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与“亚圣”的政治文化博弈

    赵毅 武霞

    DOI:10.16758/j.cnki.1004-9371.2020.02.011

    政治文化是指社会成员在政治生活中的主观价值取向,包括情感、心理、观念、认知、态度等方面,属于社会政治的精神范畴,能反映出在特定时期政治体系的基本特征,同时深刻影响社会成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体系的实际运行。政治文化的概念是20世纪50年代由美国著名政治学家阿尔蒙德(Gabriel A.Almond)首先提出的。他认为,“研究任何一个政治体系,不但需要了解这个政治体系在某个特定时期里的实际作为,而且需要了解它的基本倾向。我们把这些倾向(政治体系的心理方面)称作政治文化。它包括一国居民中当时所盛行的态度、信仰、价值观和技能。”这一概念的提出,为研究政治行为和政治现象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角度。《孟子节文》的产生是一個文化现象,也是一个政治行为,它的背后必然深藏政治文化的相关问题,本文就是从这一角度入手,探究《孟子节文》产生的原因以及朱元璋删削《孟子》的原则。一、《孟子节文》及其删削情况

    修编《孟子节文》的原委在明代官修史书中讳莫如深,几乎没有任何记载,但在明清一些学者的个人著述中可见一斑。清代藏书家钱曾的《读书敏求记》记载:“高皇帝展阅《孟子》,至‘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之视君如寇仇句,慨然有叹,谓‘非垂示万古君君臣臣之义。爰命儒臣刘三吾等,刊削其文句之未醇者。”祝允明《前闻记》中说:“又以孟子当战国之世,故词气或抑扬太过,今天下一统,学者倘不得其本意,而乐以见之言行,则学非所学,而用非所用。又命三吾删其过者为《孟子节文》,不以命题取士。”而修编者刘三吾在《孟子节文题辞》中写到:“今翰林儒臣三吾等,既请旨与征来天下耆儒同校蔡氏《书传》,蒙赐其名曰《书传会选》。又《孟子》一书,中间词气之间抑扬太过者八十五条,其余一百七十余条,悉颁之中外校官,俾读是书者知所本旨,自今八十五条之内,课试不以命题,科举不以取士……洪武二十七年十月癸酉,翰林学士奉议大夫臣刘三吾等谨上。”由此可以推测,最迟到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十月,《孟子节文》已经修纂完成并被推行至天下学校,取代《孟子》成为教材以及科举取士的标准读物。

    《孟子节文》通行了17年。永乐九年(1411年),因孙芝的上疏建议,朝廷废止了《孟子节文》,恢复了《孟子》全本的面貌。因为通行的时间不算太长,而且朝廷废止之后,自然也就没有人再刊印发行,所以后世见过《孟子节文》的人很少,史籍对其的著录也极为少见。清人惠栋《九曜斋笔记》“孟子节文”条就曾征引《应庵随意录》称:“洪武初,翰林学士刘三吾奉敕为《孟子节文》,总一百七十余条,前有三吾《题辞》,刻在南京国子监。此书之外,课试不以命题,科举不以取士。今不见印行,何也?”不过,《孟子节文》并未散佚,今日可见于《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为洪武二十七年内府原刊本。现以该本为底本,对照朱熹的《孟子集注》,按照杨伯峻《孟子译注》的章节划分,将被删削部分的章节标号整理为下表(见下页)。

    《孟子》全本共260章,38000余字,《孟子节文》删去了88章,16000余字,章节上删去了大约三分之一,字数减少将近一半。从删削部分的内容来看,主要是有关乐善好仁,君子以仁义存心,反对战争与嗜杀,行仁政以富民强国,独断专行,不听劝谏,不仁不义的君主可以废弃,另立他人,士人拥有人格尊严和选择自由,民贵君轻,以民为本等方面的内容。二、朱元璋与孟子在政治文化上的抵牾

    中国的传统政治思想整体趋向于伦理化,儒家思想更是与伦理观紧密结合,为中国传统政治伦理思想建构了基本范式。孟子在继承孔子“礼治”、“德治”观念的基础上,以“人性本善”为哲学依据,形成了带有强烈民本主义色彩的“仁政”伦理思想。

