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平仲《珩璜新论》传统文化及其思想个性
提 要北宋孔平仲笔记《珩璜新论》,得到后人较高评价,如《四库提要》言其“考证旧闻,亦间托古事以发议,其说多精核可取”。孔平仲“长史学”,在读史过程中,将史料中一些有悖传统文化的人事摘录下来。这些“记录之文”(宋赵希弁《读书杂志》)反映了作者的思想个性。
关键词珩璜新论;传统文化;思想个性
作者简介刘蓓然(1968—),女,井冈山大学庐陵文化研究中心副教授,硕士?熏研究方向为两宋庐陵笔记文献整理与语言研究。(江西吉安 343009)
基金项目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二五”(2012年)规划项目“两宋庐陵文人笔记语言研究”(12YY22)
《珩璜新论》(四卷),又名《孔氏杂说》或《孔氏野史》,北宋孔平仲著。《四库提要》题《珩璜新论》云“本名《杂说》,后人推重其书,取贯佩之义,易以此名”。 关于是书内容,衢本《郡斋读书志》曰:“论载籍中前言往行及国家故实贤哲文章,亦时记其所闻者。”《四库提要》评:“是书皆考证旧闻,亦间托古事以发议,其说多精核可取。”今《全宋笔记·珩璜新论》点校言:“此书内容主要为考证旧闻,订正史实,如正史笔记、诗文逸事、通俗词语等,皆有涉及。”这些评说足见此书有较高文献史料及语言价值。作者在评说考证“前言往行”时有选择性,而这种选择反映了孔平仲的思想个性。本文仅从传统文化角度略作整理以窥一斑。
一、取名、字不避讳史例
中国古代名字有严格的避讳。避讳制度起于周朝,《礼记·曲礼上》明确“入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 至秦始皇建立君主专制制度后,避讳更是趋于繁苛,甚至形成法律。避讳不仅有相同的字,还包括同音字,甚至连讳字的四声字均不能使用。然在那种近乎苛刻的社会背景下,仍有人敢违逆传统。孔平仲在通读大量史料基础上,将他们罗列出来,如:
王羲之子徽之,徽之子桢子;王允之子晞之,晞之子肇之;王晏之子釩之,釩之子陋之,三世同用“之”字。胡毋辅之子谦之,吴隐之子瞻之,颜悦之子恺之,两世同用“之”字。(卷一)
陈垣在《史讳举例》卷五第五十三节“南北朝父子不嫌同名例”,也举了王羲之一家的名字皆用“之”,认为“此南北朝风也”。陈寅恪在《天师道与滨海地域之关系》中例举王羲之、王献之父子同以“之”为名,而不以为犯嫌,又举简文帝的例子,简文帝字道万,其子又名道生、道子,说“六朝人最重家讳,而‘之、‘道等字则在不避之例,所以然之故虽不能详,可能与宗教信仰有关”。孔平仲应是较早注意此种现象,并加以指出。同卷又记:
韩愈为李贺作《讳辨》,持“言在不言徵”之说,故父名仲卿,未尝讳焉。晋曹志者,植之子也,奏议武帝云:“釪植不强”,不讳“植”字,三国之时,犹不讳其君,《吕岱传》张承与岱书云“功以权成”,是斥孙名也。(卷一)
曹植父子、张承吕岱皆魏晋名士,他们崇尚自由,不拘礼法,鄙视名教,个性独立。唐代韩愈为大诗人李贺因父讳“晋肃”而不被取进士鸣不平,作《讳辨》抨击道:“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孔平仲将这些不避讳的历史人物搜罗一起,虽不加评说,实寓褒贬于字间,含蓄表达了他对魏晋名士特立独行个性的欣赏与肯定,对避讳这种陈规陋习的反对。
二、帝王专用词泛用史例
中国古代有森严的等级制度。人有尊卑贵贱之分,不同身份地位的人,有着相对应的用语称谓。如“龙”是皇权的象征,百姓不得滥用,南宋曾敏行《独醒杂志》记蔡元长尝荐毛友龙,皇上召对,问曰:“龙者,君之象,卿何得而友之?”孔平仲从史料中发现不少例子,作为帝王的专名“龙”平民皆可用,既可自譬,也可赞誉他人。即:
龙不独以譬君德,凡有德者,皆可以龙言也。诸葛亮,嵇康皆号“卧龙”;孔融荐祢衡云“龙跃天衢”,袁宏赞武侯云“初九龙盘,雅志弥确”;《樊英传》注“安帝徵隐士策文云使难进易退之人,龙潜不屈”;许邵、许虔,汝南平釬人,人称平釬渊有二龙焉;唐乌承釫与兄承恩,亦号“辕门二龙”;阴釬谓贵人曰“亢龙有悔”,经譬外戚之家。如此之类甚多,然则龙不止于君德矣。(卷一)
“万岁”一词,约始于战国,盛行于秦汉,本是人们喜庆的欢呼语,如《战国策·齐策》记冯谖替孟尝君烧掉债券,“民皆呼万岁”。秦汉以后,臣子朝见国君,拜恩庆贺,以呼“万岁”,遂成为帝王之代称。但人臣亦有称“万岁”的,孔平仲举 “援酾酒享军士,军士皆伏称万岁”(《后汉书·马援传》)。
