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背景下航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思考
高雪娟
摘 要:本文对长江航道公共服务体系的现状进行了分析,阐述了将“互联网+”思维融入航道公共服务体系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并就推动“互联网+航道公共服务”提出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航道公共服务体系;措施
中图分类号:U6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73(2018)8-0038-03
当前,长江航道部门响应“交通强国”战略,为积极探索航道创新发展理念,着手实施了全河段的航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如何将航道公共服务平台逐渐丰富和延伸,进一步发挥对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础性支撑作用,成为航道部门面临的全新任务和崭新课题。现阶段,我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快速发展,更多信息化、智能化的公益服务产业如:智慧医疗、电子政务、共享单车等“互联网+公共服务”新业态不断涌现,通过积极应用新技术,促进线上线下服务衔接,以满足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对此,本文通过梳理“互联网+公共服务”的理论内容,结合当前航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互联网+航道公共服务”的可行性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的展望。
1 长江航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近年来,党和国家大力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长江黄金水道成为实施国家战略的重要依托。2016年发布实施的《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更为长江航道各项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基本遵循。如何构建航道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长江航道在黄金水道建设中的先行军作用,是长江航道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战略,服务长江黄金水道建设的必然选择和具体实践。
长江航道公共服务体系是一个与航道相关的多要素相互联系所构成的一个整体框架结构,其功用是解决如何有效地整合航道公共服务资源,为提供优质高效的航道公共服务提供保障。航道公共服务体系包括服务产品和服务保障两大系统。服务产品是航道公共服务体系的核心,解决依据需求为服务对象提供什么服务内容的问题,包括助航标志、航道尺度、航道信息、电子航道图。服务保障是航道公共服务体系的支撑,解决如何有效为服务对象提供高品质服务的问题,包括应急处置、航道保护、沟通协调。
长江航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后,充分发挥了航道部门基础性、服务性、先导性作用。通过加强航道养护计划管理,航道维护保畅工作聚焦性更强,为船舶用户提供了更安全、经济、便于航行的优质航道;通过电子航道图,为船舶提供更加高效的助导航服务;通过完善公共信息发布制度,不断拓展了信息发布内容,拓宽了信息发布渠道,进一步提高了信息服务的准确性、时效性和便携性;通过建立用户沟通联系机制,能够更加及时获取并积极响应航运企业及船舶单位的需求,全面提升了服务质量。
2 推行“互联网+航道公共服务”的可行性
2.1 “互联网+公共服务”的理论评述
“互联网+”是一个全新的研究领域,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这一概念。“互联网+”就是“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
针对公共服务领域,国外并没有提出“互联网+公共服务”概念,更多的是关注电子政务、信息化硬件技术和智慧服务。而我国学界对于“互联网+公共服务”的认识也未达成一致,但在觀念上也有共同点,即运用互联网新思维和新技术,重塑传统公共服务供给管理模式,解决现实问题,高效率满足社会及公众公共服务需求。
从行使公共服务的行业管理机构角度来看,“互联网+公共服务”就是依托互联网技术,将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联合,不断优化生产要素、更新业务体系来完成自身的转型和升级,以达到更透明、简单、高效的社会治理,从而为公民提供更个性化的服务。
2.2 推进“互联网+”的政策环境支持
十八大以来,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推进“互联网+”的政策文件,对“互联网+”现代化交通运输行业进行了翔实的顶层设计。
2015年7月,国务院出台《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互联网+”便捷交通等行动计划,强调推进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便捷化交通运输服务发展。同年12月,交通运输部出台《关于推进长江航运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发展现代航运服务,推进“互联网+航运”发展,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动航运服务模式变革。
2016年5月,交通运输部出台《水运“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要发展“互联网+”水运新业态,促进互联网和水运的深度融合。同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交通领域融合。
