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伦德曼对“支配自然”观念的阐释及其理论价值

    崔玉娟

    摘要:格伦德曼反对西方绿色思潮对“支配自然”观念的批判,洞察到近代理性主义哲学二元对立的理论缺陷是“支配自然”观念遭受批判的根源所在,在恢复近代理性的形而上学内涵的基础上,将支配自然解读为以理性为指导、以遵循自然规律为前提、以人的利益为参照的利用自然。这就驳斥了那种将“支配自然”观念视为生态危机根源的错误观点,论证了“支配自然”观念作为解决生态问题的出发点的合理性。由此出发,格伦德曼通过将支配自然与共产主义联系起来的方式对马克思的“支配自然”观念进行了有力辩护,认为马克思把支配自然视为人类力量完全释放的前提和基础,把共产主义视为人对自然的合理支配达到顶峰的社会。格伦德曼对于“支配自然”观念的这一独特阐释,为现代社会发展生产力奠定了哲学基础,开启了以人类中心主义为价值立场的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新时代,论证了马克思主义的当代性。

    中图分类号:B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729(2018)06-0026-10

    关键词:格伦德曼;支配自然;人类中心主义;马克思主义

    人在自然中的特殊地位以其对自然的支配为特征,不论是在人对人的依赖性阶段、人对物的依赖性阶段,还是在人的自由发展阶段,支配自然都是人类生存的基本前提。然而近年来,西方绿色思潮却将“支配自然”观念视为生态危机的根源,并对其进行了尖锐批判。德国左翼学者、哲学家、生态社会主义第三代代表人物格伦德曼洞察到近代“支配自然”观念遭受批判的根源之所在,通过对近代理性的批判和对“支配自然”观念的阐释,将“支配自然”与人类对待自然的特定方式区别开来,驳斥了那种将“支配自然”观念视为生态危机根源的错误观点,论证了将“支配自然”观念作为解决生态问题的出发点的理论合理性。格伦德曼对于“支配自然”观念的这一独特阐释,对于今天我们正确认识生态问题的根源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本文拟基于对近代“支配自然”观念所遭遇的批判的考察,以及格伦德曼对“支配自然”观念的阐释和对马克思“支配自然”观念的辩护,揭示格伦德曼“支配自然”观念的理论价值,以期为解决当代生态问题提供参考。

    一、 近代“支配自然”观念的形成及其所受到的批判

    当代生态危机的出现使“支配自然”观念成为绿色理论的批判焦点,但“支配自然”观念真的是生态危机的根源吗?考察近代“支配自然”观念的形成及其所受到的批判,是把握“支配自然”观念与生态危机的关系、理解格伦德曼对“支配自然”观念进行当代阐释的理论前提。

    “支配自然”观念并非产生于近代,而是“隐含于人类文明所固有的‘解放旨趣之中”,是“一种与‘文明相伴而生的始源性的‘冲动”[1]。“支配自然”观念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具有不同的内涵。近代“支配自然”观念是在继承古代和中世纪的带有神性色彩的“支配自然”观念,以及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时期理性主导下的“支配自然”观念的基础上形成的。在古代和中世纪,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为低下,人类认识能力有限,人们相信自然是有“精神属性”的,因此,对自然的态度主要表现为畏惧,对自然的支配也带有鲜明的巫术和神祗的烙印。虽然基督教实现了对自然神灵的罢黜,导致自然的去神圣化,为人类肆意地支配自然消除了一些心理障碍[2],但它强调人对自然的支配权并不是产生于人类自身,而是上帝所赋予的。因此,此时的“支配自然”观念依然带有浓厚的神学色彩。文艺复兴强调人的自我意识的觉醒和自我价值的肯定,是人类运用理性来支配自然的开端,它开启了自然的祛魅化历程。弗朗西斯·培根等人更是确立了以理性为手段来支配自然的观念。启蒙运动时期“支配自然”的观念与精密科学和技术相结合而形成了稳定且权威的意义,即通过科学和技术的发展来支配自然以满足人的利益和需要。但这种理性主义的“支配自然”观念在被欧洲文明所普遍接纳以后,却因为与资本主义工业的深度结合而發生了异化,变成了凸显工具理性和技术理性的具有实证主义、功利主义倾向的“支配自然”观念。

