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旅游产业背景下高校场馆功能研究
一、体育类高校场馆实现经济功能
体育事业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体育场馆是不是经营的具体产品。这是一些西方国家对体育场馆经营管理中经常持有的观点。在我国,体育类高校大部分场馆是由国家财政拨款,建立专项的体育场馆,用于教学、训练、科研。承担着国家委托学校教书育人、培养人才的使命。同时,体育类高校场馆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体育类高校场馆不能将场馆“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经营管理方式。因此,不能用经济指标衡量体育院校场馆的价值。但是,体育类高校体育场馆多,场地标准,建设要求质量高,它同样具有经济性。对于具有教育教学、训练和经济功能的双重性,体育类院校场馆对外经营创收是大部分体育院校经济的主要来源之一。体育类院校场馆具有准公共性,同时,高校体育场馆作为准公共产品,同样符合公共产品的经济两重性。 高校体育场馆除了为学校教学活动提供服务外,它还具有一定的经济功能,具有经营和福利的双重性质。高校体育场馆提供的产品作为商品, 向校外人员进行开放经营,经营者遵循市场规律,采取商业化运作模式;作為福利,必须贯彻公平优先原则, 优先照顾本校的学生,同时作为国家公共事业的一部分,学校有义务免费或低于市场价格向学校学生和社区居民开放体育场馆设施。 当然如果免费或收费太低,可能会造成使用者拥挤不堪, 从而无法真正享受到体育场馆提供的福利, 因此如何合理使用价格杠杆对高校体育场馆的经营管理者又提出了新的课题。在高校体育场馆的经营开放过程中, 应针对不同的人群,不同的场馆采取不同的价格标准。对于冷热不同的体育场馆, 制定不同的价格, 这样既可以使场馆得到充分的利用,也可以使大家得到全面的体育锻炼。对露天、容纳人群较多、项目普及性广的场馆(如普通场地的篮球、足球场)向校内和校外无偿开放;对塑胶场地篮球场、足球、排球场、网球场实行校内无偿开放, 校外有偿开放的原则;对室内、资金物资人力投入较大的场馆实行有偿开放(如室内篮球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游泳池、器械健身等)。 在对待不同的锻炼人群时也应采取不同的价格标准, 对待学生应采取象征性的收费;对待学校教师可以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 鼓励他们多参与健身活动;对校外社会人员的开放, 可参考同等规模和相当规格的商业性健身场所的收费标准但不应高于这个标准进行收费, 总之高校体育场馆在制定价格标准时一定要做到科学合理。高校体育场馆不同于一般的服务性行业,不能从一个经济实体的角度看待它的经营, 高校体育场馆的有偿开放是运用市场的手段达到提高使用效率以及服务社会的目的。 也就是说:高校体育场馆所追求的经营目标是, “ 将更多的人吸引到健康运动场上, 使他们加入到健康体育运动中来” 。
二、体育类高校场馆应实现社会功能
随着全民健身运动卓有成效的开展, 健身意识不断提高,体育消费逐年提高, 花钱买健康的观念已逐渐被接受, 使得体育人口迅速增加。 在影响全民健身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中, 体育场馆设施的严重不足是主要因素, 社区与高校实现体育场地资源共享的问题已经迫在眉睫。我国体育场地人均占有量要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人口众多, 运动场地面积极少,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 尽快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社区与高校体育场馆资源共享就显得尤为迫切。 因此充分发挥高校体育场馆场地设施的作用,“ 学区体育”的发展思路一经被提出, 就得到了积极的响应和快速发展。 高校体育场馆多、占地面积大、设施比较齐全、锻炼环境良好, 这些场馆设施除了用于教学、训练之外, 晚上和节假日, 特别是寒、暑假比较空闲, 可供开发利用, 以满足广大群众参加体育锻炼的需要, 同时给居民进行体育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 居民日常锻炼首先考虑健身地点和时间 , 高校周围大多分布许多社区, 对社区居民来说,无论是晨练、晚练或是节假日健身, 活动半径都很合理, 开放时间也能够充分满足群众健身的需求。 一些体育设施先进、齐全的学校更是周围居民群众理想的健身场所, 另外, 最关键的是可以减少群众经济负担。 从目前情况看, 普通群众如果居家附近没有合适的健身场所, 要么被迫放弃健身需求 , 要么只好到营利性健身场所锻炼。 而对于普通的工薪阶层, 营利性健身场所的消费支出增加了经济负担, 而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一般低于商业性收费甚至免费, 从而提高了居民的锻炼热情。 高校的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 将是对群众体育的极大促进, 并将有效缓解体育场馆设施不足的现状, 是其作为准公共产品充分发挥其社会功能的重要体现。
作者简介:郭贻兴(1994.09),男,汉族,海南省万宁市人,专业:社会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