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不完全契约理论应用:基于契约执行效率的视角
【摘 要】 不完全契约会导致投资无效率或低效率,契约执行效率是契约不完全条件下衡量契约质量的基准指标。本文对近年来发展起来的不完全契约对比较优势和FDI选址的理论进行梳理,阐述契约质量对形成一国比较优势的重要影响,并就不完全契约对跨国公司选择垂直整合还是外包的决定因素进行归纳和评述。基于对主要文献的梳理和分析,并结合中国当下的贸易发展与制度环境,对我国制度环境改革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
【关键词】 不完全契约 FDI 交易成本 比较优势
一、引言
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速明显放缓,甚至有学者认为我国经济的潜在增长率进入到下滑通道。在这一背景下,国际贸易和制度环境在改善要素投入和调整的成本方面将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最终对新常态经济产出和发展模式产生重要的影响。
学者奥利弗哈特(Oliver Hart)和本特霍尔姆斯特伦(Bengt Holmstrom)因对“契约理论”研究方面的杰出贡献,共同获得了2016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其中哈特与其合作者构建的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基本模型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其中包括国际贸易领域。不完全契约理论认为,地区契约制度环境差异是导致中国外资产业分布的结构性差异和影响FDI区位分布的重要原因。由于契约是不完全的,地区间的契约执行效率也是有差异的,这就导致地区之间契约的实际质量是有差异的,对契约依赖性较大的契约密集度高的企业会选择契约执行效率较高的地区进行FDI活动。相较于传统的贸易理论强调技术差异与要素禀赋对专业分工和比较优势的决定作用,契约执行效率也是中国地区出口比较优势的重要决定因素,而契约执行效率决定比较优势主要通过对当地契约质量和生产率的影响来实现。位于契约执行效率高的地区的企业,对专用型投资利用效率更高,企业的生产率也更高,进而也会拥有出口比较优势。
本文基于不完全契约理论,梳理了不完全契约条件下契约执行效率对企业在中国FDI活动的区位分布,以及契约执行效率对地区或企业比较优势的影响。由于企业生产率差异也是企业比较优势的重要来源,本文还梳理了契约执行效率对企业生产率的影响。本文剩余章节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是理论演进,主要介绍了不完全契约理论在国际贸易中的运用;第三部分是契约环境与国际贸易,分为契约执行效率与FDI区位分布和契约执行效率与比较优势两方面来介绍,最后是对本文写作的总结。
二、理论演进:不完全契约与国际贸易
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建立经过了两个过程,首先是Williamson基于不完全信息,在20世纪70年代初到80年代初系统地阐述了契约的不完全性,随后在80年代中后期,Grossman & Hart(1986)以及Hart & Moore(1990)的两篇论文初步确立了正式的不完全契约理论,他们构建了首个不完全契约理论的数理模型。该理论认为:契约的不完全性导致的事前专用性投资无法写入契约或无法向第三方证实,那么在事后的再谈判过程中,投资方就会面临被“敲竹杠”的风险,这就导致了投资的无效率或低效率。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文献强调了合同执行、产权、投资者保护等制度因素对于解释经济体间绩效差异和跨国公司的全球化策略选择的重要性。国内外学者分别从理论建模和经验分析的角度证实了地区契约环境对于投资、贸易和企业生产率均具有重要意义(Acemoglu,2002;盛丹和王永进,2010;刘斌等,2011;杨红彦和王艳芳,2016)。同时,企业异质性贸易理论业已强调了使用契约理论来解释国际贸易、国际投资与企业行为的重要含义(Acemoglu,Antras & Helpman,2007)。
不完全契约理论的理论基石是对契约不完全性的认同。Salanic(2000)认为契约的不完全性主要来源于契约谈判成本、人的有限理性和证实成本(Tirole,1999)。契约不完全会增加贸易中的交易成本,可能导致地区贸易不对称(黄玖立等,2013)。契约执行效率是反映契约质量的基础指标,契约执行效率是契约不完全条件下用以分析企业绩效以及国家或地区比较优势的强有力工具(Hyun,2006;Antras & Helpman,2007;李坤望和王永进,2010;李俊青等,2018)。
三、不完全契约对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
近年来,不完全契约模型被广泛地应用到各国要素禀赋差异及产品异质的垄断竞争一般均衡贸易模型中,有效地揭示了企业国际外包及 FDI决定。不完全契约对跨国公司选择垂直整合还是外包的影响可以从契约执行效率和交易成本两个维度来考察。
