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版权金融管理模式探析
林林?赖义羡
【摘 要】 以版权价值为核心,深入推动版权与金融对接是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文章通过对当前中外不同版权金融管理模式进行归纳分析,总结不同金融机制下经实践检验的有益经验,以期推进我国版权金融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关 键 词】中外版权金融;管理模式;探析
【作者单位】林林,重庆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赖义羡,重庆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中图分类号】F73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91/j.cnki.cn45-1216/g2.2018.07.011
随着版权产业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完善,版权和金融因越来越广泛的联系而融合在一起,作為一个新名词进入大众视野。版权金融是指版权相关经济活动中产生的资金融通活动,其内涵是通过金融化过程,丰富版权拥有方对版权资源的开发利用模式,是版权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以相关金融产品的形式体现。
版权金融涉及的行业非常广泛,文化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是其最重要的产业类型。在笔者工作的文化领域,版权金融已成为文化产业与金融行业全面对接的关键要素,依托版权对金融产品进行创新,使版权资源金融化。文化产业可以借助资本市场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从而推动行业快速发展。
随着版权金融的快速兴起,国家和地方在这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政策,正逐步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模式。本文通过对当前中外不同版权金融管理模式进行归纳分析,总结不同金融机制下经实践检验的有益经验,以期推进我国版权金融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一、国外版权金融管理模式
美、德、日、韩是世界上四大知识产权国,也是世界上最早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践的国家。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美、德、日、韩已经构建了相对成熟、完善的版权金融制度体系。然而,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国情,它们分别根据自身实际采用不同的版权金融模式。
1.美国市场主导型模式
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发达的资本市场,发达的市场经济、健全的市场制度使其形成了市场主导型的版权金融模式。美国政府很少直接干预市场,而是为版权相关企业利用版权在资本市场融资提供服务,如完善法律制度、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等。
(1)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模式
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BA)成立于1953 年,旨在帮助小企业成长和发展。SBA并不直接向需要资金的小企业提供贷款,也不为小企业融资向金融机构提供足额担保,而是作为政府担保机构对小企业进行信用保证与信用加强,为银企双方搭建良好的沟通平台,从而促成资金借贷双方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实现信贷活动。
美国小企业管理局为中小企业的版权质押融资提供三种服务:一是为中小企业融资的担保者提供再担保服务;二是为无法利用一般融资渠道获得资金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保证服务,这也是SBA最主要的功能;三是授权小型企业投资公司为萌芽期的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如下图所示。
(2)保证资产收购价格机制模式
2000年,美国M-CAM公司创造性地发展出一种新型版权投融资模式,即保证资产收购价格机制(CAPP)。M-CAM 公司并不直接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而是为企业提供一种新型的信用保证,而且可以在未来以规定价格收购企业向金融机构提供的版权。美国保证资产收购价格机制质押融资模式如下图所示。
2.日本半市场化模式
日本是世界上最早推出版权金融的国家之一,在实践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日本鼓励所有金融机构开展版权金融业务,政策投资银行收效最好。日本版权金融以政策投资银行为主,以商业银行为辅,民间银行也可以参与版权金融活动,但大多数是以与政策投资银行合作的形式展开。其运作的主要形式是,先以担保的形式固定目标企业的版权、著作权等,再实现信贷融资;其主要程序是事前调查、版权核定、事业性评价调查、财产评价(委托外部机关)、设定担保、事后管理。日本金融机构认为,单以版权质押融资不利于债权回收,因此要将企业与版权关联的财产及技术一并质押。
在版权估值方面,日本金融机构主要通过成本计算法、市场交易价、收益还原法等进行版权估值。市场交易价计算法是比较算法,主要比照类似版权历史交易价。收益还原法是指将版权将来可能创造的价值现在化进行价值评估。代表性的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日本政策投资银行模式,即直接债务融资模式;另一种是信用保证协会模式。
(1)日本政策投资银行模式
