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朔州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思考
刘善斌
摘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既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依法规范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不断完善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建设监理机制,全面提升项目建设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国家粮食安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积极贡献。
关键词:农业综合开发曰工程建设监理曰思考
文章编号:1004-7026(2015)04-0019-02中国图书分类号:F323.4文献标志码:A
多年来,随着工程建设监理制的实施,朔州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工作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一定经验,但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值得探讨和思考。
1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现状
朔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中标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后,在我市成立了驻朔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监理部,设总监理工程师1名、副总监理工程师1名、下设6个监理组,每个县区派驻1个监理组,每组聘用1名驻地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内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进行统一管理。市县农发办也确定了联络员,协调监理工作。
监理单位进驻后,及时制定监理工作制度,提供给县农发办和施工单位,以便在执行中共同遵守。这些制度包括件审核、审批制度,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检验制度,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会议制度,施工现场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工程验收制度。同时工程监理部规定统一的监理程序,以项目合同为依据,根据设计要求及有关监理规范和技术资料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报送县农发办。按照《山西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施工监理规定》,监理人员在完成监理工作交底后签发进场通知和开工令,进入工程现场,开始工程检查、计量、检测、试验、监督和跟踪工作。检查并确认各项工程的材料、设备、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检查施工单位人力、材料、设备、施工机械投入和运行情况,及时进行工程计量。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图纸施工,是否按工艺标准施工,并对发生的问题予以现场解决纠正。监理工作采取一般工程巡回监理、重点工程平行检测,关键部位、隐蔽工程进行旁站监理的方法,并采用省农发办统一制定的监理表格,做好监理记录和信息管理。通过工程建设监理,有力地推进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的法制化、专业化进程,全面提升了项目建设质量,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2当前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建设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主要是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农业、林业、水利、电力工程等,包括田间道路、造林、机电井、排灌站、防渗渠道、埋设管道、沟道治理、渠系建筑物、输变电线路配套等单项工程。由于项目涉及专业面广、建设地点分散、施工季节性强、单体工程小、工作量大、环境制约因素多,给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带来了困难。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监理工作力度不够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应当按照施工的顺序进度进行监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监理公司有时为了节约监理成本,通过减少监理投入,造成监理工作力度不够。如对原材料进场把关不严;有的工程前道工序未经验收合格,后道工序就开始进行;有的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无法达到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无法得到有效监控。
2.2监理人员少、不专职
由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具有规模小、项目类别多、地点分布广、时间跨度长、季节性强的特点,需要大量的监理工程师,但监理公司很难同时派出这么多监理人员。而有的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建设时,还同时监理其他项目工程建设,旁站时间远远达不到要求,影响了工程监理的质量。
目前,监理公司在我市各县农发办只配备一名驻地监理工程师,且大多为兼职或退休人员,这些人员尽管有承担监理工作的业务知识和现场监理经验,可是由于农发工程涉及道路工程、林业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等多个专业,且一个项目区面积通常在333hm2~667hm2。
2.3监理人员素质不过硬
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涵盖水利、农业、林业、建筑、道路、电力等多方面内容,对监理人员素质的要求比较高,不仅要专业知识全面,还要熟悉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相关政策,而监理公司全面具有以上专业技术水平的监理人员很少。目前监理人员大部分是学水利专业的,對生态建设、道路建设和电力设施等要求不熟悉,不利于监理工作开展。有的监理人员缺乏实际工作经验,在监理现场不能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的要等到业主检查或群众举报后才发现问题,还有极个别的工程监理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严格按项目要求监理。
2.4委托主体责权利不够明确
山西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监理公司由山西省农发办统一公开招标确定,使用监理费统一到省农发办报帐,而监理合同却是由县级农发办与中标监理公司签定。由于委托过程涉及到三级农发办,监理单位向哪级农发办负责、哪级农发办负责对监理单位监督管理,委托主体不是十分明确,责任不是十分清晰。在责任和义务面前,各级农发办互相有一种依赖思想,不利于监督管理监理公司。
3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对策
3.1强化管理,规范监理工作
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认真执行有关标准和各项法规。以工程建设质量高、投资合理、进度快并确保安全为控制目标。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为行业标准。以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验收等工作方法全面开展监理工作。在工作中不断加强监理内部管理,积极探索总结工作经验,使监理工作体现出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施工阶段的监理是整个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建设监理的核心,是监理工作的重要任务。首先,在开工前监理单位要针对具体项目工程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在监理过程中才能有的放矢;其次,在施工阶段,重点要按施工图设计要求,抓好每个单位、分部、单元、每个环节、每道工序的监控。从原材料、中间产品、建筑成品入手,把好材料关、施工关,并及时对砂浆、砼、钢筋、管材等进行抽捡,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材料、不合格的中间产品出现在工程中;对工程关键部位施工时,做到提前到达旁站位置,检查施工准备工作,并旁站施工全过程,及时、完全真实地作好书面的旁站记录;对一般施工的各道工序作业,做好日常的巡视、巡检、检查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