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林地保护利用调查研究

摘要:以松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为依据,采用走访有关部门、深入各乡镇实地调查的方法,重点调查研究了近几年来全县林地分类保护、林业生态建设、林业产业合理开发利用的现状,分析林地保护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最后从规划、区域重点管理、健全林地管理制度、加强基础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松溪县林地保护利用的建设性措施。
关键词:松溪县;林地;保护利用
中图分类号:S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020(2016)05-0068-04
林地是森林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根基,是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载体,在保障林产品供给、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中具有核心地位。松溪县地处闽北山区,林业用地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1%,调查研究全县林地的保护利用情况对依法履行林地资源管理职责、提升林地管理水平、保障林业可持续发展,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处理好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区域概况
松溪县地处福建省北部闽浙交界,系闽江支流建溪上游。境内以山地为主、中山多,四周环山、中央低陷,为层状的丘陵地貌特征。全县属亚热带海洋性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8 ℃,年平均降雨量1 557~1 743 mm,相对湿度79%。境内水系发育,支流密布,地表、地下水质较好;主要溪流有松溪、七里溪、杉溪等;干流松溪河由东北向西南流贯松溪,在县境内流长约45 km。林业土壤生产力评价一级占759%,二级占241%。境内植被资源丰富。地带性植被为常绿阔叶林、杉松针叶林、常绿阔叶落叶混交林、毛竹林和灌丛草甸。县辖1个街道、2个镇、6个乡,总人口有16.46万人。出境有3个高速公路互通口和二级省道。县内通行政村公路705 km,农村公路已实现全部硬化。
2研究方法
本研究以《福建省松溪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松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13年松溪县林地二类调查成果本底材料等纲领性文件为依据,走访了松溪县林业局林业资源站、林权办、营林股、竹业股和各乡镇林业站及县土地、建设、旅游、水利等管理部门。通过重点调查研究近几年来全县林地分类保护、林业生态建设、林业产业合理开发利用现状及特点,分析林地保护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按照全县生态布局林地功能划分如图1所示:北部竹林生产区、东部城市森林景观区、南部复合林业经济区、水源涵养及森林生态区以及西部用材林重点发展区5个区,实地调查研究区域生态特点、林地资源、保护利用方向与措施等。
3调查结果
3.1林地资源现状
松溪县全县土地总面积105 302 hm2,林地总面积85 595 hm2。有林地69 443 hm2,占林地总面积81.13%,其中乔木林地为54 942 hm2,竹林地14 518 hm2;疏林地567 hm2,灌木林地8 838 hm2,未成林造林地1 903 hm2,苗圃地8.6 hm2;宜造林地面积2 416 hm2,占林地总面积2.82%[2]。
3.2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用地情况
3.2.1重点林业生态工程项目
(1)生态公益林地保护工程。全县现有生态公益林地17 084 hm2,其中,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地分别为7 505 hm2和9 576 hm2,一般生态公益林地2.82 hm2。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地主要分布在白马山自然保护区、钱桥水库以及松溪河两岸,以旧县乡和花桥乡较为集中。省级生态公益林地主要分布白马山自然保护区、湛卢山风景名胜区、来龙山森林公园,集中在郑墩镇、花桥乡、茶坪乡、渭田镇。一般生态公益林地主要为防护林,分布在渭田镇。全县生态公益林部局总体合理,总量稳定。尚需从长期封育管护、人工补植改造、区内外局部调整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和稳定。
(2)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重点加强濒危物种的保护、自然保护区交通干道、松溪流域一重山长廊、来龙山森林公园和园林式乡村的建设。现已建成:松溪白马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湛卢山省级风景名胜保护区、来龙山省级森林公园、各级自然保护小区50个、名木古树保护点30个,高速公路、省级公路沿线绿色长廊120 km。正在建立完善园林式乡(镇)2个、省级园林式乡村9个。规划至2020年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面积达19 333 hm2。
(3)森林灾害防治工程。重点在森林火灾易发、多发、高发区域,林田交界、景区周围、自然保护区周边地区、道路两侧、村庄四周、坟墓周边以及山脊等地段建造生物防火林带,形成系统的生物防火阻隔网。目前已建成生物防火林带2 000 km、防火路1 000 km,基本建成林火阻隔网络体系。森林病虫害监测率、防治率均达92%,生物制剂防治面达50%,成灾率控制在0.4%以内。
3.2.2重点林业产业工程项目
(1)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工程。目前全县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面积3 172 hm2,主要布局在郑墩镇、花桥乡、河东乡等乡镇,以杉木、马尾松、枫香为主,品种单调。未来十年中要加快木材战略储备,维护木材生产安全,必须大力发展培育生长快、产量高、质量好、轮伐期较短的集约一般用材人工林;在全县范围内建设以杉木、马尾松、枫香、泡桐、拟赤杨、木荷为优势树种的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同时,应加强现有速生丰产林经营管理,以提高林地单位面积蓄积量或林产品数量,增加经济效益。
(2)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基地工程。全县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基地面积1 346 hm2,主要布局在渭田镇、旧县乡等。按照“山上提高质量,山下扩大规模”的要求,要进一步采取合理的施肥措施、适当的采伐方式和合理利用剩余物的处理方法。以市场为导向,结合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需求,定向培育、基地化布局、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加快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
