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加快农业机械化水平与土地规模经营
孙桂杰++宋庆艳
当前,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是农民的迫切愿望。土地规模经营是建设现代化大农业的必由之路,农业生产要求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匹配相适应的农业机械,同时,发展农业机械化又推动土地规模经营,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一、农业机械化的重要性与发展现状
1.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促进粮食增产增收。农业机械化实现了人力、畜力所无法承担的劳动强度,生产效率、总产连创新高。珲春市2013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37 197 hm2,完成机械耕地50万亩,机械播种46万亩,机械收获32万亩。拖拉机保有量达到11 000台,水稻插秧机1000台,稻麦联合收割机450台。实现农机经营收入13 500万元。农机总动力达到21万kW;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6%。农业总产值11.1亿元,同比增长15%,农民人均纯收入10 184元,同比增长14.4%,粮食产量达到了16万t,创造了粮食产量的新高。
2.农业机械化可以成为农民致富的手段。农业机械不仅是农业生产工具,还可以成为农民致富的手段。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可以降低农业生产的成本,实现农机化可以增加农作物产量,还能节约种子、农药、化肥、人工等投入;二是可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现农机化可以使部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其他劳动,获得更多收益;三是可以进行农机服务,通过农机大户、农机服务队和农机合作社等组织,拓宽周边和跨区农机作业服务市场获得创收。
3.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拉动农机制造市场。自国家对农民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的政策以来,激发了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具的欲望,农民对农机的购买明显提高,呈现稳定增长的势头。2013年,珲春市全年共落实补贴资金1835.23 万元,其中国补1724.23万元 ,省补111万元,拉动农民投入4125.62万元;补贴各类农机具1651台套,其中:拖拉机823台,水稻插秧机182台、水稻收获机械85台、玉米收割机28台,受益户数974户。
二、探索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方式和发展情况
近年来,各地针对土地规模经营方面进行了探索,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吉林省以发展专业农场,促进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珲春市总结专业农场创办经验,大胆探索,取得了新进展。2011年,珲春市共创办专业农场30家,2012年创办59家,2013年认定15家,全市专业农场总数达到104家。经营耕地总面积达8607 hm2,占全市耕地面积的25%。其中,流转土地农户2730户、7430 hm2,投入资金15 000万元。转移剩余劳动力7500多人,流转土地农户均增收8500元。农场主要种植项目有水田、旱田及经济作物。其中,旱田4751 hm2、水田2679 hm2、蔬菜111 hm2、经济作物1002 hm2。从专业农场创办类型上看,农民创办专业农场57家、非农创办专业农场4家,合伙企业专业农场13家,公司专业农场3家,合作社领办型专业农场27家。专业农场农业机械总投资3946万元,基本上实现了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
三、土地经营规模与农业机械化的关系
1.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和发展农业机械化水平相结合,是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有效手段。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要使农产品进入市场,关键是要提高市场竞争力,也就是提高农产品的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就是在单位土地面积上能保证最佳经济效益,依靠土地规模经营和先进的农机化生产技术相结合来实现。农业机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载体,农机化的实现过程就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没有农业机械化,就不可能大幅度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也就难以有效地实施先进的农艺科学技术,无法把科学技术尽快地转化为生产力。而实现农业机械化又要求有适度的土地规模经营,因此,加快土地流转,推动土地规模经营,是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必然结果。只有两者有机结合,在适应的土地规模上才能真正实现农业机械化,才能最终达到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的效果。
2.土地规模经营与农业机械化水平相匹配。土地规模经营是农业生产在相对集中的土地上,既要保证最佳经济效益,又要达到一定生产规模。同时,农业机械发展水平要与土地经营规模相适应,有什么样的土地经营规模,就要求有什么样的农业机械化水平。农业机械在分散的、小型的农业生产中,不能发挥机械化优势,制约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水平,无法实现农业机械化。因此,农业机械化发展是土地规模经营的前提条件,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是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年来,我们将发展专业农场,有效促进土地流转,进一步加快城镇化进程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加以推进,使农业生产逐步走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
总之,农业机械化是土地规模经营的重要保障和技术支撑。农机化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可以说,没有农机化就没有土地规模经营,同时,土地规模经营又推动了农业机械化的长足发展。(03)
