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治理创新的以人为本思想溯源

    马东景

    [摘要]以人为本理念是我国社会治理创新的思想基础。追溯我国社会治理创新的以人为本思想之源,有助于我们深刻理解这一思想的真理性和科学性,确立我国社会治理的价值取向——社会治理的基础在于人民群众,社会治理的成果由人民共享,创新社会治理实践的关键在于民众参与。我国社会治理创新的以人为本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长期积淀的结果,它汲取了我国古代民本思想的精华——民为邦本、立君为民,顺应民心、与民同乐,解民疾苦、富民为要;同时,这一思想主要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的理论基石之上,与毛泽东思想中的以人为本思想是一脉相承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构成。坚持以人为本的社会治理价值取向,是我国社会治理创新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证。

    [关键词]社会治理创新;以人为本;民本思想;经典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

    [中图分类号]D616[文献标志码]A[DOI]10.3969/j.issn.1009-3729.2014.03.006

    我国社会治理需要创新,而创新首先是理念的创新。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充分体现出中国共产党以人为本的思想。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理念,也是我国创新社会治理的基本价值取向和基本理念,它博大精深、内涵深刻。但它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有其深刻理论基础的。追溯社会治理之以人为本思想之源,理清其来龙去脉,有助于我们正确把握这一思想的逻辑进程和历史必然性,深刻理解其真理性和科学性。

    社会治理之以人为本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长期积淀的结果,它汲取了我国古代民本思想的精华,然而今天它又是建立在经典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的坚实理论基石之上、与毛泽东思想中的以人为本思想一脉相承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构成。惟其如此,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应确立以人为本理念,要牢牢坚持社会治理的基础在于人民群众、社会治理成果由人民所共享、创新社会治理的实践关键在于民众参与的价值取向。

    一、文化积淀:我国古代民本思想的精华

    我国古代社会治理之民本思想萌芽于殷周,历经战国、汉唐,至宋明时期形成较为完备的理论形态。可以说,社会治理之以人为本思想饱含着深厚的中华民族文化底蕴,是中华传统文化长期积淀的结果,是对我国古代民本思想积极扬弃的结果。笔者认为,我国古代社会治理之民本思想的精华主要体现为:民为邦本,立君为民;顺应民心,与民同乐;解民疾苦,富民为要。

    1.民为邦本,立君为民

    早在西周时期,统治者就认识到治国之要是“民本”和“仁民”,提出“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1]的思想。儒家重民思想成为我国传统政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其创始人孔子主张“古之为政,爱人为大”(《礼记·哀公问》)。儒家亚圣孟子主张“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2]。战国末期思想家荀子的名言“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3]已成为我国历代明君贤相治国安邦的警世通则,它深刻揭示了民众的伟大作用,提醒统治者不要轻视民众的力量。汉初思想家贾谊则说:“夫民者,万世之本也,不可欺。”“闻之于政也,民无不为本也。国以为本,君以为本,吏以为本。”[4](P339、332)西汉皇族刘安曰:“食者,民之本也。民者,国之本也。”“为治之本,务在于安民。”[5]唐太宗李世民认为,“凡事皆须务本,国以人为本”(《贞观政要·论务农》)。

    2.顺应民心,与民同乐

    孟子曾指出,“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孟子·离娄上》)。“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孟子·梁惠王上》)。孟子主张为政者要与民同好恶,与民同忧乐,并多次向当时的统治者建议“与民偕乐”(《孟子·梁惠王上》)。管子曰:“善为国者,顺民之意”,“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6]。老子曰:“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道德经》第四十九章)汉代王符提出:“天以民为心,民安乐则天心顺,民愁苦则天心逆。”[7](P17)宋代杨万里则指出:“人之命在元气,国之命在民心。”(《壬辰轮对第一札子》)明代陈以勤提出“爱民实为人君之先务”(《皇明经世文编卷之三百十》)。清初黄宗羲提出了“盖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8]。清代唐甄则指出“虽官有百职,职有百务,要归于爱民”(《潜书·考功》)。可见,以上思想家都深刻认识到忧乐天下、得失民心的重要性,警示统治者民心向背是治乱兴衰的分水岭,对待民众要有开阔的胸襟。历代贤君也深谙此道,如唐太宗就很注意笼络人心,经常告诫官吏以谋百姓甘乐为己任,从而开创了贞观之治的太平盛世。