1999年,为了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知识创新,日本开发银行与北海道开发金库合并,组建了一个具有政府背景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日本政策投资银行,它以贷款提供者、贷款协调者和版权资产运行者的身份为成立初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版权质押贷款。在这种模式下,中小企业可以版权为质押直接向日本政策投资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日本政策投资银行对其信用状况进行初步审查后,再委托评估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对质押标的进行价值评估和法律评估,然后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确定质押贷款额度、发放贷款,并委托资产管理公司实施贷后管理和不良贷款的处置。这一模式后来被住友银行、三菱银行以及富士银行等广为借鉴。
(2)信用保证协会模式
这种模式由信用保证协会对版权担保进行信用加强。中小企业以其拥有的版权向信用保证协会提出担保申请;信用保证协会审查其符合担保条件后,将保证金缴纳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收到保证金后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同时,为了降低经营风险,信用保证协会和中小企业综合事业团中的信用保险公库签订一揽子保险合同,并按一定比例支付保险费。当发生代偿时,保险公库将按70%—80%的比例对代偿金额进行补偿。其中,中央政府负责对中小企业综合事业团进行投资和监管,信用保证协会的资本金主要依靠地方政府资助。目前,日本共有52家信用保证协会,分别为各地区的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
3.德国风险均摊型模式
德国版权质押融资制度最大的特色是风险分摊机制。在这种机制的作用下,金融机构开展版权金融业务面临的风险被化解到最低值。所谓风险分摊机制,就是指由多方参与主体共同承担版权金融的高风险,当发生代偿时,政府承担主要损失——一般是损失金额的65%,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按照8:2的比例承担剩余的35%。
4.韩国政府主导型模式
目前,韩国运行的是一套政府主导型的版权金融体系。国家出资组建韩国技术交易中心(KTTC),为版权金融提供专业化的场所。韩国技术交易中心实行会员准入制度,担保机构、技术交易机构等中介机构只有通过政府许可,才能进入场内参与版权金融业务。韩国版权局、韩国科学技术研究院与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国有金融机构(如友利银行)簽订合作协议,韩国科学技术研究院对版权进行价值评估后,企业即可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政府完全介入市场,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对中小企业予以扶持。
二、国内版权金融管理模式
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建成了以实现版权价值为目的的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版权金融体系,在全国各地开展版权质押融资、投融资服务,以及创建国家版权投融资综合试验区等不同层次的试点工作。同时,各地区相继出台了地方性版权金融管理办法及实施意见,并通过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如贷款贴息、提供担保、风险补偿等积极引导和推动版权金融的发展。现阶段,我国版权金融管理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政府创造环境推动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全部风险由发放版权质押贷款的商业银行承担,政府只为银行推荐优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这是一种市场化程度很高的模式,政府干预程度很低。目前,我国采用这种模式的商业银行比较少。
2.政府补贴融资成本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政府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向获得版权质押贷款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贴息,推动和鼓励版权质押融资工作的开展。如北京市科委、北京海淀区政府以及中关村版权促进局等政府部门,为获得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版权质押贷款的企业按照一定的比例补贴贷款利息。融资模式流程如下图所示。
3.政府出资承担风险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具有政府背景的专业中介机构为企业版权质押融资提供贷款担保,企业将其拥有的版权作为反担保质押给担保机构,然后由政府指定的商业银行向企业提供贷款,贷款风险主要由政府出资成立的担保机构承担。上海浦东新区采取的就是这种模式。浦东新区科委下属的生产力促进中心作为担保机构、浦东知识产权中心作为评估和质押登记机构,共同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的中介服务。融资模式流程如下图所示。
4.政府行政主导推动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版权金融业务的开展完全服从政府指令,政府部门以指令的方式要求商业银行给指定的企业发放贷款,贷款风险由政府承担。这种指令性模式在版权金融业务的发展初期具有一定优势,但它违背了市场运行机制,不利于金融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
三、我国加强版权金融管理的对策参考
通过对中外版权金融管理模式的归纳分析,我们不难发现,针对我国版权金融管理现状,国外模式存在很大的借鉴价值,能够有效帮助我国提高版权金融管理水平,建立更为规范、专业、高效的运转体系,实现版权金融加速发展。
1.设立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
日本市场化模式专门设立政策投资银行开展版权金融业务,这种模式充分发挥了政府的调控职能,为银企双方搭建了良好的交流平台。目前我国还没有设立类似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政府的调控职能发挥得不完全,可以借鉴日本做法,设立专门的政策性银行开展版权金融业务。政策性银行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为贯彻政府社会经济政策而从事政策性投融资活动,这可以有效解决商业银行参与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2.政府与市场共同推动
