一次性投入到太行紫团,投资期限3年,到期后续签协议或将资金返还各村。2016年,该公司共链接建档立卡贫困户3 440户、8 711人,占壶关县当年整村脱贫村的1/3。2016年底,该公司按各村投入资金的10%收益,支出96.5万元。村集体每年约提取30%的收益用于发展公益事业,70%的收益用于村民及贫困户分红。第二个渠道是整合扶贫小额贷款。4月末,已有9个县市区建立“五位一体”扶贫小额信贷机制,已签约贫困户
2 098户,已确认实施主体32个,发放贷款2 058笔,金额9 281.5万元,带动贫困人口2 965人。
1.3 推进农民变股东,让农民的腰包鼓起来
引导农民资源将个人的资产、资金、技术等,入股到经营主体,参与分红成为股东。一是聚焦偏远山区、不具备脱贫条件的失能、弱能“两能”人员。帮助他们将土地经营权入股到经营主体,或者将扶贫开发类资金量化为其持有的股份。平顺县西沟村领办的四季飘香种植合作社,将政府投入的扶贫资金500万元,用于发展光伏发电项目,年收入可达60万元。其中收益的50%,量化到该村26户53人深度贫困户,每人每年分红5 000元,剩余50%用于西沟村敬老院120人日常生活开支。二是聚焦有劳力、有资金、有技术的“三有”贫困户。鼓励引导他们以土地、资金、劳务、技术等多种方式入股,获取租金、薪金、股金。最典型的是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目前,我市积极组建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191个,社员人数达5 228户,吸纳贫困户4 418个,占社员总数的85%。合作社通过议标的形式承揽2017年造林绿化工程任务0.93万hm2,涉及项目资金840万元,参与造林贫困户数3 897人,通过造林工程的实施,贫困户户均劳务收入预计可达1.2万元。通过资产收益,合作社架起了贫困户脱贫致富桥梁,达到了“小合作、大收益”效果。
2 取得成效
贫困户、村集体、经营主体以农村“三资”为媒体结成了利益联合体,实现了融合发展,“四方共贏”。一是贫困户按持有的股份,定期获得分红收益,增加了可支配收入。二是村集体也稳定获得投资收益,实现了集体经济增加或壮大。三是经营主体有效地缓解了资金、土地短缺难题,实现了更好更快发展,增加了经济效益。四是农村“三资”活力迸发,资源不再闲置,实现了加快开发;资产有效利用,得到了盘活增值;资金合理使用,增强了“造血”功能。
3 存在问题
3.1 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成为法人
当前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处于“实践先于法律、实践先于政策”的状态。我国当前法律体系中有一些法律法规涉及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概念,但是都没有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成员身份、资产管理、收益分配以及登记部门等关键问题阐述清楚。给实际操作带来不便。
3.2 作为实施主体的农民合作社贷款难
合作社作为法人,在资产收益扶贫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得不到金融部门的认可,得不到有效的金融支持
3.3 个别地方对资产收益扶贫所需的产业基础重视不够
急于把钱花出去,没有把更多精力放在精选好项目上。又如,个别项目对财政投入依赖过高,收益可持续性面临挑战。
3.4 在推进资产收益扶贫时,存在更关注项目红利和短期回报现象,对风险隐患重视不够
4 建议对策
4.1 大胆创新,开拓发展思路
要借鉴学习外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开展好经验和做法,通过推进资产收益,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开拓思路,探索推进资产收益扶贫不同途径,把村集体、贫困户、农村“三资”和产业经营主体紧密联系起来,结成利益共享共赢体系。
4.2 因地制宜,确定主导产业
资产收益扶贫,产业是基础。各贫困村在产业发展上,要因地制宜,精准选择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找准产业项目与贫困户的结合点,精准选择支持项目,让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得到实实在在的收益。
4.3 总结经验,探索可复制模式
要围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长治模式,探索建立与贫困农户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总结试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实践证明,创新产业扶贫机制,开展资产收益扶贫,是开发式扶贫的核心内容,是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举措,必须抓紧抓好落实,为全面实现小康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