2017年5月,交通运输部出台《深入推进水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动方案(2017-2020年)》,提推进“互联网+”水运应用思路。8月,出台的《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利用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积极推进“互联网+”水运融合发展。
上述这些指导性文件,为航道公共服务转型升级、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指明了方向。
2.3 实现“互联网+航道公共服务”的技术保障
“互联网+公共服务”的形成需要经过“单纯生产公共服务”到“专业技术+生产公共服务”,再到“智能、网络和信息化技术+生产让消费者需要的公共服务”的逐层转变。
从“十五”以来,长江航道部门便引入计算机、网络通信、数字化测绘、地理信息等现代科学技术,在国内首次提出了长江“数字航道”体系架构以及建设思路。长江航道部门由传统的航道生产模式转变为逐步行业技术型维护管理模式。
到了“十二五”期,长江航道部门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形成“一主六分七中心、一图一站三平台”的长江数字航道总体框架,基本实现了航道信息化,让服务更及时、方式更多样。“十三五”期间,长江航道全面开展新时代长江航道现代化建设战略研究,进一步深入贯彻交通强国战略,着手建立长江航道公共服务体系,并依托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健全航道信息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效率。
由此可见,当前的长江航道已经具备了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的建设基础。下一阶段,将互联网产业与传统航道维护进行有效渗透与融合,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由传统产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形成“互联网+航道公共服务”新生态生产方式,已具备有力的技术保障。
3 推动“互联网+航道公共服务”措施建议
推进“互联网+航道公共服务”,是航道维护技术发展进步的必然,也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须。近年,航道部门多次对沿江企业进行调研座谈,调研发现航运客户对航道服务的需求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航道尺度的需求呈多元化;二是对航道信息的准确性、尺度发布的时效性需求较高;三是对航道、航标服务的信息沟通互交需求较大;四是对航道、海事信息化服务产品整合的意愿较强烈。这些意见充分反映了船舶单位对航道维护信息的快捷高效、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迫切需求,为此“互联网+航道公共服务”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推进。
3.1 推进“互联网+航道公共服务”发展专项规划研究
在《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等上层规划框架下,推进长江“互联网+航道公共服务”研究制定,进一步明确“互联网+航道公共服务”发展目标、实现路径和主要任务等。坚持统筹规划,充分利用已有资源设施,实现航道公共服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多方利用;坚持问题导向,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供渠道多样、简便易用的航道技术服务;坚持协同发展,加强与海事、港航等水运管理部门的配合和工作联动,明确责任分工,实现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整体推进,做好制度衔接;坚持开放创新,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渠道,开放服务资源,构建行业管理部门、船舶企业以及其他航运组织的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长江航道公共服务新格局。
3.2 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互联网思维”本质上是一场革命,互联网思维在航道公共服务体系中的引入,将极大缩短航道行业管理部门同服务对象船舶业主之间的供求距离,生产模式将由“提供产品供服务对象选择”到“按服务对象需求提供个性化产品”的转变。为确保长江国家高等级航道主动适应航务运政、船舶海事、港口物流等相关行业转型发展的需要,就必须打破传统思维定势,从施政理念、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治理方式、治理手段等各个方面,实现转型和变革。要合理调整、设置行政机构,完善大数据采集分析,优化服务供需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完善服务流程,丰富服务内容,改进服务质量,让长江航道公共服务更加暖心贴心。
3.3 推进示范引领
要坚持“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在实践中大胆探索拓展,借鉴成功经验,全面加快互联网+航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考虑到目前上海、武汉、重庆、南京、舟山等五大长江航运(物流、江海联运)中心在整合相关部门信息资源方面基础较好,建议可以从五大中心航运交易所中选择一个试点,结合航道维护、船舶需求实际,合理定位,科学实施,推进“互联网+航道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标准统一与互联共通,再由点带面逐步拓展到长江全流域,避免盲目建设和重复投资,务实有序推进。
