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针合并氟哌啶醇、利培酮联合给药治疗精神分裂症激越状态的疗效与安全性观察分析

    程丽霞 康才子

    

    【摘要】目的 探讨评价对精神分裂症激越状态患者给予电针合并氟哌啶醇、利培酮联合的治疗方案的效果,为临床治疗精神分裂症激越状态患者的诊疗方案提供参考。方法 对我院2015年2月~2018年9月收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200例随机分为对照组(100人)和观察组(100人),对照组的100名患者给予氟哌啶醇、利培酮,观察组的100人在上述基础上给予电针。本次研究的效果评定。观察时间均为9天。本次研究的效果采用精神病阳性症状评定量表(SAPS)单项评分减分率表示。结论 应用电针合并氟哌啶醇、利培酮联合给药相较于氟哌啶醇、利培酮联合给药治疗效果更好,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关键词】电针;精神分裂症;氟哌啶醇;利培酮

    【中图分类号】R74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ISSN.2095.6681.2020.29..02

    对于精神分裂症患者,暴力和焦虑等激越行为是急救入院的常见原因,男性比女性更容易出现激越状态[1]。目前尚未发现任何能决定精神分裂症是否发病的因素,发病机制可能与中枢DA和5-HT功能异常有关。患者在激越状态下,处于自控力非常薄弱的状态,易做出很多极端行为,因此若不将患者隔离治疗,患者在日常工作的各个层面(专业、家庭和社会)均会出现严重的负面后果[2]。在我国该病的就诊率和治疗率都较低,精神分裂症的发生发展给个人、家庭以及国家带来了极大的身心苦难和紧急困难。目前临床常应用氟哌啶醇、利培酮联合给药治疗精神分裂症激越状态,但长期用药易引发急性肌张力障碍、震颤麻痹综合征、静坐不能等锥体外系副作用,基于此,我院在氟哌啶醇、利培酮联合给药的基础上加用电针的方法对精神分裂症激越状态患者进行治疗,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本研究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研究选取我院2015年2月~2018年9月收治的精神分裂症男性患者200人,随机分为对照组(100人)和观察组(100人),纳入标准:①入组患者的诊断均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3]中对于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②患者知情并同意的所有相关检查③顺利完成随访[4]。排出标准:①不符合上述入组标准者;②有肝、肺、肾等严重器质性损害的患者出现急性脑梗塞;③除了服用本次研究以外药物以外。对照组100例患者年龄范围42~76岁,平均52.1±7.3岁;病程0.2~11年,平均1.3±2.1年;观察组100例患者中年龄范围46~72岁,平均年龄51.3±7.0岁;病程0.3~10.4年,平均1.2±2.2年。两组在年龄、病情、精神病阳性症状评定量表单项评分比较差异均无显著性(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治療方法:给予对照组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氟哌啶醇片(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信谊制药总厂,H31021234),剂量在5~10 mg间,口服,一天2次。利培酮片(齐鲁制药有限公司,H20050042),剂量在2~3 mg间,口服,一天2次。对于观察组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在上述治疗方案中加电针治疗。两组的治疗周期均设置为9天。同时监测血常规、心电图、肝肾功能等检查。

    1.3 疗效观察指标

    20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效果的评定用SAPS[5]表示。根据SAPS 中的标准对治疗组和对照组进行评定。在本次研究中,患者的激越状态得到缓解—SAPS激越因子分≤1分。减分率观察指标:无效:<25% ;进步:≥25%;显著进步:≥50%。

    1.4 统计学方法

    本次研究数据处理应用SPSS 23.0统计学软件,采用“x±s”表示正态计量资料,当求出的P<0.05时代表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观察结果比较

    2.1 疗效比较

    在观察组的100例处于激越状态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中,无效8例,进步6例,缓解69例激越状态患者,显效17例,总有效率为92%。对照组的100例激越状态患者中,无效30例,进步9例,缓解47例,显效14例,总有效率为70%。两组总有效率对比具有显著性差异(P<0.05)。

    2.2 SAPS比较

    在本研究开始治疗前,对照组的100例处于激越状态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中是(3. 89±1.01)分,观察组的100例处于激越状态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为(4.23±1.03)分。在两组患者治疗3 d、6 d和9 d后,减分率分别为45.9%、72.9%、73.5%和24.8%、47.8%、60.1%。观察组的100例处于激越状态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在治疗6d后显效明显,而对照组患者9 d后才有明显疗效,两组比较差异有显著性(P<0. 05)。

    3 讨 论

    临床上传统抗精神病药治疗目前仍是精神分裂症首选的治疗措施,常使用多巴胺受体拮抗剂氟哌啶醇和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利培酮进行口服治疗[6],但患者长期使用可引发锥体外系反应、肝损害、性功能障碍等不良反应[7],且对于急性精神分裂症发作时处于激越状态的患者疗效较差。患者在口服抗精神病药物的基础上同时施以中医的辩证论治,通过毫针与电生理效应相结合既可减少药物的副作用又可增加疗效。对于精神分裂症患者常使用强刺激电针,毫针刺腧穴"得气"后,在针上通以接近人体生物电的微量电流,针感较强,伴有疼痛感,患者肌肉出现明显收缩。本次研究中观察组的100例处于激越状态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在氟哌啶醇、利培酮联合给药的基础上加用电针治疗后无效8例,进步6例,缓解69例激越状态患者,显效17例,总有效率为92%,SAPS评分为(4.23±1.03)分,患者治疗3 d、6 d和9 d后减分率为24.8%、47.8%、60.1%,治疗6 d后显效明显,各方面观察指标比较均明显优于对照组。

    综上所述,对精神分裂症激越状态患者给予电针合并氟哌啶醇、利培酮联合给药比单用药物联合治疗效果更加,值得在临床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