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青海科技发展的成就与思考

    顾延生

    摘要:本文介绍了改革开放以来青海科技发展历程、成就、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战略措施。主要战略措施有:创新科技管理体制;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培养社会创新意识;建立、健全科技中介服務体系;积极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快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科技资源共享;加强科技管理队伍建设。

    关键词:改革开放;青海;科技发展;成就

    一、青海科技发展概述

    (一)改革历程

    第一阶段(1978.3-1985.2):1978年,青海科学技术工作在粉碎“四人帮”以后的拨乱反正,逐步开始走入正轨。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一些问题,将专业与工作长期不对口的科技人员进行“归队”,一批新的科技机构建立起来,恢复评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从1984年开始,研究院、所在普遍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所长负责制的同时,进行业务整顿和调整。科研生产联合逐步开展起来。初期以单一的项目合作或技术转让、成果转让、技术服务为主,科研单位和生产单位利用各自的优势,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松散性的横向联合。

    第二阶段(1985.3-1995.10):1985年3月,青海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科技工作会议,提出了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意见,科技体制改革全面展开。科技体制改革紧紧围绕改革和发展两大主题,按照“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稳住基础研究和有关国计民生的重大研究一头,放开应用开发等其他研究)的原则,在推进科技经济的结合上狠下功夫,使科技工作切实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有了较大发展。

    第三阶段(1995-2008):青海省科技工作认真贯彻实施西部大开发、科教兴青、可持续发展战略,以科技富民、科技强省、科技产业化、科技自身发展为重点,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科学技术工作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显著提高。

    (二)改革内容

    改革科技计划体系,实现工作重点的转移。科技工作的重心转移到适用技术研究、开发、推广应用上,主攻方向转移到解决困扰全省经济建设重大技术难题上。集中力量支持农作物种子、中藏药、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优势矿产资源开发等新型产业,突破钾肥生产、资源勘探、石油开发等产业化前期和重大工程建设中的技术关键和瓶颈,培育推广优质春油菜、脱毒马铃薯等农作物新品种,为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经济提供科技支撑。

    改革科技项目管理模式,加速科技难题攻关。为扭转青海因科技资源匮乏形成的被动局面,青海科技管理部门大胆创新,率先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面向省内外公开招标。通过招标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提高科技成果水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扩大青海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培养和锻炼科技管理队伍,使一批长期困扰青海经济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在短期内得以攻克,在引进技术、人才和资金等方面一举多得。

    改革科研机构管理体制,实现科技与经济结合。将省属科研机构转制为科技型企业或科技型服务企业,进入企业体制运营。科研机构切实深化内部改革,积极为经济建设服务,业务不断拓宽,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使科研机构游离于经济建设之外的状况得以根本扭转。

    改革科技奖励制度,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确定省科技进步奖为青海省政府唯一的科技奖项,每年评选一次。设立青海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对为做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实行重奖。科技奖励等级由原来的四个等级精简为两个等级,以提高获奖项目的质量。

    强化基层科技工作,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为推动“三农”发展,编制实施了科技富民计划。以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培训农村牧区技术人员、树立典型示范工程为切入点,主要支持特色农产品加工,牛羊育肥,蔬菜栽培,花卉栽培,药材栽培,以及粮油农作物栽培和生态环境建设等先进适用技术。选育、引进了一批农作物和经济作物优良品种,解决了制约种植业结构调整的技术关键,形成了花卉以及蔬菜、豆类和牛羊育肥、农畜产品加工等农村牧区经济优势产业,有的已发展成为区域性支柱产业。研究、开发、推广户用太阳能光伏电源和太阳能光伏电站,为牧民家群众送去光明。强化基层科技工作,大力推广成熟实用的先进技术成果,组建一批农业科技园区,启动科技特派员下村服务试点工作,基层科技工作呈现出空前喜人局面。

    重视宏观管理和条件建设,改善科技工作环境。制定出台指导科技体制改革、规范科技项目招标、加强农业科技、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制度。组建省科技专家委员会,增强了重大科技工作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建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建立科普联席会议制度,命名一批省级科普教育基地,使科普工作走上制度化的轨道。支持建设一批高原特色的重点实验室,组建盐湖资源综合利用等一批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一批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

    二、取得的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和党和国家对科技事业的高度重视,青海省的科技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一)农牧科技得到发展

    科技创新促进了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民增收。

    一是培育推广了一批农作物新品种。尤其是选育出的我国第一个甘蓝型“双低”春油菜新品种和第一个“双低”杂交春油菜“清油311”,使我省油菜的品质、产量、适应性有了很大的提高。累计推广种植400万亩,平均亩增产29.5公斤,农民增加纯收入4亿元。马铃薯茎尖脱毒技术的成功,为农民提供了优质的马铃薯种子,使马铃薯平均亩产增长1倍,贫困山区的农民称脱毒马铃薯为“脱贫马铃薯”。

