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路径研究
李巧莎
摘要:近几年我国的强农惠农政策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金融在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从河北省的实际情况看,金融对农业产业化的支持力度还不够,需要发挥财政的引导作用,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展融资方式,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因地制宜地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产业链金融;农业保险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544{2015)04-0046-04
我国的中央1号文件已连续12年聚焦“三农”问题,2014年的1号文件将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作为重点工作,2015年的1号文件提出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河北省也提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农业产业化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也是加速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是改造传统农业,实现农业走上市场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从目前看,河北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力度不够。因此,研究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问题对于促进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农村经济金融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河北省农业产业化发展概况
河北省要从农业大省成为农业强省,农业产业化发展是重要的突破口。近年来,河北省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农业产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率不断提高(见图1)。
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稳步发展。2014年,农业产业化经营总量达到6666.1亿元,比上年增加518.4亿元,增长8.4%;农业产业化经营率提高到64.5%。全省有6个设区市的产业化经营总量超过600亿元,有9个设区市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超过60%,辛集、定州两个市直管县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率都超过了70%。
龙头经营组织发展迅速,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2014年,全省龙头经营组织总数达到1974个,比上年增加140个;龙头经营组织实现销售总额3448.0亿元,比上年增长10.9%;创造利润372.2亿元,比上年增长15.3%。其中,龙头企业(集团)1703个,比上年增加148个;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158.4亿元,比上年增长10.4%;龙头企业(集团)创利润199.8亿元,增长17.7%;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龙头企业578个,增加49个;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龙头企业6个,增加1个;中介服务组织160个,增加7个;专业市场个数有所减少,但经营规模呈扩大趋势,专业市场创利润168.9亿元,增长13.1%。
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不断拓展,带动农户作用不断增强。2014年末,全省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发展到688个,比上年末增加17个。其中,种植业生产基地374个,增加8个;养殖业生产基地261个,增加10个。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共实现销售产值3218.1亿元,比上年增长5.9%。其中,种植业生产基地、养殖业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基地分别实现销售产值1598.9亿元、1059.1亿元、560.2亿元,分别增长3.0%、8.0%、10.8%。2014年,全省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带动农户数860.7万户,比上年增长1.0%;其中订单农户数164.2万户,增长6.7%(见表1)。
二、河北省农业产业化的资金供求主体分析
1.农业产业化的资金需求主体分析。河北省农业产业化的资金需求主体主要是各类农户、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等。农户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主要是进行农业生产,对资金的需求主要是临时性的、季节性的需求。其中,种植业农户的需求主要是满足农业生产过程中购买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及其他一些相关的需求,养殖业农户主要是盖动物棚舍、购买饲料等方面的资金需求。龙头企业是连接农户和市场的桥梁,龙头企业不仅要为农户进行资金技术支持,自身还要购买设备、提高技术,这些都需要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农村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而生,不仅为农户提供技术支持,还提供采购、生产、加工一条龙的服务,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随着合作组织的壮大不断增加。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需要的是长期的大额资金支持,除了金融支持外,还需要财政的大力支持。
2.农业产业化的资金供给主体分析。河北省农业产业化的资金供给主体主要有财政、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各经营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等。财政主要通过财政贴息、补助、税收优惠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把资金投向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各主体,为他们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为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始终保持了对三农的信贷净投放,引导社会资金反哺农业,而且还择优支持龙头加工企业,重点支持了一大批符合国家政策导向、行业带动能力强、吸纳就业多、成长性好的粮棉油龙头加工企业。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围绕农业产业化,不断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工作力度,同时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认真研究客户需求与本行产品的对接点,积极支持龙头企业拉长产业链条,打造规模和市场优势,支持企业农业科技创新。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作为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力军,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新形势,依据特色农业资源分布特点,确定农业产业化支持重点,安排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等需求主体的发展,同时协助种养基地、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农户等不同主体之间的相互对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北省分行积极践行普惠金融观,加快农村金融产品推广与创新,以新型经营主体为服务重点,开发了家庭农场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等“三农”贷款创新产品,试点开办农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重点推进现代农业领域的金融服务。河北省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公司较少,只有中国人保财险河北省分公司、大地保险公司和中华联合保险公司等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目前开办了玉米、小麦、棉花、花生、马铃薯、大豆、水稻、油菜、能繁母猪、奶牛等14个政策性保险业务,小麦、玉米农作物产值保险等10个商业性保险业务。
三、金融支持河北省农业产业化存在的问题