    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生态问题的全球性爆发,使关于生态危机的研究成为各种理论探索的焦点,“支配自然”观念由此便作为生态危机的根源而受到激烈批判。具体来说,对“支配自然”观念的批判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对“支配自然”观念的认识论批判。“深绿”思潮的思想家们认为,人类只是作为生态系统中的普通成员而与自然构成相互依存的有机统一体,并不具有高于其他生物物种的地位。但是,近代“支配自然”观念在使人类摆脱了对于自然的畏惧之后,却又将其推向了奴役自然的另一极端。在这种观念的主导下,人的主体性意识膨胀,把自身视为“万物的尺度”,为了所谓的“自我实现”而不断地进行各种征服与掠夺自然的活动。与此同时,自然却被简化为人类改造和利用的客体。“深绿”思潮的思想家们认为,自然在本质上是内在价值与工具价值的统一体。但是,现代“支配自然”观念强调人的主体性,以满足人的利益和需要为唯一的参照点,这就导致自然失去了其内在价值,成了仅作为确证人的本质力量的他物和纯粹的物质存在,成为人类用以满足自身各种需要和非理性欲望的客体,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也由此被简化成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二元对立关系。这种“支配自然”观念应用到具体的社会层面,必然表现为人类为了谋取更多的经济利益或满足其异化消费的需要而变本加厉地强化对自然的掠夺。由于人们坚持人与自然二元对立的认识论立场,无视自然的极限,看不到自然生态系统是人类不可或缺的家园,更不可能产生保护生态系统的意识,这就使生态危机的产生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因此在“深绿”思潮的思想家们看来,“支配自然”观念是生态危机的深刻根源。

    其二,对“支配自然”观念的理性基础的批判。首先,马克斯·霍克海默从理性主观化的角度对“支配自然”观念进行了批判。霍克海默在将理性区分为客观理性与主观理性的基础上,指出主观理性致力于“世界的非神秘化”,忽视自然的内在本质,将其视为纯粹的“质料”或“抽象的物质”,试图把主观的原则还原为客观的规律,为服务于人的目标而盲目地追求对自然的支配[3]。这种理性的自然观本质上已经蜕化成了工具理性,在这种工具理性的主导下,自然必然成为人类任意宰割的被动客体,生态危机的产生也就无法避免。其次,路易·皮埃尔·马尔库塞从技术理性的角度批判了“支配自然”观念。他认为,技术理性“把科学与哲学、科学与伦理分离开来,导致了一种对自然的定量化研究和工具主义、操作主义的思维方式”[4],这种技术理性作为一种新的控制形式,通过将人的需要简化为物质需要的方式,使人沦落为到物质消费中去寻求幸福的“单向度的人”。这就导致人类不断通过技术增强对自然的征服和奴役,而技术的滥用必然进一步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其三,对“支配自然”观念的意识形态批判。威廉·莱斯认为,技术理性主导下的支配自然隐含着对人的支配。因为支配的基本特征是“为承认主人的权威而斗争”,而只有服从意识才能成为支配的相关物,因此,支配的对象也只能是人而不是自然。[5]109他还指出,迄今为止一切社会阶段的支配自然都“意味着由个人或者社会集团完全支配某一特殊范围的现有资源,并且部分或全部排除其他个人或社会集团的利益(和必要的生存)”[5]122。但近代意义上的“支配自然”观念将作为支配自然的主体的人抽象化,模糊了不同的人类个体的支配意志之间的差异和冲突,掩盖了人对自然的支配主要是通过对自然资源的占有而实现的对人的支配这一本质,使人热衷于追求借助技术而实现自身需要的满足,而忽略了技术理性作为某个特殊集团的工具对于人类的支配作用。威廉·莱斯由此认为,技术理性主导下的“支配自然”观念还具有意识形态的特质。

