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院腐败帮瓦解
尹鸿伟
现在,一些律师事务所已成为贪腐资金洗白的一个重要途径,部分法官在进行贪腐时,为了保密往往都是通过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来进行的。重庆高院发生的腐败案就显示了这一点。
查出手机电话薄里的“张弢”、“乌小青”,迅速按下删除键——在2009年6月4日晚上的重庆市里,许多有钱或有地位的人都在做着同样的事情。
当天下午,中纪委直接双规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瞍和重庆市法官学院院长、原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高院)执行局局长乌小青。消息不胫而走,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
6月8日,重庆高院召开全院大会,通报了以上情况。7月16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文天平公开证实了这一消息张弢,乌小青及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郭剑等人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土地拍卖露马脚
“为了得到领导和媒体的关注,我们在重庆和北京之间奔波了三年多,后来在司法部一位好心接待人员的指点下,我们终于寻找到了斗争的关键方法。”重庆化妆品厂的职工项锡文说,“我们千方百计拿到了重庆高院违规操纵拍卖的种种证据,提交给了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许多部门。”
据项锡文介绍,1 991年,重庆化妆品厂与港方合资成立了一家合资企业奥妮化妆品有限公司,当时名义上虽然是两家企业,但在实际运行中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法人代表都是同一个人。由于后来企业发生变故生产停止,2004年,原奥妮公司以合资公司身份起诉中方股东重庆化妆品厂欠款6700万元。2006年2月,重庆高院决定对该公司的“三工场”65亩地块进行公开拍卖,以解决该公司的各种债权债务。4月,中粮集团旗下地产公司“中粮鹏利”成功购买,而奥妮公司被黑恶势力逼迫退出几乎分文未得,整个争斗过程让人触目京心。
“司法腐败分子与黑恶势力及重庆化妆品厂厂长陶益禄相互勾结,采取恶意串通、商业贿赂甚至非法拘禁等手段,致使一宗实际价值超过9000万元的土地,拍卖成交价仅3710万元,而黑恶势力及其腐败分子非法掠取代理费高达5500万元(约为成交价的1.5倍)。”项锡文说,“张 和乌小青当时就是这起拍卖案的主管副院长和执行庭长,他们的行为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上亿元,严重地残害了我们厂近300名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及生存后路。”
2006年4月18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以“土地拍卖悬案”为题,深入报道了这起司法拍卖出现的“怪相”:参与竞拍的“中粮鹏利”和“重庆万贯财务咨询公司”两家公司实际上是同一幕后老板,被委托主持拍卖的公司拒绝其他竞买人参加;“三工场”土地1 997年时的购置成本和整治成本就已经达到5500万元,而经过了近10年时间,在地价暴涨时期却贬值为3710万元。
三年来,由于化妆品厂职工们的不断举报,多个部门介入调查,也分别作出了报告,认为该土地拍卖的确存在涉嫌违法甚至犯罪的问题,“但奇怪的是重庆市却一直没有部门具体处理这些违法犯罪问题,直到中央电视台的报道播出,中纪委直接介入。”重庆化妆品厂职工陶应建说,“更不可思议的是,‘中粮鹏利随后将这块土地中的建盖着房屋的2亩以380万元分割出售给了一家企业,剩余的公开挂牌出售,标价高达1.3亿元,一转手就可以赚1个亿。”
《新司调查》最后说:“围绕这块土地产生的纠葛两年来一直持续不断,但是一直没有一个最终的结论,只有早日查清此案才能恢复这块土地应有的价值,也才能捍卫人们对于公平和正义的期盼。”
重庆市的司法官员吴英(化名)说:“张弢、乌小青等人在重庆高院经营多年,所涉及的案件数不胜数,但真正的引爆器就是这起案件。”
