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机遇 乘势而上加快推进赣南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扶贫攻坚
一、贯彻落实全省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新进展
去年12月20日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之后,全省上下迅速行动,扶贫开发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一是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扶贫开发工作新格局。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把扶贫开发摆上重要位置,按照“四个一”组合式扶贫(即每个县有一个省级领导定点扶贫,一个有实力的部门帮助扶贫,一个重点企业参与扶贫,每年省财政拨付一千万资金专项扶贫)的思路,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38位省领导带头到联系点开展扶贫工作,各市、县领导也明确了各自扶贫联系点,落实了帮扶责任。对口帮扶领导和部门、企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实实在在解决问题,尽心尽力帮助发展,对口帮扶的县、乡、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有了新进展。
二是“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进一步完善。全省落实了181个省直单位和110个省属单位定点扶贫,市县两级完成了部门单位定点扶贫组织实施,实现了3400个贫困村定点扶贫全覆盖。积极争取中直单位的支持,实现了21个重点县中直单位定点扶贫全覆盖。全省动员和组织了10万名党员干部开展结对帮扶,结对帮扶贫困户10万户。启动了2012年爱心包裹项目,1万余名贫困地区农村小学生得到爱心捐赠。
三是扶贫攻坚重点工作有效推进。编制完成了罗霄山集中连片特困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3400个贫困村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稳步实施。支持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扶贫攻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3.8亿元、整村推进扶贫资金3.4亿元已安排下达。扶贫移民搬迁进展顺利,84.7%的年度搬迁计划对象得到落实。“雨露计划”培训人员2.02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57%。其他各项扶贫工作进展顺利,人民群众得到了实惠。
二、深刻领会中央决策精神,准确把握推进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扶贫攻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去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将包括罗霄山区在内的连片特困地区作为新阶段扶贫开发的主战场,予以重点支持;今年6月28日,国务院印发了《關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两项重大决策,明确了新形势下扶贫攻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扶贫工作指明了方向。
今天参加会议的38个县(市、区)都属于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是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重中之重。经过多年的扶贫开发,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的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由于这些地区投入“历史欠账”较多,自我发展能力较弱,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于省内其他地区,贫困落后面貌还没有根本改变。加快推进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扶贫攻坚,是尽快改变贫困落后面貌,让人民群众早日过上富裕幸福生活的迫切需要;是让贫困地区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要充分认识扶贫开发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推进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扶贫攻坚。
(一)明确扶贫攻坚的总体要求。力争通过2到3年的努力,使原中央苏区和特困地区居民生活水平有明显提高、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有明显改善、县域经济实力有明显增强、人居环境有明显优化、自我发展能力有明显增强,为到2020年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扶贫攻坚目标、根本改变贫穷落后面貌、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全面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明确扶贫攻坚的基本原则。加快推进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扶贫攻坚,要把握好五项原则:一是坚持加快发展与改善民生相结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扶贫攻坚,促进片区加快发展,使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二是坚持加快发展与改革创新相结合。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胆先行先试,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三是坚持加快发展与保护生态相结合。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前提,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切实转变发展方式。集约节约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相协调。四是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大政府引导和扶持力度,促进各种资源向最困难的地区、最贫困的人口倾斜,确保贫困群体优先受益。五是坚持国家支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加大国家资金、政策支持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发扬不等不靠、自强不息和艰苦奋斗精神,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三)明确扶贫攻坚的工作重点。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结合省里实际,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扶贫攻坚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扶贫开发创造良好条件。坚持基础设施先行,加快建设一批交通、能源、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有效解决制约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发展的瓶颈问题。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国省道干线公路改造力度,“十二五”内实现县县通高速、县县通国道。提高能源保障能力,重点推进一批火电、水电项目,加快变电站和输电线路的升级改造,实现县县有220千伏变电站,增强区域内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重点城镇防洪工程建设,实现中心城市不低于50年一遇、县城达到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覆盖所有乡镇的信息综合服务体系,提高信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二是着力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实现产业扶贫。产业扶贫是提升贫困地区发展能力、保障贫困农户致富奔小康的根本之策。立足当地资源条件和产业优势,以市场为导向,加快发展现代产业。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促进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加快建设脐橙等果业种植加工基地、优质生猪及肉制品生产加工基地、草食畜禽产业基地、有机山茶油基地、蔬菜基地、花卉苗木基地等种养植基地。充分挖掘贫困地区旅游资源,加快景区和精品旅游线路建设,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休闲旅游,提升贫困地区旅游产业规模和水平,使旅游业成为贫困地区群众增收的重要来源。因地制宜发展加工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促进片区中心城市和小城镇联动发展,扩大群众就地就近就业规模。