    其四,对马克思的“支配自然”观念的批判。不仅近代以来的“支配自然”观念本身受到严厉的批判,作为“支配自然”观念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马克思的“支配自然”观念也受到来自各种理论流派的学者们的批判。他们大多将马克思看作近代主体形而上学的追随者,批判马克思基于二元对立的思维逻辑而将自然视为被动客体的做法。让·鲍德里亚在《生产之镜》中就认为:“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基础是征服自然的物质生产”[6],这表明马克思没有对物质生产概念进行批判性反思,更没有彻底超越资本主义所遵循的支配自然的逻辑。因此,马克思的“支配自然”观念仍然是一种隶属于资产阶级启蒙思想的奴役性概念。本顿认为,马克思以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原则必须建立在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基础上为由,主张发展生产力,支配自然,但其“支配自然”观念并未超越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而是仍将自然视为人类改造的对象和被动客体,因此,马克思的“支配自然”观念不但无益于生态危机的解决,反而会造成生态危机的恶化[7]。

    二、格伦德曼对“支配自然”观念的阐释

    格伦德曼认识到,支配自然作为人类理性的基本特质和人类文明的基本诉求,不应受到道德上的谴责,这是他对“支配自然”观念进行积极阐释的根本原因所在。鉴于西方学者将“支配自然”观念作为生态问题的根源,以及由此产生的人类中心主义遭到普遍质疑的后果,格伦德曼通过对“支配自然”观念的反思,指出“深绿”思潮所代表的所谓环保主义者对“支配自然”观念的批判存在着很大的问题,认为“支配自然”观念本身并不是生态问题的根源,人类对待自然的特定方式即人类在工具理性和经济理性主导下所采取的支配自然的行为才会造成生态问题。以此为理论基点,格伦德曼在批判近代理性主义的基础上对“支配自然”观念作了阐释,深刻地将其解读为理性地控制自然,從而割裂了“支配自然”观念与生态危机的必然关联,维护了人类的“支配自然”观念及其行为的合理性。基于这一立场,格伦德曼对理性的异化进行了批判。

    一方面,格伦德曼批判了近代理性蜕化为工具理性。格伦德曼认为,理性的确立导致人对自然的态度由之前的畏惧自然转变为支配自然,但这种自然观的转变并未超越二元对立的思维逻辑,人与自然仍然机械地对立着。不同的是,人作为主人凌驾于自然之上,成了这一关系中的主体,而自然则作为人类改造的对象孤立于人类之外,成了人类征服和支配的对象。在这种自然观的主导下,人们把内涵丰富、深刻的理性简化为赤裸裸的、实用主义的工具理性和技术理性,把知识和思想还原为技术和手段,把自然当作被动的客体,试图通过技术手段来实现对自然的征服和主宰。格伦德曼由此认为,在工具理性的主导下,自然只是作为满足人类各种非理性需要与欲望的资源库而存在,人类对自然的支配以自然的工具性价值为目标,他们忽视了自然内含的科学、美学、娱乐、道德、环境等人文价值,也无法意识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关系,这才是造成当代生态问题的症结所在。

    另一方面,格伦德曼批判现代理性异化为短期的经济理性。格伦德曼认为,近代理性虽然促使人类摆脱了对于自然的依附而确立了自身的主体性,但与此同时,理性在资本的挟制下,排除了理性的形而上学内涵,将短期的经济理性视为理性本身,致力于追求“专横的利益直接性”所谓“专横的利益直接性”,是社会学家默顿所提出的一个概念,它指的是行为人对预期的直接后果的首要关注,排除对该行为的深层次或其他间接后果的关注。这种行为的合理性表现在它可能使特定目标得以实现,但它阻碍了其他价值的实现。。格伦德曼指出,这种短期的经济理性执着于对抽象的交换价值的追求,并将其还原为经济价值,导致人们只关注自身行为的直接经济价值,专横地将首要利益与直接的经济利益相等同,从而将其他利益尤其是生态利益视为长期利益并对其采取抑制的策略。格伦德曼强调,正是在这种短期的经济理性的主导下,自然作为人类的资源库而遭受日益严重的掠夺,而人则被异化为“理性经济人”,他们盲目追求个人经济利益的实现,最终酿成了生态领域中“公地悲剧”。这一切,都是资本惹的祸!