    3.解民疾苦,富民为要

    我国古代民本思想家都十分关心民众疾苦,深刻认识到治国必先富民的道理,主张轻徭薄赋、赈济灾民、劝课农桑、藏富于民。儒家思想的核心就是“仁政”。孔子认为“政之急者,莫大乎使民富且寿也”(《孔子家语·贤君》),荀子提出“足国之道,节用裕民而善臧其余,节用以礼,裕民以政”(《荀子·富国》)。管子主张施民以惠,改善民生,“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管子·治国》)。汉代王符提出了“为国者以富民为本……民富乃可教……民贫则背善”[7](P5)。汉代贾谊指出:“为人臣者,以富乐民为功,以贫苦民为罪。”“民非足也而可治之者,自古及今,未之尝闻。”[4](P337,166)汉代刘向认为,“善为国者”对待民众宜“闻其饥寒为之哀,见其劳苦为之悲”(《说苑·政理》)。汉代淮南王刘安认为,“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安民之本,在于足用”[5]。宋代苏辙说:“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新论下》)富民思想对许多统治者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如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认为,“民之贫富,国家休戚系焉”(《明太祖实录》卷一七六)。清代康熙皇帝则认为“为天下民生忧心”(《康熙圣思录》)乃君道之基。

    民本思想在我国唐代贞观时期的社会治理实践中曾被成功运用,并取得了昭彰历史的成效,即著名的“贞观盛世”。唐太宗贞观年间(627—649),民本思想发展达到顶峰,唐太宗李世民在政治、经济、立法、司法、民族关系等问题上所采取的治国方略无不渗透着民本思想。“贞观之治”时期的统治者亲历了隋末农民大起义,深刻认识到人民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重大作用,因此,其治国理念能够注意民本思想,关注人民利益。唐太宗李世民曾提出,“君依于国,国依于民。克民以奉君,犹割肉以充腹,腹饱而身毙,君富而国亡”(《资治通鉴》卷一二九),从而形成了“畏民、存民、安民”的民本政治思想。唐太宗李世民大力推行并实践民本思想,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体现民本思想的措施,包括节俭自律、轻徭薄赋、兴农护民等与民休养生息相关的政治措施,采取了以仁治国、执法宽平、率先垂范、公正严明、慎重刑罚等依法治国方略,实施了广开言路、鼓励进谏、广听民意,以及任人唯贤、知人善任、整顿吏治等政权建构原则及措施。正是由于以上政策和措施的实施,才出现了“贞观盛世”:“其时,风调雨顺,年登岁捻;人无水旱之弊,国无饥馑之灾”(《贞观政要·征伐》),“商旅野次,无复盗贼,囹圄常空,马牛布野,外户不闭,又频致丰捻,米斗三四钱。行旅自京师至于岑表,自山东至于沧海,皆不赍粮,取给于道”(《贞观政要·政体》)。

    我国古代的民本思想,既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意义,也有很大的历史局限性。这种民本思想归根结底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和虚伪性。统治阶级对人民大众做出的种种让步,多属无奈之举,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坚决斗争的结果。作为统治术略的民本思想,是为了更好地“牧民”“御民”,谋求统治阶级与人民大众之间的动态平衡,消解矛盾和冲突,从而更好地维护剥削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当然,我们要用辩证的和历史的眼光去看待它,对其不能全盘否定,其在重民、顺民、富民等方面的思想和做法也确实使人民群众得到某些好处,有利于社会进步。对其应采取的正确态度是: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在批判继承的同时要看到其与以人为本思想的本质区别。

