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道德经》英译的文化自觉意识
李磊
[摘要]《道德经》博大精深,思想深邃,蕴含中国文化精神。《道德经》版本的多样性及其阐释的不确定性使得其“译”彩纷呈。费孝通提倡的文化自觉理念,为翻译理念的铸造提供了新的理论指导,它要求译者首先要对《道德经》有“自知之明”,其次要对英语世界文化环境有透彻的了解,最后就是要有文化自信。对《道德经》三次英译高潮的代表性译本的研究表明,《道德经》在英语世界的旅行以基督化开始,先是发展为“文字翻译”,而后步入“文字翻译”与“文学翻译”并举阶段。在这一历程中,《道德经》与西方文化由不平等对话逐渐发展为平等协商。《道德经》在英语世界的飞散过程就是文化自觉翻译理念逐渐发展为译界主导理念的过程。文化自觉翻译理念有助于推动以《道德经》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对外传播,提升中国文化软实力。
[关键词]《道德经》英译;文化自觉;文字翻译;文学翻译
[中图分类号]H059;B223.1[文献标志码]A[DOI]10.3969/j.issn.1009-3729.2015.02.019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经典,《道德经》不仅深刻影响着中国哲学、宗教、政治、军事、文化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也对世界文明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道德经》的现代通行版本分为《道篇》和《德篇》,共81章,虽然仅五千余字,但富含哲理,涵盖宇宙论、人生论、价值论、政治论、军事论等。《道德经》在西方世界的传播十分广泛,其英译历经数次高潮,依然方兴未艾。《道德经》英译本数量众多、内容繁杂,有的译本由于受到特定历史阶段主流意识形态和诗学形态的操控,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不利于输出《道德经》中所蕴含的中国文化精神。本文拟以文化自觉理念为指导,以《道德经》英译不同阶段代表性译者及其译本为参照,探究《道德经》英译的文化自觉历程,以期推动《道德经》在英语世界的飞散,有效输出中国传统文化。
一、费孝通文化自觉理念概述
文化自觉是费孝通晚年提倡的一个重要理念,他认为:文化自觉是指特定文化群体对其文化生态环境要具有“自知之明”,要充分发挥认知文化的自主性和能动性,清晰认知文化的起源、发生、发展、交流等过程,明晰文化在不同生态环境下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文化自觉并不是要实行文化割据或者文化霸权,而是要增强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掌控文化的发展方向[1];文化自觉理念的核心思想在于不仅要对“我者”文化做到自知,也要深刻认知“他者”文化,应当以正确的态度处理“我者”文化与“他者”文化之间的关系。
费孝通认为文化自觉的实现是一个艰巨的过程。他指出,“只有在认识自己的文化、理解所接触到的多种文化的基础上,才有条件在这个正在形成中的多元文化的世界里确立自己的位置,然后经过自主的适应,和其他文化一起,取长补短,共同建立一个有共同认可的基本秩序和一套各种文化都能和平共处、各抒所长、联手发展的共处守则”[1]。他将文化自觉的历程归结为“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1]。“各美其美”论述的是特定文化群体对“我者”文化所持的一种欣赏心理,“美人之美”是指特定文化群体要尊重和包容“他者”文化,“美美与共,天下大同”强调的是不同文明、不同文化之间要求同存异、良性互动、和而不同、多元共存。文化自觉的实现需要特定文化群体深刻理解自己所处的文化生态环境,把握“我者”文化的发展态势,同时要尊重“他者”文化,尤其是要包容“他者”文化的差异性,洞悉“他者”文化的精华和糟粕,在多元文化交流碰撞的过程中,吸收“他者”文化的精华,促进“我者”文化的自主转型,使其适应不断发展的文化生态环境。
文化自觉理念是促进多元文化和谐共生的基本准则。在全球化背景下,中华文明、伊斯兰文明、西方文明、拉美文明等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已经成为必然,正确处理文化多样性和文化同一性的关系已经成为世人不容回避的现实课题。人类的历史经验和当前文明的发展态势都表明文化自我中心主义会导致异质文明彼此冲突,无论西方中心主义或者东方中心主义都会产生文化交流中强势文化的霸权和弱势文化的抵抗,导致以“我者”文化的独特性殖民“他者”文化的差异性,造成异质文化相互排斥。冲突不是处理不同文明、不同文化之间关系的正确路径。文化自觉理念主张摈弃“唯我独美”的“自我中心主义”,消解“文明冲突论”,尊重不同文化的多样形态,包容多元文化的共存共生,促进不同文化间的交流融合,实现多元文化的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不同国家、民族和文化秉承文化自觉理念,实现多元文化的多元并存与多元互补,有利于实现世界的和谐发展。