    格伦德曼在对理性主义观念进行反思的基础上,将支配自然与肆无忌惮地征服自然、操控自然区别开来,支配自然由此就成为以理性为指导、以人的利益为参照、在掌握自然规律基础上的对自然的利用和开发。具体来说,格伦德曼对“支配自然”观念的阐释主要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的。

    首先,人对自然的支配是以理性为主导的支配。格伦德曼认为,“支配自然”观念被误认为生态危机的根源,主要是由于理性与资本逻辑相结合使得理性丧失其价值维度而异化成了工具理性与经济理性,但并不能由此而否定理性本身,更不能拒斥理性在“支配自然”观念中的核心作用。格伦德曼由此论证了理性的当代性,并提出对自然的支配只能是以理性为主导的支配。格伦德曼驳斥了霍克海默和西奥多·阿多诺在《启蒙辩证法》中对现代技术和理性的悲观态度,并指出这种态度主要来源于他们自身的一个致命错误,即“将西方理性的某些结果等同于理性本身”[8]16。他还表示,这种态度蕴含着对现代工业社会的抵触,只能将人类引向一种反理性的乌托邦。但鉴于乌托邦计划只有在认可现代技术的高度复杂性的前提下才能取得实质性进展,这就形成了一个无法解决的悖论,因此,对理性的拒斥只能是一种不切实际的谬论。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格伦德曼指出,人类对自然的支配必须以理性本身为指导才能获得成功。但这种理性绝不是短期的经济理性,而是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统一体。在这种理性的自然观的指导下,自然的工具性价值得以扩展,它不仅包括短期的经济价值,还涵盖了美学、伦理等长期的、非经济价值,它超越了短期的经济利益,将生态利益也纳入其中。这种意义上的“支配自然”观念蕴含有丰富的生态思维,绝不会造成生态问题。

    其次,人对自然的支配是以尊重自然规律为前提的支配。格伦德曼强调支配自然并不等同于对自然的侵犯,也不意味着违反自然法则。相反,人类必须在服从自然的基础上才能支配自然。正如人类不能用绿色的小麦做面粉也不能用铁锤来演奏乐器一样,任何违反自然规律的人类行为都无法取得成功。因此,尊重自然规律是人类支配自然的行为能够达到既定目标的根本前提,人类不能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而无视自然规律、肆意支配自然。不过,承认自然具有内在的客观法则并不是完全否定人对自然的支配,人可以在认识这些规律的基础上利用它们服务于人类的目的。正如橡树不是为了提供封酒瓶之用的软木塞而生长,是人类将自己的目的施加于自然之上。但由于自然并非来自于人类也不是为了人类的目标而存在,而是独立于人类社会之外的一种事物、一种存在,所以,“人类不能去规定它,而只能去认识它、利用它”[9];反之,人却只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必须有此自知之明。因此在格伦德曼看来,人虽然可以将自己的目的施加于自然之上,但并不能对自然为所欲为,其支配自然的能力并非无限。他引用弗朗西斯·培根在《新工具》中的观点表达了自己的这一态度:人是自然之仆和阐释者,人们只有通过对自然的不断观察和思考,才能更为深入地理解自然,从而更好地指导自己的行为;并且,“人类所能做的只是将自然界中的某些部分结合或者分解开来,剩下的工作由自然机制来完成”[8]62。

    最后,人对自然的支配是以人的利益为价值取向的支配。格伦德曼认为,支配是主体遵循某种目标对客体进行有意识地控制的行为,与支配主体的利益始终联系在一起。以传说中能够点物成金的迈达斯国王为例,他求神让自己触碰到的东西都变成黄金,结果他的女儿甚至他的食物和水也因此都变成了黄金。我们能够说迈达斯国王的这种行为是一种合理的支配吗?很显然,他并不能因此而支配他自己的生活,他甚至都无法维持自身的生存。从这种意义上说,他所获得的其实是一种自我毁灭的力量。这种力量不是增加了力量所有者的利益,而是损害了他的根本利益。由于“支配的结果必须要符合支配者的利益”[8]61,所以这种威胁到支配者根本利益的支配决不是明智的、真正的支配。同样,如果人类支配自然的行为产生较大的消极影响,并危及到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触及人类自身的根本利益,那么这种支配由于完全违背了人类支配自然的初衷,因此,也不是合理的支配。

