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产权交易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武丽
摘 要: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产权生产要素流动和优化组合,增加农民收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内在要求。
关键词:农村;产权交易;现代农业
文章编号:1004-7026(2018)01-0059-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321.32;F832.4 文献标志码:A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提出“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的改革方向。2014年1月,太谷县在省、市政府及农业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在先期赴武汉和四川郫县就农村产权交易情况进行考察,学习新绛县、盐湖区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经过3年多的运营、完善与拓展,逐步发展成为集信息发布、产权交易、法律咨询、资产评估、抵押融资等为一体的农村产权服务综合平台。
1 顺应需求 成立交易机构
太谷是典型的农业大县,同时也是全国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县及全省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县,近年来,在认真落实改革内容的同时、连续实施“四个一”工程,产业规模持续扩张,一二三产相融发展的势头强劲,农业正由数量型向质量型加快转变,同时为盘活农村资源,体现“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的基本导向,对于农村产权交易的规范和金融资本的需求也日益迫切,无论从试点还是发展的角度来看,都需要一个为农民、农村、农业提供服务的综合性平台。
2 探索创新 规范交易市场
2.1 构建特色模式
2014年初,太谷在借鉴武汉及郫县产权交易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构建了具有本县特色的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太谷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中心采取“五统一”的管理模式,制定了完整规范的交易流程,与金融部门合作开发了七大类交易产品,设立了八大办事窗口,主要体现六大块功能。
2.2 优化交易流程
为规范运行,中心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制定出台了《太谷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管理办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农村水利设施经营权等交易规则,并优化了大厅办事流程、农村产权交易和抵押贷款流程。其中,大厅办事流程分为咨询登记、资格审查、确认出让方式、信息发布、组织交易、审核办理、鉴证发证、融资服务8个环节;农村产权交易分为交易申请、前置审批、评估作价、信息发布、洽谈咨询、组织交易、成交签约、价格结算、交易鉴证、权属变更10个环节;抵押贷款分为申请抵押贷款、受理申请资格初审、现场调查、资产评估及备案、审核抵押贷款、签署抵押借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发放贷款、贷款收回9个环节。
2.3 培育交易市场
在2014年已建成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的基础上,2015年向乡、村延伸拓展,并将原有的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功能整合到相应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目前,全县各乡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所的工作场地、硬件设施、人员配备均已到位,平均每个乡镇产权交易所配备工作人员4~5名。各乡镇依托农经站成立了乡镇级农村产权交易所并统一印制了牌匾,村级设立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员,负责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县级在业务上对乡、村两级进行指导,实现了三级产权信息有效传递,进一步规范了县、乡、村三级交易平台统一管理、协作联动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
2.4 土地确权并行
2014年,太谷县胡村镇被确定为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乡镇,2015年,该县以整县推进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完善的土地确权登记系统可为农村产权交易提供任何地域内最新的、可靠的耕地及变更等方面的信息,也为交易过程中农村金融机构衡量农户信用信息提供了标尺,农民通过该平台,能够得到长期、稳定的土地权利保障,更有利于激励长期投资的进入。
2.5 纠纷仲裁助推
太谷县早于2007年被农業部批准成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试点县,2008年成立了太谷县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2011年明确建立了县、乡、村三级调解仲裁组织,2015年县级投资20多万元完备硬件设施、规范仲裁程序、加强队伍建设,重点打造了全省一流仲裁庭。经过多年的规范化建设,初步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管理体系。近年来充分履行土地纠纷调解仲裁职能,使土地争议日益减少,土地流转市场也更可靠,为产权交易提供合同、法律、竞价、纠纷调解仲裁等服务,为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2.6 落实“三权分置”
