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公民社会
作者简介:张杨,女,1983年生,辽宁鞍山人,共青团鞍山市委团校,讲师,主要研究方向:科学社会主义。
【摘要】公民社会的概念来自于西方,广义上指的是公民社会、市民社会和民间社会。公民社会中,社会与国家是两个概念,公民对社会的政治生活具有较高参与度,公民社会的公民具有一种公民精神,即对国家权力的监督意识和对社会良性发展的责任。公民社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民主政治的基础。公民社会制约和决定国家。
【关键词】公民社会;内涵;民主政治
一、公民社会的内涵
公民社会的概念来自于西方,广义上指的是公民社会、市民社会和民间社会。在中国的学术界从马克思提出的“市民社会”概念分析,普遍认为,公民社会等同于市民社会。马克思所说的市民社会是资产阶级社会,而马克思对资产阶级社会是批判的,所以中国学术界认为市民社会是应该受到批判的。公民社会与市民社会不同,公民社会中,社会与国家是两个概念,公民对社会的政治生活具有较高参与度,公民社会的公民具有一种公民精神,即对国家权力的监督意识和对社会良性发展的责任。可见,公民社会与马克思所说的市民社会是不同的。
台湾对公民社会的叫法是民间社会,在政治上体现出“官”与“民”的分离状态,这种对立性没有得到大陆学者的认可。由此,在西方对公民社会只有一个单词,但在中国语义的丰富性使公民社会有着不同的释义。大多中国学者认为公民社会从政治倾向上有褒义色彩,公民、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十分微妙,从政府管治公民到公民参与政府工作管理社会就是政治发展的进步。公民社会从古典时期走来,经历了当代,现代三个阶段,到今天,公民社会仍然沿袭着黑格尔和马克思当初对公民社会的界定:公民社会独立于社会经济领域。市民社会的成员是具体的个人,不是公民。在黑格尔和马克思认为的市民社会是资产阶级为追求私人利益和自由而企图脱离政治国家的概念。当代公民社会理论区别于古典公民社会理论,它的界定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体现为公民社会理论的再度复兴,复兴后的公民社会重新界定了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以现实社会存在的样态批判国家主义或极权国家。总之,公民社会是介于国家和社会之间的价值或原则。
二、公民社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民主政治的基础
公民社会在长期发展中孕育出世俗化的政治文化,不同的政治文化又反映出不同的政治制度。中国的民主政治发展的关键在于国人的意识觉醒。世俗化就是公民参与政治的意识,而政治文化的世俗化就是公民社会的形成。公民社会的特点是自由平等,每个人都有参与政治的相对独立性和自觉意识,逐渐发展为由个人组成社会参与团体。在公民社会,每个公民都自然的融入政治之中,政治成了一种大众文化。民主和法制自然成了公民社会的必需。
公民社会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以市场经济作为公民社会的存在条件。公民社会既立足于市场经济,也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必然产物。政治参与意识是随着社会成熟度而提高的,市场经济基础上的社会形态必然以公民社会为基本参照,参与政治不是少数人的权利,而是所有公民自觉参与的政治文化。市场经济是培育公民社会的基础,民主政治是大众政治,相适应于自由平等的以价格为调控标尺的市场经济。
公民社会适应民主政治制度,是民主政治的中坚力量。民主制度下,社会是按照阶层分化的,与专制制度不同,中产阶级的出现为民主政治提供了力量主体。公民社会发展主要依靠中产阶级,中产阶级的扩大使中产阶级具有公民社会的主导地位,民主社会未来的发展就是中产阶级规模扩大并担任社会的主要角色。中产阶级是民主政治的阶层保障,凡是中产阶级庞大的国家治理效果都非常好,中产阶级推动了公民社会发展。
三、公民社会制约和决定国家
公民社会可以以宪政和法制的手段制约国家权力。在初始阶段的市场经济社会里,国家与市民社会分不开,经济、文化等领域都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社会就是政治社会,市民社会直接反映政治等级。国家权力高无上性,市民社会完全遵守国家原则。市场经济发达后,社会与国家逐渐分割,社会结构发生变化,国家因体现公民意识而不再具有强权色彩。政治领域的开放度扩大,国家直接体现公民的集体意志。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上,是公民社会制约和决定国家。
公民社会是民主国家的政治基础,公民意志就是国家权力行使的目的和向。宪法和法律的目的是维护公民的利益不受侵害,人民具有对国家事务的裁判权,人民主权得到张扬。公民社会与国家的分离需要以法治为条件和保障,公民社会的法治是社会契约的体现。民主国家的公民都具有契约精神,这种契约精神赋予公民绝对的公共权力。在利益面前,公民社会用法律来解决利益纠纷问题,化解私人、公共利益之间的矛盾。
公民社会在市场经济基础上具有高度的整合能力,保证了民主政治持续稳定发展。公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使社会独立于政治之外,有一定的权利和空间,而国家权力也因法治和社会的独立运行而变得轻松。在计划经济时代,国家权力主要靠革命取得,尤其是市场经济成熟发展之后,国家权力逐渐缩减,简政放权于市场和社会。用契约关系来保持国家、公民、社会之间的平衡关系。社会是一个有机体,公民社会就是对社会重新整合和建构,适应不断变化的时代和社会形态发展。中国的市场经济还处于初始阶段,但已经慢慢走向成熟,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露出了公民社会建立的萌芽,体现了中国特色民主政治道路的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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