    总之,格伦德曼认为,支配自然是人类基于自身利益考虑,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对自然进行的理性支配。因此,“支配自然的概念只能被理解为有意识地控制自然的同义词”[8]2。在这种意义上,支配自然不但不是生态问题的根源,反而是解决生态问题的出发点。由此出发,格伦德曼进一步对马克思的“支配自然”概念乃至马克思的自然观进行了辩护,从而论证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生态思维的内在一致性。

    三、格伦德曼對马克思的“支配自然”观念的辩护

    格伦德曼进一步对马克思的“支配自然”观念作了积极解读,提出马克思确实主张支配自然,但马克思的“支配自然”观念是以拓展人的能力同时又确保所有人类能力的释放只会带来有益后果为目标,超越了“不是人类支配自然,就是自然压制人类”[10]的机械论立场。格伦德曼通过对马克思的“支配自然”观念的这种辩护并将其与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生产力主义区分开来,从而维护了马克思自然哲学思想的当代性。

    其一,格伦德曼毫不讳言马克思秉持“支配自然”的观念。他首先从自然的客观性入手阐发了马克思的“支配自然”观念。他指出,马克思将人与自然的关系划分为占有自然、占有且改变自然两种不同的形式。占有自然是在自然界能够为人类提供丰富的生活资料的前提下才会出现的一种形式,但这并不是人类生活的一种正常状态,因为即便是在以狩猎和采集为主要生产方式的原始社会,自然界也无法无止境地为人类提供充足的生活资料。因此马克思认为,只有占有且改变自然才是人与自然关系的主要形式。鉴于现存的自然资源不足以满足人类的各种需求,因此人类只有在某种程度上操纵和控制自然过程,才能实现基本需要的满足,从而维持自身的生存。马克思正是为了突出人类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能够控制自然界的某些部分而使用了“支配自然”这一术语。格伦德曼还从技术分析的维度论证了马克思主张支配自然的必然性。他提出,在马克思看来,人类的生产劳动,就是把自然客体转化为可利用的生产与生活资料,而技术则是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手段,没有技术这一前提,人类将什么也不能生产,“通过工具和技术的使用而支配自然是解决人处于自然之中又对抗自然这一悖论的全新方案”,但由于“每一个技术,甚至是最柔软的技术,都构成了对自然的支配”[8]18,因此,支配自然是马克思自然观的题中应有之义。

    其二,格伦德曼把马克思的“支配自然”观念阐释为有意识地控制自然。如前所述,所谓“有意识地控制自然”就是人类基于自身利益考虑,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对自然进行的理性支配。格伦德曼因此认为,马克思的“支配自然”观念蕴含三层内涵。(1)马克思所主张的支配自然是以理性为指导的控制自然。格伦德曼指出,马克思的自然观深受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的影响,弗朗西斯·培根和勒内·笛卡尔等启蒙思想家的自然观则是其直接理论来源,这就决定了马克思的“支配自然”观念的理性特质。这里的“理性”是超越但包括工具理性与经济理性的价值理性,即真正理性,包含着生态关切,因此,他所主张的支配自然,既不是以直接的经济利益为目标,也不是以满足人的虚假需要为宗旨,而是以人与自然的和谐为前提,以人的自我实现为旨归。(2)马克思所主张的支配自然是以尊重自然规律为前提的利用自然。格伦德曼指出,马克思的支配自然思想受到弗朗西斯·培根的影响,强调在服从自然的基础上去征服自然。因此,他在强调支配自然时,绝不会采取用绿色小麦磨制面粉的行为,也不会做出以锤子击打小提琴的荒唐举动,他会在深入探究自然规律的基础上,运用这些规律以实现对自然科学而合理的支配。卡尔·施密特对马克思的这一观点进行了阐释,指出人类必须掌握他们所要改造的自然客体的具体形态和基本规律,因为所有对自然的支配以有关于自然的各种联系和过程的知识为前提,如果无视自然规律,那么人类就只能灭亡。[11](3)马克思所主张的支配自然是以人的利益为参照的开发自然。格伦德曼表示,人的利益是马克思所主张的支配自然的出发点和归宿。在马克思看来,自然是人的无机身体,人与自然休戚相关,人类支配自然的行为所造成的任何生态破坏都会损害到人类自身的利益,因此必须坚持依赖自然与支配自然的辩证统一。格伦德曼正确地看到,马克思是出于人类的利益考虑而批判资本主义的。资本主义生产虽然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却损害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危及人的自由发展这一根本利益,这是资本主义遭到批判的根本原因。因为支配的结果必须要符合支配者的利益,“一个没能考虑到改造自然所产生的消极影响的社会,很难说是成功地支配自然的社会”[8]92。