在美国版权金融的发展进程中,美国小企业管理局起到不可或缺的推动作用。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国相关政府部门无论是在职能设置上还是实际操作上,都没能起到类似美国这样的推动作用。我国可以效仿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和小企业投资公司的成功做法,更加高效地为中小企业的成长助力。同时,美国的版权金融模式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民间金融机构的作用,为市场注入活力。我国也可以在这一方面进行大胆的尝试,重视民营金融力量的培育。
3.注重风险分摊,降低参与主体承担的风险
德国的风险分摊机制,大大降低了金融机构开展版权金融业务所承担的风险,提高了金融机构参与的积极性;日本信用保证协会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后,再向信用保险公库投保,我国的担保机构也可以借鉴以上做法,构建多元化的风险分摊机制,将版权金融业务风险分担到不同主体,降低各主体风险预期,促成更多版权金融业务通过风控审核。
4.构建场内外相配合的版权交易市场
积极发展和培育成熟完善的版权交易中心,为版权价值变现提供固定、集中的交易场所,以保证质权的实现。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私人资本市场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和韩国的技术交易中心的成功经验,建立统一的版权交易中心,制定统一的交易规则,在交易中心内设立知识产权动态数据库,及时更新数据信息以供信息需求者查询使用;并逐步建成版权网络交易系统,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搭建版权的场外交易市场,即无需固定交易场所和交易设施,交易双方直接通过互联网系统输入买卖指令,便可实现委托买卖、资金交割。这种无形市场受地域限制的影响极小,可扩大版权的交易范围,为质权交易提供便利,提高变现效率。
在知识经济时代,金融和版权正全面对接,版权金融逐渐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支点。创新发展我国版权金融管理模式,使之不断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将对版权金融业务的繁荣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吸纳不同金融机制在实践中取得的有益经验,是一条风险较小、速度较快、效果较好的捷径,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和利用。
|参考文献|
[1]喻文益. 版权交易与金融服务如何融合[N]. 中国文化报,2013-09-21.
[2]高慧芬. 不同版权交易模式对我国版权交易平台建设的启示[J]. 中国报业,2013(8).
[3]王智源. 论我国版权产业转型升级进程中的版权投融资体系建设[J]. 出版发行研究,2012(5):31-33.
[4]王海英. 文化创意产业版权融资相关法律问题探析[J].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8):73-76.
【摘 要】 以版权价值为核心,深入推动版权与金融对接是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文章通过对当前中外不同版权金融管理模式进行归纳分析,总结不同金融机制下经实践检验的有益经验,以期推进我国版权金融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关 键 词】中外版权金融;管理模式;探析
【作者单位】林林,重庆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赖义羡,重庆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中图分类号】F73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91/j.cnki.cn45-1216/g2.2018.07.011
随着版权产业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完善,版权和金融因越来越广泛的联系而融合在一起,作為一个新名词进入大众视野。版权金融是指版权相关经济活动中产生的资金融通活动,其内涵是通过金融化过程,丰富版权拥有方对版权资源的开发利用模式,是版权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以相关金融产品的形式体现。
版权金融涉及的行业非常广泛,文化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是其最重要的产业类型。在笔者工作的文化领域,版权金融已成为文化产业与金融行业全面对接的关键要素,依托版权对金融产品进行创新,使版权资源金融化。文化产业可以借助资本市场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从而推动行业快速发展。
随着版权金融的快速兴起,国家和地方在这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政策,正逐步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模式。本文通过对当前中外不同版权金融管理模式进行归纳分析,总结不同金融机制下经实践检验的有益经验,以期推进我国版权金融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一、国外版权金融管理模式
美、德、日、韩是世界上四大知识产权国,也是世界上最早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践的国家。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美、德、日、韩已经构建了相对成熟、完善的版权金融制度体系。然而,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国情,它们分别根据自身实际采用不同的版权金融模式。
1.美国市场主导型模式
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发达的资本市场,发达的市场经济、健全的市场制度使其形成了市场主导型的版权金融模式。美国政府很少直接干预市场,而是为版权相关企业利用版权在资本市场融资提供服务,如完善法律制度、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等。
