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三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概况及建议

陈亮+杨杉+王少明+罗治建+黄贤斌+冯春莲+丁强+李新枝
摘要:2014年6月至2016年10月湖北省开展了第三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通过实地踏查、细致分析,系统总结了此次普查工作的成果,重点指出了普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为今后的普查工作提出了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成果;问题;建议;湖北省
中图分类号:S7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020(2017)05-0039-04General Situation and Suggestion of the Third Forestry Pest Survey in Hubei ProvinceChen Liang(1)Yang Shan(1)Wang Shaoming(1) Luo Zhijian(1)
Huang Xianbin(1)Feng Chunlian(1)Ding Qiang(2) Li Xinzhi(3)
(1.Hubei Provincial General Station of Forest Pest Control and QuarantineWuhan430079;
2.Xiangan City Wildlife Fauna and Flora Conservation Station in Hubei ProvinceXiaogan432000;
3.HuBei Ecology Vocational CollegeWuhan430200)
Abstract: The author has personally participated in the third forestry pest survey in Hubei Province. Through the personal experience and detailed analysis, the author summarizes the achievements of the survey work, points out the shortcomings and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and countermeasures for the future survey work.
Key words:forestry pest survey;achievement; problem; suggestion;Hubei
開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既是一项重大林情调查,也是一项基础性和公益性的省情调查。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林造发[2014]36号)文件精神,按照《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方案》和《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技术方案》规定和要求,自2014年6月至2016年10月,湖北省林业部门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多方筹措经费、采取多种调查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第三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
1湖北省第三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概况
本次普查,全省17个市、州森防站、107个县(市、区)森防站,以及部分基层林业站、国有林场、林科所、苗站、推广中心参与了调查工作。湖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华中农业大学、湖北生态职业技术学院、湖北师范学院、湖北工程学院、长江大学、黄冈师范学院等高校院所提供了技术支撑。部分市、县还首次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运用地方财政预算资金,委托社会机构承担林业有害生物普查任务。全省共组织527个工组、人员2 034名,投入外业工作日57 867(不含社会委托)。
完成外业踏查线路18 765条、调查样地16 146个、苗圃2 033个、涉木企业及林产品加工经营单位4 624个。采集林业有害生物标本13 200多号,通过国家森防总站服务器上报登记1 987种,其中,树木病害455种,昆虫2纲12目166科914属1 497种,鼠兎害6种、有害植物29种,截获外地传入林业有害生物6种。拍摄12目134科1 170多种2 900多张昆虫、170余种病害、18种有害植物,以及鼠兎、天敌昆虫的生态照片14 G。制作重点林业有害生物标本71种、367套,一般有害生物种类标本92种347套。组织13个市、州对17种林业有害生物进行风险评估,圆满完成国家下达应用无人机开展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的试验任务。发表3篇论文、收到录稿通知2篇。基本摸清了湖北省近些年分布、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种类,掌握了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范围和危害程度,初步建立了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基础数据库。全省投入普查专项经费2 4966万元,部分市、县(市、区)首次运用地方财政预算资金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机构承担林业有害生物普查。
各地认真剖析了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在湖北省入侵扩散蔓延的态势,总结了两次普查期间本省补充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状况、管控效果和及新分布种类对生产的影响,分析了主要生产栽培树种常发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种类、分布空间和危害活动变化。本次普查为在今后一个时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提供最新决策参考数据、储备详实基础性资料的同时,还锻炼和提高了基层森防从业人员业务工作能力,为今后日常管理以及五年一次的例行普查奠定了技术队伍基础。