从现有文献来看,FDI区位分布的影响因素大致可分为非制度因素(东道国的资源禀赋状况、基础设施等)和制度因素,并且后者研究较为分散。本文主要对制度因素中的不完全契约对FDI区位分布影响的文献做了相关整理。地区契约制度环境差异是导致在华外资产业分布的结构性差异和影响FDI区位选择的重要原因(Cheng & Kwan,2001)。企业经营集聚的“自我增强”机制能够增加企业外包活动中中间投入品交易和提高产业内和产品间分工水平(Head & Ries,1996), 而中间品特别是专用性中间品的投资与当地契约等制度环境密切相关。通常而言,具有较高契约环境密集度的外资企业更倾向于在契约环境良好的地区投资设厂。Grossman & Helpman(2002)等通过构建数理模型,在理论上证明了在开放经济中,契约执行效率和专用性投资通过影响企业投资决策和组织管理形式,最终成为决定国际生产关系的关键因素,为解释国际贸易的分工结构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近年来,国内学者的研究也在逐步展开。胡国恒(2004)在契约不完全条件下,运用一个多阶段生产模型,分析了全球性产业中企业边界和生产区位的内生决定问题。他认为企业根据利润最大化原则会确定自己各生产阶段的所有权和区位结构。该文基于D-S模型的分析发现,契约环境、贸易成本和分工结构等会决定企业不同的组织形态。契约执行效率越低的地区,企业越倾向于垂直化生产(Macchiavello,2009)。苑玉骢(2009)在其博士论文之中建立了一个专用性中间品合约不完全执行模型,并实证发现人力资本存量和产业集聚程度与地区制度因素——契约执行效率密切相关。盛丹、王永进(2010)在Antras & Helpman(2004)分析框架的基础之上,构建了一个两地区的垄断竞争模型,考察契约执行效率与FDI区位分布的关系,发现對于契约密集度较大(即制度依赖性高)的行业,跨国企业更倾向于在契约制度较为完善的地区进行投资。最近的研究发现,随着契约执行效率的门限值不断上升,劳动力优势和良好的基础设施对跨国企业离岸外包的吸引力不断下降(马淑琴、陈文豪,2016),这间接的证实了契约执行效率对FDI区位分布的重要作用。
不完全契约理论对FDI影响的另一方面体现在交易成本。Grossman & Helpman( 2002)的研究表明,由于存在搜索成本,企业在寻找潜在的生产合作伙伴时,必须定制生产中间投入品。这种特定关系的投资由不完全契约控制,契约环境随着不同的国内市场而改变。最终,契约执行效率和契约环境会影响企业的FDI决策。Grossman & Helpman( 2003) 则进一步将模型扩展到开放中的全球市场,在均衡中分析国际外包和 FDI 之间的关系,认为均衡状态下的企业组织形式取决于市场规模、双方的技术距离、契约环境、东道国供应商的生产效率和相对工资水平。Grossman和 Helpman 的后續研究(Grossman & Helpman,2005) 讨论了国际外包和国内外包的权衡取舍问题,并发现市场厚度对于搜索决定至关重要。
可见,传统贸易理论强调的劳动力优势虽然可以很好的解释我国FDI行为,但在FDI的区位分布解释上却有很大的局限性。通过对国内外学者关于不完全企业和中国FDI区位分布的相关研究中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地区的契约执行效率与该地的FDI吸引力的正相关的,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选址更倾向于契约制度环境较好的地区。当然FDI分布还与该企业所在行业自身的制度依赖性有关,契约密集度大的行业,跨国公司更愿意投资于契约制度更加完善的地区;而对于契约依赖度较低的行业,地区的契约执行效率对它的吸引力是有限的。
四、不完全契约与比较优势:契约执行效率视角
不完全契约框架下,契约执行效率是评估一国或地区制度好坏的基础性指标,也是一国比较优势的重要来源之一。契约质量直接关系到契约执行的效率,而生产率作为比较优势的重要来源,又受到契约执行效率的影响。本文这一部分将分别从契约质量与生产率两个维度来梳理不完全契约框架下,契约执行效率对比较优势的影响。
契约不完全程度取决于行业的契约密集度和国家或地区的契约质量,在契约要素密集度高的行业,国家或地区契约环境越好,该国或地区在这个行业的比较优势就越明显(Antras & Helpman,2007), 这一结论为以后的研究提供了较好的理论和经验研究范式。在进一步的研究中,Nunn(2007)通过对不同行业契约密集度排序,考察了契约效率对比较优势的影响。李坤望和王永进(2010)基于Nunn(2007)将中国的地区因素考虑其中,进一步检验了契约执行效率对出口贸易的影响。该文研究认为契约执行效率是决定行业生产率的重要的制度因素之一,从而也是决定比较优势的重要因素之一。相较于传统的贸易理论强调技术差异与要素禀赋对专业分工和比较优势的决定作用,李坤望和王永进(2010)为该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在多种稳健性检验之后,他们的研究证实契约执行效率是中国地区出口比较优势的重要决定因素。并且,契约执行效率对出口的影响随行业契约密集度以及物质资产专用性的增大而增强,也就是说契约执行效率的改善会提高契约密集度以及物质资产专用性行业的出口比重,这也有利的解释了改革开放后中国出口产品质量的大幅提升(Rodrik,2006)。而在他们的另一篇文献中,他们基于不完全契约的视角考察了地理集聚对地区比较优势的影响(王永进、李坤望和盛丹,2009)。研究发现,在控制了要去禀赋、外商直接投资和经济发展水平因素后,地理集聚程度高的地区将在契约密集度高的产品上拥有比较优势。