3.4 加强人才培养,增强“互联网+航道公共服务”发展内生动力
“互联网+”是一个专业性、技术性和实操性较强的领域,而且发展变化非常快,需要一大批专业技术人才去应用实践和持续推动,特别是在起步发展阶段,更需要大量专业人才的智力支持,建立和完善带有航道专业性质的互联网人才培养机制刻不容缓。为此建议:一是依托长江沿线高等院校、行业协会以及专业培训机构等丰富的科教资源,积极探索联合人才培养机制。二是创新互联网人才引进制度,改变传统用人理念,用“人才直租”弥补“全职雇佣”短板。三是通过服务外包,委托专业电子商务服务商提供部分或全部的信息技术或网络服务,满足长江航道对“互联网+”战略需求。
3.5 加深社会认同,加快提升长江船员队伍综合素质
长江船员队伍是长江航道智能化服务的主要对象之一。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出发,航道部门可以从完善长江船员公共服务体系角度出发,探索搭建由政府牵头,企事业单位、协会组织等各方共同参与的服务平台,为长江船员提供职业培训、业务指导,依靠这些平台,推广“互联網+航道公共服务”理念、思维,普及航道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应用技术,促进船员成长和职业发展,更好地适应智能化航道、现代化长江航运发展的要求。
4 结束语
将互联网思维引入航道公共服务领域,能够有效将“被动服务”变为为“主动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和透明度。在航道部门和公众之间搭建“互联网+航道公共服务”平台,可以最直接、最快捷地主动了解船方的需求。通过互联网平台大数据收集,航道部门可以汇聚船舶运力、港口货物种类、流量流向、货源组织和经济形势等数据信息,逐步建立大数据辅助决策的新型航道治理方式,在航道整治、航标优化、航槽疏浚等方面按船舶所需进行实施,进一步释放公用基础设施活力,让船舶单位享受便捷高效的航道服务,进一步提升航道治理能力,切实强化公益性事业单位的职责定位。推进“互联网+航道公共服务”将是未来长江航运现代化的基础,也是加快推进长江航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抓手,更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须。
参考文献:
[1] 何继新、张浩南、李原乐. “互联网+公共服务”治理研究:现状述评、逻辑框架与关键问题. 电子政务,2017年第12期.
[2] 周民.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政府服务与管理模式.电子政务,2017年第6期.
[3] 郭义浩. 长江数字航道系统在提升航道公共服务能力方面的应用研究.中国水运,2016年第五期.
[4] 葛鸣明,孟波波. 基于信用管理的海事公共服务平台研究及应用.数字通信世界,2016(05).
[5] 余景良,聂旭清,刘岸华. 航道测绘成果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探讨.中国水运,2016年第11期.
摘 要:本文对长江航道公共服务体系的现状进行了分析,阐述了将“互联网+”思维融入航道公共服务体系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并就推动“互联网+航道公共服务”提出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航道公共服务体系;措施
中图分类号:U6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73(2018)8-0038-03
当前,长江航道部门响应“交通强国”战略,为积极探索航道创新发展理念,着手实施了全河段的航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如何将航道公共服务平台逐渐丰富和延伸,进一步发挥对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础性支撑作用,成为航道部门面临的全新任务和崭新课题。现阶段,我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快速发展,更多信息化、智能化的公益服务产业如:智慧医疗、电子政务、共享单车等“互联网+公共服务”新业态不断涌现,通过积极应用新技术,促进线上线下服务衔接,以满足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对此,本文通过梳理“互联网+公共服务”的理论内容,结合当前航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互联网+航道公共服务”的可行性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的展望。
1 长江航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近年来,党和国家大力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长江黄金水道成为实施国家战略的重要依托。2016年发布实施的《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更为长江航道各项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基本遵循。如何构建航道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长江航道在黄金水道建设中的先行军作用,是长江航道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战略,服务长江黄金水道建设的必然选择和具体实践。
长江航道公共服务体系是一个与航道相关的多要素相互联系所构成的一个整体框架结构,其功用是解决如何有效地整合航道公共服务资源,为提供优质高效的航道公共服务提供保障。航道公共服务体系包括服务产品和服务保障两大系统。服务产品是航道公共服务体系的核心,解决依据需求为服务对象提供什么服务内容的问题,包括助航标志、航道尺度、航道信息、电子航道图。服务保障是航道公共服务体系的支撑,解决如何有效为服务对象提供高品质服务的问题,包括应急处置、航道保护、沟通协调。