湖北林业科技第46卷第5期陈 亮,等:湖北省第三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概况及建议2存在的问题
2.1基层普查方案过于粗放,缺乏可操作性
为规范普查工作,国家、省两级分别制定了普查技术方案,从普查范围、对象、内容、调查方法、标本采集和影像拍摄、内业整理、资料报送等方面作了框架式、原则性的要求。而普查具体实施的县级单位,需要在遵循国家、省级技术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森林资源现状和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分布情况,制定出更具针对性、操作性的技术方案。尤其是踏查线路的设计,要能覆盖辖区内主要树种,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活动分布区,具有代表性;标准地的数量、调查面积及代表面积能反映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的实际情况。然而,一些县级单位照搬上级普查技术方案,没有依据本地森林资源和结合林业有害生物活动特点细化调查方法,设置的踏查路线和标准地数量不够,代表性有局限,重复调查占比不大,导致后续野外调查在线路、样地选择上,缺乏系统性和统筹性,难以覆盖所有森林资源类型,遗漏某些发生分布状况稳定的重要调查对象,如华山松大小蠹、日本落叶松病害;在标准地的设置上,不同危害程度的样地数量没能区分权重,导致危害程度的判定缺乏代表性,不能全面地反映林业有害生物发生与危害程度;在重复调查上,同一区域、路线重复调查的频次少,难以将各个时期发生危害的不同种类、同一种类的不同虫态采集齐全,以致采集到的林业有害生物种类有限、成套生活史标本数量不多。
2.2购买社会化服务经验不足,缺乏有效监管
为弥补基层人员不足、技术薄弱等问题,普查之初,财政实力稍强的县、市、区拿出资金购买社会化服务、寻求院企合作做普查。初衷虽好,但实际操作中,购买的技术服务未能到达预期的目标。一是由于首次购买社会化服务,各地签署的技术承包合同大多过于笼统、原则,在实际工作中无法分阶段考核量化,对承包单位的约束性不强,导致普查重结果(总结报告、标本等),轻过程(各时期、多频次的调查),与预期有较大差距。二是具备林业有害生物调查资质或能力的企业(院校)数量有限,而需要购买普查社会化服务的县(市、区)较多,承包企业(院校)在不顾自身能力的前提下,盲目承接过多的普查业务,导致无法保证足够的人手、充裕的时间开展外业调查[3]。三是部分县(市、区)购买普查服务后,自身不参与普查工作,当“甩手掌柜”,完全依托承包企业。而承包企业对项目县的基本情况和两次普查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动态缺乏了解和沟通,设置的调查线路代表性不足,片面理解“以危害为导向”的标准地调查设置原则,导致标准地调查数量不够,普查数据与日常监测情况不统一。上述这些现象背离了通过普查锻炼森防队伍、完善有害生物调查方法的初衷。
2.3先进技术尚处试点阶段,暂时难以大范围推广
近些年,无人机、卫星遥感监测技术飞速发展,在大范围地面资源监测上得到积极应用,因覆盖面广、时效性强、准确性高、节省人力等优点,在一些领域逐步替代传统的人工地面调查[2]。本次普查,湖北在应用无人机、卫星遥感技术监测林业有害生物方面进行了积极尝试。其中,应用固定翼无人机对神农架林区华山松大小蠹、宜都市松材线虫病危害情况进行航拍调查,地面复位率较低,偏差太大。在中国林科院、中科院沈阳生态所的帮助下,开展了神农架林区华山松大小蠹危害灾情、栎类和竹类食叶害虫林地灾情分析工作,但免费的卫星遥感数据成像点精度太低,对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甚至连灾后评估几无意义,而国产高分卫星的数据解密面向部门服务尚需时日。综合来看,受无人机飞行平台、数据探测、处理设备的性能、卫星高分辩率数据购买成本及保密等因素的制约,应用无人机和卫星遥感监测技术调查林业有害生物,在短期内还难以大范围推广应用,传统的人工地面调查还需要继续坚持做细做好。
2.4人财物保障不足,影响普查成效
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涉及面广、专业要求高、时间跨度长,是一项系统性林情调查工作,需要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基本保障,方能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然而,由于各地财政实力差异、领导重视程度不一,导致一些地方在人、财、物方面保障不到位,制约普查工作开展。一是普查经费有限。湖北地方财政收入差距大,多数县市的普查经费主要依赖林业主管部门解决。加之全省半数以上森防机构属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部分单位连人员工资、社保都无法保障兑现,直接影响到普查工作的正常进行。此外,由于缺少国家层面关于林业有害生物野外调查差旅补助标准[1],绝大部分县市区外业调查补助无法落实,本地调查亦无差旅费。长时间的高强度野外调查作业,高温酷暑也没有补助,难以调动基层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基层森防力量薄弱。普查工作不仅内容多,且技术要求高,而县级森防机构专业力量薄弱,一般仅配置2~3名工作人员,森保及相关专业的人员凤毛麟角,有的甚至连林业专业都不是。同时,工作人员换岗频繁,流动性大,造成有一定森防岗位工作经验的人才流失。这些在人员技术上的不足,严重影响着普查整体工作质量。即使经过多次专项技术培训,短期内仍无法大幅度提高普查技术质量。三是基础设施简陋。虽经多年的建设投入,多数县级森防站与标准站“四室一库”的建设标准仍有较大差距,一些林业资源大县的森防站实验室装备简陋,不少设备已损坏,缺少必备的仪器设备工具。采集的大量标本因处理、制作不当而失去使用价值,已制作的标本也因条件简陋发生霉变损坏后难以长期保存。
3对策建议
3.1做好普查与日常监测调查的有机结合
普查工作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基础性工作,是监测调查的一种方式,相比日常单一种类的监测调查,在宏观管理上更加全面、系统、规范。全国普查技术方案中明确指出“对于已知或已监测的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可用当年的测报数据,在本次普查中可不设立标准地调查”。因此,普查要与日常监测调查工作相互结合。一方面,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点林业有害生物的专项调查,可以按照普查的要求加以应用;日常的踏查线路、标准地可以为普查所用;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发生防治数据可以用于分析本次普查期间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情况等。另一方面,要注意普查数据与日常监测数据相统一,不能各自为政,相互矛盾。在今后的森防工作中,要注意引导基层把日常的监测调查工作,按规范的程序做细做深,如结合本地森林资源特点和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分布、发生情况,制定详尽的外业调查方案,设计具有代表性的踏查线路;结合本次普查结果,对现有的固定标准地进行合理调整;调查时做好数据的规范記录,注重日常监测调查资料的收集整理,为后续的普查工作做好原始资料积累。对一些生产中偶发、突发、新发生危害的林业有害生物种类予以足够的关注,跟踪监测掌握活动特点,并采集制作标本、拍摄影像资料,做好鉴定识别等,以利于组织实施生产防治管理。