生产率差异是比较优势的重要来源,而契约执行效率又是决定行业生产率的制度因素之一。良好的契约实施制度有助于降低契约不完全程度,缓解团队生产中的道德风险,从而深化劳动分工和促进技术采用,进而提高劳动生产率(Acemoglu et al., 2007)。尽管研究视角不同,但Nunn(2007)和Levchenko(2007)的研究得到了与Acemoglu et al., 2007)相同的结论。另一支关于不完全竞争条件下,中间投入品对企业生产率影响的研究强调中间投入品的范围。研究发现,中间投入品使用的范围越广以及中间投入品使用的数量越多,企业生产率就会越高(Kasahara & Rodrigue,2008; Halpern, Koren & Szeidl,2009)。Bernard et al. ( 2010) 使用美国产品的进口数据, 检验了企业内贸易的决定因素。他们着重关注契约和企业边界的问题,研究涉及外包增长、离岸和国际生产网络的政策问题。分支机构更可能在大的并且制度质量好的国家,一旦分支机构存在,公司内贸易与国家大小和供给治理质量负相关。Araujo et al. ( 2016) 的研究发现,如果出口目的国的制度质量更高,或者出口企业对出口目的国的营商环境比较熟悉,企业会将产品更多的出口到这个国家,并且出口持续的时间也更长。
通过对以上文献的梳理,我们可以发现契约执行效率与行业比较优势和生产率正相关。分国家或地区考虑,契约质量高的国家或地区在同行业的比较优势更为明显。传统的贸易理论用技术和禀赋优势来解释国家的比较优势,但实际上这种分析的潜在条件是国家之间的制度质量是对称的,否则比较优势的结论可能会发生变化。中间投入品,特别是资产专用型中间品对契约执行效率解释企业生产率以及贸易类型十分有效。资产专用型中间投入品对企业所在地的契约环境要求较高,二者之间的良性循环最终会提高企业的生产率。国际贸易领域用中间投入品来解释企业生产率的文献并不少见,但将契约执行效率与专用型中间投入品结合起来考察该问题却是十分新颖的视角。不完全契约问题是一国或地区制度质量的体现,不完全契约条件下,贸易政策执行效率也会受其影响。可见,不完全契约问题在国际贸易领域研究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总 结
制度经济学角度下的不完全契约理论弥补了传统贸易理论解释我国FDI区位分布的局限性,认为地区的契约执行效率与该地的FDI吸引力的正相关的,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选址更倾向于契约制度环境较好的地区。此外,跨国公司的FDI选址还受其自身对制度依赖性的影响,企业所在契约密集度越大的行业,越倾向于在契约质量更高的地区进行投资活动;反之,地区的契约质量差异对契约依赖性小的跨国公司的吸引力有限。
大量文献通过理论以及经验分析都发现,契约质量高的国家或地区在同行业的比较优势更为明显。不完全契约条件下,地区的契约执行效率直接影响了企业利用专用型投资的效率,而这又会影响企业的生产率,进而影响地区的比较优势。不完全契约问题实质上是一国或地区制度质量的体现,契约质量差的地区,贸易政策执行效率也会受其影响,进而也会影响地区间的贸易不对称。
通过契约不完全条件下契约执行效率在国际贸易领域相关研究的结论,本文的政策建议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契约执行效率是影响FDI流入的重要因素,我国中央及地区政府在加大教育科研投入,改善金融市场秩序、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调节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的同时,还应逐步提高政府及经济个体的契约执行效率,改善契约制度,为缓解FDI的地区分布差异,提供一个较为良好的契约环境。第二,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总体契约执行效率不断提高,这是推动中国出口数量扩张和质量升级的重要动力,同时地区契约执行效率差距的拉大,不仅导致了中国地区出口的巨大差异,而且也成为地区差距拉大的重要原因。鉴于此,我们在继续深化改革的同时,应该注意地区间的协调发展,尤其是加快推进落后地区的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体系,提高执法效率,以推动我国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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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潘莹(1987年-),女,博士研究生,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邮编:430073;研究方向: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