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明纪律落实责任深入推进全省扶贫和移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蔡子津

    

    一、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顿

    2013年,全省扶贫和移民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纪委的统一部署要求,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紧密结合扶贫和移民工作实际。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加强监督制约,严格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省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全省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省办党组对抓好本单位,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度重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三个“着力”。一是着力增强办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重要任务亲自部署。重点工作亲自督办。其他办领导按照“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责任意识,做到齐抓共管。各负其责。二是着力搞好反腐倡廉工作与扶贫和移民中心工作的有机结合。年初就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各部门、各责任领导,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在年终考核评比方案中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有七项,占总分值的25.5%,防止了“一手硬、一手软”、“两条线”、“两张皮”。三是着力抓好奖惩兑现,落实责任追究。在年终全省扶贫工作考核中,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项目资金管理出现问题的个别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了评先资格和相关专项资金安排。各设区市扶贫和移民办(局)先后召开了本单位、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省会议精神,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和纪委的统一要求,研究部署全年的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分工,落实责任。

    (二)加强监督管理,惩防体系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全省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结合扶贫和移民工作实际,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框架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构筑预防腐败防线。

    1、强化内部管理。省办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结合全省实际,制定了《关于在推进扶贫和移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中加强专项资金项目风险防控的意见》,出台了14项扶贫和移民工作管理制度,对20项扶贫和移民专项资金的管理流程、易出问题与风险防控措施,从省市县乡四个层面进行明确、分析和规范,逐步构建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覆盖全面的扶贫和移民工作管理制度体系。全省各级扶贫和移民办(局)都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了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制度。把落实廉政风险防范制度的责任分解到职能科室、工作岗位和具体业务上,做到“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岗”。

    2、加大政务公开阳光运作。全省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绝大多数县办(局)在具体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实行了“三公开”、“四个有”、“五参与”等制度。“三公开”即:公开扶持标准、扶持办法、扶持结果:“四个有”即有公示栏、有标志牌、有文书档案、农户有明细卡:“五参与”即,群众参与组织领导。参与项目确定,参与资金管理。参与项目实施,参与检查验收。项目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各环节进一步公开透明。

    3、明确责任追究。为管好用好扶贫和移民资金,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干部安全,省办相关业务处室对涉及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各项制度增加或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和责任追究条款。

    4、加强改革创新和科技防腐。为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推动全省扶贫和移民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去年,省办积极探索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整合资金,加大对贫困村的扶持力度:改革雨露计划培训方式,突出扶持贫困户子女职业教育学历培训和见证补助,以满足贫困群众在培训内容、地点和时间上的多样化要求:完善扶贫移民搬迁管理办法,明确整体搬迁,梯度安置的原则,方便扶贫移民转移就业和后续发展:出台《关于加强扶贫攻坚促进小康提速的意见》。突出扶贫攻坚要重点把握的“七个统筹”和“六大工程”:进一步规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和项目实施的管理工作,继续使用好项目申报软件管理系统。加强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利用网络等媒体,加大项目管理公开公示力度,接受群众监督。

    (三)围绕中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党和政府对贫困群众的扶持政策得到更好的落实

    全省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认真执行党和政府对贫困群众的各项扶持政策,把管好用好扶贫和移民资金作为加强扶贫和移民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扶贫和移民资金项目的绩效和安全。

    一是认真开展绩效考评和年度工作考核。省办与省财政厅一道,对全省11个设区市、38个扶贫工作重点县和51个水库移民大县进行了扶贫和移民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考评。各设区市负责对其他县(市)进行了扶贫和移民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考评。由省办牵头,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对11个设区市和38个扶贫工作重点县进行了年终工作考核。

    二是省办聘请江西中润会计事务所,对赣县、吉水、修水等10个县的近三年扶贫和移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审计。共审计扶贫和移民项目资金16亿多元。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专门下发了整改意见书。

    三是省办配合水利部移民局对上饶市、九江市武宁县等地和省办相关处室对南昌市安义县等地移民项目资金管理实施情况开展了稽查。

    四是省办统一部署,各地对近年来扶贫和移民项目资金管理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省办对部分市、县进行了巡查和督促检查。

    通过上述监督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实行奖优罚劣,提高了扶贫和移民项目资金使用绩效和安全。

    (四)认真执行“八项规定”,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得到加强

    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的具体规定下发以后,省办党组及时制定了实施细则。加强督促检查。干部作风明显转变。据初步统计,今年全办干部下基层调研544次,听取群众意见276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84件,干部下基层基本做到了吃工作餐,不接受宴请,不喝酒,按规定标准住房,不上娱乐场所,不接收任何名义的有价证券、礼品和土特产;在使用交通工具方面。能坐火车的尽量坐火车,干部职工务实清廉蔚然成风。行政管理成本明显降低,省办去年办公经费比上年下降了57%。全省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的具体规定,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三公”经费都有明显下降,干部的作风建设普遍得到加强。

    (五)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执纪监督进一步加强

    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全省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开展了“红包”问题专项治理,以重典治乱的决心,开展治理工作,净化了工作环境。按照中央的决定和省委的安排部署,省办开展了为期半年多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委督导组的具体指导下,经过全办党员干部群众半年多来的集中学习教育,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摆问题。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抓好整改落实等环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经告一段落。省委路线教育办公室和第九督导组对省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通过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反对“四风”,党组织凝聚力,科学决策能力,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都得到进一步增强。

    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省办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述职述廉、诫勉谈话、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加强监督执纪。

    二、2014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全省扶贫和移民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目标。紧紧围绕扶贫和移民中心工作任务。坚持改革创新,认真落实责任,严明党纪政纪。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推进扶贫和移民工作健康科学发展。

    (一)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全省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要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工作机制的落实,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纳入全年工作整体安排,统一部署落实。统一检查考核。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要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纪检监察部门要承担起监督责任。按照党章规定。履行好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问责力度。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二)进一步深化源头治腐工作

    加强以《廉政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党纪政纪教育。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等经常性教育活动。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加强对权利运行的监督制约。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省办将对所有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认真执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资金项目分配和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公示工作,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按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总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着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

    (三)进一步强化扶贫和移民资金项目的监管

    全省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要始终把管好用好扶贫和移民资金,作为自身肩负的重要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都将扶贫资金列入今年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各级扶贫和移民办(局)一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提高资金项目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和干部安全。要加大对全省扶贫和移民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在项目资金分配和管理使用中索贿受贿。贪污私分或巧立名目截留克扣、挤占挪用和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进一步强化干部作风建设

    要认真总结和巩固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始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的贯彻执行,做到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抓出成效。

    责任编辑:刘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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