长江航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后,充分发挥了航道部门基础性、服务性、先导性作用。通过加强航道养护计划管理,航道维护保畅工作聚焦性更强,为船舶用户提供了更安全、经济、便于航行的优质航道;通过电子航道图,为船舶提供更加高效的助导航服务;通过完善公共信息发布制度,不断拓展了信息发布内容,拓宽了信息发布渠道,进一步提高了信息服务的准确性、时效性和便携性;通过建立用户沟通联系机制,能够更加及时获取并积极响应航运企业及船舶单位的需求,全面提升了服务质量。
2 推行“互联网+航道公共服务”的可行性
2.1 “互联网+公共服务”的理论评述
“互联网+”是一个全新的研究领域,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这一概念。“互联网+”就是“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
针对公共服务领域,国外并没有提出“互联网+公共服务”概念,更多的是关注电子政务、信息化硬件技术和智慧服务。而我国学界对于“互联网+公共服务”的认识也未达成一致,但在觀念上也有共同点,即运用互联网新思维和新技术,重塑传统公共服务供给管理模式,解决现实问题,高效率满足社会及公众公共服务需求。
从行使公共服务的行业管理机构角度来看,“互联网+公共服务”就是依托互联网技术,将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联合,不断优化生产要素、更新业务体系来完成自身的转型和升级,以达到更透明、简单、高效的社会治理,从而为公民提供更个性化的服务。
2.2 推进“互联网+”的政策环境支持
十八大以来,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推进“互联网+”的政策文件,对“互联网+”现代化交通运输行业进行了翔实的顶层设计。
2015年7月,国务院出台《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互联网+”便捷交通等行动计划,强调推进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便捷化交通运输服务发展。同年12月,交通运输部出台《关于推进长江航运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发展现代航运服务,推进“互联网+航运”发展,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动航运服务模式变革。
2016年5月,交通运输部出台《水运“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要发展“互联网+”水运新业态,促进互联网和水运的深度融合。同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交通领域融合。
2017年5月,交通运输部出台《深入推进水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动方案(2017-2020年)》,提推进“互联网+”水运应用思路。8月,出台的《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利用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积极推进“互联网+”水运融合发展。
上述这些指导性文件,为航道公共服务转型升级、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指明了方向。
2.3 实现“互联网+航道公共服务”的技术保障
“互联网+公共服务”的形成需要经过“单纯生产公共服务”到“专业技术+生产公共服务”,再到“智能、网络和信息化技术+生产让消费者需要的公共服务”的逐层转变。
从“十五”以来,长江航道部门便引入计算机、网络通信、数字化测绘、地理信息等现代科学技术,在国内首次提出了长江“数字航道”体系架构以及建设思路。长江航道部门由传统的航道生产模式转变为逐步行业技术型维护管理模式。
到了“十二五”期,长江航道部门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形成“一主六分七中心、一图一站三平台”的长江数字航道总体框架,基本实现了航道信息化,让服务更及时、方式更多样。“十三五”期间,长江航道全面开展新时代长江航道现代化建设战略研究,进一步深入贯彻交通强国战略,着手建立长江航道公共服务体系,并依托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健全航道信息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效率。
由此可见,当前的长江航道已经具备了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的建设基础。下一阶段,将互联网产业与传统航道维护进行有效渗透与融合,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由传统产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形成“互联网+航道公共服务”新生态生产方式,已具备有力的技术保障。
3 推动“互联网+航道公共服务”措施建议
推进“互联网+航道公共服务”,是航道维护技术发展进步的必然,也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须。近年,航道部门多次对沿江企业进行调研座谈,调研发现航运客户对航道服务的需求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航道尺度的需求呈多元化;二是对航道信息的准确性、尺度发布的时效性需求较高;三是对航道、航标服务的信息沟通互交需求较大;四是对航道、海事信息化服务产品整合的意愿较强烈。这些意见充分反映了船舶单位对航道维护信息的快捷高效、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迫切需求,为此“互联网+航道公共服务”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推进。
