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融合”是现阶段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着力点
徐清照
[摘要] 城乡一体化,是一项重大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在实践中,它不仅是思想观念的更新,也是政策措施的变化;不仅是发展思路和增长方式的转变,也是产业布局和利益关系的调整;不仅是体制和机制的创新,也是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的改进。推进城乡建设融合、产业融合、工农融合现阶段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着力点
[关键词] 城乡一体化 城乡建设融合 产业融合 工农融合
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这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党提出的建设新的城乡关系的新思路。所谓城乡一体化是城市化发展的一个新阶段,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促进城乡居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变化的过程,是城乡人口、技术、资本、资源等要素相互融合,互为资源,互为市场,互相服务,逐步达到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上协调发展的过程。
按照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根据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程度,现阶段我国应把实施城乡建设融合、产业融合和工农融合作为推进城乡融合进而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主要着力点。
一是推进城乡建设融合。就是重视城乡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发展,改变过去那种就城论城、就乡论乡的城乡分割的规划建设的做法,把县域范围内的居民点、工业布局、基础设施网络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统一规划和建设,在统一规划、明确各个区域功能定位的基础上,立足现有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城乡发展基础,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的设置,有效整合城乡资源,把城市的基础设施延伸到农村,社会服务设施配套到农村,以推动城乡职能一体化与空间一体化的有机结合。
二是推进城乡产业融合。产业发展是城乡一体化的基础,如果没有产业作为基础,城乡一体化就是一句空话。过去一段时间,在快速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和以城带乡的口号推动下,各地轰轰烈烈地建起了一些开发区和小城镇,其中有很多由于没有产业支撑,缺乏人气、商流、物流,发展难以为继。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要统筹县域内城乡经济发展规划,调整城乡的产业布局,促进城乡市场统一开放、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尤其是推进城市人才、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农村扩散,城市服务业向农村延伸,以实现城乡一、二、三产业融合、协调、全面发展。
三是推进工农融合。要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公平就业。要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要通过诸多降低城市落户门槛的措施,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
为推动上述“三大融合”的快速实现,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加快制度创新。制度建设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保障,要废除或修订传统计划体制下妨碍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有关制度、法规、条例和政策,建设有利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制度体系。要建立城乡统一管理体制,统一进行城乡经济、社会、生态等的规划工作,统一进行要素市场、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生态环境的整治;要加大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的转移和集中;要推进社会保障和相关制度改革,提高城乡间劳动力、资金、技术等经济要素流动的自由度,实现资源的合理高效配置,带动城乡经济的发展;要创新和改革城乡土地管理制度,运用市场机制,促进土地交易市场的发育,引导城市土地集约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二是重视小城镇建设,发挥其连接城乡的纽带作用。按照“统筹城乡、合理布局、节约土地、以大带小”的原则,加快发展小城镇,促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小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以做大做强中心镇。为此,要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完善服务功能,优化发展环境,把小城镇建设成为区域性人口集聚中心、产业集聚中心、商品集散中心。要把小城镇发展与推进农村工业化结合起来,办好特色经济园区、加工园区和商贸物流园区,壮大小城镇经济实力。要坚持规划先行,依据产业优势和区位条件,培育发展各种类型的特色小城镇。
三是进一步壮大县域经济,增强县域经济对农村的带动作用。首先要扩大县级经济管理权限,增强自主发展能力。要通过合理划分省、市、县三级政府事权,进一步理顺条块管理关系,赋予县级更大的发展自主权和决策权;要积极推进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增强县域发展活力和实力。其次,要加快转变县域发展方式,大力提高县域经济质量效益,壮大县域综合实力,增强其统筹城乡发展的能力。
四是充分发挥政府在城乡一体化过程中的作用。现阶段我国仍处于经济转轨时期,政府的主导作用仍非常重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必须依靠政府这个行为主体进行推进。特别是在区域产业发展布局、土地利用、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整理以及供水、供电、交通通讯、环境保护等方面更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