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数据在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应用的思考
钟梁
摘要:本文首先从三个方面阐释信息成本是目前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难点,包括获取被核查人员信息成本、获取线索证据成本、将各类信息关联成本等。其次,本文提出应用大数据系统降低信息成本的措施,同时分析了目前纪检监察工作中大数据应用的主要难点,主要有数据库连通性较差,技术应用还不成熟、不充分,以及大数据给出的现象关联需要进一步人为分析等。最后,本文简要阐释了大数据应用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可以产生强烈的心理震慑以及降低企业成本的意义。
关键词:纪检监察;信息成本;大数据
中图分类号:D630.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177(2021)01-0054-02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更应该将监督有效地融入企业管理体系,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高效运行能够保障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本文从探讨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难点出发,试图通过大数据应用来推动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1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难点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的纪检监察制度日趋完善,措施也越来越现代化,党的十九大后我们取得了反腐败的压倒性胜利。但目前企业纪检监察人员在核查案件时仍然面临一个较大的问题:信息成本过高。
信息成本的概念可以理解为三个方面,一是企业纪检监察人员获取被核查人信息的成本;二是企业纪检监察人员获取线索证据的成本;三是企业纪检监察人员将各类信息关联的成本。
第一方面,企业纪检监察人员不掌握公司人员及其亲属的个人信息。企业纪检监察人员在获取人员信息的成本是非常高的。
第二方面,很多线索的直接证据企业纪检监察人员没办法直接获取。在商务招投标领域,想要获取信息的成本太高。目前部分企业的采办系统已经通过技术化手段,将采办的各个环节写进程序里,任何人通过越权审批、越权操作几乎是不可能。即使企业纪检监察人员将重点放在采办环节的前端(申请阶段)和采办的后端(执行阶段),或许还会有所收获。但部分公司每年的合同数量巨大,企业纪检监察人员很难逐一去关注每个项目的前端和后端。同时,前端和后端违纪的证据随着时间的推移,获取证据的难度会加大。
第三方面,企业纪检监察人员没有精力将每条信息互相关联。对于公司员工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中的信息,企业纪检监察人员可以继续扩大填写范围,但即便覆盖到外甥、侄子此类信息,逐条核实起来也很费时费力。当企业纪检监察人员手中掌握了近千员工亲属信息之后,仍然没办法将其与工商局登记的、公开信息相关联,只能遇到线索的时候逐一去核实。从本质上来说,两个信息库即便信息再全面,也是互相分离的,在数据行业称之为信息孤岛。两个信息孤岛上的信息,人为进行连接的成本是巨大的[1]。
2 降低信息成本的措施
那么,信息成本这个问题是否可以得到解決呢?笔者认为随着时代的发展、工具的进化,企业纪检监察人员完全有能力将信息成本降低。当今社会,5G、大数据的发展给社会带来的进步,同时也让企业纪检监察人员获取信息的成本大大降低[2]。
由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牵头,沈阳市纪委监委大数据监督技术研究中心、麻阳苗族自治县“互联网+”监督办公室、修水县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北京新方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完成的《电子政务大数据关键技术及纪检应用》项目,该项目获得2019年度“CCF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二等奖,建立了纪检数据备案技术体系,提出了疑似问题线索发现方法和社会关系图谱分析方法,研制了面向纪检监察业务的大数据云平台。
另外,在大数据之乡贵州孕育的一批大数据公司,部分公司正在尝试建立纪检监察大数据应用平台,例如纪检监察智慧监督大数据平台、廉政档案大数据分析平台、涉权事项监督大数据平台、工程项目建设同步预防监督大数据平台等。
有需求就有产品,有产品就促进需求,大数据促进纪检监察获取成本的降低,纪检监察在应用过程中也逐步改善大数据的应用。可以预见的是,大数据在纪检监察中的应用是一个趋势,它的核心在于使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获取信息的成本大大降低。
3 大数据应用的难点
目前,部分企业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大数据应用方面会存在几方面难点。