当前,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是农民的迫切愿望。土地规模经营是建设现代化大农业的必由之路,农业生产要求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匹配相适应的农业机械,同时,发展农业机械化又推动土地规模经营,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一、农业机械化的重要性与发展现状
1.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促进粮食增产增收。农业机械化实现了人力、畜力所无法承担的劳动强度,生产效率、总产连创新高。珲春市2013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37 197 hm2,完成机械耕地50万亩,机械播种46万亩,机械收获32万亩。拖拉机保有量达到11 000台,水稻插秧机1000台,稻麦联合收割机450台。实现农机经营收入13 500万元。农机总动力达到21万kW;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6%。农业总产值11.1亿元,同比增长15%,农民人均纯收入10 184元,同比增长14.4%,粮食产量达到了16万t,创造了粮食产量的新高。
2.农业机械化可以成为农民致富的手段。农业机械不仅是农业生产工具,还可以成为农民致富的手段。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可以降低农业生产的成本,实现农机化可以增加农作物产量,还能节约种子、农药、化肥、人工等投入;二是可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现农机化可以使部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其他劳动,获得更多收益;三是可以进行农机服务,通过农机大户、农机服务队和农机合作社等组织,拓宽周边和跨区农机作业服务市场获得创收。
3.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拉动农机制造市场。自国家对农民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的政策以来,激发了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具的欲望,农民对农机的购买明显提高,呈现稳定增长的势头。2013年,珲春市全年共落实补贴资金1835.23 万元,其中国补1724.23万元 ,省补111万元,拉动农民投入4125.62万元;补贴各类农机具1651台套,其中:拖拉机823台,水稻插秧机182台、水稻收获机械85台、玉米收割机28台,受益户数974户。
二、探索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方式和发展情况
近年来,各地针对土地规模经营方面进行了探索,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吉林省以发展专业农场,促进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珲春市总结专业农场创办经验,大胆探索,取得了新进展。2011年,珲春市共创办专业农场30家,2012年创办59家,2013年认定15家,全市专业农场总数达到104家。经营耕地总面积达8607 hm2,占全市耕地面积的25%。其中,流转土地农户2730户、7430 hm2,投入资金15 000万元。转移剩余劳动力7500多人,流转土地农户均增收8500元。农场主要种植项目有水田、旱田及经济作物。其中,旱田4751 hm2、水田2679 hm2、蔬菜111 hm2、经济作物1002 hm2。从专业农场创办类型上看,农民创办专业农场57家、非农创办专业农场4家,合伙企业专业农场13家,公司专业农场3家,合作社领办型专业农场27家。专业农场农业机械总投资3946万元,基本上实现了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
三、土地经营规模与农业机械化的关系
1.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和发展农业机械化水平相结合,是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有效手段。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要使农产品进入市场,关键是要提高市场竞争力,也就是提高农产品的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就是在单位土地面积上能保证最佳经济效益,依靠土地规模经营和先进的农机化生产技术相结合来实现。农业机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载体,农机化的实现过程就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没有农业机械化,就不可能大幅度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也就难以有效地实施先进的农艺科学技术,无法把科学技术尽快地转化为生产力。而实现农业机械化又要求有适度的土地规模经营,因此,加快土地流转,推动土地规模经营,是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必然结果。只有两者有机结合,在适应的土地规模上才能真正实现农业机械化,才能最终达到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的效果。
2.土地规模经营与农业机械化水平相匹配。土地规模经营是农业生产在相对集中的土地上,既要保证最佳经济效益,又要达到一定生产规模。同时,农业机械发展水平要与土地经营规模相适应,有什么样的土地经营规模,就要求有什么样的农业机械化水平。农业机械在分散的、小型的农业生产中,不能发挥机械化优势,制约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水平,无法实现农业机械化。因此,农业机械化发展是土地规模经营的前提条件,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是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年来,我们将发展专业农场,有效促进土地流转,进一步加快城镇化进程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加以推进,使农业生产逐步走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
总之,农业机械化是土地规模经营的重要保障和技术支撑。农机化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可以说,没有农机化就没有土地规模经营,同时,土地规模经营又推动了农业机械化的长足发展。(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