    

    按:(1)与刘三吾在《孟子节文·题辞》中所说的八十五章不同,可能因为《孟子节文》版本不同或分章有误,本文仅以《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影印本《孟子节文》为根据。(2)《孟子节文·公孙丑章句》篇下注“凡十三章”,其将4.8章在“齐人伐燕”处断开,分为两章。(3)《孟子节文·万章章句》篇下注“凡七章”,实际上保留八章。

    孟子由“人皆有不忍人之心”生发人性本善,“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基于这种先验的认识,孟子提出人有“四心”:“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拥有“四心”则联生“仁义礼智”,这就由人性过渡到了道德,建立了以“仁义礼智”为核心的道德原则。人作为道德主体,要以此原则修身养德以立命,即“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扩充善良的本心,配合义与道而善养“至大至刚”的“浩然之气”。而且“君子之守,修其身而天下平”,道德高尚的人会由己及人,推而广之,仁义良善蔚然成风,使天下承平。同时,践行仁义是“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加把潜藏于内心的仁义自觉地实行出来,而不是把仁义当做手段。孟子在这里强调了道德修身的外化。在此基础上,他说“尧舜与人同耳”,意为圣人与普通人在道德意义上是可以平等的,即人皆可仁义,提高道德品位。胡适称孟子是平等主义,“但他的平等主义,只是说人格平等,并不是说人的才智德行都平等。”

    孟子将其伦理思想与政治结合就是他主张的“仁政”学说,突出“仁义”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使其成为规范政治行为的准则,并把道德的效力发挥到了极致,提出“仁者无敌”,“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这种“仁政”或称“王道”、“王政”,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施政主体,“国君好仁,天下无敌焉。”这里的“仁”含义有二,一是君主是仁人,二是君主行仁政。梁襄王问孟子谁能统一天下,孟子答“不嗜杀人者能一之”,这就是说君主乐善怀仁才能成就大业,因为“其身正而天下归之”。而且,孟子进一步指出“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恶于众也”。君主不仁不但不能统一天下,而且是恶的始作俑者,陷民众于痛苦的深渊。

    其次,政治关系主要表现为君臣关系、君民关系、官民关系。孟子指出“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道德上的尊贵是人固有的,社会等级的高低是人附加的,在社会地位上,君为尊,而在道德上,有德行的人为尊,君和臣是相对平等的。君臣关系则表现为师友形式,君子引导君主向善,行仁政,君主要“贵德尊贤”,任用贤人。臣有独立的人格和尊严,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坚守“大丈夫”气节,以仁义和王道为尺度,臣可以“去职”,甚至将君主“易位”。臣要效忠的是“德”,而不是“君”。由此,孟子把道德置于君权之上,构成对君权的制约。对于君民之间,孟子更是破旧立新,以“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理论振聋发聩。主张民为政治体的主体和根本,“民贵”则是强调其所具有的不可撼动的地位和不可忽视的力量。冯友兰评价孟子的政治思想说:“孟子虽仍拥护‘周室班爵禄之制,但其在政治上经济上之根本的观点,则与传统的观点,大不相同。依传统的观点,一切政治上经济上之制度,皆完全为贵族设。依孟子之观点,则一切皆为民设。此一切皆为民设之观点,乃孟子政治及社会哲学之根本意思。”因此,孟子认为天子以德居之,行仁政而民归服,保四海而王天下,才能形成“蔼蔼萋萋,臣尽力也。噰噰喈喈,民协服也”的理想政治状态。而民众的政治主体性主要体现为:一是天子人选的确定以考“德”为重,且经由民众检验。孟子在谈论尧舜禅位时说:“尧荐舜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故日,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天子推荐人给天,展示给百姓,天和百姓都接受了,此人就可成为继承人。此之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二是国人察政,尤其是民意在甄选贤才、奖惩官员方面的决定性影响。“国人皆曰贤”则察而用,“国人皆曰不可”则察而去,“国人皆日可杀”则察而杀。在国家的政治决策中,以民意为原则,这是孟子对儒家政治思想的一大发展,似乎带有近代民主思想的意味。但是,孟子的这种民本论与近代的民主是有本质区别的,民主主义强调民权,国家的主权为民所有,国民拥有治理国家的权利和义务;而孟子的政治观虽然主张以民为本,强调民意的作用,但实质上仍然是贵族政治,国家的主权掌握在君主手中,而君主并不是从民众中推举出来的,所以孟子构建的国家政体仍然是君主专制。

