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国有企业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化的几点建议
[摘 要]国有企业是辽宁经济振兴的重要引擎,2018年辽宁已经有7户国企入选全国500强企业,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起到示范作用。当前,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时要一以贯之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注意党建法治化、规范化建设。继续坚持那些富有成效的制度以使其发挥作用,也要不断修正不合时宜的制度,并与时俱进地制定新制度,以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和运行于法有据,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关键词]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制度化
[中图分类号]F272.92
2018年9月28日,习总书记在辽宁考察国有企业时指出:“国有企业地位重要、作用关键、不可替代,是党和国家的重要依靠力量。同时,国有企业要改革创新,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要一以贯之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一以贯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努力实现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的发展。”这一讲话对辽宁国有企业加强党的建设,成为引领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指明了方向。经过2018年全省的不断努力,经济发展企稳回升,尤其是国有企业发展速度快,潜力大。“根深才能叶茂,固本才能培元”,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注重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重视党内组织生活,健全党组织的基本工作制度。
1 继续坚持富有成效的规章制度
辽宁省2018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清单第十一条规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认真落实《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当前国企基层党建工作的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主要包括:“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日制度、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经常性提醒和批评制度等。这些基本组织生活制度都是经过长期实践验证的、行之有效的,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条件下,企业应该以此内容为标准开展制度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制度清单,找到现有制度的不足与空白,并及时加以完善。
2 修订不完善的规章制度
目前,各国有企业需要对现有制度进行细化和完善。
2.1 完善和细化组织生活制度
除了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学习和解读,还要对“三会一课”等活动开展频率、开展形式、内容等进行规定。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明确各种制度执行的考核评价标准,或者是放权基层党组织对具体执行情况进行细化,以考核评价基层党组织工作业绩的形式检查执行结果。如在主题设计方面如何更好地突出“党味”,在内容安排上如何更加贴近党员实际和群众需求,在组织形式上更多地体现灵活性、生动性等,让每一名国企员工都愿意参加,并养成定期参加组织生活的习惯和自觉。
2.2 发挥《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统领作用
要根据企业及所在行业特点、管理架构等实际,依法完善《公司章程》,合理配置股东权利,规范各职责主体的义务。明确权责关系、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依法厘清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及权责边界,明确职责的履行程序,保证企业内部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保证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工作空间和话语权。
在制定或修订《公司章程》过程中,要依法依章程对企业的行权行为进行明确,处理好维护出资人权益与尊重子公司经营自主权的关系,并将总法律顾问制度写入章程。在健全企业规章制度时要以保障党的组织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为基本出发点,将这一工作纳入企业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高度进行顶层设计,及时以制度形式对党建工作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予以固化,保证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有序运行。
2.3 完善各治理主体依法履职的保障机制
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以制度化、规范化提升治理主体的依法履职能力。完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基层党务工作和思想工作细则》《党员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综合考核办法》《领导班子及高管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及《领导班子及高管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等。引入目标管理思想,使所有员工及领导干部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做到工作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各种制度梳理的任务要落实到人、具体到事,以确保目标的细化及最终实现。同时,完善董事会、监事会、总法律顾问制度,优化队伍的法律知识结构,保证依法履行职责。健全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的机制,细化各层级的决策范围、事项及权限,强化党组织对企业领导人员依法履职行权的监督,确保企业决策部署及其执行过程的正确方向。
3 与时俱进制定新的规章制度
(1)对中央出台的各项《准则》《条例》《意见》等要及时制定配套的执行措施,对省里出台的意见作出具体的执行意见。如对《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党委(党组)抓人才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要及时制定执行办法,做到事事有回声、件件有落实。
(2)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系。政府要领会2018年5月11日中央深改委第二次会议提出的推进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试点的要求,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加快出台《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公司管理规定》,授权各国有大型企业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处理好与投资、运营公司的关系,明确各级党组织在这一管理工作中的领导责任和政治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由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出资企业的党组织实行属地化管理,所以还要制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党组织管理办法》。制定配套措施监管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经营国有资本,保证资本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提高资本回报水平。
(3)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在完善“三重一大”等决策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程序,重视党组织对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和对重大事项的法律论证,防范法律风险,依法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切实发挥董事、监事、法律顾问等参与决策的机制。理顺企业党政关系,完善重大问题讨论制度及民主集中制、职工代表大會制等制度,通过制度保障进一步强化党组织的重要作用。
(4)细化党建目标,实行目标管理制度。要将党建工作的重点难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使之成为具体项目,按照“重点工作项目化、项目任务责任化、责任目标具体化”的思路,将项目任务转化为“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要求”的量化指标,严格计划立项、组织实施、验收评估等环节以保证任务完成。党组织要与相关人员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和相关进度要求,建立相应的跟踪、反馈、评估、督查、巡视工作机制,促进党建工作的高效开展。
(5)加快基层党组织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党支部书记考核办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等,将基层党支部建设成标准化、规范化的战斗堡垒。围绕班子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工作流程和活动组织,开展“标准化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更好发挥基层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服务功能。
(6)建立《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制度体系》。通过健全各治理主体的内部议事规则,构建完善的监督制度体系,使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走上规范化运行轨道。按照辽宁省国资委党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监事会、审计、巡视以及法律、财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省属国有企业监督机制,探索建立与现代企业发展相适应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
[基金项目]辽宁省社科联2018年度课题《辽宁国有企业加快推进党建法治化研究》(项目编号:2018lslktyb-011)。
[作者简介]刘英侠(1973—),大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