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嵩十大罪是谁提出的
杨继盛在疏中把严嵩的罪行归纳为十大罪与五奸:
其中十大罪为:
第一,高皇帝(朱元潭)罢丞相,严嵩乃伊然以丞相自居。百官请命,奔走直房如市。天下知有嵩,不知有陛下。是坏祖宗之成法;
第二,陛下用一人,嵩曰:‘我所荐也’;斥一人,嵩日:‘此非我所亲,所以罢免’;宽恕一人,嵩曰‘是我相救’;罚一人,嵩臼:‘他得罪于我,所以报复他’。群臣感嵩甚于感陛下,畏嵩甚于畏陛下。是窃夺君上大权;
第三,陛下有善政,嵩必令世春对他人说:“皇上没有考虑这个,是我建议而成’。是掩盖君上的治功;
第四,陛下令严嵩票拟,但嵩却令其子世备、义子赵文华代拟,所以,京师有‘大丞相、小丞相’之谣。是纵容奸子增窃君权;
第五,严嵩的子孙未曾有一人从军作战,但却以军功受官。是冒朝廷军功;
第六,奸逆仇鸟已下狱论罪,贿世春三千金,荐为大将。是引背逆之奸臣;
第七,前俺答深人,击其精归,是一极好战机,兵部尚书丁汝费问计,严嵩不让战。是误国家之军机;
第八,内外大臣,被其中伤罢免者,不可胜数,是专黜涉之权柄;
第九,凡文武官员升撰,不论才能可否,但以贿赂多寡来衡量。为了贿赂严嵩,将帅不得不胶削士卒,官吏不得不盘剥百姓。致使士卒失所,百姓流离,流毒遍海内;
第十,自嵩用事,风俗大变。严嵩好利,天下皆尚贪。严嵩好议,天下皆尚馅,是蔽天下之风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