1.农业产业化基础相对薄弱,金融机构惜贷。农业产业化基础的薄弱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农业的弱质性。农业生产周期一般比较长,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存在较大的自然风险,而且,农产品的价格易受市场冲击,存在着较大的市场风险。同时,农产品的预期收益比较低。二是农业产业化需求主体自身的不足。农户自身缺乏有效的担保抵押物,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的关键环节,起着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但是当前河北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程度不高,没有形成高效的产业集群,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弱,品牌经营意识低,产品附加值低,导致企业总体实力偏低。而且,一些龙头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不规范,产权不清,信用基础差,达不到银行贷款的要求。农业的弱质性决定了农业产业化的高风险性,加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较差的获取贷款能力使得金融机构不愿贷款给农业产业,从而出现了金融机构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惜贷行为,最终导致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抑制。
2.金融产品和服务存在同质化现象,创新乏力。河北省各金融机构在国家及省各项政策引导下,不断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力度,也开发了一些专门的信贷品种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北省分行的家庭农场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但总的来说,各金融机构的产品和服务存在同质化现象,为农业产业化主要提供信贷支持,支持对象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而且贷款的种类、期限等等存在同质化现象。在金融服务方面,主要提供开户、存贷款、结算等常规性服务,对于理财咨询、资信评估等金融服务很少提供,专门针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特点和规律而开发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少。
3.融资方式单一,直接融资偏少。河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在融资方式上较以前有了很大拓展,但是总体来看,融资方式还是以传统的方式为主,融资渠道狭窄。农户由于自身信贷意识差、有效抵押担保品少,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愿为其提供信贷服务。虽然各级政府现在推行土地流转抵押贷款等创新的金融产品,但是实际实施起来还有很多困难,发展缓慢。目前河北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要以内源融资、银行信贷等为主,采用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的较少。截止到2015年4月30日,在沪深股市上市的河北省企业共51家,2014年底的608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只有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在沪深股市上市。
4.农业保险发展缓慢,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缺失。农业产业化过程中面临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等各种风险,而农业保险是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但是,河北省的农业保险发展缓慢,目前仅有中国人保财险河北省分公司、大地保险公司和中华联合保险公司等在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农业保险险种少、覆盖面小、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投保意识薄弱等阻碍了河北省农业保险的发展进程。此外,对风险分担起重要作用的信用担保体系的不健全也影响了金融对农业产业化的支持。
四、加强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路径
1.发挥财政的引导作用,提高金融机构信贷意愿。财政的撬动引导作用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及改善农业产业化所依托的外部环境。财政可以通过减免税收、直接投资相关技术的研究与推广等方式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加大支持农户力度;加大对农业生产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加工运输等流通环节的资金投入,引导农业产业化发展;提高农业产业化主体自身的实力,吸引金融机构为其提供金融服务。二是直接支持为农业产业化服务的金融机构。对于愿意为农业产业化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可以采取减免营业税、奖励提供农业产业化贷款的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政策进行扶持。同时,还可以设立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专门用于那些在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
2.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发展产业链金融。金融机构要根据当地发展的实际,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如,针对种养大户开展土地流转贷款业务,针对专业合作社开展批发贷款业务,针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新需求开展理财咨询、资信评估等新业务。鼓励期货期权市场的发展,推动形成“合作社+银行+保险+期货公司”的联动机制,以更好地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服务。发展产业链金融是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方式。针对农业产业链各个环节的企业需求进行准确定位和切入,设计兼顾个性化需求与标准化要求的金融服务产品,全方位地为产业链条上的企业提供综合化、复合式的金融服务,才能最终实现整个农业产业链的不断增值。
3.拓展融资方式,鼓励企业直接融资。在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特点的产品和服务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其他融资方式。(1)引导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吸引有实力的投资者投资农业。(2)促进发展农业互联网金融。如,通过互联网众筹等方式拓展农产品的销售渠道,鼓励各类商业银行推动移动互联网业务的全覆盖,鼓励互联网金融机构将网络支付、p2p网贷等金融服务扩展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相关领域,鼓励打造互联互通的农村金融服务网络,等等。(3)建立农业产业化投资基金。该基金将重点投向农产品加工、种植、养殖等领域,通过投贷结合等方式扶持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发展。此外,还应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如推动企业重组改制并上市、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加强企业品牌及渠道建设、帮助企业进行行业内上下游的并购与整合等。(4)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进行直接融资。通过分类指导、加强培训、完善中介服务等支持企业在境内外股票市场上市融资,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天津股权交易所、石家庄股权交易所等挂牌交易;鼓励农业企业通过发行担保债券、抵押债券、商业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等进行融资。
4.拓展农业保险的广度和深度,完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1)要不断拓展农业保险的广度和深度。政府要不断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政策支持及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发展农作物保险、生畜保险,推广农机具、设施农业等保险业务;开发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农业保险险种,如开发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以抵御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加强对农业保险的宣传,使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认识保险,了解保险,进而主动投保。(2)建立农业风险基金。该基金由财政牵头,保险机构共同出资,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共同参与。当市场价格出现波动时,启动风险基金抵抗价格冲击。(3)完善农业产业化相关的信用担保体系。一方面可以组建专门的农业产业化担保公司,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担保支持;另一方面,鼓励现有的担保公司针对农业产业化的特点,开发适合的担保业务。
(责任编辑:龙会芳;校对: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