事实上,重庆法院系统出现“地震”早有预兆。3月初,重庆市一家媒体报道:对于司法拍卖过程中的“竟买人围标,恶意串标,职业控场,黑恶势力参与”等问题,重庆高院副院长唐信福用了四个字来形容——“屡见不鲜”;针对这些问题,2009年3月1日,重庆高院正式出台《关于司法拍卖工作的规定》,欲用制度堵住拍卖中种种可能产生腐败的漏洞。
按照《新闻调查》的披露,重庆化妆品厂厂长陶益禄的妹妹就是重庆富国律师事务所律师,该所竟然同时成为了土地买卖双方的代理人,并在此案件中“负责协调高院的工作”,收取“中粮鹏利”的律师费580万元(实际收到430万元),但是随即又把其中部分款项分发了出去。2008年6月,重庆市律师协会、重庆市司法局认定富国律师事务所违反了律师执业规范,给予了其行业处分。张弢等人出事后,该律师事务所主任陈仕谟也被有关部门控制调查。
另外,原重庆高院法官,后开办广贤律师事务所的邱兴盛在张弢,乌小青被双归后也被有关部门控制协助调查。
重庆高院的恶疾
1997年,重庆市升格为直辖市,不少相关部门的官员也欢天喜地地随着升格,其中包括原四川省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俊如和执行庭庭长乌小青,
“赵俊如担任重庆高院院长后,乌小青也跟随成为执行庭庭长,后该部门更名为执行局,乌小青同样成为了执行局局长,”吴英说:“事实上,在重庆的官场,乌小青的贪腐名声在直辖前早已经远扬,一直都有人在举报他,但是其一直稳居官位。”
2001年6月,赵俊如由于“违犯组织纪律”被处理,被迫向重庆市人大辞去院长职务,政治生命就此结束:重庆市人大同时决定任命张轩为重庆高院代理院长。次年1月,张轩正式任院长,成为国内少有的女性高级法院院长。
“尽管赵俊如是由于涉嫌经济问题而下台,但是其重要下属基本没有受到牵连,这就埋下了隐患。”吴英说。
吴英透露,张弢,乌小青肆无忌惮的贪腐行为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并且已经形成一个有法官、律师、拍卖公司和黑恶势力参与的成熟的利益团伙。
出生于1 963年的张弢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博士后。1 997年7月赴重庆挂职,从此与赵俊如,乌小青等人结下了不解之缘。2002年7月,张弢出任重庆高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并于2006年入选首届“重庆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同时还被西南政法大学聘请为兼职教授。
“千方百计把手中的司法权力转化成私利,已经成为一些法官日思夜想的事情。”一直以为弱势群体维权而闻名的重庆律师周立太说,“任何进步、完善的法律制度都要靠执法者来实现,但是这些长期存在的司法腐败已经导致公众对国家的司法普遍缺乏信任。”
他表示,法院是老百姓维权救济的底线,现在看来这条线快守不住了,“现在,一些律师事务所已成为贪腐资金洗白的一个重要途径,部分法官在进行贪腐时,为了保密往往都是通过律师或者
律师事务所来进行,这样的情况无论是乌小青与其律师情妇的勾结,还是原重庆奥妮公司土地拍卖中暴露出来的重庆富国律师事务所的情况都可以证明。”
周立太透露,拥有“重庆首届十佳女律师”桂冠的律师胡某成为乌小青公开的情妇后,乌小青不断利用自己的关系和权力为胡某介绍,安排案源,这些情况在重庆司法界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尽管赵俊如下了台,但由于与后任副院长张弢成功结成了利益同盟,乌小青的行为更加放肆。
吴英说:“乌小青帮助情妇胡某获得的利益至少在6000万元以上,其中最知名的例子是某银行在重庆高院执行局申请执行一个案件,标的上亿元。乌小青人为设置障碍,久拖不执行,目的是强迫银行更换德师,当胡某成为该执行案的代理律师后,乌小青便积极组织展开工作,在一个月内成功执行,仅此一案胡某就得到律师代理费4000万元。”
吴英透露,乌小青被双规后,胡某迅速外逃躲避,后来在广东境内被有关部门控制。另外,在2009年6月重庆市开展的“打黑风暴”中,在“三工场”土地拍卖案中公开插手的“万贯财务”负责人陈坤志作为“黑恶团伙的首犯”被抓,此人自1 988年开始先后在重庆的两个区做过民警,7年后因受贿,殴打他人离开公安机关。陈坤志所控制的“万贯财务”已于2008年11月被重庆市工商局吊销,原因是“两年多没有履行过年检职责”。