(3)茶叶基地建设工程。全县茶叶基地面积1 335 hm2,主要分布在茶坪乡、郑墩镇。茶叶为全县特色产业,近年来茶叶产业发展迅速,产品金毛猴、松溪绿茶、正山小种、大红袍等已成为福建名牌产品,远销北京、上海等全国各地。调查表明:继续做好低产茶园改造和品种调整,提高现有茶园的产量和质量;发展新茶区,加大对宜茶山地的标准化茶园建设,并利用边远山垅田发展大田茶园,努力扩大松溪县茶叶品种的生产规模,完善基地生产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以金毛猴、正山小种为主要特色品种,大红袍、松溪绿茶等四大名优茶共同发展的格局。对全县以生态立县,建立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基地意义重大。
(4)丰产竹林基地工程。全县有丰产竹林基地6 267 hm2,主要布局在茶坪乡、渭田镇、溪东乡等乡镇。目前山上以培育笋竹两用丰产竹林为重点,加强护笋养竹,积极推广施肥技术,合理采伐,大力改造低产竹林,加快竹山机耕路和山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竹业科技服务,努力提高竹农自身素质,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和效益。山下笋竹加工业已初具规模,据2014年12月统计:全县现有笋竹加工厂37家,产值60 8119万元,实现利税7 8587万元。其中亚达、三信、永华、宏兴、凯盛板业、隆达、华韵7家企业年产值已在1 000万元以上。
湖北林业科技第45卷第5期胡文兴:松溪县林地保护利用调查研究4林地保护利用存在问题及分析
(1)历史遗留林权问题多,林业管理难度大。随着林业改革的不断深入,松溪县林业产权不断明晰,林农作为经营主体的地位越来越明确,并对山林资源越来越重视,买卖青山、自留山、山林权属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逐步暴露出来,促使纠纷、矛盾逐步显现,致使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难度较大。同时,林区和国有林经营区的稳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配套政策及林业生产服务、管理体系的完善等问题都亟需认真研究解决。
(2)森林经营粗放,林业经济效益不高。集约经营、规模经营的单位少,科技示范、优化树种、适地适树、肥水管理、抚育间伐等方面经营粗放,林分质量总体不高。荒山绿化、低产林改造力度不足,林业发展潜力有待充分发挥。
(3)林业三种产业结构不尽合理,林业产业化水平低。一产比重偏大、经营粗放,产品以出售原材料为主,经济效益低。二产比重偏小、林产品加工深度、广度、精度等方面水平偏低,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偏少,林业产业化水平和加工水平较低;缺乏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名牌产品,企业整体竞争力不强。三产虽初步形成,但高附加值的林产品品种偏少,质量不高,销售以本地、近地为主,远销省外、国外的产品很少。
(4)林分质量不高,有的林业产品加工业难以维持。单位面积蓄积量尚处于较低水平,针阔叶比为8∶2,针叶化问题突出,阔叶林偏少,什木加工原料不足,竹木加工利用与资源培育供应之间脱节现象比较严重,什木、笋竹加工企业外购原料比重逐年提高。
(5)防御森林自然灾害能力较薄弱,森林资源保护压力大。森林防火长效机制不完善,生物防火林带总量偏少,密度偏低,森林火险预警监测体系不完善,森林防火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指挥系统需要升级改造,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装备水平、快速反应与火灾扑救能力偏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预警监测、防治减灾、应急反应的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有害生物检疫、监测、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少,缺少应对松材线虫病等外来有害生物的检疫防范和除治能力。森林资源保护压力较大,盗砍滥伐林木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现象时有发生,依法治林难度较大[2]。
(6)占用征用林地管理不够完善。一是一些部门和领导在处理项目建设和林地管理问题上往往重建设轻保护,只顾发展地方经济,给依法管理林地和查处林地违法案件造成困难和障碍。二是有些用地单位和个人为追求经济利益,毁林开垦、改变林地用途等各种非法占用林地问题仍比较突出,尤其是在重点工程和地方招商引资项目中存在未批先占、边批边占、少批多占、不批也占等违法违规使用林地情况。三是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征占用林地项目审核需在建设项目完成项目选址、立项、可研、评估等之后,林业主管部门才介入办理林地审核审批手续。由于林业主管部门介入环节滞后,无法正确引导建设项目合理使用林地,存在被动审批的情形。四是对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制止不及时,打击不坚决,不彻底,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往往存在避重就轻,以罚代法,以补办手续替代处罚的倾向。五是有的建设项目占用经济林,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情况下,土地部门就办理了建设用地相关手续,林地主管部门与土地管理部门之间尚未理顺。六是按照省、市核定,松溪县征占用林地年审批定额为305 hm2。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县征占用林地项目数量逐渐上升,审批定额无法满足用地需要,审批定额与建设用地需要矛盾突出[3]。
5加强林地保护利用的措施
5.1认真执行规划,突出区域重点管理