(1)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模式
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BA)成立于1953 年,旨在帮助小企业成长和发展。SBA并不直接向需要资金的小企业提供贷款,也不为小企业融资向金融机构提供足额担保,而是作为政府担保机构对小企业进行信用保证与信用加强,为银企双方搭建良好的沟通平台,从而促成资金借贷双方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实现信贷活动。
美国小企业管理局为中小企业的版权质押融资提供三种服务:一是为中小企业融资的担保者提供再担保服务;二是为无法利用一般融资渠道获得资金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保证服务,这也是SBA最主要的功能;三是授权小型企业投资公司为萌芽期的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如下图所示。
(2)保证资产收购价格机制模式
2000年,美国M-CAM公司创造性地发展出一种新型版权投融资模式,即保证资产收购价格机制(CAPP)。M-CAM 公司并不直接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而是为企业提供一种新型的信用保证,而且可以在未来以规定价格收购企业向金融机构提供的版权。美国保证资产收购价格机制质押融资模式如下图所示。
2.日本半市场化模式
日本是世界上最早推出版权金融的国家之一,在实践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日本鼓励所有金融机构开展版权金融业务,政策投资银行收效最好。日本版权金融以政策投资银行为主,以商业银行为辅,民间银行也可以参与版权金融活动,但大多数是以与政策投资银行合作的形式展开。其运作的主要形式是,先以担保的形式固定目标企业的版权、著作权等,再实现信贷融资;其主要程序是事前调查、版权核定、事业性评价调查、财产评价(委托外部机关)、设定担保、事后管理。日本金融机构认为,单以版权质押融资不利于债权回收,因此要将企业与版权关联的财产及技术一并质押。
在版权估值方面,日本金融机构主要通过成本计算法、市场交易价、收益还原法等进行版权估值。市场交易价计算法是比较算法,主要比照类似版权历史交易价。收益还原法是指将版权将来可能创造的价值现在化进行价值评估。代表性的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日本政策投资银行模式,即直接债务融资模式;另一种是信用保证协会模式。
(1)日本政策投资银行模式
1999年,为了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知识创新,日本开发银行与北海道开发金库合并,组建了一个具有政府背景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日本政策投资银行,它以贷款提供者、贷款协调者和版权资产运行者的身份为成立初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版权质押贷款。在这种模式下,中小企业可以版权为质押直接向日本政策投资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日本政策投资银行对其信用状况进行初步审查后,再委托评估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对质押标的进行价值评估和法律评估,然后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确定质押贷款额度、发放贷款,并委托资产管理公司实施贷后管理和不良贷款的处置。这一模式后来被住友银行、三菱银行以及富士银行等广为借鉴。
(2)信用保证协会模式
这种模式由信用保证协会对版权担保进行信用加强。中小企业以其拥有的版权向信用保证协会提出担保申请;信用保证协会审查其符合担保条件后,将保证金缴纳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收到保证金后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同时,为了降低经营风险,信用保证协会和中小企业综合事业团中的信用保险公库签订一揽子保险合同,并按一定比例支付保险费。当发生代偿时,保险公库将按70%—80%的比例对代偿金额进行补偿。其中,中央政府负责对中小企业综合事业团进行投资和监管,信用保证协会的资本金主要依靠地方政府资助。目前,日本共有52家信用保证协会,分别为各地区的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
3.德国风险均摊型模式
德国版权质押融资制度最大的特色是风险分摊机制。在这种机制的作用下,金融机构开展版权金融业务面临的风险被化解到最低值。所谓风险分摊机制,就是指由多方参与主体共同承担版权金融的高风险,当发生代偿时,政府承担主要损失——一般是损失金额的65%,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按照8:2的比例承担剩余的35%。
4.韩国政府主导型模式
目前,韩国运行的是一套政府主导型的版权金融体系。国家出资组建韩国技术交易中心(KTTC),为版权金融提供专业化的场所。韩国技术交易中心实行会员准入制度,担保机构、技术交易机构等中介机构只有通过政府许可,才能进入场内参与版权金融业务。韩国版权局、韩国科学技术研究院与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国有金融机构(如友利银行)簽订合作协议,韩国科学技术研究院对版权进行价值评估后,企业即可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政府完全介入市场,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对中小企业予以扶持。
二、国内版权金融管理模式
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建成了以实现版权价值为目的的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版权金融体系,在全国各地开展版权质押融资、投融资服务,以及创建国家版权投融资综合试验区等不同层次的试点工作。同时,各地区相继出台了地方性版权金融管理办法及实施意见,并通过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如贷款贴息、提供担保、风险补偿等积极引导和推动版权金融的发展。现阶段,我国版权金融管理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政府创造环境推动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全部风险由发放版权质押贷款的商业银行承担,政府只为银行推荐优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这是一种市场化程度很高的模式,政府干预程度很低。目前,我国采用这种模式的商业银行比较少。
