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实验是孤本还是范本
王石川
在2009年的第一天,新疆阿勒泰地区55名干部的财产申报表都放在了当地廉政网上,谁都可以查看,阿勒泰纪委书记吴伟平说,这项工作不会流产。
历史的诡秘在于它既不像乐观者想象得那么好,也不像悲观者想象得那么糟,无论当初对阿勒泰官员申报财产是弹还是赞,现在看来,都未免失之于分寸,因为纵观阿勒泰官员申报财产,它既给世人带来了惊喜,证明了此次申报财产不是哗众取宠、制度性作秀,也不是蜻蜓点水,以孤立的个案来搪塞民意与舆论期待,而是的确有所建树——55名新任干部的财产申报表已经在当地廉政网上公之于众。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其申报的落脚点具有相当宽阔的制度前瞻性,按照《规定》所称的三种申报形式,恰与国外一般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一初任申报,日常申报和离职申报三种形式有异曲同工之妙。比如,改任非领导职务和退休三年内县处级领导干部及公检法,工商,税务、财政等部门中具有执法资格,管理公共财务的科级干部等,也将进行财产申报。
由此足以看出,阿勒泰纪委当初在制度设计时,是花了一番心思、下了一定决心的,因而才会有此相对完善的考虑和足够深入的制度推进。
但是,阿勒泰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还有不尽完美之处,仍有许多改进的空间,具体表现在三点:一是《规定》没有做到完全公开领导干部及其家庭成员财产;二是《秘密申报表》虽有利于保障官员隐私权,但同样遮蔽了公众知情权;三是尚无措施保证官员如实申报,这一点连阿勒泰地委纪检委书记吴伟平也不讳言,“我们成立了专门的审核部门,但目前我们的审核还是比较粗的,还不可能去银行审查账户,不可能去有关部门核查不动产”。因此,55名新任干部在财产申报中无一人填写自己或者近亲属收礼的景象,是否存有猫腻,值得深度证验。
当然,瑕不掩瑜,任何改革不可能从一开始就马到成功,完美无缺,只要矢志不移,阿勒泰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必将走向健全。
何以走向健全?这就需要修补缺漏,扫除障碍,进行制度建设。有学者称,阿勒泰地区官员财产申报,目前只是党政机关的内部规范,而不是正式立法,针对的对象非常有限,规定也还不够健全。还有学者认为,在保障机制不能同步跟进的情况下,将官员财产公示的要求写入文件或法律,不能叫制度的改进,只能叫制度文本的改进。可以说,这些建设性的意见,是阿勒泰官员财产申报制走向完善的有益补充。笔者相信,逐渐完善的阿勒泰官员财产申报制,必将更加名副其实,成为货真价实的标本。
预防腐败比反腐败更重要,阿勒泰官员财产申报制,不应是孤本,而应是范本。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关心它的成长,要呵护它走向成熟,另一方面我们更愿意看到它遍地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