第一,数据库连通性较差。数据的连通性可以分为两方面理解,首先是内部数据库的连通性,其次是内部与外部数据库的连通性。对于部分企业而言,有诸如SAP系统、Maximum系统、财务系统、采办系统、人事系统等几十个数据库,这些数据库几乎都是各自为政,数据的连通很少。对于外输数据库,我们很难通过目前的人事信息与外部的工商数据库相对接。比如在职员工到底有多少亲属开办公司的情况,这些公司都在公司从事什么业务等,我们现在只能靠员工个人填报,效率低、成本高。
第二,技术应用还不成熟、不充分。大数据反腐技术的发展历史较为短暂,对于技术应用可能引发的问题认知还不够充分,经验还比较缺乏,还处于摸索和尝试阶段。比如2019年获奖的电子政务大数据关键技术及纪检监察应用项目,最初是在民生资金领域,后来逐渐拓展到政府公共建设项目的投资和招标审查,未来还将有更多纪检领域期待这一技术的进入。如何防止信息泄露是大数据反腐技术面临的挑战之一。从企业角度而言,企业纪检监察人员可以尝试将已经在各个系统上公开的信息相互对接,也能够极大地提高效率。
第三,大数据目前只能提供现象关联,对因果关联需要人为参与。我们看到在企业寻求问题解决方案时,大数据可以提供很多现象之间的相关关系。比如一家卖男装的淘宝店今年卖什么样的衣服可以赚钱,通过大数据分析,20~40岁男人搜索浅色格子衬衫的频率较高,那这家淘宝店直接上架浅色格子衬衫就大概率会赚钱,而不必分析为何这群男人搜索或喜欢这类衬衫?对于纪检监察工作而言,更多的考虑的是因果关系,有的时候现象并不能说明问题。如果大数据显示,某家国内代理公司常年跟我公司签订合同,这家代理公司又是某位领导亲属承办的,从此种现象出发我们也不能简单地认为一定是有问题,需要企业纪检监察人员进一步介入,深入核查分析。
4 大数据纪检应用意义
目前在审计方面,大数据应用属于前列,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明确要求构建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2017年1月召开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指出要积极推进大数据审计。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上的讲话明确提出,要善于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坚持科技强审,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大数据审计。
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增强改革创新本领,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
新时代监察体制改革有两个重要的方面,一是建立和完善监察工作的大数据平台,将大数据应用到监察工作的信息传播之中,建立网络和现实中的反腐连接。第二是持续完善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对数据信息的使用作出法律界定,明确数据监督过程数据收集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对监督数据收集过程的权利与义务作出法律规定。
可见,纪检监察工作的信息化、数据化是一个趋势。如果企业逐步引入大数据纪检监察手段,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第一,心理震慑要强于警示教育。我们前期的大数据系统可能未必连接、涵盖很多数据库,但即使从几个数据库开始相连,产生的震慑效力要远远大于平常的警示教育。例如,我们将采办系统中的供应商法人、股东信息的数据库与公司员工亲属数据库相连,我们平时不注意的问题线索在两个数据库相碰的过程中很有可能出现新的情况。当这两个数据库碰到一起时,有亲属经商办企业的员工,可能会主动来到企业纪检监察机构。
第二,降低企业成本。纪检监察大数据系统的应用,将会使企业运行更加透明。比如,部分企业正在尝试将废旧物资、公务用车等物资在淘宝网上公开拍卖,这些相对公开透明的处理方式,一方面可以增加企业利润,降低企业成本,另一方面可减少员工的廉洁风险。这是典型的利用新型技术促进企业公开透明发展的例子[3]。
5 结语
纪检监察工作应用大数据是一個趋势,既是时代的需求,也符合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全国范围内,除了部分政府采用了大数据进行反腐,在企业层面应用还不多,这恰恰给了我们先行先试、积累经验的机会。制定好规则,明确好权限,将大数据引入纪检监察工作中,促进企业发展是一个必然的结果[4]。部分企业拥有的数据量已经足够庞大,尝试着将人事信息、采办信息、工程信息等数据库相对接,必然产生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李艳.关于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工作难点与对策[J].东方企业文化,2017(10):143+149.
[2]汪洪武.加快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建设[J].奋斗,2013(12):45.
[3]徐兴灵.毛泽东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基础[J].铜仁学院学报,2013,15(6):109-111.
[4]陈蕾.大数据视野下的因果关系研究[D].南京:东南大学,2017.
(责编:陈静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