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素保障是健康服务业发展之基
谢强
强化人财物要素保障,是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基础。成都是著名的休闲城市,具有发展健康服务业的天然优势,在制定发展规划、理清发展项目和加强公共服务的同时,积极争取政策,强化人财物要素保障,是成都建设成为全国中医药服务标杆城市、医养融合示范城市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健康服务业中心城市的关键举措。
——建设人才队伍。完善医师多点执业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开展多点执业。在养老机构服务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在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享有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待遇。支持驻成都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健康服务类专业,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建立健全健康服务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对参加相关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按规定兑现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大力引进专业人才和管理技术、经营模式,加强健康服务业合作交流。引进医药卫生领域高端创新人才。
——拓展投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探索适合健康服务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鼓励各类创业投资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准金融机构面向健康服务领域拓展业务范围、扩大业务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健康服务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等进行直接融资,推动更多的健康服务企业进入上市后备资源库;鼓励健康服务龙头企业尽快完成股份制改造。允许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利用有偿取得的用于非医疗用途的土地使用权、非医疗用途且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申请抵押贷款;支持民营医疗机构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建设发展资金。
——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对由政府负责保障的健康服务类公共服务,建立健全面向社会的政府购买机制,明确购买健康服务的范围、质量等要求。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将健康服务业纳入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非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在履行相关备案程序后,其取得的符合条件的收入可作为免税收入。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依法免征营业税。
——完善价格政策。落实社会办医机构在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政策。通过列出清单、明确时限,及时清理取消对健康服务机构的不合法、不合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规范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适当提高临床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
——加强用地保障。统筹考虑健康服务业发展需要,扩大健康服务业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机构用地,在健康服务业新增用地指标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对于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并由政府投资建设的非营利性、公益健康服务项目,可以按照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健康服务项目,应采取拍卖或挂牌方式供地。项目投资主体必须通过挂牌竞价方式取得土地,竞得后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