    最后,政治措施,孟子认为使民“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所以他提出制民“恒产”,有“恒产”才有“恒心”,由此可见,孟子的“仁政”政策十分重视经济基础,这种理念在当时是具有重大价值的。至于“省刑罚”,“薄税敛”,“修其孝弟忠信”等措施更是体现了仁义道德在政治统治当中的作用。

    由“心性”上升为“道德”进而规范政治,这是孟子政治伦理观的思维路径。“性善”之说是对政治伦理化解释的基础,也是沟通伦理与政治的桥梁,孟子把伦理观念融入政治,呈现政治道德化的倾向,主张用道德去调节社会关系,约束人的行为,使国家形成安定和谐的局面。凸显道德至上的原则,这是孟子政治伦理思想的核心。

    朱元璋是中国帝制时代一位极富传奇色彩的帝王,出身于贫苦大众的他从社会最低层逐步登上了权力顶峰,这样特殊的人生经历以及他所处的社会历史环境必然会对他的思想意识产生重大的影响,塑造了他独特的文化性格,加之从百姓到君王的社会角色转换,也改变了他的心理文化结构,促使他在建国之后形成了以加强君主专制和社会控制为核心的政治法理思想。

    有感于元朝颓败正是因为“轻典之为尚”,且明初内外未息,朱元璋认为“国家治天下者法”。而且为了“惩元纵弛”,他“刑用重典”。“明太祖平武昌,即议律令”,对于刑名条目多次斟酌损益。《大明律》“至三十年始颁示天下。日久而虑精,一代法始定”,其律令条目“视唐简核,而宽厚不如宋”。面对严刑峻法“行之既久”,而“犯者犹众”的局面,朱元璋又力图通过法律威慑导民向善,使民安顺,于是定成《大诰》。“采辑官民过犯”来展示于民,《大诰》“同历代封建法典比较,有三个最鲜明的特色:一曰‘明刑弼教,二曰律外用刑,三曰重典治吏”。

    朱元璋指出,“古者,秋官明五刑以弼五教,以期于治也。”儒家传统法律思想主张“德主刑辅”,这一直是历代君主奉行的司法原则,但显然与朱元璋“刑国以重典”的法理治国思想不符。因此为了调节德刑关系,缓和“重典治国”带来的社会矛盾,朱元璋重申“明刑弼教”的思想,以法为教。“然法在有司,民不周知,故命刑官取《大诰》条目,撮其要略,附载于律”,并且把《御制大诰》作为学校的教材,让老师进行讲解。洪武十四年(1381年),下诏命国子生读律令。朱元璋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提高了民众对律法的认识,扩大了律法的影响,强化了其以法为政的统治。

    “法外用刑”即在处置犯罪情况时可以无视律法中的规定,任意施以刑罚,朱元璋称“灼见情伪,惩创奸顽,或法外用刑,本非常典”。它增加了律法使用时的随意性,也体现了明初律法的严酷。《大诰》中添加了很多极刑的条目,处置的人数也有所增多,这对臣民产生极大的震慑作用,也是朱元璋“法外用刑”的目的,即“以刑去刑”。

    而嚴饬吏治的想法,相信朱元璋已存心许久,目睹了太多贪吏、酷吏害民,必然知晓吏治清明对于政权稳固的重要意义,“故今严法禁,但遇官吏贪污蠹害吾民者,罪之不恕。”且治吏手段可谓非一般的严酷,“凡三《诰》所列凌迟、枭示、种诛者,无虑千百,弃市以下万数,”坐罪人数多,刑罚残忍。而且朱元璋认为“诚以纪纲法度维持治道之具,然立法者君也,奉法者臣也”。这说明君命即律法,臣唯君命是从,君臣之间是严格的主从关系。而且朱元璋还规定“今后天下内外城市乡村,凡我良民,无得交结官吏”,他官民之间泾渭分明,严守界限,君治官,官治民,这体现了朱元璋政治法理思想当中严格的等级秩序。

