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下地方政府投融资制度建设研究
张睿伟
摘 要:当前,我国政府正在推进PPP工作改革,并陆续出台了相应的方针政策。而在PPP工作推进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因此,建立PPP模式下地方政府投融资制度,以规范市场行为十分必要。
关键词:PPP模式;地方政府;投融资制度
文章编号:1004-7026(2018)02-0076-01 中国图书分类号:F283 文献标志码:A
1 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
在地方政府投融资中,PPP模式具有巨大的作用,然而我国目前还不具有完善的与之相关的法律,因此,对PPP模式进行相关法律的建立与完善十分必要。在法律上,提高PPP的立法等级,对PPP立法进行统一,以此将当前现有的低位阶法律规范所带来的不好影响进行消除。与此同时,应当以《招投标法》、《预算法》等现存法律做好相应的对接工作,以防止各法律之间存在冲突,从而不但使各种法律法规之间更加具有协调一致性,而且还能使法律的权威性得以增强[1]。修订招投标法、公司法,以及专门制定法律,以此来明确确定私主体的准入问题,防止因法律上的空白而产生权利寻租。
2 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基于PPP模式主要针对的是公共服务项目,是为公共利益服务,因此,对其实现有效监管必不可少,建立健全监管体制,以实现项目建设与经营的全过程监管。无论是运营时期,还是招投标阶段,都必须纳入监管范围。从项目决策开始,严格筛选投标人,其中包括其财务、专业以及关系管理能力的核查[3]。项目竣工后,严格监管私主体的特许经营期,防止私主体出现违规运营,从而影响公共利益,违背公共服务项目的宗旨。此外,对于公主体中的行政人员,为了防止其对私主体进行公权力的滥用,必须加强监督其对债务管理决策的过程,防止出现违规行为。
3 构建完善的融资和风险分担机制
一般而言,公共服务项目都有比较大的规模,施工建设周期也都比较长,需要较大的投资金额。所以,对项目放贷的金融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必须依据法律规定严格进行,所可使用的保障措施包括抵押、担保等。与此同时,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放贷,尽可能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4 建立完善的纠纷解决机制
通常情况下,诉讼周期都比较长,如果采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公共服务项目中的纠纷问题,这将会对项目的进展造成严重影响,不利于项目的顺利进行。因此,对这类问题的解决可以使用仲裁机制作为常用手段。
5 制定完善的金融、财政等配套政策
第一,进行专项基础设施基金的设立。对于各地方政府,需要进行省级基础设施专项基金的设立,将其作为主要的资本金基数,再进行其他方式的融资,如依靠社会资本、贷款以及财政拨款等。在发展的初级阶段,资金的募集可以通过私募发行的形式进行,同时限定发行对象,主要集中于机构投资者,如银行、保险和基金等。随着基金的发展,在面向社会及民间资本进行公开发行[2]。第二,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基于当前的税收优惠政策,并对国外经验进行借鉴,制定更多的PPP模式下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结合项目实际特点,减免企业部分营业税、所得税等。第三,充分发挥增信措施。增信制度的建立可通过政府贴息以及政策性担保等进行。通过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建立,以对公共服务项目进行担保,并名曲额规定公私主体的风险。
6 构建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
由于地方政府对债务信息并不公开,社会难以了解政府的债务状况,这大很大程度上对政府的公信力造成影响,限制了其融资能力,因而社会资本也都望而却步。因此,尽快建立实施信息披露制度,向社会公开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等各种财报经济数据十分必要。只用公开透明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才能使社会的监管作用得以充分发挥,进而有效防止地方政府出现違规融资情况,同时,这对于社会投资者而言,能够对投资风险进行更加有效的评估。
结束语
经过近四十年的改革开放,目前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对于政府部门而言,应当在一些经营性项目,尤其是具有一定竞争性质与盈利性质的项目中进行退出,放开准入限制,转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这些项目的建设,使投资结构逐渐趋于多元化。PPP模式拓宽了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渠道,实现了政府部门与社会资本的合作共赢,有利于公共服务项目的建设,值得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刘旭辉,陈熹.PPP模式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推广运用研究——以江西省为例[J].金融与经济,2015(02).
[2]袁义淞,李腾.政府风险规避视角下的PPP模式委托代理模型研究[J].昆明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