“君”指封建帝王、诸侯。《说文·口部》释“君,尊也,从尹发号,故从口。古文君釹,象君坐形。”《仪礼·子夏传》:“君,至尊也。”《注》:“天子,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书·大禹谟》:“皇天眷命,奄有四海,为天下君。”孔平仲却指出“人臣得称‘圣君‘贤君,晋曹摅,一县号曰‘圣君,《薛宣传》∶属县各得‘贤君”。
在史料中孔平仲还发现“敕”“端拱”“垂拱”等本是帝王诸侯专用词,在不同朝代都曾平民泛用过,与古代森严的等级制度相违背,这不仅说明词汇社会意义的变化性,也反映了孔平仲的平等意识,平等首先应体现在言语词汇自由使用上。
三、取名、字不合传统史例
中国古代人有姓、氏、名、字,号。姓以别婚姻,氏以别贵贱。秦汉之前,姓和氏在不同场合使用,汉代以后,姓氏不加区分,姓氏合一,统称为姓。而“名”则须遵循一定的命取原则,否则就不合礼,如《左传·桓公六年》记?押“九月丁卯,子同?穴即鲁庄公?雪生,……公?穴鲁桓公?雪问名于申全需?穴鲁国大夫?雪,对曰?押‘名有五:有信,有义?熏有象,有假,有类。” 取字要等到男女成年,古人命字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同义反复。如屈原名平字原,②反义相对。如朱熹字元晦;③连义推想。如岳飞字鹏举。 从以上三类可以看出,字与名有密切关系,字往往是名的补充或解释,互为表里,故《白虎通义·姓名》曰:“闻名即知其字,闻字即知其名。”但史上却有对此要求不屑者。如:
汉孔安国,字安国,晋安帝名德宗,字德宗,晋恭帝名德文,字德文,会稽王名道子,字道子。乃至《北史》慕容绍宗、冯子琮、魏兰根,《南史》蔡兴宗,唐郭子仪、辛京杲、戴休颜、张孝忠、尚可孤、孟浩然、颜见远、田承嗣、田绪、张嘉贞、宇文、李嗣业,皆以名为字。(卷一)
孔平仲列举了汉、晋、南北朝及唐各个时代,上至帝王将相,下及文臣武夫,汉族、外番人皆有名、字同者。孔平仲的例举并非为考证其原因,而是出于对取名、字行为不在乎世俗要求的肯定。
四、衣冠礼俗不避嫌史例
中国丧服曾以黑色为主,如《左传·僖三十三年》:“子墨衰……釭夏四月辛巳,败秦师於肴,获百裏孟视明、西乞术、白乙丙以归。遂墨以葬文公。晋於是始墨。”从周代开始,丧服开始使用“素服”?穴素衣、素裳、素冠等?雪,《说文·系部》:“素,白釮釯也。从糸釼,取其泽也。”《礼记·郊特牲》:“素服,以送终也。”《史记·刺客列传》记“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然孔平仲在史料也发现了古人衣着行为敢于犯忌触讳的现象。如:
昔人不以白为嫌,郭林宗遇雨,巾一角垫。(《后汉书·郭林宗传》)注云:“今国子学生服巾釶,以白纱为之。”晋谢万著白纶巾,山简著白接釷,皆不嫌白也。今之流俗不用皮革羽毛之类置柩中,至用楮带木笏。王死,刘釸以犀林麈尾置棺中昔人未有此禁忌耳。?穴卷二?雪
头巾是汉末魏晋十分流行的一种首服,《宋书》引《傅玄子》云:“汉末王公名士,多委王服,以幅巾为雅。是以袁绍、崔钧之徒,虽为将帅,皆著缣巾。”白冠是在丧葬特定场合的穿戴,不管材质是绢丝葛布还是羽毛,都是不合乎礼仪的。孔平仲指出“昔人不以白为嫌”,如晋时谢万(《晋书·谢万传》)、山简(《晋书·山简传》)就敢于触讳而著白冠。又中国古代丧葬礼仪对于随葬之物有明确规定。《释名·释丧葬》云:“送死之器曰明器,神明之器异于人也。”所谓明器,是专为随葬而制作的并无实用价值的各种器物的模型?熏 所用原料多为陶、瓷、竹、木、石等。孔平仲亦指出“今之流俗不用皮革羽毛之类置柩中”,而东晋刘釸在王的棺柩中放置犀柄麈尾?穴见《世说新语·仙逝》?雪,以其独特的方式表达对至交故去的衰悼。孔平仲“托古事以发议”,表达他对刘釸率真任性、不拘礼法、对朋友真挚情谊的称赏。
参考文献
1刘荣升.中国古人的名、字、号J. 山西大学学报?穴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2.
2谢聪.中国古代装饰色彩探析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7.
3胡雪颖.《释名》所见古代丧葬文化探微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1).
4杨兴良.北宋三孔史学思想初探D.广西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7.5师为公.趣味语文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责任编辑:上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