    这一系列措施,奠定了明代的基本法律制度,维护了明初的社会秩序,在稳定政权、巩固统治方面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同时也鲜明地反映出强化中央集权与君主专制的内核。君主个人的思想意识以法律的形式合理化,君主成为意识形态上的最高权威。朱元璋亲编治国重典,“明刑弼教”,实则为文化专制。“法外用刑”更是君主意志凌驾于法律权威之上,使之成为权威中的权威。而严饬吏治,使君主的权力和意志能通过行政体系顺利地贯彻和行使下去,实现了中央对地方的有效控制,强化了君主专制统治,同时也是朱元璋整顿君臣纲纪的一种政策手段,他认为“握乾符,君天下,惟陈纪而立纲,施以当时,取法后世,所以为王者也”。

    孟子虽也认同君主臣从的传统观念,但他倡议士人保有尊严和自主权,使其在道德和政治上拥有极高的地位。他反复论说伯夷、伊尹、柳下惠和孔子的为官之道,就是要说明士人有自由选择自己政治行为的权利,一旦不能获得应有的礼遇或政治抱负不得施展,士人可以自主选择去留。而且对于君主,士人除了辅佐、教导、规劝,也可离他而去,甚至可以将君主放逐、废弃。君主要以礼待贤人为美德,乐善忘势,贤人才能甘愿作为臣属,“学焉而后臣之,故不劳而霸,”而贤者在向君主进言时却要藐视他,不把他高高在上的地位放在眼里,“说大人,则藐之,勿视其巍巍然,”这就形成了一种尊贤抑君的理念。孟子主张的这种君臣关系,不仅极大地提高了士人的地位,更是扩大了其在政治上的权力,加强了君臣之间的权力对抗,使政权体系内部关系紧张,这与朱元璋政治理念中的君臣关系完全相悖,而且对集权政治统治构成十分严重的威胁。《孟子节文》作为钦定的学校教材、科举考试的指定书目,《孟子》中与此相关的内容必须全部删削,诸如“故将大有为之君,必有所不召之臣;欲有谋焉,则就之”,“无罪而杀士,则大夫可以去;无罪而戮民,则士可以徙”,“非其君,不事”,“故王公不致敬尽礼,则不得亟见之”等。

    第四,主张治世驭民,君主天下,“以掌民命”,君与民是上驭下的关系,凡是提高百姓地位和权利的内容几乎都被删去。朱元璋秉持传统政治理论中“政以治民,刑以正邪”的思想,认为“立纲陈纪,治世驭民,斯由上古之君立,至今相承而法则焉”。且强调君尊民卑,百姓生来就要受君主统御,君主驭民也是天命使然,他说:“人生既多,非主莫驭,天生君而为民立命,”把君主提升到了超然的地位上。而且将君治作为民生的必要条件,即“若非天生人君以育之,又何言斯民之有哉?然非斯民之众而有愚顽者,非人君之育亦可也。所以非愚顽,不足显人君之治。非人君之治,斯民亦何措安”。这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突出君主的作用,进一步强化“贵君”、“重君”的思想。

    然明王朝初建,朱元璋也深知民势兴衰对巩固国家政权的重要意义,指出“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此有国家者,所以厚民生而重民命也”,并且实施了一系列宽缓恤民的政策来恢复生产和维护社会秩序。朱元璋从底层农民登上帝王之位,这种恤民思想不仅是出于他个人的情感经历,也可以说是传统民本思想的体现,所以《孟子》中“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制其田里,教之树畜,导其妻子使养其老”,“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等讲述养民政策的章节没有被删除。

    孟子主张“民贵君轻”,重视百姓对国家政治统治的主导性影响,朱元璋则认为“夫人君者,斯民之宗主;朝廷者,天下之根本”,地位上是君为民主,统治上是以君主和朝廷为本。这样,二人的思想完全背离。孟子无疑是提高了百姓的地位和权利,而对君权与君威来说却构成了一种威胁。因此《孟子节文》中删去了这些相悖的内容,如“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见贤焉,然后用之……国人皆曰不可,然后察之;见不可焉,然后去之……国人皆曰可杀,然后察之;见可杀焉,然后杀之”,“取之而燕民悦,则取之……取之而燕民不悦,则勿取”,君王之囿“与民同之”,“乐民之乐者……忧民之忧者”,“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坫“暴之于民,而民受之”,“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等。四、结语

