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困境下高校的自主策略
刘西涛 刘欣
摘 要:教育对于每个国家而言都是一项举足轻重的事业,国家的经济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高等教育的发展,为此制定了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4%的目标。尽管国家财政为高等教育的进步不断做出努力,在实现目标进入后4%时代受固有的财政拨款模式弊端等因素影响众多高校再度面临经费不足的窘境。因此,通过挖掘高校的自主创收能力,寻求财政拨款以外的经费来源是政府和高校共同面临的迫切任务,对于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弥补高校经费缺口,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高等教育;经费拨款模式;多元化
中图分类号:G647.5? ? ? 文献标志码:A? ? ?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29-0119-02
引言
习总书记曾提出,“教育决定着人类的今天,也决定着人类的未来”,教育能够使劳动者具备更高层次知识水平,知识的要素化将大大降低经济对自然资源的依赖,教育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培养和输送人才的重要任务。我国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上,并且要在全面决胜小康阶段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教育经费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血液支撑着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维持与发展。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2012年达到4%,在2012年末这一比例达到了4.28%。2017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为42 557亿元,比上年增长9.43%。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主要包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企业办学中的企业拨款、校办产业和社会服务收入用于教育的经费等)总计34 204亿元,比上年增长8.94%。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实现教育现代化应将教育总投入占GDP比例保持在5%~7%的水平,2014年我国教育总投入占GDP5.15%,2010年美国为7.3%,韩国7.6%,OECD组织国家平均为6.3%。同年,财政性经费投入占GDP比例我国为4.15%,美国为5.3%,韩国4.8%,我国现阶段教育投入与国际平均水准尚且难以比肩。在完成了教育财政性经费4%的里程碑式目標后,教育经费的紧张状况得到了基本的缓解,但要将4%的投入比例持续稳定的保持下去也并非易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阶段,发展速度由高速发展转变为中高速发展,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也相应放缓。近5年来,我国财政收入增速呈“先降后升”走势,先由2013年之前的两位数增长,逐年下行至2016年的4.5%,直到2017年财政收入增速达到7.4%,才扭转了2012年以来增速下滑态势。国家财政在发挥其资源配置职能时,要面临除教育以外诸如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就业等对财政资金需求迫切的民生性公共事业,然而财政资金是有限资源,难以全面地兼顾到各项公共需求。
国内专家学者普遍从国家层面政府角度来谈高等教育投入机制的改革,认为完全依赖于财政性经费拨款将不利于高校的可持续发展,要缓解经费紧张压力更重要的应是将社会资本引入到高等教育建设中;同时认为,使高校更多地发挥主动性,拓宽经费来源渠道,也是我国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迫切任务。
一、高等教育拨款模式凸显出的缺陷
我国高等教育经费拨款模式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变革(见图1)。
尽管高等教育财政拨款模式多年来在不断进行改革调整,但总的来说仍然存在一些弊端。
(一)投入导向单一,影响教学质量
在现行拨款模式下,财政拨款的数额主要取决于计划内招生人数的多少和生均成本,高校的实际产出绩效在拨款模式的运作过程中往往是被忽略的因素。基于这样的政策导向,不但无法使高校在招生办学中体现办学理念,而且容易造成高校为获取更多财政拨款而盲目扩招,乃至设置过多的低成本专业,最终结果是造成高校办学质量和资金利用效率的降低,社会需求与人才培养不匹配,没能起到对高校绩效的激励作用。
(二)拨款运作机制缺乏科学性
我国现行拨款模式的运行机制是“政府-高校”二元机制,参与我国拨款机制的机构主要有财政部、教育部、国务院有关部委的教育司、各省市财政厅、教育厅、其他各厅局的教育处等,拨款机构以及机构内的工作鲜有高校工作人员参与,由于政府职员缺少高校管理经验,对高校的运转、教学任务等都缺乏了解,因此在制定拨款依据、拨款公式和拨款对象时难以根据高校的实际需求做出合理的决策。此外,拨款模式由于操作的不透明,容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干扰,导致“寻租”行为的产生,使高等教育财政性经费拨款难以实现最优配置。
(三)办学成本缺乏有效分类
现行拨款模式虽然将不同类型的学校和专业的差别考虑在内,但反映在不同专业生均经费上的差别过小,不能够体现出高校在办学层次、办学特点上的差别,影响高校间的公平竞争;另外,会造成高校在专业设置上的盲目追求,不利于高校形成独特的办学特色,进而影响高等教育质量。
高等教育财政经费的拨付与落实都需遵循拨款机制的章程,而机制中的固有缺陷造成了政府投资低效,作为教育经费中占最重比例的财政性经费紧张,使得高校办学经费捉襟见肘。
二、高校经费多元筹措的实践路径
(一)提高高校自我创收能力
在扩招政策的推动下,我国以较快的速度实现了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但高速发展紧接着暴露出内在问题——经费投入赶不上规模扩张的脚步。高校继续寄希望于政府加大投入力度是不现实的,放眼全球,高校教育经费开拓多元化筹措渠道已是不可逆转的趋势,高校在经费筹措上具备一定的“自助”能力,如何将社会资本引入高校,如何利用现有资产进行融资是高校生存发展要面对的重要课题。