3.2逐步规范引导社会化服务
国办《意见》明确指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主要任务之一,就是推进社会化防治服务。购买社会化服务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是进一步加快职能转变、创新防治体制机制的具体举措,既贯彻了国办《意见》,又能迅速弥补基层因体制原因暂时难以扭转的诸如人员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是今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工作的发展趋势。目前,社会化服务市场刚刚起步,尚不完善,需要通过政策引导、部门组织、市场拉动等途径,扶持和发展多形式、多层次、跨行业社会化防治组织。同时,要尽快建立社会化防治服务的准入机制,制定从业企业和人员的资格认证标准,加强市场监管,形成第三方监理评估,从而提高社会化服务整体水平和质量。通过科学、系统地组织管理,用好政府投入的公共事业资金,使社会化服务取得明显效果[3]。
3.3做好先进技术的应用推广
应用先进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和精度,改善人员劳动强度和工作环境,有利于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是现代社会进步的必然表现[2]。本次普查,湖北在无人机、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应用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虽受资金、设备、数据处理、高分卫星数据、保密等因素限制,与预期的目标效果存在一定差距,但已做了一些基层性的工作,为今后进一步优化无人机、卫星遥感监测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此外,湖北也在积极应用物联网技术进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目前,正在开发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本省林业有害生物数据库,正等待与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系统对接。下一步,定制的系统还将拓展应用,将个人手持终端引入外业调查环节,以提高野外监测调查工作效率,通过完善调查技术手段,确保采集林业有害生物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3.4加强财政资金保障
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是一项全国基础性的专业技术调查,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巨大。无论是其他行业还是在林业系统内,都有过类似大型调查取得圆满成功的例子,如全国性的人口普查已成功的开展了6次[1],为我国许多顶层的决策提供了基础支撑。在林业系统内,大型的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一、二类调查)早已成为五年、十年一次的例行工作任务,基层乡镇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稍加培训既能投入调查工作。他们的成功都具备一个基础条件,那就是有雄厚的财政资金支撑。因此,建议国家层面借鉴他们的做法,把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提高到更高的层次,由政府部署,财政纳入经常性经费预算,国家林业局具体负责实施。同时,会同劳动人事和财政部门,出台详细的林业类野外调查的补助标准,使地方普查资金争取具有政策性依据,为基层工作人员外业工作提供一份保障,才能调动大家的积极性,确保今后例行的普查有一个良好运行环境。
3.5建议推行专班普查
本次普查,湖北在省级层面结合大专院校师生教学实习,抽调市(州)森防站、保护区技术人员共同组建调查专班,集中时间开展重要区域、重点树种、主要林业有害生物专题调查,最大限度地覆盖全省重点生态保护区如三峡库区、南水北调中线丹江口水源地、国家商品林储备林地、鄂南竹类、江汉平原工业原料林基地、鄂东低山林地和本省核桃、板栗、油茶等优势林产品重点树种生产上常见的林业有害生物,进一步细化了全省林业有害生物基本分布和发生情况,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今后的普查可考虑为以省为单位,对下打破行政区划,按林业资源、生态区域和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特点类型划片,抽调区域内精干的森防人员组成若干工作专班开展调查,组内主要调查人员来源相对固定,便于掌握基层历史情况。调查区域资源和林业有害生物对象在一定范围内的分布、发生危害特点相近,有利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同时,随组安排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及时解决调查中的疑难问题,使普查质量和效率得到较大提升。
参考文献
[1] 彭观地,李红征,杜俊. 江西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几个关键问题的探析[J].中国森林病虫,2016,35(2): 4446.
[2] 武敢红,常原飞.高新技术在林业有害生物普查中的应用前景分析[J].中国森林病虫,2014,33(5): 3034.
[3] 李新枝,陈亮,王海东,等.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防治现状及发展对策[J].湖北林业科技,2013(1): 6668.(責任编辑:夏剑萍)第46卷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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