3.1 推进“互联网+航道公共服务”发展专项规划研究
在《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等上层规划框架下,推进长江“互联网+航道公共服务”研究制定,进一步明确“互联网+航道公共服务”发展目标、实现路径和主要任务等。坚持统筹规划,充分利用已有资源设施,实现航道公共服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多方利用;坚持问题导向,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供渠道多样、简便易用的航道技术服务;坚持协同发展,加强与海事、港航等水运管理部门的配合和工作联动,明确责任分工,实现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整体推进,做好制度衔接;坚持开放创新,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渠道,开放服务资源,构建行业管理部门、船舶企业以及其他航运组织的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长江航道公共服务新格局。
3.2 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互联网思维”本质上是一场革命,互联网思维在航道公共服务体系中的引入,将极大缩短航道行业管理部门同服务对象船舶业主之间的供求距离,生产模式将由“提供产品供服务对象选择”到“按服务对象需求提供个性化产品”的转变。为确保长江国家高等级航道主动适应航务运政、船舶海事、港口物流等相关行业转型发展的需要,就必须打破传统思维定势,从施政理念、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治理方式、治理手段等各个方面,实现转型和变革。要合理调整、设置行政机构,完善大数据采集分析,优化服务供需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完善服务流程,丰富服务内容,改进服务质量,让长江航道公共服务更加暖心贴心。
3.3 推进示范引领
要坚持“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在实践中大胆探索拓展,借鉴成功经验,全面加快互联网+航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考虑到目前上海、武汉、重庆、南京、舟山等五大长江航运(物流、江海联运)中心在整合相关部门信息资源方面基础较好,建议可以从五大中心航运交易所中选择一个试点,结合航道维护、船舶需求实际,合理定位,科学实施,推进“互联网+航道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标准统一与互联共通,再由点带面逐步拓展到长江全流域,避免盲目建设和重复投资,务实有序推进。
3.4 加强人才培养,增强“互联网+航道公共服务”发展内生动力
“互联网+”是一个专业性、技术性和实操性较强的领域,而且发展变化非常快,需要一大批专业技术人才去应用实践和持续推动,特别是在起步发展阶段,更需要大量专业人才的智力支持,建立和完善带有航道专业性质的互联网人才培养机制刻不容缓。为此建议:一是依托长江沿线高等院校、行业协会以及专业培训机构等丰富的科教资源,积极探索联合人才培养机制。二是创新互联网人才引进制度,改变传统用人理念,用“人才直租”弥补“全职雇佣”短板。三是通过服务外包,委托专业电子商务服务商提供部分或全部的信息技术或网络服务,满足长江航道对“互联网+”战略需求。
3.5 加深社会认同,加快提升长江船员队伍综合素质
长江船员队伍是长江航道智能化服务的主要对象之一。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出发,航道部门可以从完善长江船员公共服务体系角度出发,探索搭建由政府牵头,企事业单位、协会组织等各方共同参与的服务平台,为长江船员提供职业培训、业务指导,依靠这些平台,推广“互联網+航道公共服务”理念、思维,普及航道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应用技术,促进船员成长和职业发展,更好地适应智能化航道、现代化长江航运发展的要求。
4 结束语
将互联网思维引入航道公共服务领域,能够有效将“被动服务”变为为“主动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和透明度。在航道部门和公众之间搭建“互联网+航道公共服务”平台,可以最直接、最快捷地主动了解船方的需求。通过互联网平台大数据收集,航道部门可以汇聚船舶运力、港口货物种类、流量流向、货源组织和经济形势等数据信息,逐步建立大数据辅助决策的新型航道治理方式,在航道整治、航标优化、航槽疏浚等方面按船舶所需进行实施,进一步释放公用基础设施活力,让船舶单位享受便捷高效的航道服务,进一步提升航道治理能力,切实强化公益性事业单位的职责定位。推进“互联网+航道公共服务”将是未来长江航运现代化的基础,也是加快推进长江航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抓手,更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须。
参考文献:
[1] 何继新、张浩南、李原乐. “互联网+公共服务”治理研究:现状述评、逻辑框架与关键问题. 电子政务,2017年第12期.
[2] 周民.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政府服务与管理模式.电子政务,2017年第6期.
[3] 郭义浩. 长江数字航道系统在提升航道公共服务能力方面的应用研究.中国水运,2016年第五期.
[4] 葛鸣明,孟波波. 基于信用管理的海事公共服务平台研究及应用.数字通信世界,2016(05).
[5] 余景良,聂旭清,刘岸华. 航道测绘成果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探讨.中国水运,2016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