    二、理论基石:经典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

    经典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是我国社会治理中以人为本思想的重要理论来源。经典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是马克思、恩格斯运用唯物史观考察人类社会所得出的科学结论和必然结果,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理论体系以人为本思想的大厦就是在经典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的理论基石上建立起来的,是其与时俱进的合乎逻辑的产物。

    与中国人本思想重在提醒“君主”不同,以文艺复兴为标志的西方人本主义的复兴,旨在唤起“民众”,不仅深刻影响了400多年的近现代史,也成为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的来源之一。基于此的经典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主要涵盖以下4方面内容。

    1.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主体

    马克思认为,社会是人的社会,社会历史运动和发展的主体是人,“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在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且进行战斗”[9]。马克思还认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历史的发展是由人的物质性实践活动推动的,人通过发挥自己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来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推动社会历史不断向前发展。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主体。

    马克思、恩格斯还进一步指出广大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他们认为,整个世界历史不过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作为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通过自己的生产实践活动创造了物质财富,这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同时人民群众也参与了精神财富的创造,可以说,一切科学、艺术、文化等都根源于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实践。所以,广大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发展中居于支配地位,起决定作用。列宁在领导苏维埃政权建设过程中也十分强调人民群众的决定性作用,他说:“全人类的首要生产力就是工人、劳动者。如果他们能够活下去,我们就能成就一切,恢复一切。”[10]

    2.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

    马克思从人的需要与利益出发来考察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问题。他认为,社会历史的发展离不开人的生产实践活动,而人的生产实践活动又与人的需要和利益紧密相关。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人的需要是人们进行各种活动的内驱力,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11]生产关系则使人的需要转化为利益,利益能唤起人们活动的激情,促使人们积极行动起来,是人们从事一切活动的原动力。“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2]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是人在推动社会形态由低级向高级不断更替。正是人的需要和利益的不断产生与满足推动了社会历史的发展。

    3.人是社会历史发展的目的

    马克思认为,人不仅是创造社会财富的手段,更是社会发展的目的,人类创造财富的目的归根结底是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实现自身的解放。人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手段与目的的辩证统一。对此,马克思曾作了很好的说明:“(1)每个人只有作为另一个人的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2)每个人只有作为自我目的(自为的存在)才能成为另一个人的手段(为他的存在);(3)每个人是手段同时又是目的,而且只有成为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只有把自己当作自我目的才能成为手段。”[13]列宁也曾指出,“‘历史可不是利用人作为工具以达到自己目的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它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14]。

    4.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最终目标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共产主义是人类所追求的崇高社会理想,而共产主义社会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则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最终目标。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9](P53)他们认为,人的自由发展是人的活动的一种自觉自主状态,是人对自然、社会和人自身的束缚和限制的摆脱与超越,是不断提高自己改造世界的能力,不再盲目受自然的摆布;是不断突破社会条件的限制,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是不断超越自我,提升自身的能力。恩格斯在转变为共产主义者之初就曾指出,应当“通过产业教育、变换工种、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通过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15]。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的多方面的协同发展,包括人的各种能力的全面发展,个人需要的全面发展,个人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等。马克思晚年在深入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现实和认真总结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认为共产主义社会就是“更高级的、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16]。

    100多年过去了,但经典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的基本原理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过时,仍然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闪耀着真理的光辉。经典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的主体观、动力观、目的观和自由全面发展观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我国社会治理所应坚持的以人为本思想打下了坚实的理论根基,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这是以人为本思想真理性和生命力的科学前提。

    三、一脉相承:毛泽东思想中的以人为本思想

    我国社会治理中的以人为本思想与毛泽东思想中以人为本思想是一脉相承的。毛泽东思想中的以人为本思想在批判吸收我国古代民本思想基础上,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具体包括以下3方面内容。

