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开封官员指导漯河工作”说开去
吴 江
近日,有网友爆出在“中国消防在线”网站上,河南开封消防支队与漯河消防支队的宣传稿件如出一辙,不同的是漯河政法委书记换成了开封市副市长,而开封市副市长的讲话中竟还有“构建和谐平安漯河”的字眼,被网友戏称为“开封指导漯河工作”。
常言道“英雄所见略同”,对于同一事物的见解,确实完全有可能出现雷同或相似的观点,不过,当开封官员的讲话稿中居然出现“构建和谐平安漯河”的字眼时,还能说这是“英雄所见略同”吗?
或许有人会说,就算是官员讲话稿中出现了抄袭,也完全不必大惊小怪,官员的讲话毕竟不是科技学术论文的原创,当然也没有必要拿学术论文的标准来要求其一字一句都出自原创。更何况,不同地区的官员之间增进交流互动,地方官员的工作多参考其他地区的经验和教训,讲话参照同行的得失,倒也不无益处。不过,假如谁认为官员的讲话稿真是出自官员本人之手,或是来自官员本人的认真思考的话,恐怕是太过天真了。
真实的情形是,大多数官员的讲话稿其实都是出自政务秘书或文书之手,官员顶多不过是个前台的朗读者罢了。既然讲话稿并非官员所写,并非出自官员之手,所谓思考和借鉴当然也就无从谈起。至于政务秘书或文书们,则不过是官样文章的写手,他们或许会稔熟于官员讲话的尺度与措辞,但秘书们毕竟不在其位,对于一些问题连全面地了解都不可能,当然也就更谈不上见解了。
事实上,假如官场抄袭仅仅局限于官员的讲稿倒也罢了,当“抄袭”成为被官场所习惯甚至大行其道的潜规则时,恐怕绝不仅仅是闹出“开封指导漯河工作”的笑话那样简单。既然官员讲稿可以弄虚,那么官员政绩又为何不能造假呢?既然官员的发言可以不假思索地抄袭,甚至连基本的查验都可以被省略,那么,民生和市政工程是否经过了论证,是否也是邯郸学步地抄袭和效仿,恐怕也同样需要打个问号。从这个角度来看,官员讲稿的“一大抄”显然不应仅仅被当作一则笑话,而理应引发对于官场潜规则乃至整体官场生态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