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让一切“廉政秀”走开
慕毅飞
近日,浙江慈溪推出了干部廉情公示制。“廉情”内容比较细,不仅包括家有几套房,有没有家庭成员经商,子女在哪儿上学,还包括因何出国,什么时候出去的,去了哪里,何时回的国,费用是多少等等:“公示”就是要将“廉情”张贴在单位的“政务公开栏”里,示之于众。这比此前各地施行的诸如“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年度述廉”、“廉政日记”、“廉政短信”,“廉政贤内助”等显然要切实得多,也有用得多,值得期待。
这些年,廉政建设频出新招,譬如领导干部要定期填写“重大事项报告”,但那是填给组织,纪检部门看的,掌握了的不用填写也知道,没掌握的隐瞒不报也不知道,不会有什么线索是从这样的“报告”中发现的;年度进行“述廉报告”,即使登报了,上电视了,也不免走走过场,稿是由秘书写的,话是挑好的说的,光看“述廉报告”,没有哪一个落马贪官不能评优做表率;即使如“民主生活会”,也普遍地蜕变为“评功摆好会”,既无“自我批评”,也不会有真正的“批评”;至于“廉政日记”、“廉政挂历”、“廉政短信”,更不值一提,哪个贪官,会在“廉政日记”上给自己的贪腐记账?会看到挂历上、短信上的提示而收敛?靠内助反腐也未必靠得住,真要贪腐,同流合污居多。如今,有了“公示”,那些干公安的家人经营娱乐业,管建设的亲属经营房地产,前后一联系,蛛丝马迹就会清晰起来。
执掌公共权力,就得接受公开监督;想当官,就得支付一点获取公众信任的成本,这是官员不得以“隐私”拒绝“公示”的理由。新疆阿勒泰出台了财产申报制度,浙江慈溪出台了廉情公示制度,这都属破冰之举,标志着官员接受公开监督的努力。没有透明的监督,就不可能有过硬的廉政。2009年的廉政建设,起步于这样的制度,前景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