    儒家的传统文化一直深刻地影响着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并在社会历史的发展中被注入新的血液。儒家传统政治文化与君主专制中央集权政体相结合,相辅相成,共同推进帝制国家前行,这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一大特征,帝制时代的统治阶层一直把儒家思想文化奉为正统思想来指导和规范政治运行,但是从秦始皇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秦朝到清朝帝制时代结束,儒家思想巨匠、理学宗师们所宣扬的治国思想并不完全为专制君主所接纳,他们大多各行其是,在政治理念中体现出极为鲜明的个人特色,这说明儒家政治文化与君主专制中央集权政体之间是有抵触和冲突的,需要不断调适。《孟子节文》正是在这种调适下的产物,同时也与明初的社会历史环境和朱元璋个人的政治文化思想密切相关。

    政治文化反映了社会成员在政治生活中对政治的认知、信仰、评价等价值取向模式,是社会成员在客观的政治实践中形成的精神积累,以此作为政治理念和准则,影响或指导政治行为。朱元璋从农民到帝王,跌宕起伏的政治背景使他的政治活动复杂多变,形成了他既顺应时代潮流又独具个人特色的政治文化。他虽然出身低微,但从文化背景上来说也深受传统思想的熏陶,忠君报国、以君为尊,礼治思想、等级秩序、伦理纲常,法家重刑,以法治国等都对他有深刻影响。传统的政治文化塑造了他的心理文化结构,但唐宋以来中央集权的强化,皇权政治的加强,也影响了朱元璋的政治心理,使他对君权滋生了更多的渴望。洪武二十七年,朱元璋已经来到了人生的晚年,作为一代开国帝王,他势必要考虑自己的青史地位和评价问题,与孟子思想的背离使他担心一生的功业被否定。

    朱元璋对《孟子》的删削,综合来看,主要源于:一是他的政治法理思想与孟子政治伦理思想的矛盾;二是自元朝以来,君臣关系主奴化倾向的影响;三是朱元璋三十来年的政治生涯使他建立起来的如日中天的威望和过分的自信。

    《孟子节文》作为学校和科举教材通行了十几年,影响了一代士人和士林文化,永乐初年被废止,说明以太祖朱元璋思想为核心的政治文化已经逐渐地被改变。朱元璋也曾亲自敕谕群臣,说“特令法外加刑,意在使人知所警惧,不敢轻易犯法,然此特权时处置顿挫奸顽,非守成之君所用常法”。而经过“靖难之役”的政局变革,明王朝的社会环境与文化氛围已经发生变化,永乐帝登基之后势必要对施政思想与方略进行调整,废止《孟子节文》有其通过尊崇儒学来稳定士人群体,巩固政治统治的目的,以及更多深层次的原因,而作为主导政治体系运行的政治主体朱棣必然会有他个人的政治文化,并影响他的政治活动,恢复《孟子》全貌,应该说是儒家传统政治思想的回归。

    然而,值得深思的是,从秦皇、汉武、唐宗、宋祖到明太祖、清圣祖,帝制时代的大皇帝们恐怕没有一个是真心把儒家传统文化奉为金科玉律并落实到治国的实际行动之中,他们或王霸兼施、或外儒内法,或自认圣明,恣意妄为。如朱元璋这样阉割《孟子》的政治文化精髓,确实是千古难见。平心而論,口头上标榜自己按儒家圣贤之理治国安邦,把《孟子》一字不差的奉为圭臬,而在治国实践中自行其道,又能将其奈何?朱棣恢复了《孟子》全文,这样就能相信明成祖是完全按照儒家经典来运作国家、处理政事吗?因此,阉割《孟子》,诽毁“亚圣”,实属不智之举。

    [收稿日期:2019年7月1日]

    (责任编辑: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