2.政府补贴融资成本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政府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向获得版权质押贷款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贴息,推动和鼓励版权质押融资工作的开展。如北京市科委、北京海淀区政府以及中关村版权促进局等政府部门,为获得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版权质押贷款的企业按照一定的比例补贴贷款利息。融资模式流程如下图所示。
3.政府出资承担风险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具有政府背景的专业中介机构为企业版权质押融资提供贷款担保,企业将其拥有的版权作为反担保质押给担保机构,然后由政府指定的商业银行向企业提供贷款,贷款风险主要由政府出资成立的担保机构承担。上海浦东新区采取的就是这种模式。浦东新区科委下属的生产力促进中心作为担保机构、浦东知识产权中心作为评估和质押登记机构,共同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的中介服务。融资模式流程如下图所示。
4.政府行政主导推动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版权金融业务的开展完全服从政府指令,政府部门以指令的方式要求商业银行给指定的企业发放贷款,贷款风险由政府承担。这种指令性模式在版权金融业务的发展初期具有一定优势,但它违背了市场运行机制,不利于金融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
三、我国加强版权金融管理的对策参考
通过对中外版权金融管理模式的归纳分析,我们不难发现,针对我国版权金融管理现状,国外模式存在很大的借鉴价值,能够有效帮助我国提高版权金融管理水平,建立更为规范、专业、高效的运转体系,实现版权金融加速发展。
1.设立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
日本市场化模式专门设立政策投资银行开展版权金融业务,这种模式充分发挥了政府的调控职能,为银企双方搭建了良好的交流平台。目前我国还没有设立类似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政府的调控职能发挥得不完全,可以借鉴日本做法,设立专门的政策性银行开展版权金融业务。政策性银行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为贯彻政府社会经济政策而从事政策性投融资活动,这可以有效解决商业银行参与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2.政府与市场共同推动
在美国版权金融的发展进程中,美国小企业管理局起到不可或缺的推动作用。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国相关政府部门无论是在职能设置上还是实际操作上,都没能起到类似美国这样的推动作用。我国可以效仿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和小企业投资公司的成功做法,更加高效地为中小企业的成长助力。同时,美国的版权金融模式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民间金融机构的作用,为市场注入活力。我国也可以在这一方面进行大胆的尝试,重视民营金融力量的培育。
3.注重风险分摊,降低参与主体承担的风险
德国的风险分摊机制,大大降低了金融机构开展版权金融业务所承担的风险,提高了金融机构参与的积极性;日本信用保证协会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后,再向信用保险公库投保,我国的担保机构也可以借鉴以上做法,构建多元化的风险分摊机制,将版权金融业务风险分担到不同主体,降低各主体风险预期,促成更多版权金融业务通过风控审核。
4.构建场内外相配合的版权交易市场
积极发展和培育成熟完善的版权交易中心,为版权价值变现提供固定、集中的交易场所,以保证质权的实现。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私人资本市场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和韩国的技术交易中心的成功经验,建立统一的版权交易中心,制定统一的交易规则,在交易中心内设立知识产权动态数据库,及时更新数据信息以供信息需求者查询使用;并逐步建成版权网络交易系统,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搭建版权的场外交易市场,即无需固定交易场所和交易设施,交易双方直接通过互联网系统输入买卖指令,便可实现委托买卖、资金交割。这种无形市场受地域限制的影响极小,可扩大版权的交易范围,为质权交易提供便利,提高变现效率。
在知识经济时代,金融和版权正全面对接,版权金融逐渐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支点。创新发展我国版权金融管理模式,使之不断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将对版权金融业务的繁荣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吸纳不同金融机制在实践中取得的有益经验,是一条风险较小、速度较快、效果较好的捷径,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和利用。
|参考文献|
[1]喻文益. 版权交易与金融服务如何融合[N]. 中国文化报,2013-09-21.
[2]高慧芬. 不同版权交易模式对我国版权交易平台建设的启示[J]. 中国报业,2013(8).
[3]王智源. 论我国版权产业转型升级进程中的版权投融资体系建设[J]. 出版发行研究,2012(5):31-33.
[4]王海英. 文化创意产业版权融资相关法律问题探析[J].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8):7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