实行三权分置(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三权分置”的核心便是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二权分离”实质是通过产权流转交易来实现的。产权交易中心成立以来,在促进落实“三权分置”工作方面做了一些有效的前期工作。一是出台了《太谷县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实施方案》、《太谷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行办法》等文件,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二是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产权交易、合同鉴证、权益评估、抵押融资等服务。三是加强流转合同管理,使用统一规范的合同文本,通过流转合同鉴证等方式对土地经营权予以确认。
3 服务三农 初显交易成效
3.1 促进了土地流转
针对土地流转中存在承包关系不明、合同不规范、信息渠道不畅等问题,利用产权交易平台,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一是认真落实政府关于对全县“四个一”工程项目涉及的形成集中连片规模经营的土地流转所实施的奖补政策,认真组织审核与落实资金发放。二是建立健全了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及公开竞价制度和招投标实施细则。三年多来,圆满完成了范村等山区乡镇1 067hm2荒山荒坡的公开招投标。三是推进了土地规模流转。三年多来发布各类流转信息3 000余条,以新型经营主体为主,办理土地流转交易60余大项,共计2 500余笔交易,流转面积2 546hm2,涉及农户2 545户,涉及流转交易金额7 989.5万元,结合近3年土地确权工作,规范合同6 000余份。流转土地用途涉及粮食及农作物种植、设施蔬菜、林业生产、葡萄种植、药材种植和农业综合开发等多个方面,全县初步形成了合作社带动型、乡村引导型、整村推进型和企业引领型四种流转模式。
3.2 创新了农村金融
充分发挥产权交易中心融资功能,积极探索金融支持的新路径,一是与信用社开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1+3”新信用贷款等10个产品,与邮储银行开发“公司+农户/商户”模式贷款等7类贷款产品 ,累计发放融资贷款1 162多万元。二是与农信社合作开发“三园两场”贷款模式,以土地经营权、“三园两场”、林权等进行抵押,累计投放抵押贷款8 900万元(其中利用现代园区设施进行抵押贷款达3 000万元),受益农户4 000余户。
3.3 发展了新型主体
用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政府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的又一项惠农工程,中心成立以来,以改革和试点为契机,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同时,积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了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 激发了农村经济发展活力。截至2017年底,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到825个,入社农户20 549户,注册资金13.03亿元,示范社128个;通过认定的家庭农场240个;以种养大户和外来资本为基础的资本农业全县已有29家;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8家、市级21家,县级龙头企业15家,带动农户6万多户,户均增收3 000多元。
4 深化改革 完善交易市场
太谷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成立3年多来,总体态势发展良好,探索出一些具有地方特点的工作模式,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积累了经验。但由于全县产权交易才刚刚起步,不可避免的仍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
4.1 配套中介相对欠缺
就目前情况看,围绕产权交易业务来讲,如交易代办服务、委托找地服务、土地资产价值评估服务、担保及法律等中介服务缺失,融资风险防范等措施也不完备,或存在部分产权私下交易,使交易还不能及时、科学、真实地反映市场信息情况,降低了农村产权进场交易的效率。
建议:要完善提升、探索建立农村产权确权拓展延伸机制,完善交易规则、监管制度、风险防范机制和土地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机制等,培育发展农村资产评估中介服务组织,保障农村产权依法自愿公开公正有序交易,构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制度机制体系。
4.2 平台建设还不完善
由于尚处初始阶段,当前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平台功能、运行机制还不完善,主要表现为信息发布渠道还不宽,宣传力度还不足,有效的市场引导和专业支撑不够,尤其是乡镇、村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和队伍建设,亟需提高专业化水平。
建议:县级产权中心在建好流转平台的基础上,做好指导服务,加强农村产权交易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实务操作流程、网络平台管理等各环节的业务培训,逐步提高乡村两级专业化水平,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完善服务功能和手段。
4.3 金融扶持尚需拓宽
主要是金融扶持土地流转项目尚未完善,金融部门信贷产品和业务的创新也受制于其上级机构,制约着各金融机构参与农村产权交易抵押融资的积极性。
建议:政府及金融上级机构多渠道拓展金融扶持工作,结合土地经营权的特点,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价值的评估办法和具体细则出台相应的制度,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规模和覆盖面,创新农村金融服務模式,拓宽交易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