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财”你敢不敢发?等
乔志峰
据报道,湖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常智余表示,对于公民举报官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将予以重金奖励,一般按照举报所涉事实追缴赃款的10%以内发放奖金,数额将高达20万元人民币甚至更多。
举报贪官可获重奖?这个“喜讯”想必会令不少人怦然心动。现在的“贪官资源”还是相当丰富的,并且时代在进步,贪官的贪腐金额也水涨船高,上百万,上千万甚至上亿元的都有,真要奖励起来那还了得!如果有人向“打假专业户”王海学习,专门做起“举报贪官专业户”来,说不定也能成为“先富起来”的那一部分人呢。
不过,尽管看起来很诱人,实际上能够发这个“举报财”的人应该不会太多。现在反腐风声紧,贪腐官员也越来越谨慎,越来越狡猾,他们往往把自己的劣行隐藏得很好,还经常是团伙行动、官官相护,普通群众很多时候明明知道当官的在腐败,可就是苦于抓不到真凭实据。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贸然举报,搞不好就会被腐败者反咬一口。
另外,在当前形势下,举报贪官还存在不小的风险。青年王帅发帖举报家乡河南灵宝违法征地,结果遭到跨省追捕,还经历了一场牢狱之灾。实际上,举报者遭受打击报复,早就不是什么秘密。辽宁沈阳周伟因举报原正、副市长慕绥新,马向东,被开除党籍后一病不起;河南吕净一因举报平顶山原市委书记李长河而几近灭门: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李文娟因举报原局长而被劳教一年……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改革开放30年来评出的10个反腐名人,其中9人都遭到过打击报复!前车之鉴,后事之师,钱重要还是命重要?重奖虽然“诱人”,可一想到举报可能造成的“恶果”,有几个人还敢“铤而走险”呢?面对“‘举报财你敢不敢发”的问题,相信很多人都会大摇其头。
我国至今尚没有专门的法律来保护举报人。在对举报人缺乏有效保护的状况下,希望民众积极举报贪官显然是不现实的。如果真心希望群众踊跃举报,首要的任务是抓紧出台《举报法》或《举报人权益保护法》,完善举报人保护制度和污点证人制度,并制定具体的保护措施,而不是单单把希望寄托在金钱鼓励上。
“件件有回音”是个不轻松的承诺
徐经胜
检察机关开通专门的举报电话和网站,并承诺对举报者做到“件件有回音”,这既体现了检察机关回应民意的决心和信心,也意味着检察机关办好群众举报的恒心和毅力。
举报对打击贪污腐败等行为的作用不可小视。资料显示,2D03年至2008年,全国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线索80%来自群众举报。可见,激发群众举报积极性,对打击贪污腐败等职务犯罪,意义非同一般。而要激发群众举报积极性,最重要的就是要对群众的每一起举报要认真对待,做到“件件有回音”。
之所以说“件件有回音”是一个很不轻松的承诺,首先是查处举报工作量很大。统一举报电话,举报网站公布之后,举报必定会越来越多,因此,处理这些举报本身就是一项庞大的工程。而且,更为困难的是,面对大量举报,梳理,调查每一起举报,都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阻力。所以,仅仅从举报数量之多、调查之难的角度看,做到“件件有回音”,也是一件很不轻松的工作。
“件件有回音”是个很不轻松的承诺,还体现在相关部门能否做到持之以恒。在统一举报电话,举报网站开通伊始,有关部门或许能够做到“件件有回音”,但任何事情都贵在坚持,难在坚持。有关部门能否长时间做到“件件有回音”,而且还是保质保量地做到“件件有回音”,也的确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其间,既有人力,物力,财力等物质方面的保障问题,也有制度衔接、部门合作以及精神激励等方面的问题,需要各有关方面通力合作,务求落实。
尽管做到举报“件件有回音”是个很不轻松的承诺,但既然承诺了,就要一诺千金。期待并相信“件件有回音”能够形成造福社会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