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造假与制度改革
邓辉林
7月15日下午,西南交大学术问题通报会,内部通报了校方对黄庆“抄袭门”事件的认定结果:抄袭事实成立,学校学术委员会决定取消黄庆管理学博士学位,并撤销其研究生导师资格。(据7月16日《成都商报》)
堂堂一所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的副校长,居然也因为学术造假而被摘掉博士帽,剥掉导师袍,这让人们看到了西南交大學术打假的决心。如果每一个人才培养单位和每一家用人单位都能如此严厉地打击学术造假,禁绝这一流弊俨然克日可成了。
其实不然。原因有二,一是“空前”难,即将以往的学术造假一一“抄底”,难度极大。二是“绝后”难,如若没有适当的制度安排、科学的制度设计,学术造假还将重现。
先说“空前”难。7月10日,中国科协发布了五年一次的“全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报告,其中提到一组数据:分别有43.4%、45.2%和42%的科技工作者认为当前“抄袭剽窃”、“弄虚作假”和“一稿多发”现象相当或比较严重,认为“侵占他人成果”现象相当或比较普遍的比例更高达51.2%,过半数(55.5%)科技工作者表示确切知道自己周围的研究者有过至少一种学术不端行为。如此严重的学术造假情况、这些一抓一大把的学术造假行为,要是一一追究起来,那很可能会出现全国性的学术打假运动。就是一所规模较大的大学,也要抽调专人组建专班,来从事学术打假。如何兼顾学术打假与单位正常的科研、教学、工作,如何安排学术造假者的去向,如何处理揭发造假引发的人际纷争,这都是一堆乱麻式的棘手难题。
如果只是有一说一,抓住一个惩罚一个,固然能够显出壮士断腕般的雄力,却也缺乏对症下药的智慧与效果。以往的学术造假现象严重,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制度安排不周,如果不从这一层面去抓改革,那要想“绝后”也很难,打假再多也枉然。
举个简单的例子,你听说过有几个官员、老板读博自己写学位论文的?这样问似乎有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那换个问法:你听说过官员、老板读博让别人代写学位论文的吗?答案自在人心。那些让别人写的论文,虽然本身不一定造假,使用了也不构成侵权,但这种类似于把别人的孩子从一出生就抱到自己家里的行为无疑还是学术造假。相比其他剽窃或过度引用行为,这种行为可称为“全剽窃”、“全引用”。如果不从改革官员、老板读博的招收、培养、学术水平考核制度上着手,这种假又怎么打呢?
又比如,有的大学规定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否则不予毕业。而现在,有的大学的院系为了扩大硕士生生源,招收了大量外专业的本科毕业生,采取的还是两年制培养方式。如此速成班,当然也很难保证让学生在写论文方面“包教包会”。但他们又不享受“不会免费再学”的待遇,于是只能被逼造假。如果分类施教,实行弹性学制,造假现象应该会有所遏制。要是索性取消发表论文规定,也不失为可行之策。
造假无疑违背学术道德,但人们行事并非全依道德。当制度逼得人们在学术上造假的时候,或者在发现、防范、惩处造假上留下很大的余地的时候,不造假就未必合算了。因此,学术造假不能全怪制度,但从制度上动点脑筋,才能将学术造假斩草除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