    1.人民动力观

    人民动力观是毛泽东思想中以人为本思想的主要内容之一。毛泽东的名言“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17](P1031),就是其人民动力观的生动写照。早在1920年代,毛泽东就看到了人民群众的巨大力量,提出了民众大联合的思想,认为改造社会之黑暗、拯救人类之苦难的力量就在于民众大联合;他还认为,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就是民众大联合的胜利,为中国革命树立了光辉的榜样。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认为人民群众的坚决斗争是抗日战争的不竭动力和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他认为农民占中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在抗日战争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抗日战争,实质上就是农民战争”[18]。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提出“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19]的著名论断,因为“决定战争胜败的是人民,而不是一两件新式武器”[19]。广大人民群众不但是推动革命前进的力量,也是保护革命成果的强大力量。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又强调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认为社会财富是由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创造的,“人民群众有无限的创造力。他们可以组织起来,向一切可以发挥自己力量的地方和部门进军,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20]。

    2.人民民主观

    人民当家作主是贯穿于毛泽东思想以人为本思想的一条主线。民主问题一直是毛泽东思考的历史性课题,他强调要尊重和保障人的人格和尊严、平等和自由、生存权和发展权,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享有真正的民主权利。毛泽东领导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制度,强调用国家政权的力量保证人民的民主权利,人民民主专政是人民内部的民主与人民对敌人的专政的统一,对敌专政是保障人民民主的前提条件。1954年颁布的我国宪法明文规定人民代表大会的政权组织形式,从法律和组织上保证了人民的各项民主权利,包括人民的管理权、监督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等。毛泽东认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实行革命人民的民主,它和资产阶级的民主、旧民主是不同的,它是更广泛的民主”[21]。人民代表是人民自己选出来的,要让人民代表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在处理民族问题时,要让每个民族都当家作主,各民族不分大小一律平等。在对待民主党派问题上,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能流于形式。

    3.人民利益观

    人民利益观是毛泽东思想中以人为本思想的另一个重要体现,它要求我们在思想上和工作中,要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把人民利益放在至高位置。毛泽东的人民利益观可以概括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他说:“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这就是我们的出发点。”[17](P1094-1095)他认为,中国共产党是为人民服务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人民的利益就是党的利益,除了人民的利益外,党没有其他任何特殊利益。“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17](P1004)毛泽东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总结出了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群众路线是人民利益观的必然要求,毛泽东指出群众路线要体现在党的方针、政策和共产党员的实际行动中,它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路线和政治路线。他曾说:“我们是以占全国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最广大群众的目前利益和将来利益的统一为出发点的”,“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17](P864,P1096)

    虽然后来毛泽东在探索民主政治的过程中出现了偏差,丢弃了自己的一些正确思想,但这并不能否定毛泽东以人为本思想的正确性和历史地位,它是我国社会治理以人为本思想的直接理论来源。如果说经典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为我国社会治理以人为本思想打下了坚实的理论根基,那么可以说毛泽东思想中的以人为本思想为我国社会治理以人为本思想搭建了框架。

    四、发展与创新: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理论以人为本思想的理论深化和实践创新

    以人为本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理论的灵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作为中国特色社会治理基本价值取向的以人为本思想,是对我国历史上民本思想的扬弃和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以人为本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它经历了从邓小平理论中的民主政治建设理论及其实践,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化,再到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与实践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对我国社会管理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治理的新理念,至此,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理论以人为本思想的发展达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

