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监管引领深化小微金融服务
黄将
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在稳定增长、扩大就业、促进创新、繁荣市场和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受三期叠加等因素影响,众多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资金链趋紧,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为指导银行业机构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宜宾银监分局组织开展了专题调查,深入分析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建议。
小微金融服务现状
在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银行等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仍未根本解决,金融供给与广大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小微企业信贷增长受到内外部因素制约。从外部因素看:受国家产业政策影响,宜宾两大支柱产业白酒、煤炭处于深度调整期,相关产业以及上下游行业的小微企业发展受到较大程度影响。从小微企业自身看:小微企业信贷需求不足,银行贷款放不出;小微企业不良率上升较快,银行有惧贷心理;部分小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有效抵押物不足,财务状况透明度差,造成银企间信息不对称,给银行信贷营销和审批带来较大困难,增加了银行贷款的风险。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的针对性不足。部分银行小微企业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的针对性、实用性还不够,信贷审批效率还有待大幅提高,与广大小微企业多样化的融资服务需求尚不完全匹配。如,分局抽样调查显示,34.94%的小微企业表示贷款申请审批手续繁琐,且审查周期较长,不能解燃眉之急;有5.20%的企业反馈银行缺乏针对性的信贷产品。此外,对小微金融服务和产品的宣传力度还不够,据调查,73.23%的企业十分了解或有一定程度了解小微企业信贷产品、服务模式,渠道主要为朋友介绍、媒体宣传和银行宣传,仍有26.77%的企业表示不了解相关产品和服务。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外部环境亟待改善。一是信用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快。目前对小微企业信用状况的全面调查较难,缺乏权威公正的信息平台,银行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评级持谨慎态度,增加了小微企业融资难度。二是中介机构收费标准有待规范。面对小微企业时,中介机构有更大的议价权,执行评估费、公证费、仓储管理费、担保费等费率标准较高,增加了融资成本。三是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有待加强。目前辖内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主要针对信用贷款,要求较高、范围有限。
着力五点 改善现状
在四川银监局、宜宾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宜宾银监分局强化监管引领和窗口指导,督促银行业机构以服务地方经济为己任,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不断上台阶。
——着力加强小微金融服务考核评价。认真落实差异化监管要求,结合辖内实际制定《宜宾银行业机构民生领域金融服务考核评价办法》,明确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考核要求。坚持与机构市场准入、高管任职资格履职评价和监管评级挂钩,督促机构制定可考核措施,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倾斜信贷资源。按月监测、按季通报、按年考评小微金融服务成效,定期约谈不达标机构,确保实现 “三个不低于”目标(即: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小微户数和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着力创新小微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引导银行业机构围绕小微企业真实需求,创新服务理念、制度、机制、流程,推广接地气、服水土的小微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集群联保贷款、全程线上“POS”流水贷、动物活体抵押贷款、留守贷等贷款品种社会反响良好,“表格式”审批等信贷管理方式革新有效提高了放款效率。鼓励银行业机构结合区域经济实际,将原酒、窖池等纳入担保物范围,发放互助信用贷、酒企高管信用贷,支持白酒等宜宾特色优势产业小微企业发展。截至2015年9月末,全市银行业白酒贷款余额26.16亿元,比年初增加2.15亿元,增长8.94%。
——着力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引导银行业机构加强小微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增加机构和网点供给,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的小微金融服务体系。全市现有银行业机构27家,其中法人机构15家,包括:1家城商行、10家农商行、3家村镇银行、1家财务公司。推动农商行改革持续深化,在全省率先实现“县级农商行全覆盖”,各项经营指标和监管指标位居全省前列,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持续提升。引导宜宾商行坚持市场定位,依托能源、白酒、科技等专营支行为小微企业提供差异化服务。鼓励大中型银行分支机构在服务大中型企业同时,服务好其上下游小微企业。
——着力改善小微金融服务外部环境。牵头召开全市解决小微融资难现场办公会、“促进银企互信共赢 助推实体经济发展”银企对接会等专题活动,协调市县银企对接融资事宜。推动市政府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实施意见》《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完善风险补偿和激励机制。协调经信委、酒促局、房管局、工商局等部门共享小微企业数据,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创新小微金融服务宣传形式,在宜宾晚报等主流媒体上开辟专栏,结合文艺汇演、有奖问答、“面对面”等专题宣传活动,拓宽公众金融视野,宣传小微金融产品和成效。
——着力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组织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收费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治理不合理收费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督促严格执行银监会“七不准”“四公开”等相关规定,除银团贷款外不得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对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督促严格落实续贷政策,合理设定贷款期限,完善小微信贷风险定价机制,主动实施减费让利,帮扶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截至2015年10月末,宜宾银行业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13.00亿元,比年初增加46.00亿元,同比增速23.23%,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5.45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户数同比增加3859户,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高于去年同期3.75个百分点,总体完成“三个不低于”目标。小微企业不良贷款余额6.82亿元,不良贷款率2.18%。
监管措施及相关建议
——督促银行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覆盖面。严格落实小微贷款差异化监管要求,引导银行在盘活存量中扩大小微企业融资增量,确保实现“三个不低于”目标。加快建立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制度,提高基层员工服务小微企业的积极性。加大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的授信支持力度,积极向金融服务薄弱区域和小微企业集中地区延伸服务。合理匹配小微企业贷款期限,逐步提高一年期以上贷款比重。引导银行把握服务社区化、数据模型化的转型方向,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数据资源,创新金融产品,实现小微金融服务批量化、集约化。加强与证券、保险、创投、担保公司等机构的合作,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坚持小微企业差异化利率政策,利率定价合理反映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和管理成本,合理定价、规范收费。完善小微企业信贷管理文化、客户风险甄别技术,确保商业可持续。
——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相关政策体系。一是加强小微企业培育。引导小微企业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公司治理体系,提高发展活力,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增强自身内源融资能力。二是健全中介服务体系。建立小微企业服务中心、管理咨询公司等各类中介,提供管理咨询、市场信息、质量检测等服务。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开展中介机构收费清理,规范收费标准,降低融资成本,提高企业贷款的积极性。三是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壮大政策性担保公司资本实力,健全以政策性担保公司为主的小微企业担保体系。设立小微企业风险补偿基金,提高银行贷款积极性。加快推进农村产权确权工作,建立农村产权收储、交易平台。
——小微企业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一是加强品牌建设。加大产品开发,注重自身品牌建设,加强营销和推广,积极打造知名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二是探索与科研机构、院校合作,提升技术水平。三是定期对市场进行分析研判,审慎确定经营目标和经营范围。四是加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要求,提高财务透明度,杜绝向银行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及财务信息,增强信贷的可获得性。强化信用意识,诚信经营、诚信自律,不断提高自身信用评级。五是拓宽融资渠道。完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积极通过股权融资、风险投资、设备租赁融资等方式进行直接或间接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