    二是蔬菜生产中大力引进新品种。推广高效节能日光温室建造及其栽培技术、蔬菜嫁接、反季节蔬菜种植、绿色无公害蔬菜等实用技术,实现了我省蔬菜周年生产、四季上市。

    三是通过星火计划和科技富民计划的支持、带动。在农牧区逐渐形成了蔬菜、马铃薯,豆类种植和规模养殖等农畜产品加工等20余个农村经济优势产业。

    四是广泛推广高产优良畜禽品种。建立了家畜良种冷冻精液站,推广冷冻精液新技术,培育出青海毛肉兼用细毛羊、半细毛羊、加什科羊及柴达木绒山羊等一批优良品种和种群,改变了过去品种单一、生产性能低的状况。

    (二)工业科技取得突破

    科技创新促进了优势资源开发,盐湖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有了突破性进步,钾肥生产通过坚持不懈的科技攻关,实现了3次技术革新,打破了国外的技术垄断,解决了钾肥生产中收率低、产品质量差、成本高等难题。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均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实现了我国钾肥生产工艺的更新换代,也为“100万吨氯化钾工程”提供了科技支撑。硫酸盐型盐湖资源生产硫酸钾的技术,正在进行万吨级试验,推动了钾肥系列产品的生产。为了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延长产品链,开展了大黄保健食品研制、油菜蜂花粉有益多组份分离提取技术开发和沙棘单体黄酮的分离提取技术研究,增加了特色生物资源产品的附加值。

    (三)科技创新促进了高新技术的发展

    一是培育了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脱颖而出,一批高新技术产品走向市场。

    二是促进了高新技术产品的产业化。加快了我省在机电一体化、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工程等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进程。

    三是改造了一批传统企业和产品。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年产专用明胶2000吨。该产品以青藏高原特有的牦牛骨为原料,工艺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四)科技创新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组织有关科研单位对三江源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建立了青海省封山(沙)育林(草)技术规程,对草原“黑土滩”的治理进行了研究,取得了系列技术成果。农牧区能源建设中广泛推广了户用光伏电源,节柴灶、太阳能灶等技术和节能产品,有效遏止了农民滥挖植被的现象,结束了牧民用煤油灯照明的历史,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

    (五)科技交流与合作日趋深入

    在设法“请进来”的同时,积极“送出去”,科技交流与合作不断广泛深入。青海省与中科院合作实施科技合作项目20余项。清华大学、东北大学等70多家大学,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和科技部门与青海建立了合作关系。青海省与美国、加拿大、德国、日本、波兰等国都有合作项目在实施,前景看好。

    (六)科技政策法规不断完善

    一是突出农村科技工作。先后制定实施了《青海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意见》《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农业科技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青海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州县科技工作的意见》等,开创了我省农业科技工作的新局面。

    二是突出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型企业的培育。制定实施了《关于发展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的意见》《青海省认定高新技术产品、高新技术企业办法》等,促进了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

    三是突出了科普政策环境建设。建立了科普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实施了《青海省科技普及条例》《青海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和科普工作中长期规划,使科普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的轨道。

    四是突出了科技体制改革的法规建设。制定实施了《省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青海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招标投标办法》《青海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政策法规,实现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科技成果奖励的改革,调动了广大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了科技资源的合理配置。

    (七)建立了科技人才队伍

    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依托重点学科、重大科研项目支持了一批有望成为学科带头人的中青年科技人员;依托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招标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吸引了一部分国内高层次人才为我所用;重奖有重大贡献的优秀科技人才,激励了广大科技人员为经济建设做贡献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青海省参与科研项目研究的科研人员5300多人(次)。2005年底,全省国有单位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98564人。其中,从事研究与发展活动的科技人员2079人。有中科院院士2名,工程院院士1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口素质较低,科技人才紧缺

    尽管全省的人口出生率和自然生長率得到显著的降低,在农村牧区350多万人口中,有近150万人处于贫困和低收入状态,科技教育薄弱,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不牢固,人才总量虽然在增长,但离发展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例只有3.4%,远远低于全国5.5%的水平,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和半文盲所占比例达24.27%,高出全国平均值13个百分点,社会发展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比较缺乏,缺乏强大的科研技术梯队。

    (二)科技投入总量不足,科技研发有待于提高

    虽然科技投入在逐年增加,但财政科技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仍有所下降,州、地、市之间的科技投入不平衡,要达到国家预定目标差距仍然很大。现行的部门预算不适应现代科技向各领域渗透和科技工作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开展工作的特点,不利于打破科技资源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传统布局,有些综合性、集成性强、覆盖面广的科技计划难以列入现行的部门预算。科技研发有待于提高。

    (三)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落后,制约了科技发展

    目前农村牧区经济发展中的科技约束比较突出。一方面,农牧业科技创新能力明显不足,难以满足农牧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的紧迫需求;另一方面,由于仍未建立和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农牧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大量先进实用的农业科技成果难以为农牧民所用。必须紧紧抓住当代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带来的发展机会,大力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实现农牧业现代化,从而使农牧业成为农村牧区经济持续增长和就业增长的重要领域。

    (四)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不强

    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方针法规政策,但发展过程中仍然没有改变高污染低产出,高消耗低收入的局面。目前,全国有国家级试验区和省级试验区100余个,初步探索出不同类型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成为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排头兵。青海省还没有可持续发展的实验基地——省级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与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还有很大的一段距离。