按照《福建省松溪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要求,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将全县林地分为5个功能区[2]。①北部竹林生产功能区,包括溪东乡、渭田镇北部、祖墩乡北部、旧县乡北部。是以保护和发展乡土竹林资源为主,通过科学规划,保护、培育和引进相结合,适当引进外来竹种;全面发展竹材加工、精细竹编、竹笋精加工等多种经营模式,在资源培育、产品加工、创造特色方面全面提高水平。②东部城市森林景观功能区,包括松源街道中部、河东乡东部以及旧县乡东南部。以生态型江滨园林城市为目标,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城市绿地,完善具有山水城市特色的公共绿地系统,规划期内争取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③南部复合林业经济区,包括茶坪乡、河东乡南部、松源街道南部以及郑墩镇东南部。应加强南部重点商品林基地的建设,调节各个基地的动态平衡;优先保障重点商品林地基地用地,通过集约经营、规模经营,科技示范,重点建立以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名特优茶叶、水果基地。④水源涵养及森林生态功能区,包括河东乡西北部、花桥乡东南部、旧县乡西南部、松源街道西北部以及郑墩镇西北部。应着重提高溪流源头森林的水涵养能力,增强水源、水库的调蓄功能,保持水土。在松溪饮水水源保护区水厂取水口下100 m到上游4 km及其沿岸外延2 km范围的陆域,应严格保护重点区位生态公益林地,积极保护天然林资源,增加区域阔叶林面积,提高生物多样性,减少林地水土流失,保障区域用水安全。⑤西部用材林重点发展功能区,包括花桥乡西北部、旧县乡西北部、渭田镇西南部、祖墩乡大部。应根据该区的特点重点培育以杉木、马尾松为主的用材林,适度发展枫香、泡桐、拟赤杨、木荷为优势树种的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同时,了解并主动适应市场供求变化,实现资源培育与产业发展相结合。
5.2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松溪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应与各部门编制的城乡、交通、水利、能源、旅游、工业、农业、环保和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相衔接,符合林地保护利用的方向和要求,切实落实各项林地保护利用制度和政策。严禁擅自修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确需对规划进行修改和完善的,在实施评价的基础上进行修改,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颁布实施;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实行专项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制止违反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行为,定期公布检查结果;加大执法力度,对擅自修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行为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对违反规划使用林地的行为,依法查处,限期整改。
5.3健全林地管理制度
深化改革林地保护利用管理机制。全面推进和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政策,放活经营,规范流转,强化服务,提高农民保护林地和发展森林的积极性;统筹开展国有林场改革,通过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落实国有林地保护责任,形成有利于林地保护利用管理的坚实基础。应加强林地林权管理,落实林地保护利用目标考核责任制,并完善林地调查和定期监测。
5.4加强基础建设
强化林地保护管理队伍建设。健全林地林权管理机构、基层林业工作站、林业行政执法机构等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培养一批能够正确运用法律法规、业务精通、技术过硬、责任心强的森林资源调查和林地管理人员。
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广泛吸引社会投资参与林地的保护和利用,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用于保证林地确权、定界、调查、监测、档案管理以及林地执法、管护、用地审核等强化林地保护利用调节机制。不断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逐步提高财政对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标准。
制订和完善林地保护利用规章和标准。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福建省林业厅的有关规定,制订和完善林地保护利用有关制度,使林地保护与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6小结
通过调查研究结果表明:松溪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比较完善。生态公益林地保护工程、生物多样性工程以及整体的森林植被能够满足松溪县及闽江源头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及生态环境的要求,尚需按照林地规划进一步调整完善。全县森林经营粗放,林业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偏少,林业产业化水平和加工水平较低,缺乏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名牌产品,企业整体竞争力不强,林业发展潜力很大,有待充分发挥。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占用征用林地管理的长效机制不完善,非法占用林地、盗砍滥伐林木的现象时有发生,依法保护林地、林木难度较大。可以在深化改革林地保护利用管理机制,加强林地林权管理,落实林地保护利用目标考核责任制,完善林地调查和定期监测等方面健全林地管理制度;在加强林地保护利用管理队伍建设,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制定和完善林地保护利用规章和标准等方面加强林地保护利用的基础建设。通过严格执行松溪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落实林地五个功能区的重点管理措施,充分调动全县干部、群众依法保护利用林地的积极性,使松溪县的林地保护利用成效更上一个台阶。
参考文献
[1]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科学院.松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M].福建:松溪县人民政府,2012.
[2]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科学院.福建省松溪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M].福建:松溪县人民政府,2013.
[3]袁志湘,陈志阳.隆回县征占用林地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J].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报,2009(2):7375.
(责任编辑:唐 岚)第45卷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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