    其三,马克思所主张的支配自然是以消除人的奴役效应所谓奴役效应,格伦德曼认为,马克思把它理解为来自于自然或社会的力量对人施加的影响,它强调的是人由于被外在目的所操纵而束缚了他的本质力量的发展,而消除奴役效应就是要解除作为异化力量的自然和社会因素对人的支配,实现人类力量的完全释放。为目标的控制自然。格伦德曼通过将支配自然与共产主义联系起来的方式对马克思的“支配自然”观念进行了有力辩护。他认为,马克思把共产主义阐释为人类力量的完全释放,而支配自然则是消除人的奴役效应的前提,支配自然由此就成了实现共产主义的基础。格伦德曼更是将共产主义阐释为人类支配自然的顶峰,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马克思作了有力辩护。(1)马克思把共产主义阐释为人类力量的完全释放。格伦德曼指出马克思将真正的财富定义为人的自我实现,把共产主义看作是人类全面发展和完全自主的社会,是复归人的真正本质的社会。正如马克思所说的,“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物质变换”[12]。也就是说,马克思的共产主义思想强调的是真正的人类本质、真正的人类社会的实现;马克思提出建立自由人的联合体也是为了追求人类本性,其根本宗旨是人类力量的完全释放。格伦德曼还认为,尽管资本主义创造了迄今为止最为丰富的物质财富,但马克思鉴于资本主义社会对于人的奴役效应而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判,因为他确信“只有一个能够释放所有人类力量的社会才是真正的‘人类社会”[8]234。(2)马克思把支配自然视为人类力量完全释放的前提和基础。格伦德曼把支配自然与马克思关于必然性领域的论述联系起来。他认为,未经改造的自然只会迫使人们去工作,人类只有通过技术手段将第一自然转化为第二自然(即可支配的自然)并在理解这种转变的情况下,才能从奴役效应中解放出来,即“人们只有在人的对象化、在第二自然中才能摆脱自然的束缚获得自由”[8]11。鉴于此,马克思将支配自然视为人类自我实现的基础。格伦德曼还指出,在马克思看来,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存在于一切可能的生产方式之中,是人类生存的永恒前提,即便在共产主义条件下,人类仍然需要与自然之间进行物质变换以解决生存所需的物质资料问题,这是一个无法消弥的必然性领域。因此,共产主义永远不会是一个纯粹的自由王国,它只有以必然性领域为基础才能繁荣发展。[13]马克思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把支配自然视为人类力量完全释放的基础。(3)马克思把共产主义视为人对自然的合理支配达到顶峰的社会。格伦德曼指出,在马克思看来,“人的解放不仅意味着物质的丰裕、工资奴隶的消除,而且还包括精神财富的丰裕和个体对自身生活条件的有意识控制”[8]232。也就是说,马克思把共产主义看作消除了资本统治以及由之而产生的人的异化与虚假消费问题的真正的人类社会。基于人与自然相统一的关系,共产主义将消除资本对于人的奴役效应,由此,人类不再为了狭隘的经济利益而肆意掠夺自然资源或破坏生态环境。相反,出于自身的长远利益考虑,人类会在全面把握人与自然之关系的基础上,理性地控制人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从而将其维持在人与自然的和谐稳定的界限之内。因此,共产主义条件下的所有自然和社会条件的发展都是他们共同的有意识地控制的产物,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共产主义是人类对自然的支配不断积累的顶峰”[8]93。

    四、格伦德曼“支配自然”观念的理论价值

    综上,格伦德曼不仅批驳了西方环保主义者曲解“支配自然”观念的理论根源,而且还对马克思的“支配自然”观念作了积极解读和有力辩护。格伦德曼对“支配自然”观念的积极阐释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理论价值。

