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破坏就是最好的保护等二则
彭石头
以“生态城市——宜居、宜业、宜游”为主题的生态城市论坛日前在贵阳举行,长沙市委书记张剑飞与英国前首相布莱尔就生态环境保护话题在论坛上展开激情对话,并旗帜鲜明地提出“不破坏就是最好的保护”的观点,引起布莱尔的浓厚兴趣。(据8月23日新华网)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世界性的课题。一般看来,要发展必然要付出代价,或者是社会生活中的贫富分化,或者是自然环境的极大破坏,或者是两者兼有之。发展之后再治理,先污染后治理,这似乎是无法摆脱的怪圈。中国改革开放刚开始时,党和政府就一再告诫千万不能走西方的老路,但事实却是,在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污染和环境治理问题也成为影响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最大障碍。
实践是最好的老师,也是最大的教训。通过这么多年的发展,人们认识到,带污染的GDP绝对不是我们的追求。如果经济发展上去了,但人类的生存环境却下降了,这样的发展得不偿失;如果物质生活水平上去了,但原先那种“日用而不知”的蓝天碧水般的诗意生活却离我们渐行渐远,我们将无法安放我们狂躁的心灵。如果任由这种边发展边破坏、边污染边治理的模式发展下去,人类将走向一条不归路,最终会受到来自大自然和历史的双重惩罚。
“内求诸已”,是中国士人的一贯传统,于是我们又把目光朝向了自己。现在我们认识到了不破坏才是最好的发展;发展应该是积极的发展,而不是破坏之后的发展;不破不立适应于社会改造,但绝对不适应于环境保护。我们也庆幸地看到,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正从GDP的盲目崇拜中清醒过来,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力图扭转经济一发展、环境就破坏的现象。
衡量一个地方的发展,千萬不要把眼光盯在高楼大厦、高速公路、现代化厂房上,而应当看那里有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人民生活得有没有自我和尊严。倘若老百姓的眼神里透出幸福和安定,那就是真正的发展。
这或许就是张剑飞先生“不破坏就是最大的保护”给人的启迪。
地震捐款变财政增收是对慈善的伤害
舒圣祥
去年汶川大地震之后,全国各地踊跃为抗震救灾捐赠款物,截至今年4月30日,总数达到了767.12亿元(其中捐赠资金约653亿元,物资折合约114亿元),被公认创下“中国捐赠史的新纪录”。然而,根据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为期半年的调研,这些来自公众个人或企业腰包的钱,极可能80%左右流入了政府的财政专户,变成了政府的“额外税收”,由政府部门统筹用于灾区。(8月12日《中国青年报》)
在一个慈善文化并不发达的社会里,普通的捐赠人也许只在乎那种用实际行动表达情义的慈善感觉,最多会想一下自己捐的钱会不会被别人贪污挪用,却很少会去思考这样一个问题:谁会来具体使用这笔钱,将我对同胞的爱转化为实际的帮助?殊不知,被政府垄断的民间资源越多,民间社会的发展就会越慢,而缺乏强大公民社会的制约,腐败不但将会如影随形,资金使用效率也不可能高到哪里去。诚如民政部某官员所言,几百亿元的捐款是悬在中国政府头上的“堰塞湖”。甚至有的机构,平均一个工作人员“摊到”好几个亿的捐款,该怎么花?试想一下,当“该怎么花掉巨额捐款”成为问题,怎么可能不留下腐败的漏洞,又怎么可能有真正高效率的善款使用?
汶川大地震之后,踊跃赶往灾区的无数志愿者,是2008年感动中国的最靓丽的风景线。但是,由于缺乏资源和资金的支持。很多志愿者最终不得不选择离开,被公众寄予厚望的“中国公民社会元年”、“中国志愿者元年”就这样如昙花般夭折。
一边是政府机构钱多得发愁,一边却是民间组织无以为继——政府对慈善资源的高度垄断,严重压制了民间组织成长的空间,满腔的公益激情和责任意识,在现实中却根本找不到一掊可以扎根的土壤。
谁都知道,公民自发的慈善捐款,与纳税入的依法纳税完全不是一回事。可是,政府对善款的垄断使用,却让两者在本质上趋同,反正都是交给政府,只不过一个是法律强制,一个则是个人自愿或者变相强制。本是带有浓厚感情色彩的爱的奉献,却从奉献的那一刻起变味为毫无感情色彩的财政增收。既然捐赠也同纳税一般只是“应尽义务”,或者最多只是“帮助政府”,公众的捐赠热情怎么可能成为具有坚强生命力的慈善文化?
政府的局限性决定了他不可能在所有的领域都长袖善舞,有很多事情是政府做不了的,还有很多事情是政府做不好的,因此,既要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也要政府的归政府、社会的归社会,因为社会开放与经济开放同等重要。政府包办一切,不仅会窒息民间组织的成长,也会让整个社会失去活力与多元。只有开放的社会,才会有无量的前途,而社会的开放,正是当下中国亟待破解的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