三是着力解决突出民生问题,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加大以土坯房为主的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加快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国有林农场危房改造,加大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实施力度,“十二五”末基本完成改造任务。整合扶贫搬迁、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避灾搬迁移民等政策,对居住在生存环境恶劣、基础设施极差、地质灾害频发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整体搬迁移民,同时做好移民的定向、定点培训,安排好就业,切实解决好搬迁户的后续生存发展问题。做好贫困户帮扶与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农户得到有效扶持,确保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四是着力抓好人员培训和科技推广,推进科技扶贫。大力实施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组织开展贫困家庭劳动力职业技术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乡土人才培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群众致富本领。抓好“雨露计划”的实施,提高转移就业率和就业稳定率,今年要完成3.5万人的培训任务。积极推进科技和产业化扶贫,坚持产业化扶贫与科技扶贫有机结合,通过集中资金扶持发展种养业、加工业,培育一批科技扶貧示范基地,促进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提高依靠科技致富能力。
五是着力加快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把发展贫困地区社会事业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鼓励优秀教师到贫困地区任教。加快文化事业发展,不断丰富贫困地区群众文化生活。加快发展卫生事业,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提高贫困地区基层卫生院、村卫生室诊疗水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低保、农村五保、合作医疗、养老保险、优抚抚恤、社会救助等保障体系,提高贫困地区基本社会保障水平。
六是着力抓好生态环境建设,努力把贫困地区建设成和谐秀美乡村。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扶贫开发工作的突出位置,决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贫困地区一时的发展。以建设和谐秀美乡村为目标,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优化美化人居环境。深入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继续实施好农村清洁工程。加强农村重点污染区域专项治理,加快推进废弃矿山治理和小流域污染治理。在开发式扶贫过程中,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要执行严格的限制开发标准,坚决防止生态环境受到破坏。
三、加强领导强化保障,确保扶贫开发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推进扶贫开发,关系中央作出的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扶贫攻坚决策部署的落实,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任务重、责任大,必须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形成合力,确保扶贫攻坚顺利推进。
一要加强推进扶贫开发的组织领导。省扶贫办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组织、协调好推进扶贫开发的各项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带有全局性的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坚持领导干部联系扶贫的制度,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履行好各自职责。各级领导和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深入扶贫一线,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二要形成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强大合力。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各方参与、合力攻坚”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扶贫攻坚。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工作格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行业扶贫责任,将扶贫攻坚纳入本行业发展规划,在行业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同时,要深入推进部门定点扶贫、党员干部结对扶贫、军队支持扶贫、企业参与扶贫、社会各界捐助扶贫,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扶贫,支持扶贫志愿者行动,凝聚形成各方力量支持扶贫开发的强大合力。
三要建立完善推进扶贫开发的政策保障机制。资金投入方面,建立财政资金、信贷资金、社会帮扶资金对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在重大项目规划布局、资金安排方面,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给予倾斜。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及县以下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市级资金配套。省财政在连续十年每年专项安排3.8亿元资金支持的基础上,进一步统筹集成新农村建设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水利建设资金等各项涉农资金,集中安排扶贫开发重点项目。尤其是重要民生工程项目、重要产业扶持项目、重要基础设施项目,要确保资金到位。金融政策方面,鼓励政策性银行在国家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加大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各商业银行参与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和特困片区扶贫开发。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合理增加信贷投放,优化信贷结构,满足有效信贷需求。大力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鼓励和支持设立村镇银行。产业政策方面,实行差别化产业政策,从规划引导、项目安排、资金配置等多方面,给予支持和倾斜。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专项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优先规划布局。土地政策方面,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等方面,注意体现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的支持。
四要有强力推进扶贫开发的督查落实措施。今天来参会的38个县(市、区),要在省、市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在编制好扶贫开发规划的基础上,尽快列出扶贫攻坚计划表,明确每项工作的时间进度和要求,明确每项工作的责任人,一件一件抓落实。省、市扶贫办要组织人员下到基层开展经常性和专门的督促检查。要完善扶贫工作考评办法,形成有效的激励、督促机制。
抓好扶贫开发工作,既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党委政府的神圣职责。我们要大力弘扬伟大的井冈山精神,充分发扬苏区干部好作风,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切实把扶贫攻坚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尽快让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的人民群众过上富裕幸福生活。
(本文为2012年7月6日江西省委副书记、省长鹿心社在全省扶贫开发推进会上的讲话。题目系编者所加,发表时略有删节。)
责任编辑:上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