二、《道德经》英译的文化自觉翻译理念翻译理念不仅是文化的重要元素,而且是跨文化交际的重要因子,翻译理念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不同文明对话的深度和广度。二十世纪下半叶以后,翻译理念的发展先后经历了语言学转向和文化转向。功能对等、篇章等值、语义翻译和交际翻译等语言学派的翻译理念“过于关注语言的确定性,刻意寻求所谓的转换规律,而忽视了语言文化间的差异性尤其是译者的主观能动性”[2]。操控论、女权主义和后殖民主义等文化学派翻译理念,初步确立了译者的主体性地位,但有的文化翻译理念过于强调译者的主体性地位,对原文本的客观性缺乏应有的尊重,对原文本所蕴含的文化独特性缺乏应有的包容。
费孝通文化自觉理念为翻译理念的铸造提供了新的理论指导。文化自觉翻译理念要求译者在《道德经》英译的过程中首先要对《道德经》具有“自知之明”。作为中国文化经典,《道德经》不仅体现了老子的思想,也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代表了中华文化的精神;它不仅思想深邃,而且具有独特的诗学特色和美学特色。因此只有深刻理解《道德经》的哲学思想和文学特色,才有可能在英语世界准确传输其文化因子和文学因子。其次,文化自觉翻译理念要求《道德经》英译者对英语世界文化环境具有透彻的了解。译者只有洞悉英语世界文化环境才能以“他者”的视野观照“我者”,更准确地领会《道德经》的内涵,理解老子之“道”,从而在翻译的过程中不把其等同于《圣经》等西方文化经典中的基督之“道”。对英语世界文化环境的清晰认识还有利于译者把握接受者的审美心理,以更有效的方式使《道德经》进入接受者的期待视域。最后,文化自觉翻译理念要求《道德经》英译者要具有文化自信。文化自信不是盲目的文化自大,而是建立在对“我者”文化和“他者”文化理性把握基础上的文化自觉。一方面,《道德经》英译者要尊重“我者”文化和“他者”文化,包容《道德经》与西方文化经典的不同文化底蕴,尊重不同文化经典所蕴藏的不同价值观念、思维模式和交际模式;另一方面,译者需要自信地译介、宣扬《道德经》所体现的中国文化特色,以平等对话的态度促进中西文化的交融。
《道德经》英译者应在文化自觉翻译理念引领下,在对中西方文化“知己知彼”的基础上,坚持平等对话的原则,就文化的差异性进行协商,顺应英语世界文化环境思维模式和交流模式,着重输出《道德经》所蕴含的核心价值观和道德观,促进《道德经》在英语世界文化环境中旅行和飞散,以译介的路径推动中西文化间的相互交流、碰撞和融合,消解中西文化间的抵抗,避免全球文化的同质化,以实现多元文化的共生。
三、《道德经》英译的文化自觉历程
《道德经》在英语世界的旅行起源于1868年湛约翰所译《老子玄学、政治与道德律之思辨》的出版。[3]《道德经》英译经历了三次高潮:第一次高潮开始于1868年,结束于1905年;第二次高潮开始于1934,结束于1963年;第三次高潮开始于1973年帛书《道德经》于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之后。笔者以文化自觉翻译理念考量《道德经》英译历次高潮中具有代表性的理雅各译本、韦利译本和韩禄伯译本,阐述不同译者对待不同文化之间对话的态度,以及对文化互动产生的影响,探究《道德经》英译的文化自觉历程。
理雅各是近代英国知名的汉学家、《道德经》英译第一次高潮中译者的代表人物,对基督教的虔诚信仰和来华传教士的身份影响着理雅各对《道德经》的翻译。以“道”的译介为例,《道德经》不同注本对“道”有不同的注解,在吴澄注本中“道”被阐释为“路”。理雅各采信并盛赞吴澄的注本,将“道”最基本的含义归结为“道路”。在理雅各看来,“道(the way)”和西方基督教经典《使徒行传》中“the Way”的字面含义是一样的,而不同之处仅仅在于后者的首字母是大写的。但是,《使徒行传》中“the Way”特指耶稣所布之道,也就是说,理雅各是从上帝的视角审视老庄之“道”,用《新约》核心概念比附《道德经》之“道”,刻意把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道”西化为基督之道。理雅各对《道德经》注本的选择及其对“道”的译介使其顺利地将“道”纳入到基督教的思想体系之中,这就容易使西方受众误以为中国宗教也信仰上帝,甚至产生《道德经》是东方的福音书、老子是上帝派到中国传播福音的使徒的错觉。面对中西文化差异,理雅各以解读老庄原意为途径,向基督徒们呈现出另一种理解 God 的方式,一种通过消解——而不是征服——他者而达至唯一性的方式。[4]理雅各把基督教教义作为审视《道德经》的标准,在其译文的引言中提出《道德经》中许多不符合基督教教义的思想内容是不正确的。在基督教与道教的对话中,理雅各将《道德经》作为辅助传教的工具,用基督教文化消解中国文化,没有凸显中国文化的特性,不利于多元文化的和谐发展。不仅理雅各译本如此,《道德经》英译第一次高潮中的其他译本也都受到基督教思想的影响。在该阶段,以理雅各为代表的《道德经》译者以西方文化为中心,试图以西方文化同化中国文化,没有将《道德经》蕴含的中国文化置于与西方文化平等的地位进行对话,没有能够体现文化自觉翻译理念。