“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还将有更多的人会被抓,关键看上层领导的决心有多大。事实上,中央电视台的采访报道出来后,已经使张弢等人明白末日的来临,在那段时间里,他们为自救而活动频频,困兽犹斗。”吴英说,“讽刺的是5月14日,张驶还代表重庆高院就继续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建设‘平安重庆对媒体发表讲话,都不清楚他当时在想什么了。”
拍卖存在潜规则
近两,三年来,全国各地法院系统中的“执行局”法官屡屡落马,如四川省高院执行局原局长罗书平,成都市中院执行局原局长王卫平,深圳市中院原副院长裴洪泉,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原局长杨贤才等等,人数之密集令全社会高度关注。
2009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北京指出:“虽然绝大多数法官是好的,极少数法官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生活上腐化堕落系其个人问题,但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吴英表示,强制拍卖是法院执行工作的最后一环,目前由于缺乏对强制拍卖的立法规范,往往形成不公开、不透明的招投标及竞价过程,已经成为滋生腐败的最大环节,各种拍卖公司、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只要向法官行贿就可以获取丰厚的非法利益,其涉及的标的物动辄上千万,拍卖公司只需以极少的成本通过拍卖即可获取10%的佣金甚至更多利益。
重庆市一名拍卖行业人士则透露,拍卖行业里有众所周知的“潜规则”,拍卖一单业务的行规佣金,法官以前的回扣是50%,近几年已经涨到了快90%,一些法官肆无忌惮的腐败行径使许多拍卖公司面临倒闭,“很多法官只恨不能自己亲自上台拍卖拿更多的钱”。
“许多人可能还不清楚,哪一家拍卖公司想获得类似的拍卖资格和机会,完全控制在法院执行局领导的手中,并没有建立起什么规范的市场竞争机制,其中能够产生的腐败空间显而易见。”吴英说,“事实上,如今整个拍卖行业已经被打上了灰色标记,拍卖市场已经污浊不堪。”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全国许多法院执行局局长发生的贪腐行为中,很大一部分都与房地产经济案件有关。
负责拍卖“三工场”土地的重庆辉煌拍卖公司就在第一次拍卖日拒绝第三家公司“金洲物业”报名入场,在现场负责的重庆高院的法官协调都不起作用,其总经理汪钟声称要向高院的“张院长反映情况”,无奈之下,法官决定拍卖无效,只能延期。《新闻调查》的报道证实:高院的周法官在与汪钟交涉的时候,有领导打来电话对汪钟进行指示;周法官对汪钟的评价是“既不讲法律也不讲道理”。
吳英说:“可以想象这其中水有多深,之所以中央电视台在重庆的采访比较顺利,显然是有人在背后做了工作,现在重庆市官场上流传着一种‘重庆市内部想借中央电视台报道洗牌的说法。”
尽管“中粮鹏利”为了“三工场”土地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但由于重庆化妆品厂300名工人激烈抵抗,他们一直未能实际控制“三工场”。而随着张弢等人事发,这块土地的命运更是成为了“空中楼阁”,谁也掌握不了。近300名职工群众的生计也是问题。
更致命的是,随着重庆高院腐败帮瓦解,由法院负责的执行工作会更加失去社会信誉。
“为什么执行人员屡屡出事,为什么法院院长、执行局局长因执行问题屡屡下课?这恐怕不能简单地用那句‘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来搪塞。”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晖说,“法院的执行阶段必须要引入监督和制约,要打断执行人员牟利的通道。”
肖晖建议,“最佳的方法是将执行实施权从法院划出去,在现有的机构框架下,将其划归司法局比较恰当,因为司法局一直以来权力较弱,事情较少,且和法院在每一个层级上均能够衔接,不致引起大的波动。”
那么,执行实施权交给司法局就能避免腐败吗?肖晖认为,“肯定不可避免,有权力的地方就会有腐败。但由于执行裁决权归法院,司法局仅有执行实施权,两机关互相制约,腐败肯定会大幅减少。如果再引人检察机关的执行监督,效果可能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