    其一,为现代社会发展生产力奠定了哲学基础。工业主义盛行所导致的全球范围内的生态危机,迫使人类开始反思自身行为的合理性,“支配自然”观念由此被视为生态危机的罪魁祸首,而代表人类支配自然能力的生产力也被要求对这一问题负责。西方环保主义者甚至提出生产力发展与自然的繁荣是不相容的,为了自然和人类的利益应当限制或废除工业主义观点。对此,格伦德曼提出,人类无法回到“围绕圣熊跳祭祀之舞”的时代。他深刻分析了支配自然与生产力发展的关系,强调广义的人类学层面的生产力发展意味着人类对自然的支配不断增加,因此支配自然是满足人类生存的必要前提,是人类生存的基本形式。这就从生存论的层面论证了生产力发展的正当性。他还指出,支配自然虽然具有正当性,但是威胁到人的生存利益的支配自然是应当摒弃的。这就将生产力发展本身与破坏生态环境的生产力发展区别开来,从而确保了生产力发展的合理性。格伦德曼还指出,人类对自然的支配不断增加意味着他们日益获得更多的自主性,共产主义则意味着一切自然和社会条件都是人类共同支配自然的产物。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主义是人类对自然的支配达到顶峰的社会。也就是说只有生产力高度发展的社会才称得上共产主义社会。这就把生产力发展与共产主义联系起来了。而共产主义作为未来人类发展的终极目标也就赋予了生产力發展以必要性。

    其二,开启了以人类中心主义为价值立场的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新时代。在生态问题全球性爆发、绿色思潮勃兴的历史背景下,西方环保主义者纷纷将批判矛头指向“支配自然”观念,指责它是造成生态危机的根源。鉴于支配自然是人类中心主义的核心主张,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批判和否定就成为了当时西方绿色思潮的主流思想倾向。针对“深绿”思潮对于“支配自然”观念的诘难,格伦德曼明确提出,“支配自然”观念不应该对生态问题负责,相反,生态问题的出现恰恰证明了人类支配自然的不足。为了证明自己的这一观点,格伦德曼对“支配自然”观念进行了独特的阐释。他通过对近代理性的批判,超越了近代理性对价值和利益的狭隘理解,在坚持自然没有内在价值的基础上赋予自然工具性价值以超越经济价值的其他价值,并在主张人类只能以自我为中心的前提下拓展人类利益的视阈,将长期利益、环境利益等都纳入其中。在此基础上他提出,支配自然是以理性为指导、以人类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的控制自然。由此可以看出,格伦德曼对“支配自然”观念的阐释是以鲜明的人类中心主义立场为理论基石的,不同的是,他超越了近代狭隘的、短视的人类中心主义或者说强式的人类中心主义,将人类中心主义理解为扩展的、长期的人类中心主义。格伦德曼正是通过对“支配自然”观念的积极阐释,驳斥了西方绿色思潮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批判与否定,维护了人类中心主义立场的理论合理性,开启了以人类中心主义为价值立场的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新时代。

    其三,论证了马克思主义的当代性。西方环保主义者指责马克思是主张支配自然的技术决定论者和生产力主义者,认为马克思主义没有生态思维甚至是与生态主张相冲突,就连隶属于生态学马克思主义阵营的泰德·本顿也主张以“适应自然”观念代替马克思的“支配自然”观念。格伦德曼通过对马克思的“支配自然”观念的积极阐释对这些错误观点进行了批驳。他将支配自然与支配自然的特定方式区别开来,并指出正是人类支配自然的过度方式才造成了生态问题,而马克思的“支配自然”观念是以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为理论基石的,它充分意识到人与自然是休戚相关、和谐共生的统一体。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14]。格伦德曼所主张的支配自然,是在确保自然生态系统稳定的前提下进行的。这种支配超越了人与自然机械对立的二元论立场,扬弃了对自然的征服和统治意识,蕴涵着生态哲学所主张的整体主义和有机论思维。这为解决今天困扰人类的生态问题提供了理论基础,具有鲜明的当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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