第二次《道德经》英译高潮有其复杂的社会背景。第一次世界大战使许多学者对西方文化产生了悲观情绪,促使许多西方学者反思西方文化。这就使许多西方学者有可能放下西方文化的优越感,在其他文化中寻找医治西方危机的良药。《道德经》所蕴含的清静无为、道法自然、和谐相处等思想为西方文化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考维度。韦利的《道德经》英译本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韦利指出,“原文的重要性不在于其文学性,而在于其言说的哲理,我的一个目的就是要在细节上准确地再现原作所说”[5]。韦利致力于对《道德经》的“文字翻译”,而不是“文学翻译”,换言之,韦利译本的目的在于忠实传递文本的内容,而不是文本的语言形式。受其西方汉学家文化身份的操控,韦利的《道德经》英译不可避免地给一些中国文化术语附加了西方文化的意义。然而,与理雅各的译本相比,韦利的译本基督化色彩较为淡薄,比较精细地传达了《道德经》的内涵。韦利的译本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西方学者对于自身文化发展的焦虑,迎合了当时西方学者对于《道德经》哲学意义的诉求,在英语世界产生了极大的影响。韦利对于《道德经》的“文字翻译”加速了中国传统文化在英语世界的飞散,较为准确地向西方受众传递了《道德经》的内容。从文化自觉翻译理念来解读,韦利以一种趋于平等的文化身份与中国传统文化展开对话,在一定程度上显现了中国文化的异质元素,较好地激发了西方文化和中国文化的互动,引起了西方学者的共鸣,使西方学者意识到“老子思想对于消弥人类的占有冲动、缓和人类社会冲突所具有的时代性意义”[6]。与理雅各译本相比,韦利译本虽然没有能够重现《道德经》的语言美,但是较为理性和忠实地再现了《道德经》的哲学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文化自觉翻译理念。
长沙马王堆汉墓帛文本《道德经》的出土再一次点燃了学术界对老子研究的热情,《道德经》译介随之又一次进入了高潮。《道德经》以散文诗体陈述哲学,意境幽深,韵味厚重,语言艺术性极强。《道德经》的诗学特色和美学特色等文学因子在该阶段受到译者的重视。韩禄伯(美国达慕斯大学教授,中国家教与思想文化研究者)对于帛本《道德经》的翻译与研究在该阶段具有重要的影响。韩禄伯的译本“力图保持原作的形美和音美,有时也根据需要,从句子的构造、行文的语气方面做出一些变化,尽量忠实于原文,文字表达凝练,可谓既信且美”[7]。如韩禄伯将“祸,福之所倚;福,祸之所伏”翻译为“Disaster is that on which good fortune depends.Good fortune is that in which disasters concealed”,准确地向英语世界《道德经》接受者展示了原文的辩证之美。再如,韩禄伯将“飘风不终朝,暴雨不终日”译为“Fierce winds dont last the whole morning;Torrential rains dont last the whole day”,让英语世界读者充分领略了原文的对偶美。在《道德经》域外传播历程中,韩禄伯以帛文本为原文本,向西方读者展示了《道德经》版本的多样性。韩禄伯深刻理解《道德经》的言说内容和言说方式,其译文不仅尊重《道德经》的表达内容,而且尊重其独特的表达形式,以平等协商的态度再现了《道德经》的意美、形美和音美,在《道德经》海外传播的过程中保留了中国文化特性,体现了文化自觉翻译理念,实现了中国文化的高度保真,促进了中西文化间的交流和发展。
四、结语
《道德经》博大精深,思想深邃,蕴含中国文化精神。《道德经》版本的多样性及其阐释的不确定性使得其“译”彩纷呈。对《道德经》英译三次高潮的代表性译本的研究表明,《道德经》在英语世界的旅行以基督化开始,先是发展为“文字翻译”,而后步入“文字翻译”与“文学翻译”并举阶段。在这一历程中,《道德经》与西方文化由不平等对话逐渐发展为平等协商。《道德经》在英语世界的飞散过程就是文化自觉翻译理念逐渐发展为主导理念的过程。文化自觉翻译理念有助于推动以《道德经》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对外传播,提升中国文化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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