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在美国社会传统观念中,教育应是为经济社会服务的,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依赖于人力资源的高质量供给,校企合作办学应运而生。企业与高校以签订合同的形式共同开展人才的培养计划,通过企业对劳动力需求的反馈并结合市场导向高校可以更有针对性地设计培养方案,高校与企业实现“产”与“学”的充分协同合作,为劳动力市场输送专业理论基础与专业技术兼备的人才。企业的投资解决了高等教育规模扩张造成的经费缺口,如此一来高校就有能力向企业输送优质人才,不但为高校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同时节约了教育和企业成本,是一种实现校企“双赢”的人才培养模式。
1.产学研结合
高校的科研成果投入到社会生产实践中,也是高校自我价值的实现。美国斯坦福大学的“硅谷模式”可谓是产学研合作的成功范例,基于企业的资助和高校内科研团队的科研力量不仅带动当地经济增长,更是使高校的科研与教学能力得以锻炼。产学研结合始终是高等教育界老生常谈的话题,我国高校亦可借鉴“硅谷模式”的经验,高校依托于科技产业园、企业的资金投入和实验设备租借,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科技研发,科研成果借助于投资方的生产渠道投入产品市场,高校也可从中获取一定的产品销售收入。
2.资产融资
高校的资产既包括房屋、土地、仪器设备、现金等有形资产,还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专利技术作价入股已逐渐成为高校利用现有资产进行融资的重要方式,也是高校实现科研成果转化的重要方式。国家为大力倡导“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高校研发创新科技成果,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再次颁布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规,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制度基础。专利技术入股指的是在交易过程中,专利权的持有方将专利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出售给企业,企业以相应金额折算的股权支付。专利入股的方式不但为高校解决经费短缺的燃眉之急,同时也是高校借助对科技领域的积极探索,以创新型成果投入生产敦促经济发展。高校还可将固定资产进行租借,例如,校内的图书馆、运动场、体育场、实验室等资源在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情况下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或有偿向校内师生提供书店、洗衣房、临休公寓等服务性设施,从而获取额外的收入。
(二)吸引留学生和国外资金
吸引外资,与国外高校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寻求国际合作伙伴及其经费资助是开拓资金来源的又一途径。高校可以积极参与国际间的学术论坛活动,互派交换生、承办国际赛事等来增加国际知名度,但首要的还是要提升高校的科研实力的教学水平,在国际上享有较高声望的高校往往更容易吸引到国际资金的投入。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展,高等教育的发展也开始国际化,越来越多的受教育者尋求国外的优质教育资源。吸引留学生对国家而言有助于本国优良文化的传播,促进各国间的友好交流,对高校而言留学生的学费是高校教育经费的重要来源之一。对此高校应加强国际宣传,通过收取学费来增加经费收入。政府可参照国外大学的做法,赋予高校对留学生收费的自主权,这样一来高校有更加充足的资金投入到科研和重点学科建设中去,高校综合实力的提升也就有了吸引更多优质留学生的实力,进而形成良性循环,使经费不足的困境得以缓解。
(三)争取多方面社会捐赠
社会捐赠是高校声望的重要标志。对高校的社会捐赠在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已经有良好的基础和传统,美国大学经费来源中社会捐赠占学校总收入的10%左右的水平,日本公立高校的社会捐赠占学校总收入的15%左右,私立高校中社会捐赠的比例可达到50%以上。美国捐赠事业的成功基于本国有着源远流长的文化传统和行之有效的募捐机制,而我国对高校社会捐赠水平与发达国家差距悬殊,2014年高等教育经费中社会集资捐赠所占比例已经降至0.24%。开发社会对高校捐赠的潜力从国家角度讲,政府可对捐赠主体实施减免税优惠等鼓励政策,捐赠形式不拘泥于资金形式,鼓励有形资产或技术、专利等无形资产的捐赠方式,完善高校捐赠法律条款,与高校共同监管捐赠由发起到最终落实的全过程。高校自身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吸引社会捐赠投入。
1.重视提升自身综合实力
对社会捐赠的吸引主要靠的是高校的办学质量和社会知名度,因此需要高校将提高自己的综合实力放在首要位置,加强资金的统筹管理,并将资金更多地用在教学与科研上,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高校的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得以提升后就有条件吸引更多优秀生源,使高校的社会知名度也随之提升。
2.重视校友资源
每一所高校都曾经培养出大量的优秀人才、成功人士,这些人才通常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与声望。高校应重视与往届校友的联络工作,通过为校友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吸引校友的捐赠,或通过合作协议来吸引校友对母校的投资。
3.设立负责管理捐赠工作的专门部门,保证过程公开透明
高校应设立专门的负责监督管理社会捐赠投资的部门,并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使整个捐赠程序得以规范化、制度化。高校在获取捐赠收入后,应在官网公开捐赠金额、捐赠程序以及经费的使用途径,做到每一项程序的公开透明,使社会和捐赠者都能看到资金落在实处并得以有效利用,增强社会对高校的信任度,从而吸引社会各界的投资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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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柯 黎]
收稿日期:2019-08-06
作者简介:刘西涛(1978-),男,山东聊城人,教授,博士,从事公共政策研究;刘欣(1995-)女,硕士研究生,从事教育与公共经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