    四、科技发展的战略措施

    (一)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推进科技进步

    财税支持政策。结合青海省科技投入基数低、研究开发投入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现实情况,进一步研究制订、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强化企业的科技投入。

    金融支持政策。协同金融部门,制订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政策。其中重点是建立科技创新投融资和科技创新风险分担机制。构筑技术评估、风险评估、产业化方案设计、技术产权评估以及管理、法律、上市方面的咨询服务体系,降低或规避风险,促进科技风险投资业发展。

    人才激励政策。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政策,促进人才队伍建设。正确处理引进人才与充分发挥现有人才作用之间的关系。制订具体实在办法,切实改善科技人员的生活待遇和工作条件。进一步放宽、提高资本、技术、管理要素参与分配的比例,最大限度地调动科技人员创业和创新的积极性。允许“要素分配”原则用于科技型企业增量资产的分配,给创新人员以精神和事业发展方面的激励,努力创造优秀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政策环境。

    标准与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加大对具有青海地方特色的标准的研究制订,以标准促进各类产品占领市场。积极实施专利战略,加速专利制度和专利能力建设。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全面提高我省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实施能力。

    科技政策法规。加大地方科技立法,研究制定有利于我省科技事业繁荣,有利于科技人员发挥作用的科技政策,使科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道路,实现和谐、健康、稳定发展。

    (二)创新科技管理体制,推进科技进步

    加强宏观调控。针对青海省的实际情况,制订系统的、务实的、可操作性的政策。在政策的引导下,大力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和相关制度改革,规范科技活动,营造良好创业环境。

    创新科技管理体制。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技创新运行机制,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分工明确、合作高效的科技管理体制。创新科技管理,逐步从直接支持产业化计划过渡到以直接支持应用基础研究、行业共性科技攻关、科技产业化环境与整体科技实力建设为主的科技计划体制。改革科技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集成度,全面推行课题制与委托招标制,形成协作、竞争、开放、流动的运行机制。

    加强基层科技工作。积极探索适应我省基层科技工作特点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科技管理机构的作用。强化基层科技管理机构在培养典型、示范培训、大力引进推广成熟适用的先进技术成果和科普宣传工作中的职能。利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大对基层科技管理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基层科技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建立、健全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推进科技进步

    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大力培养技术经纪人队伍。中介服务机构在强化自身建设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对外联系、协作,提高整体服务效果。以转变政府职能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将技术成果评价、鉴定、推广应用等工作,转向条件较好的中介机构承担。要进一步规范技术创新服务市场,制订行业服务标准、信誉评估等制度,明确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为中介服务机构开拓市场、进入市场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培养社会创新意识,推进科技进步

    培植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积极培植与发扬尊重知识、尊重创造、尊重劳动、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推动科学技术发展。通过法律、法规来规定和指导人们对知识和人才的尊重。在工作中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避免“重物轻人”的倾向。要以创新潜能发挥为内容,构建人才辈出的文化环境。

    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努力提高劳动者科技素质。统筹规划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加强对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领导,充分利用各种有效方法,指导人民群众破除封建迷信,崇尚科学,树立科学的价值观,建立社会主义生活方式,不断提高科技素质。

    改革科技评价体系,加强科技信用建设。改革现有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的科技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科技服务机构作用,开展科技项目立项前评估、中期评估和科技成果评价。加强科技信用建设,鼓励科技人员树立良好的科技道德。

    (五)加快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科技资源共享,推进科技进步

    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制訂相应的管理办法,搞好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基础设施资源共享。对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的单位加强引导,建立管理目标责任体系,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对利用青海实验室、研究基地开展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鼓励和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之间,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真诚合作的原则,实行契约制,把各自现有的科技设施和今后拟建设的基础设施纳入到本行业、本学科领域的发展规划之中,挂靠在重点实验室或研究中心,或研究基地,进行系统配置与管理。积极推行产权制度改革,采取竞争、开放、流动的运行机制,提高科技基础设施资源的利用率。

    (六)积极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推进科技进步

    以科技创新项目为纽带,坚持“引进来,走出去”方针,积极开展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组织的合作,吸引他们来青海参加或创办各类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基地)、科技型企业。以青海的特色资源为依托,开展与国外政府双边与多边的科技合作,建立具有相当能力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基地。鼓励企业发挥自己的优势,在省外、国外建立自己的研究开发机构。充分利用国际组织、民间机构,开辟更多的合作渠道,参与我省科技事业的发展。加大科技人员出国进修、培训力度。

    (七)加强科技管理队伍建设

    加强科技管理队伍建设,与时俱进,提高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要及时掌握本部门、本地区经济发展的脉搏,了解全局,服务全局,强化合作观念。要树立谋大事、图发展的意识,加强与其他部门联手合作,优势互补,创造性地发挥自身职能作用。要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

    参考文献:

    [1]青海省“十一五”科技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曹文虎 李华主编,青海人民出版社 2006年4月.

    [2]青海省科学技术发展报告(2001-2005),青海科学技术厅,2006年5月.

    [3]改革开放20年的理论与实践青海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11月.

    (作者单位:青海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