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式教学模式在经济法课程中的应用研究
魏晓婷 刘明伟
[摘 要]文章以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会计专业开设的经济法课程为例,从搭建共享网络平台、构建共用课程资源、改进课堂教学方式、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四个方面对混合式教学模式进行探索研究,并在经济法课程中进行了应用实践。
[关键词]混合式教学模式;网络平台;课程资源
[中图分类号]F239.47
1 引 言
信息化是当今时代发展的大趋势,教育信息化是我国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通知,提出了“构建‘互联网+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教育服务新模式、探索信息时代教育治理新模式”的基本目标。这就要求我们在教学过程中要充分运用以计算机、多媒体和互联网为基础的现代信息技术,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在信息化背景下,混合式教学模式应运而生,关于混合式教学模式的研究成为当前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的新兴领域之一。文章以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会计专业开设的经济法课程为例,对混合式教学模式的应用进行了研究和探索。
2 “混合式教学”内涵
混合式教学(Blending Learning)最早于 2002 年由美国学者斯密斯·J和艾勒特·马西埃提出,将 E-Learning(即数字化或网络化学习) 的纯技术环境与传统的学习理念相结合。北师大的何克抗教授对混合式教学的定义更易于理解,即混合式教学就是把传统学习方式的优势和E-Learning的优势结合起来,既要发挥教师引导、启发、监控教学过程的主导作用,又要充分体现学生作为学习过程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
混合教学模式最大的特点是将传统的课堂教学和网络在线教学相结合,充分发挥两者的优势,既能突出教师的主导作用,又能显示学生的主体地位,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监控下积极主动地获取知识,最终完成教学目标的要求。
3 经济法课程的特点和教学现状
经济法在高职会计专业的课程体系中属于职业基础课程,是经济与法律两方面知识相交叉的学科,是理论与应用相结合,但更偏向于应用的学科;同时也是各类会计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是高职会计专业学生必修的职业基础课,在将学生培养成为新型实用型专业人才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市场经济形势瞬息万变,经济法律法规也随之变化和调整,经济法的学习是动态的,但具体的法律条文和规定却是严格固定的、枯燥的,经济法课程学习的特点是内容烦琐、综合性强、侧重理解、时效性快等。
现阶段经济法的教学模式主要以传统的课堂授课为主,法律条文的讲解比较枯燥,学生缺乏主动性,导致学生对经济法简单地理解为背诵,期末靠强化记忆应付考试,忽视了学习过程和对学生应用能力、职业素质的培养,造成了理论与实践的脱节。所以,单一的传统教学模式已不能完全满足和适应现代学生的需要。
混合式教学模式将传统的课堂教学和网络在线教学相结合,可以弥补传统课堂教学的弊端,发挥网络教育的优势,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应用能力和职业素养。
4 混合式教学模式的实践途径
4.1 搭建共享网络平台
混合式教学模式的应用要以网络共享平台为载体,目前,我国已有很多可应用于教学的网络平台、软件或手机App等,如超星泛雅网络教学平台、超星学习通App、雨课堂、云朵课堂、网易云课堂、沪江网校等。超星泛雅平台和学习通已在我院投入使用。超星泛雅网络教学平台通过教学互动平台、学校管理平台实现教学互动功能、资源共享功能、移动学习功能、教学门户的建设,达到教师能够进行课程建设、教学监控、资源共享、学生能够自主学习的目的,并实现所有数据的整合,最终建设成一个理念领先、技术先进、国际化特色突出的网络教学中心。该平台主要包含了8个模块,分别是:网络教学门户、教学资源库、学习空间、幕课课程建设、教学互动平台、教学管理评估、质量工程、移动学习。该平台同时支持电脑端和手机端登录,各个模块之间无缝衔接,协同发挥作用,为网络教学提供全方位支持。另外,由我院信息系教师自主研发的开放式智能教学评价系统,具备网络在线练习、在线考试和成绩分析等多种功能,可用于日常练习、期末考核等。
4.2 构建共用课程资源
课程资源建设是混合式教学模式的核心,按照“两条线”“三个能力”进行课程资源构建。
“两条线”是要求课程资源在线上和线下两个方面进行完善,实现优势互补。
线上:教师要根据课程的教学目标对知识点进行提炼和归纳,用以制作教学PPT、电子教案等,及时将相关视频、课件、练习题以及其他学习资料上传至网络平台,让学生完成预习、复习、自学、作业、考试等任务,借助网络平台传递最新的经济法资讯。教师通过网络后台对学生的学习过程进行监控、指导,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通过平台论坛与学生即时沟通,答疑解惑,体现教师对学习过程的监控和主导作用。线上课程资源的建设实现了课内、课外全过程学习,形成平台共用、资源共享、自主学习的教学新模式。
线下: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结合学生认知规律和职业成长规律,加强校企合作,让教师和学生走出去,把专家请进来。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与北京中清研、中企创优、京东物流、潍坊财富会计师事务所、潍坊奇正教育、潍坊正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等知名合作企业共同组建校企协同育人产业联盟,定期组织教师、学生进行参观、调研、实习实训等,邀请专家做讲座,共建线下课程资源。
“三個能力”是强调对学生从业能力(职业素质)、初级能力(职业技能)、中级能力(职业拓展)的培养。根据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会计岗位和会计资格考试进行课程资源建设,有针对性地融入出纳、税务筹划、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等岗位职业能力的要求和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等会计资格考试的内容,能够让学生解决会计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4.3 改进课堂教学方式
混合式教学模式对传统的课堂教学提出了挑战,课堂教学不再拘泥于讲授这一传统形式,教师应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式丰富课堂教学内容。
(1)案例教学法:教师在课前导入案例,先让学生阐述各自的观点;课中进行理论教学,然后再结合案例和学生的观点由教师进行分析评价,有利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课堂讨论:可以与案例教学法结合起来运用,将学生分成不同的学习小组,针对案例或某一个问题展开讨论,发表各自的看法,这种方法能够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
(3)情景教学:模拟案例中的不同当事人,让学生进行角色扮演,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辩论,可以增强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
(4)角色互换:学生讲课,老师和其他学生听课并共同进行点评,教的过程就是学的过程,印象更加深刻。
(5)翻转课堂:学生在课后完成自主学习,教师不再占用课堂的时间来讲授,而是对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教师也能有更多的时间与每个人交流。
4.4 提高教师综合素质
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对教师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不仅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还要掌握信息化技术的运用方法。学校应加强对教师信息化技能和综合素质的培训,教师自身也要加强业务学习,学习先进的授课方法与授课理念,及时关注法律法规动态,及时更新知识,适时查阅与经济法相关的案例,阅读与专业相关的书籍、专著、论文等,提高教师的教科研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5 结 论
通过近两年的推广,混合式教学模式已在信息系30多门课程进行了教学实践。通过混合式教学模式的应用,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显著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生的学习效率也大大提高,等级考试、职业资格考试的通过率显著提升,教师的信息化水平也明显提高。
参考文献:
[1]唐淑艳.“混合式教学”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的应用探讨[J].时代金融,2015.
[2]李玉红.教育信息化背景下地方高校经管类课程混合式教学模式构建研究[J].科技创业,2017.
[3]魏星. 混合式教学: 基本原理、发展瓶颈及优化路向 [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2018.
[作者简介]魏晓婷(1980—),女,山东潍坊人,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講师,研究方向:会计教学,高职学生管理;刘明伟(1981—),男,山东临朐人,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高职学生管理,电子商务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