    1.邓小平理论中的“以人为本”思想在社会管理理论与实践中的体现

    邓小平理论中的“以人为本”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邓小平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以人为本的社会管理思想集中体现于其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及实践中。邓小平曾指出:民主政治的根本任务和最终目的就是“要在政治上充分发扬民主,保证全体人民真正享有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国家,特别是管理基层地方政权和各项企事业的权利,享有各项公民权利。”[22]他积极倡导和践行群众路线,坚持人民利益标准;对于政治文明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对干部人事治理要求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党员干部永葆人民公仆的本色。实践上,邓小平紧紧围绕解决民生这一体现中国共产党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主题,并贯彻在各个方面。政治上,贯彻人民民主主题,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真正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确保社会稳定。经济上,通过对社会主义本质问题的重新认识,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初级阶段的准确界定,得出国家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落实按劳分配的政策,确保人民利益,积极促进就业,加强社会保障,为改善民生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保持国家稳定。文化上,贯彻以人为本思想,强调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重视知识的重要作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做出优先发展教育这一重大决策,提高全民族的文化水平;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维护人民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邓小平理论中的社会管理思想充分体现出其以人为本的精神内核。

    2.“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我国社会管理以人为本思想的创造性发展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对世情、国情和党情的正确判断和准确把握的基础上,把中国共产党治党、治国新的经验加以概括、总结而形成的,是对“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一重大现实问题所进行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江泽民在中共十六大报告中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了完整的表述,他强调指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质在于坚持执政为民;把“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的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三个代表”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其核心是人民的利益,其中,发展先进生产力是发展先进文化和实现人民利益的基础和前提;发展先进文化,是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实现最广大人民利益的重要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归根到底是为了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贯穿着人民主体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人为本思想的进一步深化和具体化。

    3.科学发展观对我国社会管理以人为本思想的进一步发展

    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为代表的第四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体系,是在对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以及世界发展趋势的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的基础上,总结我国发展的实践经验,并借鉴国外的发展经验,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的要求而提出的新的命题。

    胡锦涛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作出了准确的界定: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是统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指导思想,要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我国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实现经济社会的永续发展。科学发展观中内在地包含有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的科学规划、科学管理等科学发展思想,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核心思想当然成为我国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的核心指导思想。这是合乎科学发展观理论逻辑的。科学发展观以“以人为本”思想为核心,就是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本,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在社会管理上,就是要调整社会矛盾,以人民群众为主体,以人民利益为根本,以人民和谐为表现,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保证,让全体人民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通过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来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 从十八大到十八届三中全会,由“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转变,标志着我国以人为本社会治理理论与实践的深化与创新

    2012年11月8日,胡锦涛在中共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上作了题为《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报告,报告第一部分在对我国社会建设取得的成就进行总结时提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社会保持和谐稳定”[23],并从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教育事业、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总结了我国社会管理的具体创新性举措。这些举措无不是贯彻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以人为本思想的结果。在报告第一部分的最后,胡锦涛对以人为本思想在科学发展观中的核心地位加以强调,指出“必须更加自觉地把以人为本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际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23]。报告第七部分“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第六分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胡锦涛提出“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必须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增强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能,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23],努力建成一个“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可以看出,十八大报告中已充分认识到我国社会管理所发生的重大变化,那就是随着“社会碎片化”问题的出现,社会组织等主体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应该充分加以重视和运用。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事业全面深化的形势下召开的一次盛会,全会以高昂的姿态宣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3]。“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23],这里与十八大报告相比一个最显著的变化是把“社会管理”转化为“社会治理”的提法,笔者赞同有的学者的说法:将“社会管理”转化为“社会治理”,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体现出我国在社会建设方面思维方式的调整。第一,“社会治理”说更能体现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治理主体的多元化趋势要求;第二,“社会治理”更好表现出政府与其他社会主体如社会组织等之间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的良性互动关系,这也是社会治理取得良好效果的内在要求。“社会治理”理念是我国在社会建设实践中的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创新。

    对于如何推进社会治理的理论和实践创新,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进改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民主”,“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24]至此,我国以人为本的创新社会治理理论得以形成,创新实践活动得以更充分的开展。

    总之,我国社会治理创新中的以人为本思想具有深厚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神底蕴,它建立在经典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思想的坚实理论基础之上,与毛泽东思想中的以人为本思想一脉相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构成。坚持以人为本的社会治理价值取向,是我国社会治理创新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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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十八大报告文件起草组. 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4]候惠勤,范希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十八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